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辉科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9-22
证券代码:301046 证券简称:能辉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5
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9 月 22 日(星期三)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9 月 22 日(星期三)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1 年 9 月 22 日 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9 月 22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长宁区通协路 288 弄 2 号楼 305 室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罗传奎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 19 人,代表有
效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03,041,473 股,占公司有表效决权股份总数的
68.9333% 。
其中,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 8 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公
司股份数为 94,778,100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4052% ;通过网络投
票表决的股东共 11 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为 8,263,373 股,占公司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281% 。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 12 人,代表股份 12,363,373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709% 。
其中,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 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
公司股份数为 4,100,000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428% ;通过网络
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 1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为
8,263,373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281% 。
3、其他人员出席的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
了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
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3,037,8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965% ;反对 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35%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份的
0%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359,7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09% ;反对 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1%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3,037,8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965% ;反对 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35%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份的
0%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359,7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09% ;反对 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1%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陈益文律师、韩晶晶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
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
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