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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能辉科技: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2022-01-20  

                            证券代码:301046证券简称:能辉科技公告编号:2022-010

                     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 12 人,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
       票数量为 310,000 股,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 149,480,000 股的 0.21%。

       本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 2022 年 1 月 24 日。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
       票。



    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1 日分别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
公司完成了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根据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2021 年 12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
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刘敦楠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1 年
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2021 年 12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021 年 12 月 15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4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员工对本次拟
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及《关于公
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
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
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2 年 1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
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通过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二)授予日:2022 年 1 月 11 日。

    (三)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价格均为 29.66 元/股。其中,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31 万股,占本激励
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0.21%,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12.50%;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168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
股本总额的 1.12%,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67.74%。

       (四)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实际授予人员及数量的情况如下:

                                                     占本激励计划授   占本激励计划公
                                    获授的限制性
姓名       国籍         职务                         出权益数量的比   告日股本总额比
                                    股票数量(万股)
                                                           例              例

                   副总经理、董事
罗联明     中国                           5              2.02%            0.03%
                        会秘书

董晓鹏     中国       财务负责人          5              2.02%            0.03%

         骨干人员(10 人)               21              8.47%            0.14%

               合计                      31             12.50%            0.20%


    注:本激励计划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

果四舍五入所致。

       (五)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解除限售条件

       (1)限售期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 12
个月后分三期解除限售,每期解除限售的比例分别为 30%、40%、30%;预留的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 12 个月后分三期解除限售,每
期解除限售的比例分别为 30%、40%、30%。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
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所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经登记结算公司登记
过户后便享有其股票应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该等股票分红权、配股权、投票
权等。限售期内激励对象因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派发股票红利、配股股份、增发中向原股东配售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
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限售期的截止日期与限制性股票相同。

       公司进行现金分红时,激励对象就其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现金
分红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由激励对象享有,原则上由公司代为收取,待该部
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时返还激励对象;若该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未能
解除限售,对应的现金分红由公司收回,并做相应会计处理。

    (2)解除限售安排

    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期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         30%

                    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         40%

                    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         30%

                    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
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
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3)解除限售条件

    公司层面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22 年-2024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
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归属条件之一。业绩
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归属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 年净利润
                     第一个解除限售/归属期
                                               增长率不低于 25%

首次授予/预留授予                              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 年净利润
                     第二个解除限售/归属期
的限制性股票                                   增长率不低于 50%

                                               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 年净利润
                     第三个解除限售/归属期
                                               增长率不低于 80%

   注: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股权激

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若
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
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
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激励对象层面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公司依据激
励对象的解除限售前一年的考核结果确认其解除限售比例,届时根据以下个人考
核结果(A)对应的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B)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解除限售
的股份数量:

          个人考核结果(A)      80 分及以上          60-79 分         59 分及以下

       个人层面解除限售(B)          100%              A%                 0%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个人当年
计划解除限售×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激励对象按照当年实际解除限售数量解除限
售限制性股票,考核当年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
销。

三、激励对象获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情况与前次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
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激励计划。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经调整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15 名调整
为 14 名,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273 万股调整为 248 万股,首
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由 219 万股调整为 199 万股。其中,获授第一类限制性
股票的激励对象由 13 名调整为 12 名,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36 万股调整为
31 万股,预留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9 万股调整为 7 万股;获授第二类限制性股
票的激励对象由 15 人调整为 14 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83 万股调整为
168 万股,预留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45 万股调整为 42 万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授予股份认购资金与验资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出具了中汇会验
【2022】0030 号验资报告,对截至 2022 年 1 月 14 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
审验结果如下:截至 2022 年 1 月 14 日止,贵公司已收到 12 名激励对象以货币
资金缴纳的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合计 9,194,600.00 元。其中新增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10,000 元(叁拾壹万元整),资本公积为人民币 8,884,600.00
元。

五、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22 年 1 月 11 日,本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的上市日期为 2022 年 1 月 24 日。

六、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在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
日前 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含持股 5%以上的股东,经公司自查,公司本次
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 6 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七、股本结构变化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1.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   114,042,020   76.29%      310,000   114,352,020   76.34%

其中:股权激励限售股             -        0.00%       310,000     310,000      0.21%

2.无限售条件股份            35,437,980    23.71%         -       35,437,980   23.66%

3.总股本                    149,480,000   100.00%     310,000   149,790,000   100.00%


 八、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本 次 限 制 性 股 票 授 予 完 成 后 ,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149,480,000 股 增 加 至
 149,790,000 股,本次授予导致公司股东持股比例发生变动,但不会导致公司控
 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授予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罗传奎先生、温鹏飞先生、张健丁
 先生为一致行动人关系,在授予前 3 人合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8,000,000 股,约
 占授予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32.11%,3 人通过上海能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浙江海
 宁同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42,098,100 股,约
 占授予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28.16%。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罗传奎先生、温
 鹏飞先生、张健丁先生未参与本次股票激励计划,在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
 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合计占授予后公司股本总额分别为 32.04%、
 28.10%。本次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九、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股权分布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十、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说明

      本次限制性股票计划所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十一、每股收益摊薄情况

      公司本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按新股本 149,790,000 股摊薄
 计算,2020 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 0.60 元。

      特此公告。
                                                    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