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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水规院:2022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专项核查报告2023-04-18  

                         关于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的专项核查报告
                     众环专字(2023)060002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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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始页码
专项核查报告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1
             关于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的专项核查报告
                                                         众环专字(2023)0600022 号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水规院”)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22 年度合并及公司的利润表、合并及公

司的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公司的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以下简称“2022 年度财

务报表”)的基础上,对后附的《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营业收入扣

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表”)进行了专项核查。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规定,编制和披露营业收入扣除表,提供真实、合法、完

整的核查证据,是深水规院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核查工作的基础上对营业收

入扣除表发表专项核查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了核查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

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核查工作以对营业收入扣除表是

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核查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

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核查工作为发表核查意见提供了合

理的基础。

    基于我们的核查,我们没有发现后附的《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与我们在审计深水规院 2022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检查的会计资料,

以及 2022 年度财务报表中所披露的相关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为了更好地理解深水规院 2022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以及扣除后营业收入金额的情况,

后附营业收入扣除表应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核查报告仅供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年报披露之目的使用,

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核查报告第 1 页共 2 页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肖文涛



                                                  中国注册会计师:

                                                                          徐灵玲



             中国武汉                                     2023年4月17日




                              核查报告第 2 页共 2 页
                   2022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本年度         具体扣除       上年度
           项目                                                           具体扣除情况
                              (万元)         情况         (万元)
营业收入金额                   93,171.95                     93,482.22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18.23                          87.44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0.02%                           0.09%
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1. 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
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
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                  主要是出
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                    租房产、销                    主要是项目 补
                                   18.23                          87.44
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                    管商品、项                    偿款
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                    目补偿款
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
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2. 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
收入,如拆出资金利息收入;
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
度新增的类金融业务所产生
的收入,如担保、商业保理、
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典当
等业务形成的收入,为销售
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租赁
业务除外。
3. 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
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
收入。
4. 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
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产生的
收入。
5.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
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收入。
6. 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
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收
入。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18.23
                                                                  87.44
小计

                      2022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第 1 页共 2 页
                             本年度         具体扣除       上年度
          项目                                                          具体扣除情况
                             (万元)         情况         (万元)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1. 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
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
额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
入。
2. 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
生的收入。如以自我交易的
方式实现的虚假收入,利用
互联网技术手段或其他方法
构造交易产生的虚假收入
等。
3.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
产生的收入。
4. 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
对价或非交易方式取得的企
业合并的子公司或业务产生
的收入。
5. 审计意见中非标准审计意
见涉及的收入。
6. 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
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
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93,153.72                     93,394.78




                     2022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第 2 页共 2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