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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绿岛风:关于签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合同的公告2021-11-17  

                        证券代码:301043           证券简称:绿岛风           公告编号:2021-030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概况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为提升
能源利用效率及建筑节能水平,促进绿色低碳新能源的发展,现结合厂房屋顶条
件,决定实施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与振森电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森电能”或
“乙方”)签订《1267.63kWp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约定根据公司的安排,由振森电能实施安装光伏发电项目。项目为一期项目,拟
装机容量为 1267.63kWp,合同总金额约为 460.15 万元人民币,最终按实际装机
容量进行结算为准。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效果,决定是否实施后续项目。
    本合同非日常经营性合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签订上述合同已履行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本次
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及批准。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振森电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保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7MA51D62J2U
    注册资本:8,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佛山市三水中心科技工业区 B 区 21 号 F2 综合楼 C 座 1 楼 107
号(仅作办公场所使用,住所申报)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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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范围:电力供应;太阳能发电;风能、光伏、光热发电项目开发、设计、
投资、建设、运营与维护;承接:环保、电力、智能化系统工程、机电设备安装
工程的施工;电站智能化监控与清洁系统研发及技术服务;储能、充电桩技术服
务;合同能源管理;工程管理服务;工程勘察活动;工程设计活动;新能源技术
推广服务;销售:机电产品,输、变、配电设备,电工器材,新能源产品,电力
材料,风能、光伏、光热产品及设备。
    (二)履约能力分析
    振森电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履约能力受限的情
形。
    (三)关联关系说明
    振森电能与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公司发生的交易说明
    除本合同外,振森电能在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未与公司发生类似业务。

       三、合同主要内容
    (一)合同双方
    甲方: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振森电能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1267.63kWp 分布式光伏
发电项目
    2、项目地点:广东省台山市台城南兴路 15 号
    3、项目内容:乙方按设计图纸、说明文件、技术规定进行安装,并接受甲
方现场工程师的监督检查。待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验收报告,并将项目移交给
甲方管理。
    4、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三)合同总价款
    合同总金额为 4,601,496.90 元人民币,最终按实际装机容量进行结算为准。
    (四)工程款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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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预付款:完成项目备案、取得备案受理文件之日起 7 天内支付合同价款
30%,即 1,380,449.07 元。
    2、进度款:支架安装完毕,桥架、防雷扁铁、逆变器进场之日起 7 天内支
付合同价款 40%,即 1,840,598.76 元;组件安装完毕 7 天内支付合同价款 15%,
即 690,224.54 元。
    3、结算款:项目全部完成具备供电局并网验收条件且正式并网发电后之日
起 7 日内支付合同价款 13%,即 598,194.60 元;容量增减项目一并结算。(尾款
以实际装机容量为准)。
    4、质保金:合同价款基数 2%作为质保金,并网验收之日起满 180 天内甲方
无息支付合同价款 2%,即 92,029.93 元。
    (五)质保
    1、光伏系统配件整体质保期为 1 年,质保期内乙方负责设备的更换、维修。
    2、本项目光伏组件质保 10 年,光伏组件功率质保 25 年,逆变器质保 5 年,
质保期内乙方负责设备的更换、维修。
    3、本项目乙方提供 2 年维修保养支持服务。
    (六)生效条件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项目交验合格结清全款、保修期满后自然
失效。款未付清前乙方拥有光伏电站的处分权。

    四、合同签署对公司的影响
    1、本合同非日常经营性合同,金额约为 460.15 万元人民币,项目履约后能
够降低公司整体用电成本。合同签订不构成对公司本年度及以后年度经营业绩的
重大影响。
    2、公司将“致力于提高建筑节能水平”一直视为重要发展理念,基于国家
近年来关于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的战略目标,秉持从自身做起的
原则,研究并适行与发展理念相一致的经营、非经营性活动,为我国实现“碳达
峰、碳中和”贡献微薄力量,同时树立企业良好社会形象。

    五、风险提示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存在法律、政策、技术、市场等方面的不确定性或风险,
还可能面临外部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突发意外事件,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所带
                                     3
来的风险,导致合同延缓履行、履约时间延长、全部或部分无法履行。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公司与振森电能签订的《1267.63kWp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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