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辉科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12-30
证券代码:301046 证券简称:能辉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4
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2 月 30 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12 月 30 日(星期四);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1 年 12 月 30 日 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30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长宁区通协路 288 弄 2 号楼 305 室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罗传奎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 20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87,884,57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7935%。其中:
(1)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 7 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为 86,332,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7549%;
(2)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 13 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552,57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387% 。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 16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
数为 1,552,87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389%。其中:
(1)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 3 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总数为 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2)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 13 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
份总数为 1,552,57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387%。
3、其他人员出席的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
了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7,865,6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85% ; 反 对 18,900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0.0215% ;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533,9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829% ;反对 1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171%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关联股东罗联明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回避
表决。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7,865,6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85% ; 反 对 18,900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0.0215% ;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533,9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829% ;反对 1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171%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关联股东罗联明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回避
表决。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7,865,6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85% ; 反 对 18,900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0.0215% ;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533,9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829% ;反对 1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171%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关联股东罗联明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回避
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陈益文、李煌辉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
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现场
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
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
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能辉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