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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鹰重工: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1-10-18  

                        证券代码:301048                        证券简称:金鹰重工                     公告编号:2021-025




                            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2、合同的实施预计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作用。

       3、合同虽已正式签署并正式生效,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
预计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近日,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国
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铁集团”)控制的中铁集装箱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中铁集”)签署了下列重大销售合同:
                                    合计含税金额         合计未含税金融
序号     销售产品名称     数量                                               生产完成时间
                                      (万元)             (万元)
         40 英尺 35 吨
 1                       5,000 只     23,400.00            20,707.96      2021 年 11 月 20 日前
          集装箱合同

       该次交易构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现将上述合同的主要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对手方的情况介绍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铁集装箱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鸭子桥路 24 号 510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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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张骥翼

    注册资本:390,617.5271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3-11-05

    营业期限:2003-11-05 至 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集装箱铁路运输;集装箱多式联运;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集装箱、集装
箱专用车辆、集装箱专用设施、铁路篷布、机械设备的销售、租赁;货物仓储、装卸、包
装、配送服务;与上述业务相关的经济、技术、信息咨询服务;出租办公用房;国际海运辅
助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
经营活动。)

    2、关联关系:中铁集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3、履约能力分析:中铁集有较强的资金实力,信誉良好,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二、合同的主要内容

    两项合同主要内容情况如下:

    1、交易对手方:中铁集装箱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2、合同类型:销售合同

    3、合同标的:40 英尺 35 吨集装箱(5,000 只)

    4、合同金额:合同总价人民币 23,400.00 万元,不含税总价 20,707.96 万元

    5、生产交付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在 2021 年 11 月 20 日前全部完成生产。在接到交
箱调度命令后,及时交付至集装箱办理车站

    6、付款方式:根据双方签订的付款条件付款

    7、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合同条款对双方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和赔偿等方面作
出了明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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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
和招投标定价为基础协商确定,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输送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目的与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属于公司业务经营范围,
有利于保证公司开展日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公司经营活动开展的需要。交易以市场价格
和招投标定价为依据,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产生重大影
响。

       2、合同金额为 20,707.96 万元人民币(不含税),约占公司 2020 年经审计营业收入总额
的 8.00%;

       3、合同的履行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存在积极影响,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不会因
履行合同对合同对方形成重大依赖。

       五、风险提示

       合同虽已正式签署并正式生效,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
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合同的审议程序

       公司已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和 2021 年 5 月 13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独立董事
已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因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议
案时公司股东均为关联股东,为确保股东大会对该议案能够形成决议,经当时全体股东一致
同意,股东不回避表决。上述合同属于公司已审议通过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内。

       七、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会特提醒广大投资
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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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上述合同文本。




特此公告。



                           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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