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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能辉科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2022-12-30  

                          证券代码:301046         证券简称:能辉科技          公告编号:2022-104


                     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9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的议案》,相关公告情况如下:

    一、《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在 2022 年 2
月 24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2 年 3 月 18 日召开的 2021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并已完成上述工商变更登记办理。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等最新法律法规、监管规则要求,为进一步规范
和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再进行
修订,修订情况对照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三十九条 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 第三十九条 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
 权股份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进行 权股份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进行
 质押的,应当在该事实发生当日,向 质押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当日,向
 公司作出书面报告。                   公司作出书面报告。
 第四十一条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
 法行使下列职权                       法行使下列职权
      ......                              ......
    (十三)审议批准公司在一年内         (十三)审议批准公司在一年内
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 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及本章 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及本章
程第四十二条规定的交易事项;         程第四十三条规定的交易事项;
    ......                               ......

第四十三条 公司发生的交易(提供担 第四十三条 公司发生的交易(提供担
保、提供财务资助除外)达到下列标 保、提供财务资助除外)达到下列标
准之一的,应当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准之一的,应当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
    上述“交易”包括下列事项:购买       上述“交易”包括下列事项:购买
或出售资产(不含购买与日常经营相 或出售资产(不含购买与日常经营相
关的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 关的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
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 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
但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 但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
产的,仍包含在内);对外投资(含委 产的,仍包含在内);对外投资(含委
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 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
增资全资子公司除外);提供财务资助 增资全资子公司除外);提供财务资助
(含委托贷款);提供担保(含对子公 (含委托贷款);提供担保(含对子公
司担保);租入或租出资产;签订管理 司担保);租入或租出资产;签订管理
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 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
等);赠与或受赠资产;债权或债务重 等);赠与或受赠资产;债权或债务重
组;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签订许 组;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签订许
可协议;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 可协议;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
权、优先认缴出资权利等);所上市的 权、优先认缴出资权利等);所上市的
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交易。           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交易。
    ......                               虽进行前款规定的交易事项但
                                     属于公司的主营业务活动的,不属于
                                     前款规定的“交易”。
                                         ......
第五十七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 第五十七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
下内容:                           下内容:
    ......                                ......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
充分、完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全部具体 充分、完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全部具体
内容,以及为使股东对拟讨论的事项 内容。拟讨论的事项需要独立董事发
作出合理判断所需的全部资料或解 表意见的,发布股东大会通知或补充
释。拟讨论的事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 通知时将同时披露独立董事的意见及
意见的,发布股东大会通知或补充通 理由。
知时将同时披露独立董事的意见及理          ......
由。
    ......

第六十二条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 第六十二条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
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 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
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持股凭 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
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 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
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股东的授权 示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股东的授
委托书。                           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
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 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
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 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
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 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
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
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身份证、法人 人应出示其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
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 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
面授权委托书。                     书。
第六十七条 召集人和公司聘请的律           第六十七条 召集人和公司聘请
师应依据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供的股 的律师应依据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供
东名册对股东资格的合法性进行验 的股东名册共同对股东资格的合法性
证,并登记股东姓名(或名称)及其 进行验证,并登记股东姓名(或名称)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在会议主持 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在会议
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 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
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 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                  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
第九十六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 第九十六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
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
民事行为能力;                          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
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
行期满未逾 5 年;                       行期满未逾 5 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
业的董事或者厂长、总经理,对该公 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
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 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
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 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逾 3 年;                               年;
第一百四十一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第一百四十一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 作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之间的
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 指定联络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
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 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
宜。                                    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
                                        披露事务等事宜。

第一百五十四条                          第一百五十四条
       ......                                  ......
    召开监事会或临时监事会会议的               召开监事会或临时监事会会议的
通知方式为:专人送达、邮件、传真、 通知方式为:专人送达、邮件、传真、
 电子邮件、短信、电子数据交换等可 电子邮件、短信、电子数据交换等可
 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数据电文形 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数据电文形
 式;通知时限为:不得晚于召开监事 式;通知时限为:不得晚于召开监事
 会或临时监事会会议的前 3 日通知或 会或临时监事会会议的前 3 日通知或
 送达。                              送达。
                                          但是,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就
                                     特别紧急事项所召开的临时监事会
                                     的通知时限可以不受上款的限制。

    二、其他事项说明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授权有效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工商变更登记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最终
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将在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