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绿岛风: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公告2021-12-30  

                        证券代码:301043                证券简称:绿岛风                 公告编号:2021-034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绿岛风”)于
2021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205 号)同意注册,绿岛风首次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70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
格为人民币 26.7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45,475.00 万元,减除发行费用(不含增
值税)人民币 4,341.32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41,133.68 万元。上述资金(扣
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已于 2021 年 8 月 2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华兴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华兴验字〔2021〕21000790172 号),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按规定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
股说明书》”),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金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年产新风类产品 30 万台建设项目             16,094.41              16,094.41
  2             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5,033.95               5,033.95
  3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18,785.00              18,785.00
                   合计                              39,913.36              39,913.36

                                           1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需要,
先行通过银行贷款和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项目所需款项,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
置换。如果本次募集资金不能满足拟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则不足部分由公司通
过银行贷款和自有资金等方式解决。如果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出上述投资项目需
要,超出部分将用于补充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三、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在募集资金到位前
以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发行费用进行了预先投入。具体情况如下: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截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际投资额为人民币 40,096,908.96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投                    募集资金承诺投    截止披露日自有资
                 投资总额                                                拟置换金额
  资项目                          资金额          金已投入金额

年产新风类
产品 30 万台      16,094.41         16,094.41              1,290.01               1,290.01
  建设项目
研发中心扩
                   5,033.95          5,033.95               379.23                 379.23
  建项目
营销网络建
                  18,785.00         18,785.00              2,340.44               2,340.44
  设项目
    总计          39,913.36         39,913.36              4,009.69               4,009.69

     (二)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截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不含税发行费用的总
额为 3,449,086.31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预先支付金额
      发行费用名称                                                 本次置换金额
                                     (不含税)
     保荐及承销费用                               150.00                           150.00
     审计及验资费用                               122.64                           122.64
        律师费用                                   47.17                            47.17
材料制作及其他发行费用                             25.10                            25.10
          合计                                    344.91                           344.91


                                            2
     综上,公司本次将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40,096,908.96 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3,449,086.31 元(不含税),共计
43,545,995.27 元。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
《关于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司农专字[2021]21006130011 号)。

       四、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根据《招股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做出的安排,即“本次发行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需要,先行通过银行
贷款和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项目所需款项,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本次
拟置换募集资金事项与公司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
账时间未超 6 个月,置换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
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
形。

       五、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的 自 筹 资 金 40,096,908.96 元 及 已 支 付 发 行 费 用 的 自 筹 资 金
3,449,086.31 元(不含税),共计 43,545,995.27 元。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决策程序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
     (三)独立董事意见


                                           3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事项,不会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募集资金置
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且本次置换事项履行了规定的决策
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本次
置换事项。
    (四)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广东绿岛
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鉴证报告》(司农专字[2021]21006130011 号),认为:绿岛风董事会编
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
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绿岛风截止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以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由会计师事务
所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且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不
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保荐机构对绿岛风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4、《关于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5、《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
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核
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