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司农专字[2023]22008190047 号 目 录 关于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1-2 附件: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3-11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司农专字[2023]22008190047 号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贵公司董事会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 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要求编制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 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保证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的基础上对贵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 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上述准则要求我们遵守 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不 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核工作涉及实施审核程序,以获取有关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审 核证据。选择的审核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还包括对贵公司董事会编制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所依据标准的适当性作出评价。我们相信,我们获取 的审核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基础。 1 我们认为,贵公司董事会《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 经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 关规定要求编制,该专项报告关于贵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使用情况的披 露与实际情况相符。 本专项报告仅供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 同意将本专项报告作为贵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附件: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 报告 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张 腾 中国注册会计师:彭景裕 中国 广州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2 附件: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 项 报 告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205 号”文《关于同意广东绿岛风 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批复,贵公司截至 2021 年 8 月 2 日止完成了向境内投资者首次发行 17,000,000.00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 工作,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 26.7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54,75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 43,413,166.53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筹集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 411,336,833.47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21 年 8 月 3 日出具了“华兴验字[2021]21000790172 号” 验资报告。 (二)2022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加:累计利息收入 减:以前年度已 减:本报告期使 减:永久性补充 项目 募集资金净额 期末余额 扣除手续费净额 使用金额 用金额 流动资金 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 411,336,833.47 7,781,173.11 63,629,461.08 53,394,620.63 1,215,498.30 300,878,426.57 (A 股) 合计 411,336,833.47 7,781,173.11 63,629,461.08 53,394,620.63 1,215,498.30 300,878,426.57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的 募集资金 117,024,081.71 元,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7,781,173.11 元,募投项 目节余资金用于永久补流 1,215,498.30 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本金未 3 到期金额 225,000,000.00 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合计 300,878,426.57 元,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为 75,878,426.57 元, 尚未归还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余额为 225,000,000.00 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 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该管理制度经公司 2021 年 8 月 1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2、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述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 存储制度。 2021 年 8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高新开发区科技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 门台山碧桂园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新会支行分别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并于 2021 年 8 月 12 日与保荐机构及相关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 2021 年 11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账户的议案》。为便捷对募集资金账户的日 常操作,提高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效率,公司决定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将存放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台山碧桂园 支行(银行账号:661374571742)、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新会支行(银行账 号:8110901013201303488)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转存至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 4 高新开发区科技支行(银行账号:398040100100049723),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后资 金也一并转至该银行账户,届时公司将相应注销原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或将其转为一 般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台山碧桂园支行(银行账号:661374571742)募 集资金账户已于 2022 年 8 月 5 日注销,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新会支行(银行 账号:8110901013201303488)募集资金账户已于 2022 年 10 月 27 日注销。 2022 年 5 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江苏绿岛风空气系统有限公司和保荐机构申万 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山支行签署了《募 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22 年 6 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河南绿岛风空气系统有限公司和保荐机构申万 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山支行签署了《募 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22 年度,公司按照上述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 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账户名称 专户存储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期末余额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高新开发区科技 398040100100049723 30,431,441.47 统股份有限公司 支行 河南绿岛风空气系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山支行 44050167080100000870 18,726,860.07 统有限公司 江苏绿岛风空气系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山支行 44050167080100000840 26,720,125.03 统有限公司 合 计 75,878,426.57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5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 年 12 月 2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公司以募集资金 4,354.60 万元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 和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其中 4,009.69 万元为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344.91 万元为置换先期投入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 构对此发表同意的意见。2021 年公司已完成募集资金置换,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 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 (三)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2021 年 8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未使用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为提 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拟将部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并授权公司财务总监根据募集资金投资 计划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调整协定存款的余额,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不超过 12 个月。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此发表同意的意见。 2021 年 9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保证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计划正常实施,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 过人民币 3.5 亿元(含 3.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资金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独立董事、保荐机 构对此发表同意的意见。2021 年 10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该项议案。 2022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保证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计划正常实施,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 6 过人民币 3.5 亿元(含 3.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资金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独立董事、保荐机 构对此发表同意的意见。2022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该项议案。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期末余额为 2.25 亿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22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为加强区 域间的产能协同,提高供应链响应速度,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决定对原募投项 目“年产新风类产品 30 万台建设项目”的投资规模进行调整,将其中部分募集资金 用于建设江苏绿岛风空气系统有限公司承建的项目“年产 15 万台新风类产品生产线 建设项目”及河南绿岛风空气系统有限公司承建的项目“空气系统科技设备生产基 地项目”,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此发表同意的意见。2022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召 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项议案。 (五)募投项目结项情况 2022 年 7 月,公司鉴于募投项目“年产新风类产品 30 万台建设项目”已实施 完毕,对该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121.55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且募集资金管理不 存在违规行为。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7 附表 1: 2022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41,133.68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339.46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4,00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4,00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1,702.4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34.04%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投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更项目(含 入进度 是否发生重 资金投向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金额 投入金额(2) 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部分变更) (3)=(2)/(1)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年产新风类产品 30 是 16,094.41 2,094.41 363.31 1,972.86 94.20% 2022 年 6 月 30 日 895.71 是 是 万台建设项目 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否 5,033.95 5,033.95 327.33 748.82 14.88% 2023 年 12 月 31 日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否 18,785.00 18,785.00 2,576.40 6,908.31 36.78%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年产 15 万台新风类 是 - 8,400.00 1,805.02 1,805.02 21.49% 2024 年 6 月 30 日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空气系统科技设备生 是 - 5,600.00 267.40 267.40 4.78% 2024 年 6 月 30 日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产基地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39,913.36 39,913.36 5,339.46 11,702.41 超募资金投向 8 尚未指定用途 否 1,220.32 1,220.32 - - -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1,220.32 1,220.32 - - - 合 计 41,133.68 41,133.68 5,339.46 11,702.41 1、研发中心扩建项目:扩建研发中心系对原有的换气扇、浴霸、新风系统、风幕机及风机、除湿机等进行 智能化、高效化、低能效等功能应用及使用性能的提升,其本身不单独产生效益。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含“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2、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该项目系在公司原有布局基础上,加强区域体验中心店和经销渠道网点的建设,完 选择“不适用”的原因) 成销售渠道的立体化布局,以及通过广告投放、展会/推广会、明星代言等方式进行品牌推广,其本身不单独 产生效益。 3、年产 15 万台新风类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空气系统科技设备生产基地项目:项目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公司基于全国范围内的产能规划、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求,综合考虑区域间的产能协同性及供应链响 应速度,为提高公司河南长葛、江苏丹阳两地生产基地的投建速度,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对原募投 项目“年产新风类产品 30 万台建设项目”的投资规模进行调整,将部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共计 14,000 万元 投向位于江苏丹阳的“年产 15 万台新风类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及位于河南长葛的“空气系统科技设备生产基 地项目”。项目调整后,原募投项目对应的产能测算将由原来的年产 30 万台套新风类产品下调至约年产 5 万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台套新风类产品。上述三个项目的产品均为新风系列产品,项目全部建成投产后,预计产能将达到年产 30 万台套新风类产品。 公司已于 2022 年 7 月对募投项目“年产新风类产品 30 万台建设项目”予以结项,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1,972.86 万元,结余 121.55 万元,项目已完成厂房车间的建设、机器设备的购置、生产线建设及人员配置等 工作,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已投入试生产。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超募资金金额为1,220.32万元,报告期内未确定用途和实际使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 9 2021 年 12 月 2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 公司以募集资金 4,354.60 万元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和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其中 4,009.69 万元为置换先期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44.91 万元为置换先期投入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 机构对此发表同意的意见。2021 年公司已完成募集资金置换,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公司已于 2022 年 7 月对募投项目“年产新风类产品 30 万台建设项目”予以结项,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1,972.86 万元,结余 121.55 万元,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 力,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公司将该项目节余资金共计 121.55 万元永久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合计 300,878,426.57 元,其中 75,878,426.57 元存放在公司募集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资金专户;225,000,000.00 元用于赎买理财产品,公司将按照经营需要,合理安排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附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项目拟 截至期末实 截至期末投 变更后的项目可 对应的原承 本报告期实际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本报告期实 是否达到 变更后的项目 投入募集资金 际累计投入 资进度 行性是否发生重 诺项目 投入金额 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总额(1) 金额(2) (3)=(2)/(1) 大变化 年产新风类 年产 15 万台新风类 产品 30 万台 8,400.00 1,805.02 1,805.02 21.49% 2024 年 6 月 30 日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 年产新风类 空气系统科技设备生 产品 30 万台 5,600.00 267.40 267.40 4.78% 2024 年 6 月 30 日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产基地项目 建设项目 合计 14,000.00 2,072.42 2,072.42 10 公司基于全国范围内的产能规划、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求,综合考虑区域间的产能协同性及供应链响应速 度,为提高公司河南长葛、江苏丹阳两地生产基地的投建速度,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对原募投项目“年产 新风类产品 30 万台建设项目”的投资规模进行调整,将部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共计 14,000 万元投向位于江苏丹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阳的“年产 15 万台新风类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及位于河南长葛的“空气系统科技设备生产基地项目”。项目调整后, 原募投项目对应的产能测算将由原来的年产 30 万台套新风类产品下调至约年产 5 万台套新风类产品。监事会、独 立董事、保荐机构对此发表同意的意见。《关于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已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