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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水规院: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郭仁忠2023-04-18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
董事会的独立董事,2022 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
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
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谨慎、认真、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
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2 年度任职期间内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1、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0 次董事会会议,均认真出席会议并进行了
表决,对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议案均无异议,均投同意票。
     2、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5 次股东大会,4 次由于工作出差原因请假。
     二、发表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的情况
     2022 年度,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就公司有
关事项进行了独立的专业判断,发表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共计 25 次,具体如下:

序号     时间及会议                  独立意见事项                意见类型
       2022 年 1 月 4 日 1、关于聘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
       召开的第一届董    前认可意见;
 1                                                                 同意
       事会第二十次会    2、关于聘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
             议          立意见。
       2022 年 2 月 18
                         关于《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
       日召开的第一届
 2                       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绩效考核方案》的独      同意
       董事会第二十一
                         立意见
           次会议
                         1、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
       2022 年 4 月 12
                         前认可意见;
       日召开的第一届
 3                       2、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     同意
       董事会第二十三
                         前认可意见;
           次会议
                         3、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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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独立意见;
                        4、关于《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的独立意见;
                        5、关于《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6、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
                        立意见;
                        7、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独立意见;
                        8、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
                        联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
                        独立意见。
    2022 年 6 月 8 日
    召开的第一届董
4                       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同意
    事会第二十五次
          会议
                        1、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条件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方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预案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论证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2022 年 6 月 26
                        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
    日召开的第一届
5                       独立意见;                              同意
    董事会第二十六
                        6、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次会议
                        的独立意见;
                        7、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
                        体承诺的独立意见;
                        8、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
                        规则的独立意见;
                        9、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 年)股
                        东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1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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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1、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独立意见;
       2022 年 8 月 25   2、关于公司《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
       日召开的第一届    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6                                                               同意
       董事会第二十七    3、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公司非经营性资金
           次会议        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情况
                         的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22 年,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成员,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深
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积极
履行职责。任职期间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贡献力量,对公司的发
展战略、产品的发展规划提出意见和见解,发挥专业领域的技术水平和知识水平,
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健发展,勤勉尽责发挥战略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四、现场检查情况
     2022 年度,我们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
实地考察。同时,我们通过电话和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掌握公司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关注公司上市
进程,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的管理状况、财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事项,并
及时关注外部环境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
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我们的沟通交流,
积极主动汇报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征求我们的专业意见。在
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认真准备会议资料并及时准确送达,为独立董事
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为我们做好履职工作提供了全面支持。
     五、保护社会公众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及时了解公司可能产生
的经营风险,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
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解,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
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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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等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 2022 年度的信息披露工作。
    3、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
忠实的原则,积极、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是对涉及到规范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等法规加深认识和理解,进一步提高
专业水平,提高议事能力,切实加强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的能力。
    2022 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积极履行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汇报!




                                         报告人:
                                                      郭仁忠
                                          日期:2023 年 4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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