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鹰重工: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跟踪报告2022-04-07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金鹰重工
保荐代表人姓名:崔伟 联系电话:010-62042816
保荐代表人姓名:霍玉瑛 联系电话:010-62042816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
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是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
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5 次,保荐机构通过逐月取得募集资金使用
台账、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等方式对公
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是
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2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5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3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2次
1/4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0次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1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2021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保荐机构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建立
并保管相关保荐业务工作底稿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1 年 12 月 15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培训内容主要为内部控制、募集资金管理、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董监高行为规范及担
保等其他重大事项管理,培训涉及的主要法
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包括《中国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上市公司违规案
例等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
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 无 不适用
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务
无 不适用
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2/4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 无 不适用
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措施
1.本次发行前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本次发行前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
是 不适用
向承诺
3.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是 不适用
4、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和股份
是 不适用
买回的承诺
5、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6、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对本次发行申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
是 不适用
性、完整性的承诺
8、未能履行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9、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是 不适用
市股东信息披露的相关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原保荐代表人丁晓文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
不再担任公司本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由霍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玉瑛女士接替丁晓文先生担任保荐代表人,
并继续履行相关职责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人或者
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 不适用
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不适用
(以下无正文)
3/4
(本页无正文,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崔 伟 霍玉瑛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6 日
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