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水 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水规院”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深水规院本次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 通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及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67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300 万股,并于 2021 年 8 月 4 日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总股本为 99,000,000 股,首次公 开 发 行股票后,公司 总股本为 132,000,000 股,其中无限售条 件流通股为 28,162,290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1.3351%,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103,837,710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78.6649%。 (二)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2022 年 2 月 7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股份数量 为 1,537,710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1.1649%。该批次限售股解除限售后,公司 股本结构发生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 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公司已于 2022 年 6 月 22 日实施完成 2021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32,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22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 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171,600,000 股。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总股本为 171,600,000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 通股为 38,610,000 股,占总股本的 22.5000%,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132,990,000 股,占总股本的 77.5000%。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为光大证券资管-光大银行- 光证资管深水规院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深水 规院员工资管计划”)。深水规院员工资管计划在《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和《深圳市水务规划设 计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做出如下承 诺: 深水规院员工资管计划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事项, 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未对其提 供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8 月 4 日(星期四)。 2.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4,29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000%。 3.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户数共计 1 户。 4.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具体情况如下: 限售股数量 本次解除限售 剩余限售股份 限售股类型 占总股本比例 (股) 数量(股) 数量(股)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 4,290,000 2.5000% 4,290,000 0 限售股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 四、股权结构变动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解除限售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解除限售前 本次变动 本次解除限售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增加 减少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比 (股) 比例 (股) (股) (股) 例 一、限售条 件流通股/非 132,990,000 77.5000% - 4,290,000 128,700,000 75.0000% 流通股 其中:首发 128,700,000 75.0000% - - 128,700,000 75.0000% 前限售股 首发后可出 4,290,000 2.5000% - 4,290,000 0 0.0000% 借限售股 二、无限售 38,610,000 22.5000% 4,290,000 - 42,900,000 25.0000% 条件流通股 三、总股本 171,600,000 100.0000% - - 171,600,000 100.0000% 注:2022 年 6 月 22 日,公司实施完成 2021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总股本由 132,000,000 股变更为 171,600,000 股。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 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相关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关于本次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 上市流通的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许恒栋 蒋伟驰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