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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能辉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8-16  

                                     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能辉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后,基于独立的立场,对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1、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议及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
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已征得被聘任人的同意,并在充分了解被聘任人
身份、学历、职业、专业素养等基础上进行。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4 条、
第 3.2.5 条所规定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惩戒或公开
谴责,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聘任温鹏飞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袁峻巍先生、张健
丁先生、岳恒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罗联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
秘书,聘任董晓鹏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独立董事:王芳、张美霞、刘敦楠
                                                       2022 年 8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