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辉科技: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03-17
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 年度,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
勉尽责,切实履行监事会职责,认真履行法律法规所赋予的各项职权和义务,行使
监察督促职能,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
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度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内部管理进行了监督和核查,
并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履职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积极推动公司的规范运
作与正常发展,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2 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2 年度,公司监事会共组织召开了 12 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出席会
议的人数和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
要求。监事会召开情况如下:
序号 召开日期 会议届次 会议决议
1、《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2022 年 1 第 二 届 监 事 会 第 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1
月 11 日 十二次会议 2、《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关于<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2 年 2 第 二 届 监 事 会 第 4、《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
年 24 日 十三次会议 5、《关于<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
议案》
6、《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
案》
2022 年 4 第 二 届 监 事 会 第
3 1、《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月 18 日 十四次会议
4 2022 年 4 第 二 届 监 事 会 第 1、《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序号 召开日期 会议届次 会议决议
月 28 日 十五次会议
1、《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
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2022 年 5 第 二 届 监 事 会 第
5 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月 19 日 十六次会议
6、《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
承诺的议案》
7、《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 年)股东分
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8、《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的议案》
9、《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
案》
1、《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三届监事会
2022 年 7 第 二 届 监 事 会 第
6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月 29 日 十七次会议
2、《关于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2 年 8 第 二 届 监 事 会 第
7 1、《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月8日 十八次会议
2022 年 8 第 三 届 监 事 会 第
8 1、《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月 16 日 一次会议
1、《关于<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3、《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4、《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
2022 年 8 第 三 届 监 事 会 第
9 案》
月 24 日 二次会议
5、《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
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6、《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修订稿)>的议案》
7、《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
案》
序号 召开日期 会议届次 会议决议
8、《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
2022 年 10 第 三 届 监 事 会 第
10 1、《关于<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月 27 日 三次会议
1、《关于调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方案的议案》
2、《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3、《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2022 年 11 第 三 届 监 事 会 第 券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11
月 11 日 四次会议 4、《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
案》
5、《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
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2022 年 12 第 三 届 监 事 会 第
12 1、《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年 29 日 五次会议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规范运作方面的意见
2022 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认真
履行监事会的职能,对 2022 年度公司的规范运作、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募
集资金使用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有关情况发
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2022 年度,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作出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公司章程》进行规范运作,未发现公司有违法
违规经营的行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完善,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合理、程序合
法有效,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能够依照公司规章制度行使职权。公司重视规章制度
建设,通过企业内控体系建设和全面预算管理的实施推进,建立并持续完善内部控
制及全面预算管理制度,促使公司经营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
(二)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经营管理层认真
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经营中未出现违法违规操作行为。
(三)公司财务状况
监事会通过与财务负责人沟通,查阅会计账簿,审阅公司定期报告、会计师事
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等方式,对 2022 年度公司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和监督。
通过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财务制度及内控机制健全、财务运作
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定期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中汇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 2022 年度审计
报告,确认了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编制的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公司的关联交易决策程
序、信息披露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交易行为公平、合理,
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2022 年度,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无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股权和资
产置换,也无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六)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经营和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在查阅募集资金相关的银行对账单、财务凭证、列席董事会会议以及现
场检查后认为:2022 年,公司在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上,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的要求进行,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综合需要,不存在违
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募集资金的使用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
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八)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
公司制定并执行的该管理制度,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在公司发
布重大事项公告和定期报告时均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做登记备案。经核查,2022 年度
公司未发生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违规股票交易的行为。
(九)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如下审核
意见: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
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结论真实、有效,全面、客观、
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运作情况的实际情况。
(十)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
监事会分别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公司
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积极参加董
事会,审议各项议案,督促经营管理层的工作;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
法》《公司章程》的要求,勤勉尽责,落实光伏电站生产经营计划,在 2022 年受
到光伏组件价格上涨等因素影响下,积极作出应对措施。经核查,2022 年度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任何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十)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公
司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司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能
够按照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则规定的披露时限及时报送并在指定网站披露相关文
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监事会2023年工作计划
2023 年度,公司监事会将继续认真学习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和政策,
不断提高公司监事会的工作能力和效率,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
则》的要求,忠实履行监事会的职责,依法对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经营行为
进行监督和检查;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依法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相关工作
会议,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信息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进一步促进
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并积极参与公司财务审计,以加强公
司的风险防范意识,更好地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
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