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岛风:关于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2022-04-27
证券代码:301043 证券简称:绿岛风 公告编号:2022-015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205 号)同意注册,广东绿岛风
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 1,70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6.75 元,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45,475.00 万元,减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4,341.32 万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1,133.68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8 月 2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并经华兴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华兴验字〔2021〕21000790172 号)
验证确认。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
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原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情况
公司原募投项目“年产新风类产品 30 万台建设项目”计划投资 16,094.41 万
元,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 16,094.41 万元,占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的 35.39%,项目完成后,预计将实现年产能 30 万台新风类产品。
截至 2022 年 4 月 11 日,“年产新风类产品 30 万台建设项目”累计投入募
集资金累计 1,803.85 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14,399.22 万元(包
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三)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情况
根据公司全国范围内的产能规划、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求,综合考虑
公司区域间的产能协同性及供应链响应速度,公司及子公司的资金使用需求和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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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建设进度,为提高公司河南长葛、江苏丹阳两地生产基地的投建速度,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对原募投项目“年产新风类产品 30 万台建设项目”的
投资规模进行调整,将其中尚未使用的共计 14,000 万元募集资金用做以下用途:
1、投入 8,400 万元,建设由江苏绿岛风空气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
苏绿岛风”)承建的项目“年产 15 万台新风类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2、投入 5,600 万元,建设由河南绿岛风空气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
南绿岛风”)承建的项目“空气系统科技设备生产基地项目”。
(四)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决策程序
2022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对
原募投项目“年产新风类产品 30 万台建设项目”的投资规模进行调整,将其中
尚未使用的 14,000 万元募集资金用于建设由江苏绿岛风承建的项目“年产 15 万
台新风类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及由河南绿岛风承建的项目“空气系统科技设备
生产基地项目”。新增募投项目“年产 15 万台新风类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空气系统科技设备生产基地项目”均已取得相关项目备案证明。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原因
(一)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1、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
(1)项目名称:年产新风类产品 30 万台建设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3)拟投入金额:原计划投资 16,094.41 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投入资金
总额为 16,094.41 万元,占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的 35.39%。
(4)计划投资明细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建筑工程及相关费用 4,079.00
2 设备购置和安装工程费用 8,506.85
3 铺底流动资金 3,130.98
4 预备费 377.58
2
合计 16,094.41
(5)计划建成时间:2022 年 6 月 30 日
2、实际投入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为“年产新风类产品 30 万台建设项目”的实际实施主体,截至 2022 年
4 月 11 日,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1,803.85 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专户余
额为 14,399.22(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变更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为加强华南、华东、华中区域间项目建设的协同,综合降低公司产品的运维
成本,提高产品的区域性供货能力,提升公司品牌的区域影响力,公司决定在河
南长葛、江苏丹阳两地投建生产基地,并调整原募投项目“年产新风类产品 30
万台建设项目”的投资规模。江苏绿岛风的“年产 15 万台新风类产品生产线建
设项目”、河南绿岛风的“空气系统科技设备生产基地项目”已取得项目备案证
明,亟待加快建设。基于上述产能规划安排,上述三个项目的建设进展以及资金
使用需求的实际情况,公司从战略层面考虑,为综合提升公司及子公司的资金使
用效率,提高河南长葛、江苏丹阳两地生产基地的投建速度,决定调整原募投项
目“年产新风类产品 30 万台建设项目”的投资规模,并将部分募集资金分别投
向上述两子公司的生产项目。
募投项目调整后,原募投项目对应的产能测算将由原来的年产 30 万台套新
风类产品下调至约年产 5 万台套新风类产品。公司将原募投项目账户中尚未使用
的 14,000 万元募集资金分别投资建设位于江苏区域的“年产 15 万台新风类产品
生产线建设项目”、位于河南区域的“空气系统科技设备生产基地项目”,调整
募投项目的投资结构。上述三个项目的产品均为新风系列产品,项目全部建成投
产后,预计产能将达到年产 30 万台套新风类产品。
调整后原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
为准)将继续存放于原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原募投项目建设使用。江苏绿岛风、河
南绿岛风将对变更转出的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同时将尽快与公司、保荐机构、
银行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三、新增募投项目的情况说明
(一)新增募投项目“年产 15 万台新风类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1、项目实施主体:江苏绿岛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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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建设地点:江苏省镇江市丹阳市延陵镇丹延路 58 号
3、项目建设内容:项目新征土地面积 66 亩,新建建筑面积 45,000 平方米。
项目主要建设新风类产品研发中心和年产 15 万台新风类产品生产基地。
4、项目投资:本项目投资总额约为 3.53 亿元人民币,该金额为计划投资金
额,后续公司可能会根据土地购置情况、扶持政策等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具体以
实际投资金额为准。其中,拟使用募投资金投资 8,400 万元。
5、项目建设期:24 个月
6、本项目已取得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正在办理环评手续。
(二)新增募投项目“空气系统科技设备生产基地项目”
1、项目实施主体:河南绿岛风
2、项目建设地点:河南省许昌市长葛市大周镇长盛大道 101 号
3、项目建设内容:项目建设厂房、仓库和办公楼等,建筑面积约为 35000
平方米。项目主要为研发、生产与销售新风系统、暗装新风系统、风幕机系列产
品、浴霸系列产品、机电通风系列产品等。
4、项目投资:本项目投资总额约为 2.5 亿元人民币,该金额为计划投资金
额,后续公司可能会根据土地购置情况、扶持政策等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具体以
实际投资金额为准。其中,拟使用募投资金投资 5,600 万元。
5、项目建设期:24 个月
6、本项目已取得河南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明,正在办理环评手续。
(三)新增募投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江苏绿岛风、河南绿岛风的项目建设地皆为与当地政府合作的产业园区,建
设内容皆主要为新风类产品,其项目建设的背景、必要性、可行性分析具有共通
性。
1、项目建设背景
随着现代社会的进步与发展,人类大部分活动都可在室内进行,室内空气质
量也成为直接关系人们身体健康及生活质量的关键因素。相较于从源头控制污染
物的产生,通风换气是一种简单、经济、有效的改善空气质量的方法。室内实现
通风换气主要依靠自然通风与机械通风,自然通风是通过建筑物内外空气密度差
造成的热压或室外大气运动造成的风压来促使空气自然流动;而机械通风是通过
机械装置的运转所提供的风压驱使空气流动。出于室外噪音、灰尘、蚊虫与大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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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等因素的限制以及能耗、安全、通风效率等方面的考虑,自然通风远远无法
满足办公楼宇、公寓住宅、大型商超、工业厂房等的通风需求,机械通风装置已
经成为现代建筑必不可少的配套设施,以新风系统产品为代表的室内通风系统产
品市场空间非常广阔。室内通风系统产品广泛应用于国民经济各个领域,如民用
住宅、市政基建、商业场所、工业厂房等,这些应用领域的持续发展推动了室内
通风系统产品需求的不断增长。
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有利于推进公司产品品牌战略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持续推进及伴随的室内空气污染现象,室内通风系统
产品的市场需求持续提升。
公司始终专注于室内通风系统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及销售,积累了较强
的竞争实力。“绿岛风”品牌在多年悉心经营下已经取得了良好的市场影响力,
被授予“广东省名牌产品”称号,下游应用领域涵盖了国民经济各个板块,产品
得到了客户的广泛认可。
深耕室内通风市场,确保行业内领先的品牌地位是公司的战略目标,现有的
产品生产线已经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产能瓶颈已成为制约公司未来品
牌战略的首要因素,因此有必要扩建新风类产品生产线,突破公司发展瓶颈。
(2)提升公司整体实力
新风类产品制造业属于重资产、资金密集型产业,目前国内市场品牌繁杂,
集中度较低,基于公司长期深耕室内通风行业的定位,需要投入资金,进一步提
升公司产能,快速取得规模优势,以满足日益增长的销售订单、多样化的产品需
求及公司品牌战略,巩固行业的领先地位。
3、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国家政策实施为项目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利条件
目前我国机械制造行业正朝着智能、高效和低消耗的现代化大工业方向发
展,我国政府等相关部门出台了多项相关政策,为行业发展提供了适宜的政策环
境。
国务院 2015 年 5 月印发的《中国制造 2025》中指出,紧密围绕重点制造领
域关键环节,开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装备融合的集成创新和工程应用。支持
政产学研用联合攻关,开发智能产品和自主可控的智能装置并实现产业化。依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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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势企业,紧扣关键工序智能化、关键岗位机器人替代、生产过程智能优化控制、
供应链优化,建设重点领域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在基础条件好、需求迫切的
重点地区、行业和企业中,分类实施流程制造、离散制造、智能装备和产品、新
业态新模式、智能化管理、智能化服务等试点示范及应用推广。建立智能制造标
准体系和信息安全保障系统,搭建智能制造网络系统平台。
我国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和质量监督总局在 2016 年 10 月联合发布的《通风与
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中制定了统一的通风与空调工程质量的验收标准,
按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的特点,并对其验收的内容、检查数量和检查方法作出了
具体的要求。行业政策对扩产项目实施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2)行业领先的技术优势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保障
公司自成立以来就坚持以技术为主要竞争手段,经过多年的积累,获得了多
项专利。公司保持每年较高的资金投入进行新技术的研发,获得了国家级高新技
术企业认证,并获得多项荣誉、称号。公司持续的创新能力和现有的技术积累为
本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3)现有的销售网点和合作渠道为项目开展提供了销售保障
公司以经销渠道为主,一方面,公司与主要经销商均合作多年,相互促进、
共同成长,经销商客户对于公司品牌的认可度及忠诚度较高。目前公司主要通过
信息化门户系统与经销商进行业务信息传递与交流,实现了对经销业务的流程
化、高效化监督与管理。另一方面,公司近年来依托强大的销售队伍和管理能力,
在终端销售网点渠道建设方面取得了突出的成果。截至目前,公司已在全国范围
内拥有逾 2 万家经销网点,网点类型涵盖五金店、建材店、灯饰店、暖通店等,
已形成以广东省、浙江省、江苏省、福建省为中心,辐射山东、河北、江西、辽
宁等地区的营销网络布局,覆盖全国各主要一、二线城市并逐步下沉渠道。与此
同时,公司注重网点质量的管理,通过信息化门户系统及微信小程序,实现了网
点备案、导航、巡查及实时查询等功能,增强了对网点的管控程度。
(四)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根据目前市场行情测算,江苏绿岛风建设的项目“年产 15 万台新风类产品
生产线建设项目”投产后预计年产值可达 2 亿元,河南绿岛风建设的项目“空气
系统科技设备生产基地项目”投产后预计年产值可达 1.2 亿元,实际业绩情况将
取决于未来市场环境和公司市场开拓结果。项目风险整体可控,预期经济效益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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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
四、项目的主要风险
公司本次实施江苏绿岛风“年产 15 万台新风类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和河
南绿岛风“空气系统科技设备生产基地项目”,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公司新风类产
品的经营规模,提升公司品牌竞争力,具有较好的可行性。
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或项目完成后,公司面临着产业政策变化、市场变化、
原材料供应及价格重大变化等不确定因素,如果国家的产业政策发生重大调整、
市场环境发生不利变化,存在可能无法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公司将做好工程建
设的内部资源组织调度,加快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建设,持续关注市场、
政策变化,持续提升内部控制管理水平,做好应对市场变化的准备,降低项目实
施风险。
五、独立董事对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独立意见
公司此次变更募投项目方案,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展情况来制
定的,综合考虑了公司及子公司的资金使用需求,以求提高公司旗下绿岛风品牌
产品的投建速度,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本次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实
施主体及使用募集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规定,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
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对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是为提高公司旗下绿岛风品牌产
品的投建速度,降低资金使用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已经董事
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新募投项目已取得投资项目备案证明,相关环评手续正在办理中。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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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变更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之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
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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