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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绿岛风:关于变更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2021-11-17  

                        证券代码:301043                 证券简称:绿岛风          公告编号:2021-027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205 号)同意注册,绿岛风首次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70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
格为人民币 26.7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45,475.00 万元,减除发行费用(不含增
值税)人民币 4,341.32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41,133.68 万元。上述资金(扣
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已于 2021 年 8 月 2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华兴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华兴验字〔2021〕21000790172 号)。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高新开发
区科技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台山碧桂园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江门新会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之各上级机构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江门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
行同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变更情况

      本次变更前,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情况如下:
 序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投项目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年产新风类产品 30 万台
  1                                 398040100100049723
         江门高新开发区科技支行                                 建设项目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                                    661374571742         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江门台山碧桂园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3                                 8110901013201303488
              江门新会支行                                     超募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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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便捷对募集资金账户的日常操作,提高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效率,公
司决定将存放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台山碧桂园支行( 银行账号:
661374571742 ) 、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江 门 新 会 支 行 ( 银 行 账 号 :
8110901013201303488)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转存至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
高新开发区科技支行(银行账号:398040100100049723),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后
资金也一并转至该银行账户,届时公司将相应注销原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或将其转
为一般户。
    董事会授权管理层重新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申万宏源证券承
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办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变更事宜。
    此次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
划。

       三、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募集资金账户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此次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账户日
常操作的便利性,提高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效率,同意本次变更募集资
金账户事项。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募集资金账户的议案》。监事会经审议认为:本次变更募集资金账户有利
于加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使用效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2020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账户是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和管
理的效率,能够便捷公司对募集资金账户的日常操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该
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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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
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就该事项发表同意意见。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此次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未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相关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账户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
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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