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人监事对招股说明书的确认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人作为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监事,现 就下述事项确认如下: 本人已仔细阅读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确 认招股说明书中相关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且不存在公司股东指使公司 违反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指使本公司披露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信 息的情形。 特此确认。 (以下无正文) 7-4-5-1 7-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