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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能辉科技: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02-25  

                                           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度,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严格按照《公司
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监事
会议事规则》的要求,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切实履行
监事会职责,认真履行法律法规所赋予的各项职权和义务,行使监察督促职能,
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

    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内部管理进行了监督和核查,

并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履职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积极推动公司的规范
运作与正常发展,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共组织召开了6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

的人数和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要
求。监事会召开情况如下:

   (1)   2021年3月24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等六项

议案。

   (2)   2021年5月16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延长<关

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股东大会的议案>有效期的议案》。

   (3)   2021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
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4)   2021年9月3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5)   2021年10月27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

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6)   2021年12月14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规范运作方面的意见


    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

则》的要求,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能,对2021年度公司的规范运作、生产经营情
况、财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进行
全面监督,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2021年度,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作出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公司章程》进行规范运作,未发现公司
有违法违规经营的行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完善,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合
理、程序合法有效,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能够依照公司规章制度行使职权。公
司重视规章制度建设,通过企业内控体系建设和全面预算管理的实施推进,建
立并持续完善内部控制及全面预算管理制度,促使公司经营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

    (二)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经营管理层认
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圆满完成了年初制订的生
产经营计划和公司的盈利预测,经营中未出现违法违规操作行为。

       (三)公司财务状况

       监事会通过与财务负责人沟通,查阅会计账簿,审阅公司定期报告、会计师
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等方式,对2021年度公司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和监督。
通过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财务制度及内控机制健全、财务运

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定期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1年度审
计报告,确认了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编制
的2021年度财务报表,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经营和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

       (五)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2021年度,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无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股权和
资产置换,也无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在查阅募集资金相关的银行对账单、财务凭证、列席董事会会议以及
现场检查后认为:2021年,公司在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上,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的要求进行,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综合需要,不存
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募集资金的使用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
相抵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

查,公司制定并执行的该管理制度,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在

公司发布重大事项公告和定期报告时均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做登记备案。经核查,
2021年度公司未发生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违规股票交易的行为。

    (八)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如下审

核意见: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等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结论真实、有效,全面、
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运作情况的实际情况。



    (九)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
    监事会分别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同心同德,圆满完成了实现公司创业板IPO的历史任务;公
司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积极参

加董事会,审议各项议案,督促经营管理层的工作;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
《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要求,勤勉尽责,落实光伏电站生产经营计划,确保
公司光伏新能源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保持增长。经核查,2021年度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未发生任何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十)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

公司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自公司2021年8月上市以来,
公司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能够按照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则规定的披露时限及

时报送并在指定网站披露相关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监事会2022年工作计划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将继续认真学习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和政策,
不断提高公司监事会的工作能力和效率,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忠实履行监事会的职责,依法对公司董事会、
高级管理人员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依法列席董事
会、股东大会及相关工作会议,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信息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
法性、合规性,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并积极
参与公司财务审计,以加强公司的风险防范意识,更好地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可
持续发展。




                                          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