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鹰重工:董事会决议公告2021-08-30
证券代码:301048 证券简称:金鹰重工 公告编号:2021-003
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 11 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 11 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以电话、书面、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21 年 8 月 26 日以现场
会议形式召开。会议地点为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新华路 6 号金鹰重工会议室。会议应出席董
事 9 名,实际出席 9 名(其中独立董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张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保荐机构代表等相关人员列席了会议。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会议以记名投票方
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编制《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
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的议案》
经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人民币
普通股(A 股)13,333.34 万股,并于 2021 年 8 月 18 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司本次发行
上市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40,000 万股变更为 53,333.34 万股;注册资本由 40,000 万元变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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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333.34 万元;公司类型由“其他股份有限公司(未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
市)”。
根据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6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有关事宜的议
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本次发行上市后,根据公司股票发行的实际情况,修
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公司现根据本次发行情况修改《公
司章程》相关条款。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调整机构编制的议案》
为推动公司规范化运作,健全公司治理架构和运作机制,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经公
司党委会前置研究,对公司部分机构和职能进行调整:成立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战
略规划部(负责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法律事务部、销售中心、上海销售服务部、配件
销售和维保事业部、工程服务事业部,撤销党委办公室、公司办公室、经营管理部、物业管
理中心、市场部、客户服务部、工程机械研究院下设的工艺研究所以及城铁销售服务部;审
计部更名为审计和风险控制部、设备计量部更名为设备技术部、城市轨道交通事业部更名为
核心部件事业部、国贸贸易部更名为海外销售服务部。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彭少川先生为总法律顾问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党内法规的相关规
定,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公司聘任彭少川先生为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总法律顾
问兼任法律事务部部长,并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金鹰重工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实施细则>的议案》
为健全完善公司领导人员决策机制,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
公司治理机制,保证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公司制定了《金鹰重工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实施
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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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 2021 年 9 月 14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审议《关于选举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
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特此公告。
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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