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绿岛风:关于将部分未使用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公告2021-08-13  

                        证券代码:301043           证券简称:绿岛风           公告编号:2021-004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部分未使用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205 号)同意注册,广东绿
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7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6.7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45,475.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4,341.32 万元后,募集资
金净额为 41,133.68 万元。上述资金已于 2021 年 8 月 2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华
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华兴验字〔2021〕
21000790172 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及相关银
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将部分未使用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度、
三方监管协议的相关规定,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
下,公司拟将部分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并授权公司财务总
监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调整协定存款的余额,期限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后不超过 12 个月。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
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将部分未使用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

                                     1
放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风险及控制措施
    公司将部分未使用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
险可控。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了健全的业务审批和
执行程序,确保协定存款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独立
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
行审计。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将部分未使用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事项不
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进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将部分未使用的募
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

    六、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开展和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并授权公司
财务总监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调整协定存款的余额,有
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本次将未使用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不
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因此
同意公司将部分未使用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

    七、保荐机构的专项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有关募集资金存储
和使用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签订了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将部分未使用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上述事项已经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
批程序;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2
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增加了存储收益,符合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将部分未使用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
方式存放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
公司将部分未使用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三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