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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绿岛风: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2-06-09  

                        证券代码:301043            证券简称:绿岛风           公告编号:2022-023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已由 2022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
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1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截
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68,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 10 股派
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8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544.00 万元,不送红股,
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前,股本发生变化的,将按
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配方案
    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8,000,0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8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
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
基金每 10 股派 0.72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
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
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
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
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6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8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 年 6 月 14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 年 6
月 15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2 年 6 月 1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2 年
6 月 15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850                  台山市奥达投资有限公司
  2          03*****418                           李清泉

  3          08*****852            台山市振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          03*****176                           孙振德

  5          03*****261                           李振中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 年 5 月 27 日至登记日:2022 年 6
月 14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股东台山市奥达投资有限公司、李清泉、台山市振中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李振中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
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按照有关规定对发行价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26.75 元/股,公司完成 2021 年年度权
益分派实施后,将对上述股东在承诺履行期内的最低减持价格由 26.75 元/股调整
至 26.67 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东省台山市台城南兴路 15 号
    咨询联系人:朱道、金圣涵
    咨询电话:0750-5605598
    传真电话:0750-5415555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登记结算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