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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绿岛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报问询函回复之核查意见2022-05-25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报问询函回复之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保荐
机构”)作为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岛风”、“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绿岛
风 2021 年年报问询函涉及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审慎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问题 6. 截止报告期末,募投项目“年产新风类产品 30 万台建设项目”投资进
度为 10%,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 2022 年 6 月 30 日。请补充说明公司上
述项目期后进展情况,是否符合预期,如否,说明进展缓慢的原因,是否存在实施
障碍。请保荐机构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截止报告期末,募投项目“年产新风类产品 30 万台建设项目”投资进度
为 10%,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 2022 年 6 月 30 日。请补充说明公司上述
项目期后进展情况,是否符合预期,如否,说明进展缓慢的原因,是否存在实施障
碍。

       (一)募投项目投入情况

     募投项目变更前,公司原募投项目“年产新风类产品 30 万台建设项目”计划投
资 16,094.41 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 16,094.41 万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1,609.55 万元,投资进度为 10.00%,投入明细构成如
下:
                                                                          单位:万元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
序号              投资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集资金已投金额
 1          建筑工程及相关费用                   4,079.00                    1,393.97
 2        设备购置和安装工程费用                 8,506.85                      149.56
 3              铺底流动资金                     3130.98                             -
 4                 预备费                         377.58                        66.02
                合计                            16,094.41                    1,609.55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该项目募集资金投入较低主要系公司综合考虑公司业
务拓展、区域间的产能协同性及供应链响应速度,拟将部分产能转移至河南长葛、
江苏丹阳两地生产基地,降低了原募投项目“年产新风类产品 30 万台建设项目”的
建筑工程和设备购置规模。此外,公司为加快建设进度,将部分老厂设备搬迁至“年
产新风类产品 30 万台建设项目”使用,使用募集资金支付的设备购置费用减少。同
时,公司基于谨慎性考虑,未使用募集资金中的铺底流动资金支付项目前期相关购
买原材料、人工费用等。
       (二)项目期后进展情况
       项目报告期期后(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4 月 11 日)投入 194.30 万元,截
至 2022 年 4 月 11 日,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1,803.85 万元,投入明细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 2021 年 12 月                    截至 2022 年 4
                        拟投入募集                         期后募集资金投
序号      投资项目                    31 日募集资金已                       月 11 日募集资
                          资金金额                             入金额
                                           投金额                             金已投金额
         建筑工程及相
 1                         4,079.00            1,393.97            189.92         1,583.89
           关费用
         设备购置和安
 2                         8,506.85              149.56              4.38           153.94
         装工程费用
 3       铺底流动资金       3130.98                    -                -                -
 4         预备费            377.58               66.02                 -            66.02
        合计              16,094.41            1,609.55            194.30         1,803.85
       经公司测算,该项目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建成前需继续投入约 360.00 万元,用
以支付建筑工程及购买设备 等费用,项目建成预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金额约为
2,163.85 万元(具体以实际结算为准)。
       (三)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情况
       2022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公司根据全国范围内的产能规划、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求,综合考虑公
司及子公司的资金使用需求和项目建设进度,为加强华南、华东、华中区域间项目
建设的协同及供应链响应速度,综合降低公司产品的运维成本,提高产品的区域性
供货能力,提升公司品牌的区域影响力,同时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原募
投项目“年产新风类产品 30 万台建设项目”中尚未使用的共计 14,000 万元募集资
金用做以下用途:
       (1)投入 8,400 万元,建设由江苏绿岛风空气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
绿岛风”)承建的项目“年产 15 万台新风类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2)投入 5,600 万元,建设由河南绿岛风空气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
绿岛风”)承建的项目“空气系统科技设备生产基地项目”。
    同时,公司相应调整原募投项目“年产新风类产品 30 万台建设项目”的投资规
模,调整后原募投项目对应产能测算将由原年产 30 万台套新风类产品下调至约年产
5 万台套新风类产品。调整后原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
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将继续存放于原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原募投项目建设使用。
    上述三个项目的产品均为新风系列产品,三个项目全部建成投产后,预计产能
将达到年产 30 万台套新风类产品。
    2022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目前,新募投项目已取得投资项目备案证明,新项目用地手续、环评手续正在
抓紧办理中,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二、保荐机构核查情况
    (一)保荐机构核查程序
    1、查阅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了解项目建设安排;
    2、查阅募集资金账户的银行日记账、银行对账单,审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3、访谈公司管理层,了解公司业务发展战略,募投项目实施的最新进展情况、
项目后期建设资金预算情况,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原因、新项目进展
情况与资金使用规划;
    4、查阅公司《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关于变更募投
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及其相关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决议。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截止报告期末,募投项目“年产新风类产品 30 万台建设项目”投资进度为 10%,
主要系公司综合考虑公司业务拓展、区域间的产能协同性及供应链响应速度,拟将
部分产能转移至河南长葛、江苏丹阳两地生产基地,降低了原募投项目投资规模,
期后已就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进行了变更,将 8,400 万元用于建设由江苏绿
岛风承建的“年产 15 万台新风类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将 5,600 万元用于建设由
河南绿岛风承建的“空气系统科技设备生产基地项目”。上述变更符合公司的发展需
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上市公司已就
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新项目
已取得投资项目备案证明,新项目用地手续、环评手续正在抓紧办理中,不存在实
质性障碍。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绿岛风空气系
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报问询函回复之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张   晓                   刘   令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