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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绿岛风: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3-04-27  

                        证券代码:301043           证券简称:绿岛风          公告编号:2023-012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变更时间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
的通知》(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6 号”),规定了“关
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
理”内容,公司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提前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
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
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解释 16 号文的相关
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
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监管
                                   1
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
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审议程序及审议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
关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的相应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等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要求进行的
合理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
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该项议案。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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