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1043 证券简称:绿岛风 公告编号:2023-027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绿岛风 股票代码 301043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朱道 金圣涵 电话 0750-5605598 0750-5605598 办公地址 广东省台山市台城南兴路 15 号 广东省台山市台城南兴路 15 号 电子信箱 5605598@nedfon.com 5605598@nedfon.com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元) 267,761,120.88 228,844,265.30 17.0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43,402,263.09 22,049,290.79 96.8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35,602,840.12 15,699,429.71 126.78% 1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82,783,640.01 -45,999,401.42 279.9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64 0.32 10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64 0.32 10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44% 2.94% 2.50%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末增减 总资产(元) 1,053,798,648.54 1,005,602,951.27 4.7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778,029,687.00 776,107,423.91 0.25%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 持有特别表决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7,411 恢复的优先股股 0 权股份的股东 0 东总数(如有) 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条件的股份 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台山市奥达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44.11% 29,997,000 29,997,000 李清泉 境内自然人 22.06% 15,000,000 15,000,000 台山市振中投资合伙企业 境内非国有法人 7.35% 5,000,000 5,000,000 (有限合伙) 林伟诚 境内自然人 0.96% 651,800 0 林丽娜 境内自然人 0.70% 478,800 0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博道成长智航股票型证券 其他 0.70% 478,300 0 投资基金 孙振德 境内自然人 0.47% 319,999 0 蔡妙良 境内自然人 0.47% 319,800 0 华夏基金-中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华夏基金-中 其他 0.36% 244,600 0 信证券消费增强单一资产 管理计划 UBS AG 境外法人 0.36% 243,520 0 1、李清泉为台山市奥达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双方构成一致行动 关系; 2、李清泉为台山市振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人,双方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3、除上述情况之外,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 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1、股东林伟诚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330,000 股,通过国泰 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321,800 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651,800 股; 2、股东林丽娜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0 股,通过国泰君安证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 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478,800 股, 况说明(如有) 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478,800 股; 3、股东蔡妙良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0 股,通过国泰君安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319,800 股, 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319,800 股。 2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修订《公司章程》 2023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董事 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最新法律法规、监管规则要求,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对《公司 章程》进行修订,以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2023 年 5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该项议案。 2、公司 2022 年年度利润分派 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68,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6.1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4,148.00 万元,不送红股, 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分红派息工作已于 2023 年 5 月 26 日实施完成。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8 月 30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