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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绿岛风: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公告2021-11-17  

                        证券代码:301043            证券简称:绿岛风          公告编号:2021-029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关联担保概述
    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申请不超过
1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一般授信额度为 6,000 万元,由公司控股股
东台山市奥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达投资”)作为保证人,为公司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票据池专项授信额度为不超过 4,000 万元,以公司的银行承
兑汇票、保证金、存单做质押担保。授信期限一年,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
循环使用。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担保事项,董事李清泉作
为奥达投资的控股股东、执行董事,董事李振中作为奥达投资的经理及李清泉的
父亲回避表决该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交易中,公司获得的一般授信额度属于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关联担保事
项,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连续十二个月累计金额为
13,000 万元(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7.15%,未达到 50%,
故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奥达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29,997,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44.11%,
                                    1
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的有关规定,奥达投资为本次交易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
    2021 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不含本次担保
金额)如下:
                                                                         担保是否
                          被担   担保金额
         担保方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已经履行
                          保方   (万元)
                                                                           完毕
 台山市奥达投资有限公司、
                                            2018 年 12   2028 年 12 月
 台山市振中投资合伙企业   公司      6,500                                  是
                                             月 03 日       03 日
   (有限合伙)、李清泉
                                            2020 年 09   2030 年 08 月
 台山市奥达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      1,800                                  否
                                             月 01 日       31 日
                                            2021 年 09   2031 年 09 月
 台山市奥达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      3,000                                  否
                                             月 27 日       30 日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银行授信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要,有助于更好地支持公司业
务拓展,保障公司稳定、可持续发展。公司控股股东奥达投资支持公司业务发展,
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且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体现了控股
股东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五、相关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经审议,我们认为本次公司向中信银行申请银行
授信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或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关联担保事项,公
司事前向我们提交了相关资料,我们进行了事前审查,我们认为该事项是为解决
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
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经认真审核本次公司向中信银行申请授信的相关资
料,我们认为本次申请银行授信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
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向银行申
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缓解了公司经营发展所需的资金压力,符合上市公司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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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事项。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11 月 1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信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并由公司控股股东提供关联担保的事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李清泉作为
关联方的控股股东、执行董事,李振中作为关联方的经理及李清泉的父亲,均回
避表决该议案。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11 月 16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
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向中信银行申请授信,
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公司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无偿担保,解决了公司银行授信额
度担保的问题,支持了公司的发展,控股股东本次担保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体现
了公司控股股东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
业绩产生影响。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控股股东提供关联担
保的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接受控股股东奥达投资
担保事项系出于业务发展的需要,担保未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也未要求公司提
供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
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的要求。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无异
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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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
股份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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