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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能辉科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8-16  

                          证券代码:301046          证券简称:能辉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0



                     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8月16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8月16日(星期二);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2年8月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2年8月1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长宁区通协路288弄2号楼305室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罗传奎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10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
数为87,704,7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5518%。
    其中: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7位,所持有表决权的
股份总数为86,511,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7554%;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3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192,96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755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4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
份总数为1,193,0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65%。
    其中: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1位,所持有表决
权的股份总数为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3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
份总数为1,192,9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64%。
    3、其他人员出席的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
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制选举罗传奎先生、温鹏飞先生、袁峻巍先生、张健
丁先生、岳恒田先生、谭一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
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1.01选举罗传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87,704,7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0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193,0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1.02选举温鹏飞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87,704,7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0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193,0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温鹏飞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张健丁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87,704,7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0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193,0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张健丁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袁峻巍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87,704,7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0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193,0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袁峻巍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选举岳恒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87,704,7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0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193,0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岳恒田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选举谭一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87,704,7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0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193,0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谭一新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制选举王芳女士、刘敦楠先生、张美霞女士为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三年。
    2.01选举王芳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87,704,7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0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193,0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王芳女士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刘敦楠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87,704,7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0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193,0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刘敦楠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张美霞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87,704,7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0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193,0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张美霞女士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
代表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制选举熊天柱先生、颛海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
年。
       3.01选举熊天柱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87,704,7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0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193,0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熊天柱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选举颛海涛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87,704,7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0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193,0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颛海涛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四)审议通过《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7,704,7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
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193,0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五)审议通过《关于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7,704,7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
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193,0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陈益文、李煌辉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
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
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能
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