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水规院: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04-18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2 年,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不断健
全公司治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整体治理水平,为保障公司和全
体股东利益、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将公司 2022 年度董事
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运行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2 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 10 次会议,共审议通过 43 项议案。董事会会
议的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召开的董事会会议
合法、有效。会议具体内容见下表:
序号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审议通过的议案
1、《关于聘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第一届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4 的议案》
1
第二十次会议 日 2、《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议案》
1、《关于<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
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绩效考核方
第一届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 案>的议案》
第二十一次会议 18 日
2、《关于增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关于制定<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
第一届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3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办
第二十二次会议 10 日
法>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关于<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
4
第二十三次会议 12 日 议案》
1
2、《关于<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的议案》
3、《关于<2021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的议案》
5、《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议案》
6、《关于<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的议案》
7、《关于<2021 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
的议案》
8、《关于<2022 年度重大风险评估报告>
的议案》
9、《关于<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10、《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
11、《关于 2021 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2、《关于 2022 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3、《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经营计划的议
案》
14、《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
会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关于公司<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
5
第二十四次会议 27 日 案》
1、《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第一届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8 案》
6
第二十五次会议 日 2、《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第一届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7
第二十六次会议 26 日 2、《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
3、《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
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
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
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8、《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
议规则的议案》
9、《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 年)
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
会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11、《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议案》
1、《关于公司<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
摘要的议案》
2、《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
3、《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
第一届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8 案》
第二十七次会议 25 日
4、《关于公司<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5、《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关于公司<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
9
第二十八次会议 27 日 案》
第一届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1、《关于公司经营班子任期工作报告的
10
第二十九次会议 20 日 议案》
3
2、《关于公司董事会对经营班子及其成
员的履职评价意见的议案》
3、《关于公司董事会任期工作报告的议
案》
4、《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并征集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各委员会议事规则规定
的职权范围运作,并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及建议,对公司财务报告、
聘任年度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审议,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22 年,各专委会共召开 8 次会议,审议通过 24 项议案,会议具体内容见下表:
序号 委员会名称 召开 审议通过的议案
时间
第一届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 战略委员会第一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
12 日
次会议
1、《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第一届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公司债券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2 战略委员会第二
26 日 5、《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次会议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
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
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7、《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
议规则的议案》
4
8、《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 年)
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8 《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3 提名委员会第一
日 案》
次会议
第一届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4 提名委员会第二 《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
22 日
次会议
1、《关于<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
议案》
2、《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议案》
3、《关于<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1 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
第一届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的议案》
5 审计委员会第四
12 日 5、《关于<2021 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
次会议
的议案》
6、《关于<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7、《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
8、《关于 2021 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9、《关于 2022 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关于公司<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
6 审计委员会第五
27 日 案》
次会议
1、《关于公司<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
第一届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摘要的议案》
7 审计委员会第六
22 日 2、《关于公司<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次会议
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关于公司<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
8
审计委员会第七 25 日 案》
5
次会议
(三)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2 年,公司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共召开股东大会 5 次,
其中年度股东大会 1 次,临时股东大会 4 次,审议通过 23 项议案。历次股东大
会均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为广大投资者参加股东大会表决提供便利,
切实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参与权和监督权。会议具体内容见下表:
序号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审议通过的议案
2022 年第一次 2022 年 1 月 《关于聘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1
临时股东大会 20 日 案》
1、《关于<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
议案》
2、《关于<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
议案》
3、《关于<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
议案》
4、《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
2021 年 2022 年 5 月
2 议案》
年度股东大会 17 日
5、《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议案》
6、《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
议案》
7、《关于 2021 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8、《关于 2022 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9、《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
2022 年第二次 2022 年 6 月
3 《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临时股东大会 24 日
1、《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022 年第三次 2022 年 7 月 2、《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4
临时股东大会 14 日 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6
4、《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
议案》
6、《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的议案》
7、《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
体承诺的议案》
8、《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
规则的议案》
9、《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 年)
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
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2 年第四次 2022 年 9 月 1、《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
5
临时股东大会 14 日 2、《关于更换公司监事的议案》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22 年,公司 3 名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
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密切关注公司经营情况,并结合自身专业特长在公司业务发
展、财务管理、合规治理等方面提出了专业性建议,为完善公司监督机制,维护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五)信息披露工作情况
2022 年,公司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的规定,依法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秉持公平、公正
的原则,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使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
会获得信息,保障中小股东知情权,充分维护投资者利益。报告期内,董事会办
7
公室完成 123 份公告文件的对外披露工作,公告合计 245 万字,涉及董事会和监
事会决议公告 21 份、中介机构报告 20 份、保荐机构报告 19 份、公司治理与规
范运作 13 份、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公告 12 份、股东大会相关公告 10 份、定期
报告 9 份、董监高人员变更 5 份等。
(六)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建立和实施情况
2022 年,公司董事会按照监管相关要求,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管理制度》,妥善做好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如实、完整
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披露前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披露等各环节所有内幕
信息知情人名单,以及知情人知悉内幕信息的时间等相关档案,供公司自查和相
关监管机构查询。当公司内幕信息及重大事项发生时,董事会办公室在第一时间
组织内幕信息知情人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
在确保填写内容真实、准确的前提下,及时报送深交所备案。
为确保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发生因获知内幕信息而买卖公司股票及衍生
品的行为,董事会办公室在定期报告窗口期之前通过邮箱、企业微信向公司董监
高及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发送定期报告窗口期内幕信息相关注意事项的提醒函。
报告期内,公司董监高严格遵守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生利用内幕信息
谋取个人利益的行为。
(七)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严格按照《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开展投资
者关系工作,日常通过互动易、电话、邮件以及召开业绩说明会等形式,向广大
投资者传达公司信息,增进投资者对公司进一步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以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2022 年,互动易回复投资者提问 42 次,投资者关系热线接听并回复投资者
电话 660 余通,投资者关系邮箱收到并回复工作相关邮件 35 封。2022 年 4 月,
在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后董事会办公室积极筹备并召开了线上年度业绩说明会,
认真听取广大投资者对公司发展的建议和意见,回答投资者提问 20 条,并及时
制作发布《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切实保证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八)投融资工作情况
1、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2022 年 6 月 26 日,经董事会研究审议并通
8
过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2022 年 8 月 22 日,公
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2〕425 号);2023 年
2 月 13 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
深交所提交《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2023 年 2 月 15 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终止
对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审核的决定》(深证上审〔2023〕37 号),深交所决定终止对公司申请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本次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
2、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在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协同
发展机制引领下,经协商一致,董事会办公室协助董秘完成公司与浙江江南工程
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邦迪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三方按照 4:3:3 的股权结构设
计,并通过表决权安排,保证国有股权控制地位,设立了深圳粤湾城市开发咨询
有限公司。合资公司的设立,有力推动深水规院与浙江江南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市邦迪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在市场布局和业务资源上形成互补,在深圳市
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园区业务中进一步主动担当作为,提升国有企业品牌影响力,
为深圳建设贡献国企力量,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提供深圳力量。
二、2023 年董事会重点工作
2023 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不断完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全面修订公司规章制度,进一步提
升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同时进一步优化细化公司战略目标,加强内控体系建设
和风险控制体系,积极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提高董事会的战略
决策能力、风险与内部控制能力,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二)进一步加强董事会建设运作,提高董事会议事质量和工作效率。根据
公司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的相关权限,认真执行股东大会作出的各项决议,充分
9
发挥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的专业职能,督促管理层积极推动各项工作
的开展,领导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切实履行相关工作职责。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通过多渠道、多方式加强与市场投资者之间的互动交流,增进投资者对公司
的了解和认同,传递公司核心价值,树立公司良好的市场形象。
(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已于 2023
年 3 月 22 日召集并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董事和第二届监事会监事,接下来董事会将继续积极落实经营班子换届工作,
保障公司平稳有效运行。本年度,董事会将进一步推进经营班子研究落地多元化
员工激励方式,吸引关键管理和技术岗位人员,为公司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7 日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