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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越科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工作报告2021-08-0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一年三月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声     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保荐机构”、
“本机构”)接受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越环保”、“发
行人”或“公司”)的委托,担任安徽超越环保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以下简称“本次证券发行”或“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本次发行出具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及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首发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
范和道德准则出具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若因保荐机构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保荐机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本发行保荐工作报告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超越环保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相同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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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声    明............................................................................................................................ 1
目    录............................................................................................................................ 2
第一节 项目运作流程 ................................................................................................. 3
            一、保荐机构项目审核流程.......................................................................... 3
            二、项目立项审核主要过程.......................................................................... 6
            三、项目执行主要过程.................................................................................. 6
第二节        项目存在问题及其解决情况 ..................................................................... 27
            一、立项评估决策........................................................................................ 27
            二、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 27
            三、内部核查部门关注的主要问题............................................................ 28
            四、内核小组会议关注的主要问题.......................................................... 166
            五、保荐机构对发行人利润分配政策和未来分红回报规划的核查意见
            ...................................................................................................................... 182
            六、保荐机构对相关责任主体所作承诺的核查意见.............................. 183
            七、证券服务机构出具专业意见的情况.................................................. 183
            八、发行人股东中是否存在私募投资基金,该基金是否按《私募投资基
            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
            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登记备案程序............................................ 183
            九、保荐机构对发行人即期回报摊薄情况的预计的核查意见.............. 185
            十、保荐机构关于《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
            信息披露》所要求事项的核查意见.......................................................... 185
            十一、其他核查意见.................................................................................. 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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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项目运作流程

一、保荐机构项目审核流程

    中信证券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证监机构字〔2003〕
260 号)、《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 63 号令)及《上市公司并购重
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第 54 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制定了《投资银行委员会项目立项管理办法》、《辅导工作管理暂行办法》、《证券
发行上市业务尽职调查工作管理办法》、<保荐代表人尽职调查工作日志>管理暂
行办法》、《内部审核工作管理办法》、《持续督导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
根据前述规定,本机构的内部项目审核流程主要包括如下环节:

  (一)立项审核

    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投行委”)下设项目立项委员会,
立项委员会由投行委各部门、公司其他相关部门(内核部等)相关人员组成。

    项目组按照投行委的相关规定完成立项文件,经项目所属投行部门行政负责
人同意后,向投行委质量控制组(以下简称“质控组”)正式提交立项申请材料。

    质控组对立项申请文件进行全面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质控组在立项申请
文件审核通过后组织召开立项会。

    项目立项会由 7 名委员参加,通过现场和电话方式参会的人数不少于 5 人(含
5 人)即可召开会议。立项委员会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项目须经委员 5 票以上
(含 5 票)同意方能通过立项。

  (二)内核流程

    中信证券设内核部,负责本机构投资银行类项目的内核工作。内核部根据《证
券法》、《证券公司从事股票发行主承销业务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并结合本机构风险控制体系的要求,对项目
进行跟踪了解及核查,对项目发行申报申请出具审核意见,揭示项目风险并督促
项目组协调发行人予以解决,必要时通过采取终止项目审核、督促项目组撤消项
目等相关措施,以达到控制本机构保荐风险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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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信证券保荐类项目内核流程具体如下:

    1、项目现场审核

    本机构投行项目组在项目启动正式进场后,须依据尽职调查、辅导阶段的跟
踪程序相关规定及时把项目相关情况通报内核部。内核部将按照项目所处阶段以
及项目组的预约对项目进行现场审核,即内核部将指派审核人员通过现场了解发
行人的生产经营状况、复核尽调过程中的重点问题、抽查项目组工作底稿、访谈
发行人高管等方式进行现场内核工作。项目现场审核结束后,审核人员将根据现
场内核情况撰写现场审核报告留存归档。

    2、项目发行内核申报及受理

    经项目所属投行部门行政负责人同意后,项目工作底稿经质量控制组验收通
过后,项目组可正式向内核部报送内核材料。

    项目组将项目申报材料报送内核部,内核部将按照内核工作流程及相关规定
对申报材料的齐备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核对。对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内
核部将要求项目组按照内核规定补充或更换材料直至满足申报要求。

    3、项目申报材料审核

    内核部在受理项目申报材料之后,将指派专职审核人员分别从法律和财务角
度对项目申请文件进行初审,同时内核部还外聘律师和会计师分别从各自的专业
角度对项目申请文件进行审核,为本机构内核部提供专业意见支持。审核人员将
依据初审情况和外聘律师和会计师的意见向项目组出具审核反馈意见,在与项目
组进行沟通的基础上,要求项目人员按照审核意见要求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和完
善。审核人员将对审核工作中形成的重要书面文件,包括:初审意见、外聘会计
师及律师的专业意见,以内核工作底稿形式进行归档。

    审核过程中,若审核人员发现项目存在重大问题,审核人员在汇报本机构内
核负责人之后将相关重大问题形成风险揭示函或备忘录,提交至投行业务负责人
和相关公司领导,并督促项目组协调发行人予以解决和落实,必要时将通过采取
终止项目审核、督促项目组撤消项目等相关措施,以达到控制本机构保荐风险的
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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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审核期间,由内核部审核人员召集该项目的签字保荐代表人、项目负责
人履行问核程序,询问该项目的尽职调查工作情况,并提醒其未尽到勤勉尽责的
法律后果。

    4、项目内核会议

    内核部将根据项目进度召集和主持内核会议审议项目发行申报申请。内核会
前,审核人员将根据初审意见及申报材料的修改、补充情况,把项目审核过程中
发现的主要问题形成书面的《项目审核情况报告》,在内核会上报告给内核会各
位参会委员,同时要求保荐代表人和项目组对问题及其解决措施或落实情况进行
解释和说明。在对项目主要问题进行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由全体内核委员投票表
决项目申请文件是否可以上报监管机构。

    内核会委员分别由本机构内核部、合规部、风险管理部、质量控制组等内控
部门的相关人员及外聘会计师、律师、评估师组成。内核委员投票表决意见分为
三类:无条件同意、有条件同意、反对。每位内核委员对每个项目有一票表决权,
可任选上述三类意见之一代表自己对该项目的意见,内核委员如选择有条件同
意、反对需注明相关理由。每个项目所获赞成票数须达到参会委员表决票总数的
三分之二以上,视为其发行申报申请通过内核会议审核;反之,视为未通过内核
会议审核。内核会表决通过的项目的表决结果有效期为六个月。

    5、会后事项

    内核会后,内核部将向项目组出具综合内核会各位委员意见形成的内核会决
议,并由项目组进行答复。对于有条件通过的项目,须满足内核会议反馈意见要
求的相关条件后方可申报。对于未通过内核会审核的项目,项目组须按照内核会
反馈意见的要求督促发行人对相关问题拟订整改措施并加以落实,同时补充、修
改及完善申报材料,内核部将根据项目组的申请及相关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再次安
排内核会议进行复议。

    项目申报材料报送监管机构后,项目组还须将监管机构历次书面及口头反馈
意见答复等文件及时报送内核部审核。

    6、持续督导

    内核部将对持续督导期间项目组报送的相关文件进行审核,并关注发行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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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督导期间出现的重大异常情况。

二、项目立项审核主要过程
立项申请时间:             2019 年 12 月 10 日
立项评估决策机构成员: 陈淑绵、李中杰、黄超、王晓雯、杨曼、陈曦、刘
                           东红
立项评估决策时间:         2019 年 12 月 18 日
立项意见:                 同意超越环保 IPO 项目立项

三、项目执行主要过程

  (一)项目构成及进场工作时间
项目保荐代表人:           邓俊、先卫国
项目其他主要执行人员: 周焱、薛娟、马梦琪、王天阳、郭策、孙绍恒
进场工作时间:             项目组于 2018 年 6 月开始陆续进场工作,尽职调查
                           工作贯穿于整个项目执行过程

  (二)尽职调查及问核的主要过程

    1、尽职调查及问核的主要方式

    (1)向发行人及相关主体下发了尽职调查文件清单

    尽职调查文件清单根据《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
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 号-招股说明书(2015 年修订)》、《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工作底稿指引》等相关规定制作,列出本保荐机构作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及
上市的保荐人和主承销商所需了解的问题,形成尽职调查文件清单。

    (2)向发行人及相关主体进行尽职调查培训和解答相关问题

    文件清单下发后,为提高尽职调查效率,中信证券现场执行人员向发行人及
相关主体的指定尽职调查联系人进行尽职调查培训,并在调查过程中指定专门人
员解答有关疑问。

    (3)审阅尽职调查搜集的文件和其他证券服务机构的相关文件及补充清单

    收集到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后,按照目录进行整理和审阅,审阅的文件与尽职
调查清单目录相一致,包括发行人历史沿革,发行人股东,发行人的各项法律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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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登记及备案,发行人主要财产(土地、房产、设备、采矿权等)、业务与技
术情况,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劳动关系及人力资源,法人治理及内部控制,同业
竞争及关联交易,财务与会计,税务,业务发展目标,募集资金运用,环境保护,
重大合同,债权债务和担保,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等方面内容。

    分析取得的资料,记录各类异常和疑点,初步确定下一步的核查重点;针对
重点问题,制定进一步的核查计划。

    (4)现场参观了解发行人的经营情况

    项目组在现场期间先后参观发行人的生产基地,直观的了解了发行人经营业
务流程,掌握发行人业务特性、经营模式及经营情况。

    (5)访谈高级管理人员,下发尽职调查补充清单

    与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发行人管理层对采购、销售、财务
等方面的认识和规划,并进一步了解行业特点、未来发展前景及趋势。根据审阅
前期尽职调查反馈的材料所了解的企业情况,提交补充尽职调查清单。

    (6)现场核查、外部核查及重点问题核查

    根据《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重点及要求,走访发行人生产、采购、销
售、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实地查看有关经营场所及制度执行情况,抽查有关会计
文件及资料等,并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专题核查。

    (7)列席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等会议

    通过列席旁听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等会议,进一步了解发行人的经营情
况和目标计划,对发行人的业务经营情况进行分析,并了解发行人公司治理情况。

    (8)辅导贯穿于尽职调查过程中

    保荐机构及证券服务机构依据尽职调查中了解的发行人情况对发行人、主要
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辅导,辅导内容涉及证券市场
基础知识、上市审核重点关注问题及上市基本程序、上市公司财务规范与内控要
求、上市公司相关主体权利义务及相关法律责任以及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与规范运
作。辅导形式并不局限于集中授课,随时随地交流也起到了良好的辅导效果。同
时,项目组结合在辅导过程中注意到的事项做进一步的针对性尽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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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重大事项的会议讨论

    对于尽职调查中发现的重大事项,通过召开重大事项协调会的形式进一步了
解事项具体情况,并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方案或建议。

    (10)协调发行人及相关主体出具相应承诺及说明

    针对自然人是否存在代持股份的情况,股东的股权锁定情况,股东股权无质
押、无纠纷情况,避免同业竞争情况,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兼职、对外投资情况、在主要供应商和销售客户中的权益情况及实际控制人、发
行人的独立性等重要事项,项目组在了解情况的基础上由发行人及相关主体出具
相应的承诺与声明。另外,在合规经营方面,由税务、工商、海关、社保、住房
公积金管理中心、国土资源、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环保、外汇管理局、商务厅、
发改委、人民银行、公安、消防等相关主管部门出具合法合规的证明。

    2、尽职调查及问核的主要内容

    依据《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证监发行字〔2006〕15 号),项目组对
发行人主要的尽职调查内容描述如下:

    (1)基本情况尽职调查

    1)历史沿革情况

    项目组收集并查阅了发行人历次变更的工商资料,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公司章程、三会文件、年度检验、政府部门批准文件、验资报告、相关审计报告
等资料,调查了解发行人的历史沿革情况、股权变更情况,包括自 2009 年发行
人前身设立以来历次股权变动、增资和整体变更等情况。

    2)独立性调查

    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相关资料,核查了发行人的
组织结构、业务、财务等资料,通过访谈、函证、抽查凭证等方式对发行人的采
购、销售记录进行核查,实地考察了发行人经营场所,调查分析发行人的业务流
程及其控制情况;通过访谈、签署承诺函及发行人董、监、高关联关系调查问卷
等方式对发行人关联采购和关联销售等情况进行核查。

    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商标等无形资产以及房产、土地使用权、主要经营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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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等主要资产的权属凭证、相关合同等资料,调查发行人财产权属的完整性和真
实性;调查了商标权的权利期限情况,核查该资产是否存在法律纠纷或潜在纠纷;
通过查阅审计报告,对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应收票据、应付票据、其他流动负
债、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预收账款及预付账款产生的原因及交易记录、资
金流向等财务记录进行函证、访谈等核查,重点核查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债权债务产生原因及偿付情况,调查发行人资产
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控制和占用的情况。

    保荐机构通过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等资料中有关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免的内容,核查发行人的董事、监事(不包括职工代表监
事)是否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发行人现任总经理、财务总监、商务总监、技术
总监、生产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是否由发行人董事会聘任,是否存
在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间接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中担任
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或领取薪酬的情形;通过查阅发行人的员工名册和组织机
构资料,了解发行人是否建立了独立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劳动、人事、工
资和行政管理体系。

    保荐机构通过与高管人员和相关业务人员谈话,查阅发行人财务会计制度、
银行资料、纳税资料,调查发行人是否设立了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建立独立的
会计核算体系,财务会计制度是否规范,财务决策是否独立进行,是否独立在银
行开户、独立纳税。

    保荐机构通过实地调查、与高管人员和员工谈话、查阅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相
关决议、查阅各机构内部规章制度等方法,调查发行人的机构设置和运行是否独
立于发行人的直接或间接控股股东。

    3)主要股东情况

    保荐机构通过查阅发行人股东的身份证件、合伙协议等方式调查了解各股东
的主营业务、股权结构、生产经营等情况以及主要股东之间关联关系。通过股东
出具的承诺函、实地调取或网上查询工商登记材料及对工商行政机关进行访谈等
方式核查股东所持发行人股份的质押、冻结、其它限制权利及重大权属纠纷情况。
通过自然人股东出具声明的方式了解自然人股东的出资来源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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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组通过查阅公司章程、各股东股权架构,调查各股东间相关的合作协议
安排,确定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为高志江、李光荣、高德堃。

    4)组织结构和员工情况

    保荐机构通过查阅发行人员工名册、劳务合同、工资和社会保障费用明细等
资料,调查发行人员工的年龄、教育、专业等结构分布情况及近年来的变化情况,
分析其变化的趋势;调查发行人在执行国家用工制度、劳动保护制度、社会保障
制度、住房制度和医疗保障制度等方面情况。通过发行人及子公司所在地劳动和
社会保障部门、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验证发行人是否根据国家有关
社会保障的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开立了独立的社保账户,参
加了各项社会保险,报告期内有无因违反有关劳动保护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
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5)商业信用情况

    通过查阅发行人完税凭证、工商登记及相关资料、银行单据、贷款合同及供
销合同和客户服务合同及其执行情况,调查发行人是否按期缴纳相关税费及合同
履约情况,关注发行人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违规或不诚信行为,了解发行人的商
业信用情况。

    (2)业务调查

    1)行业情况及竞争状况

    超越环保于 2009 年 7 月成立,是专业性处置工业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拆
解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和节能环保技术研发的综合型环保企
业。公司自成立起即致力于固体废物处理。公司主要服务为工业危险废物和医疗
废物处置服务以及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服务,主要产品为部分工业危险废物和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产物或资源化利用产品。

    公司所属行业为环保产业中的废物处置和资源化利用行业,根据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生态保护和环境治
理业(N77);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生
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中的危险废物治理(N7724);根据国家发改委 2019 年 10
月 30 日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公司所属行业属于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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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类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鼓励类行业。

    通过收集相关行业资料,了解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市场环境、市场容量、市场
化程度、进入壁垒、供求状况、市场竞争格局、行业利润水平和未来变动趋势,
判断行业的发展前景及对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了解发行人市场份额
情况,调查市场竞争情况,分析发行人在行业中所处的竞争地位及其变动情况。

    通过查阅行业分析报告等研究资料,咨询企业管理人员,调查发行人所处行
业的特点,分析行业的区域性、周期性、季节性特征。了解发行人经营模式,调
查行业企业采用的主要经营模式;并对照发行人所采用的模式,判断其主要风险
及对未来的影响。

    通过查询相关研究资料,分析发行人在所处行业价值链上下游的作用及上下
游行业变动及变动趋势对发行人所处行业的有利和不利影响。

    2)采购情况

    通过与发行人采购部门人员、主要供应商人员沟通,查阅相关研究报告,调
查发行人主要采购商品的市场供求状况。

    分析主要采购商品的价格变动、供应渠道变化等因素对发行人营业成本的影
响,调查发行人的采购模式及其采购是否受到资源或其他因素的限制。

    依据审计报告和发行人财务信息,分析报告期内发行人向主要供应商的采购
金额、占发行人采购金额比例,判断是否存在严重依赖个别供应商的情况。查阅
发行人同主要供应商的供货合同,分析交易条款,判断发行人商品供应及价格的
稳定性。

    通过与发行人采购部门、危废处置、电子拆解相关业务部门人员沟通,调查
发行人采购部门与业务部门的衔接情况,关注是否存在严重的原材料、辅助材料
缺货风险。通过查阅存货的资料,判断是否存在商品积压风险。通过查阅发行人
的存货管理制度,并访谈相关部门人员,了解存货的管理流程及安全保障情况。

    通过取得相关人员的承诺,调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
术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主要供应商中所占的权
益情况,是否发生关联采购;同时,通过网上查询或打印主要供应商的工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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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与供应商访谈等方式确认其是否与发行人存在关联关系,同时通过对发行
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进行调查问卷、获取简历及对外兼
职情况说明等方式进行进一步确认。

    3)生产情况

    查阅发行人生产流程资料,结合生产核心技术或关键生产环节,分析评价发
行人生产工艺、技术在行业中的领先程度。

    通过现场观察、查阅固定资产明细表、获取固定资产采购合同、发票、支付
凭证等财务明细资料、进行实地盘点等方法,核查发行人主要设备、房产等资产
的成新率和剩余使用年限;核查设备利用率、租赁等情况。

    查阅发行人专利、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商标等主要无形资产资料,分
析其剩余使用期限或保护期情况,关注其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重大影响。

    查阅发行人历年分类成本信息,计算主要产品的毛利率、贡献毛利占当期主
营业务利润的比重指标;根据发行人报告期上述数据,分析发行人主要产品的盈
利能力,分析单位成本中构成要素的变动情况,计算发行人产品的主要原材料、
辅助材料、制造费用的比重,分析重要原材料价格的变动趋势,并分析评价可能
给发行人销售和利润所带来的重要影响。

    与发行人质量管理部门人员沟通、查阅质量控制制度文件、现场实地考察,
了解发行人质量管理的组织设置、质量控制制度及实施情况。依据质量技术监督
部门出具的证明,发行人报告期没有因产品质量问题受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处
罚。

    查阅发行人安全生产及以往安全事故处理等方面的资料,获取安全生产许可
证等材料,了解发行人产品的生产流程是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是否采取保障安
全生产的措施,走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了解发行人成立以来是否发生过重大的
安全事故以及受到处罚的情况。

    通过实地走访发行人主要经营所在地,核查发行人的生产工艺是否符合环境
保护相关法规,了解发行人历年来环保投入及未来可能的投入情况。同时,根据
走访环保部门、查阅环保部门公开的环境信息和第三方评估信息,核查发行人是
否能够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方面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确认不存在因违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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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方面的规定而被环保部门给予行政处罚的情形。

    4)销售情况

    结合发行人的行业属性和企业规模等情况,了解发行人的销售模式,分析其
采用该种模式的原因和可能引致的风险。

    通过与发行人业务部门负责人沟通、获取相关市场统计数据等方法,调查发
行人的市场定位、客户的市场需求状况等。查阅发行人报告期按区域、按业务类
别分布的销售记录,分析发行人销售区域局限化现象是否明显。

    查阅发行人最近几年客户诉讼等方面的资料,调查发行人质量服务体系的建
立及其实际运行情况;查阅销售合同,核查是否存在大额异常的销售行为。

    查阅审计报告及发行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出
具承诺,核查目前主要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前 5 名销售客户中是否占有权益。

    5)核心技术人员、技术与研发情况

    查阅发行人研发体制、研发机构设置、激励制度、研发人员资历等资料,调
查发行人的研发模式和研发系统的设置和运行情况,分析是否存在良好的技术创
新机制,是否能够满足发行人未来发展的需要。

    调查发行人拥有的技术合作协议等,分析发行人主要产品的核心技术,考察
其技术水平、技术成熟程度、同行业技术发展水平及技术进步情况;分析发行人
主要产品生产技术所处的阶段;核查核心技术的取得方式及使用情况,判断是否
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及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情形。调查发行人具体的技术保护措
施和实际的保护状况;对发行人未来经营存在重大影响的关键技术,给予了特别
关注。

    了解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的激励制度等资料,调查发行人对关键技术人员实
施的有效约束和激励,是否有效避免了关键技术人才的流失和技术秘密的外泄。
查阅发行人主要研发成果、在研项目、研发目标等资料,调查发行人历年研发费
用占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技术储备等情况,对发行人的研发能力进行评
估。

       (3)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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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组通过取得发行人改制方案,分析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控制的企业的财务报告及经营范围、主营业务构成等相关数据,并通过询问发行
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方法,调查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
制的企业实际业务范围、业务性质等情况,判断是否存在同业竞争,并核查发行
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对避免同业竞争做出承诺以及承诺的履行情况。

    项目组通过梳理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光荣、高志江、高德堃控制
的企业,开展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核查,核查发行人消除同业竞争的措施是否
真实、取得注销相关文件加以核实。

    通过与发行人高管人员谈话、咨询中介机构、查阅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和组织结构、查阅发行人重要会议记录和重要合同等方法,
按照《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确认发行人的关联方及关联方关系,
并通过实地调取或网上查询发行人及其关联方的工商登记资料,获得关联股权收
购支付凭证的方式,核对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核查相关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公
允性。

    通过与发行人高管人员、财务部门和主要业务部门负责人交谈,查阅账簿、
相关合同、会议记录、独立董事意见,咨询律师及注册会计师意见等方法,调查
发行人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调查发行人高管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是否在关联方单位任职、领取薪酬,是
否存在由关联方单位直接或间接委派等情况。

    (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调查

    通过查阅有关三会文件、公司章程等,登陆监管机构网站和互联网搜索等方
式,核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任职情况,核查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聘任是否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任免程
序和内部人事聘用制度;通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调查表
的方式调查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相互之间是否存在亲属关系。

    通过与高管人员座谈、查阅有关高管人员个人履历资料、并依据高管人员出
具的调查表了解高管人员的教育经历、专业资历以及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
不诚信行为,是否存在受到处罚和对曾任职的破产企业负个人责任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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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注高管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以及有关协议或承诺的履行情况。

    通过查询有关资料,与高管人员、中介机构、发行人员工座谈等方法,了解
发行人高管人员的履职情况,分析高管人员管理公司的能力。

    通过与高管人员座谈、与发行人员工谈话等方法,了解发行人员工对高管人
员的评价,发行人高管人员是否团结,关键管理人员之间是否存在重大分歧和矛
盾,是否会对发行人经营产生现实或潜在的重大影响。

    通过与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谈话、与发行人员工谈话、查阅三会资料、由
发行人出具说明等方法,了解每名董事、监事或高管人员投入发行人业务的时间,
分析董事、监事或高管人员是否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管理公司。

    与发行人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等就发行人所处行业情况,竞
争对手情况,发行人的发展战略、经营理念和经营模式,业务发展目标以及历年
发展计划的执行和实现情况,发行人经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风险以及相应解决
措施,对公司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情况的评价,开拓市场的措施,保证经营计划
及财务计划有效实施的措施,募集资金使用,上市目的等方面问题进行交谈,了
解高管人员的胜任能力和勤勉尽责情况。

    通过查阅发行人三会文件、与高管人员交谈、与发行人员工交谈等方法,调
查发行人为高管人员制定的薪酬方案、股权激励方案。

    通过与高管人员交谈、由高管人员填写履历表及调查表、咨询发行人律师、
查阅有关资料等方法,调查高管人员在发行人内部或外部的兼职情况。关注高管
人员最近一年从发行人及其关联企业领取收入的情况,以及所享受的其他待遇。

    通过查阅有关三会文件、与高管人员交谈、与发行人员工交谈等方法,了解
报告期高管人员的变动情况,内容包括变动经过、变动原因、是否符合公司章程
规定的任免程序和内部人事聘用制度、程序,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推荐高管人
选是否通过合法程序,是否存在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干预发行人董事会和股东
大会已经作出的人事任免决定的情况等。

    通过与高管人员谈话等方法,调查高管人员是否已掌握进入证券市场应具备
的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知识,是否已知悉上市公司及其高管人员的法定义务和
责任,是否具备足够的诚信水准和管理上市公司的能力及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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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高管人员填写的调查表及出具的声明文件,调查高管人员及其近亲属以
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近三年所持股份的增减变动以及所
持股份的质押或冻结情况。

    调查高管人员的其它对外投资情况,包括持股对象、投资金额、持股比例以
及有关承诺和协议;核查高管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是否存在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发
行人同类业务的情况,是否存在与公司利益发生冲突的对外投资,是否存在重大
债务负担。

       (5)组织结构和内部控制调查

    通过查阅发行人公司章程、咨询发行人律师等方法,调查公司章程是否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关注董事会授权情况
是否符合规定。

    通过查阅工商备案文件、三会文件、咨询发行人律师等方法,调查公司章程
历次修改情况、修改原因、每次修改是否经过法定程序、是否进行了工商变更登
记。

    了解发行人三年内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依据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证明文
件、发行人的书面声明判断报告期内无违法违规行为。

    了解发行人的内部组织结构,分析评价发行人组织运作的有效性;调查各机
构之间的管理、分工、协作和信息沟通关系,分析其设计的必要性、合理性和运
行的有效性。根据公司章程,结合发行人组织结构,核查发行人组织机构是否健
全、清晰,其设置是否体现分工明确、相互制约的治理原则。

    查阅发行人公司治理制度规定,包括三会议事规则、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
规则、总裁工作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等文件资料,核查发行人是否依法建立了健
全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了解发行人董事
会、监事会,以及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及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上述机构和人员依法履行的职责是否完备、明确。

    通过与主要股东、董事、监事、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谈话、讨论和查阅有
关三会文件等方法,核查发行人三会和高管人员的职责及制衡机制是否有效运
作,发行人建立的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是否民主、透明,内部监督和反馈系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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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健全、有效。

    查阅发行人历次三会的会议文件,包括会议记录、会议决议等,并结合尽职
调查的其他信息,核查发行人三会运行情况。

    查阅发行人独立董事方面的资料,核查发行人是否已经建立了独立董事制
度,根据有关制度规定,判断发行人独立董事制度是否合规。核查发行人独立董
事的任职资格、职权范围等是否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通过与独立董事谈话,调阅董事会会议纪要、独立董事所发表的意见等方法,
核查独立董事是否知悉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情况,是否在董事会决策和
发行人经营管理中实际发挥独立作用。

    通过与发行人高管人员及员工交谈,查阅董事会等会议记录、发行人各项业
务及管理规章制度等方法,分析评价发行人是否有积极的控制环境,包括考察董
事会及相关的专门委员会是否负责批准并定期审查发行人的经营战略和重大决
策、确定经营风险的可接受水平;考察高管人员是否执行董事会批准的战略和政
策,以及高管人员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之间的责任、授权和报告关系是否明确;
考察高管人员是否促使发行人员工了解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在其中发挥作用。

    与发行人相关业务管理及运作部门进行沟通,查阅发行人关于各类业务管理
的相关制度规定,了解各类业务循环过程和其中的控制标准、控制措施,包括授
权与审批、复核与查证、业务规程与操作程序、岗位权限与职责分工、相互独立
与制衡、应急与预防等措施。通过采取验证、观察、询问、重新操作等测试方法,
评价发行人的内部控制措施是否有效实施。

    调查发行人报告期的经营是否符合监管部门相关规定,通过访谈、获得各机
关无违规证明等方式核查是否存在因违法违规被税务、工商、海关、社保、住房
公积金管理中心、国土资源、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环保、发改委、人民银行、
公安、消防等相关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形及对发行人业务经营、财务状况等的影响。
对于报告期内受到监管部门处罚的情况,项目组逐一核实发行人是否执行处罚决
定,调查该事件是否已改正,不良后果是否已消除,并获得出具处罚的监管部门
的无重大违法违规证明。

    了解发行人业务环节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有效性,事件发生后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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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采取的紧急补救措施及效果,追踪发行人针对内控的薄弱环节所采取的改进措
施及效果。

    了解发行人信息系统建设情况、管理制度、操作流程和风险防范制度。通过
与发行人高管人员和员工交谈,查阅发行人相关业务规章制度等方法,评价信息
沟通与反馈是否有效,包括是否建立了能够涵盖发行人的全部重要活动,并对内
部和外部的信息进行搜集和整理的有效信息系统,是否建立了有效的信息沟通和
反馈渠道,确保员工能充分理解和执行发行人政策和程序,并保证相关信息能够
传达到应被传达到的人员。在此基础上,评价发行人信息系统内部控制的完整性、
合理性及有效性。

    收集发行人会计管理的相关资料,核查发行人的会计管理是否涵盖所有业务
环节,是否制订了专门的、操作性强的会计制度,各级会计人员是否具备了专业
素质,是否建立了持续的人员培训制度,有无控制风险的相关规定,会计岗位设
置是否贯彻“责任分离、相互制约”原则,是否执行重要会计业务和电算化操作
授权规定,是否按规定组织对账等,分析评价发行人会计管理内部控制的完整性、
合理性及有效性。

    了解发行人的内部审计队伍建设情况,核查其人数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
配备了专业的人员,核查内部审计是否涵盖了各项业务、分支机构、财务会计、
数据系统等各类别,调查了解近年来发行人通过内部审计避免或减少损失的情
况,并综合分析发行人内部审计及监督体系的有效性。

    与发行人高管人员、内部审计、注册会计师等部门和人员交谈,了解发行人
内部控制的监督和评价制度。采用询问、验证、查阅内部审计报告、查阅监事会
报告和对发行人已出现的风险事项进行实证分析等方法,考察发行人内部控制的
监督和评价制度的有效性。

    查阅发行人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的自我评价书面意
见。内部控制存在缺陷的,重点核查发行人拟采取的改进措施是否可行、有效。

    (6)财务与会计调查

    通过取得和查阅发行人的原始报表、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内部控制审核报
告、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等报告,与发行人高管人员、财务人员以及发行人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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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交流,调查了解发行人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情况和财务状况。

    通过对发行人报告期内重要财务数据进行对比分析,并对重要指标进行测算
比较,结合发行人经营情况、市场环境分析判断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盈利及现
金流状况。

    通过对发行人收入结构和利润来源进行分析,判断其盈利增长的贡献因素。
同时,通过实地走访、访谈发行人重要客户和供应商,并结合函证的方式核查发
行人销售收入和销售成本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通过对毛利率、净资产收益率、净利率等指标进行计算,通过分析公司竞争
优势和未来发展潜力,并结合产品市场容量和行业发展前景,判断发行人盈利能
力的持续性和成长性。

    项目组对发行人报告期内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利息保障倍数
等指标进行计算,结合发行人的现金流量状况、负债等情况,分析发行人各年度
偿债能力及其变动情况,判断发行人的偿债能力和偿债风险;项目组计算发行人
报告期内资产周转率、存货周转率和应收账款周转率等,结合市场发展、行业竞
争状况、发行人生产模式、销售模式及赊销政策等情况,分析发行人各年度营运
能力及其变动情况,判断发行人经营风险和持续经营能力。

    项目组对发行人危废处置及家电拆解物客户地域分布、客户分布进行调查了
解,调查了解发行人收入变化的情况,并通过询问会计师,通过获得银行存款开
户明细表、银行对账单、货币资金明细账并对银行进行函证的方式对银行存款科
目进行核查,通过获得应收账款明细账、对主要客户函证及访谈的方式对应收账
款科目进行核查,通过对主要客户进行函证、核查合同、转移联单、出入库凭单、
回款支付凭证等方式对销售收入科目进行核查,并通过穿行测试了解发行人收入
确认的方法和收款的一般流程,分析销售收入、应收账款、经营活动现金流的配
比及变动情况。项目查阅了应收款项明细表和账龄分析表,调查了解发行人对客
户的信用政策及其对应收账款变动的影响。

    根据发行人的业务流程了解发行人成本核算情况,通过对供应商进行访谈记
录、获取供应商函证、抽查供应商采购合同及价款支付凭证等方式核查发行人采
购金额和采购量的完整性和真实性,通过查阅报告期产品结构、产品采购价格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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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表,并与市场价格对比,了解产品构成及变动情况,结合销售情况分析发行人
毛利率情况。

    项目组收集查阅了发行人销售费用明细表、管理费用明细表、研发费用明细
表及财务费用明细表,对费用凭证进行抽查,同时通过与发行人高管人员交流,
并与发行人销售规模、研发投入、人员变动情况等因素结合分析调查费用构成、
变动情况及对利润的影响。

    项目组通过取得银行账户资料,核查了定期存款账户、保证金账户等非日常
结算账户状况,抽查货币资金明细账,并与发行人财务人员交流,调查了解了发
行人货币资金情况。项目组取得了发行人固定资产的折旧明细表和减值准备明细
表,通过参与固定资产盘点及实地观察等方式,核查了发行人固定资产的使用状
况。

    项目组查阅了发行人报告期现金流量的财务资料,综合考虑发行人的行业特
点、规模特征、销售模式等,结合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相关数据勾稽关系,对发
行人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进行了分析和调查。公司最
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基本能够与公司当期净利润匹配,投资活动
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值。

    通过收集、查阅发行人主要银行借款合同等资料,了解银行借款状况,并走
访发行人主要借款银行,通过函证和访谈的方式对其银行借款情况进行核查。

    项目组查阅了发行人报告期的纳税申报表以及税收优惠、财政补贴资料,查
阅了非经常性损益的明细资料,分析了税收优惠政策对发行人经营业绩的影响。
同时,通过实地走访发行人税务机关,并取得相关证明文件以核实发行人税收缴
纳情况。

    此外,项目组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
量有关问题的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2〕14 号)以及《关于
做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 2012 年度财务报告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发行监管
函〔2012〕551 号)的要求,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对发行人财务信息披露的相关
情况进行了重点核查。项目组核查了发行人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
及完善情况,包括财务部门的人员设置、财务人员的业务资质、内部审计部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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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及运作情况等;对其财务及非财务信息进行了比对印证;核查了其营业收入、
利润是否存在异常增长的情形;通过工商登记文件、调查表格、确认函、银行流
水单、现场访谈等方式核查了发行人关联方、关联交易及其披露情况;核查了发
行人的收入确认政策及其执行情况;对发行人主要供应商通过实地走访、电话访
谈、调阅工商档案、核对业务数据等形式进行了调查,了解其业务真实性;调阅
了发行人的盘点凭证,并对部分期末盘点工作进行了监盘,核查了其存货跌价准
备的计提情况;调查了发行人是否存在现金收付交易的情况;核查了发行人报告
期内是否存在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是否通过人为措施操纵利润。

    项目组通过检查发行人的银行账户、应收应付凭证,结合其他相关核查,了
解发行人是否存在自我交易的情形;通过调查期末发货、新增客户、重大客户、
销售信用政策等方面的情况,核查发行人是否与关联方存在私下利益交换;通过
核查关联方、关联交易详情,核对发行人的毛利率、期间费用率变动情况,核查
是否存在关联方代垫成本等情形;核查了保荐机构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之间是否
发生交易;通过调阅发行人的存货及处置物的出入库数据等方式,核查发行人是
否存在少计原材料等虚增利润的情形,确认是否存在递延收益确认收入时点不合
理的情形;通过查阅发行人的成本核算制度、进行成本倒轧、核查其毛利率、期
间费用金额及比率、核查在建工程成本构成等方式,核查发行人是否存在将成本
费用混入存货、在建工程等情况。项目组还对发行人的员工薪酬、社保、期间费
用、坏账准备及存货跌价准备、在建工程等方面进行了专门核查。

    (7)业务发展目标调查

    通过与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访谈,查阅发行人董事会会议记录、未来的发展
计划和业务发展目标等资料,分析发行人是否已经建立清晰、明确、具体的发展
战略。通过对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竞争等情况进行分析,调查发行人的发展
战略是否合理、可行。

    访谈发行人骨干员工、主要客户、主要供应商,调查发行人未来发展目标是
否与发行人发展战略一致;分析发行人在人员、技术、市场、融资等方面是否制
定了具体的计划,这些计划是否与发行人未来发展目标相匹配;分析未来发展目
标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分析发行人未来发展目标和具体计划与发行人现有业
务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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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取得发行人历年发展计划等资料,调查各年计划的执行和实现情况,分析发
行人高管人员制定经营计划的可行性和实施计划的能力。

    取得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董事会与股东大会相关决
策文件,并通过高级管理人员访谈、咨询行业专家等方法,调查募集资金投向与
发行人发展战略、未来发展目标是否一致,分析其对发行人未来的经营的影响。

    (8)募集资金运用调查

    通过查阅发行人关于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决策文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
方法,根据项目的立项、环评等方面的安排情况,结合目前其他同类企业对同类
项目的投资情况、产品市场容量及其变化情况,对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项目是否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及项目实施的可行性等进行分析;分析募集资金数
量是否与发行人规模、主营业务、实际资金需求、资金运用能力及发行人业务发
展目标相匹配;查阅发行人关于募集资金运用对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影响的详细
分析,分析本次募集资金对发行人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的影响,核查发行人是否
审慎预测项目效益,是否已分别说明项目实施前后的效益情况,预测基础、依据
是否合理。

    结合对发行人现有业务分布以及行业的发展趋势,有关区域市场容量等情况
的调查结果,对发行人投资项目的市场前景作出判断。

    调查发行人固定资产变化与产能变动的匹配关系,并分析新增固定资产折
旧、研发支出对发行人未来经营成果的影响。

    (9)风险因素及其他重要事项调查

    通过网站、政府文件、专业报刊、专业机构报告等多渠道了解发行人所在行
业的产业政策、未来发展方向,与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人员、技术人员等
进行谈话,结合对发行人公司治理、研发、采购、销售、投资、融资、募集资金
项目、行业等的调查,分析对发行人业绩和持续经营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主要因
素以及这些因素可能带来的主要影响。

    通过与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采购部门和销售部门等负责人进行访谈,以及
查阅账簿等方法,评估发行人采购、销售等环节存在的经营风险,分析发行人获
取经常性收益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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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查危废处置和电子废物拆解行业的市场前景、行业经营环境的变化、商业
周期、市场饱和或市场分割、过度依赖单一市场、市场占有率下降等情况,评价
其对发行人经营是否产生重大影响。

    调查发行人经营模式是否发生变化、经营业绩不稳定、过度依赖某一重要商
品、经营场所过度集中或分散等情况,评价其对发行人经营是否产生重大影响。

    调查发行人是否存在因内部控制有效性不足导致的风险、资产周转能力较差
导致的流动性风险、现金流状况不佳或债务结构不合理导致的偿债风险、主要资
产减值准备计提不足的风险、主要资产价值大幅波动的风险、非经常性损益或合
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金额较大导致净利润大幅波动的风险、重大担保
或诉讼等或有事项导致的风险情况,评价其对发行人经营是否产生重大影响。

    调查并核实发行人投资项目在市场前景、技术保障、产业政策、环境保护、
融资安排、与他人合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是否存在因营业规模、营业范围扩大
或者业务转型而导致的管理风险、业务转型风险,评价其对发行人经营是否产生
重大影响。

    调查发行人是否存在由于财政、金融、税收、土地使用、产业政策、行业管
理、环境保护等方面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引致的风险,评价其对发行人经营是
否产生重大影响。

    调查发行人是否存在可能严重影响发行人持续经营的其他因素,如汇率变
化、外贸环境、担保、诉讼和仲裁等情况,评价其对发行人经营是否产生重大影
响。

    了解以往发行人针对相关风险的主要应对措施以及这些措施实际发挥作用
情况,核查发行人是否针对曾经发生和可能发生的主要风险制定了相关制度或规
程,是否已经形成了重大风险防范机制。

    通过发行人高管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谈话等方法,核查有关发行人的重大合
同是否真实、是否均已提供,并核查合同条款是否合法、是否存在潜在风险。分
析重大合同履行的可能性,关注因不能履约、违约等事项对发行人产生或可能产
生的影响。

    通过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书面声明、查阅合同、进行访谈、咨询中介机构、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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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走访、网上检索等方法,调查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董事、
监事、高管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是否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以及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是否存在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评价其对发行人经营是否产生重大影响。

    通过对董事会秘书、股东或股东单位人员辅导交流等方法,调查相关人员是
否了解监管部门制定的信息披露制度,公司是否具备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条
件。核查发行人是否已建立起有关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负责部门,并委任了
相关负责人,向投资者提供了沟通渠道。

    调查与本次发行有关中介机构是否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是否有被监管机构
处罚的记录,通过查看行业排名、与项目签名人员沟通等方法,了解中介机构及
其经办人员的诚信状况、执业水平。同时,通过发行人、发行人主要股东、有关
中介及其负责人、高管、经办人等出具承诺等方式核查有关中介机构与发行人之
间是否存在股权和权益关系。

    (10)期后经营状况核查

    针对发行人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之间的经营状况及重
大事项,保荐机构的核查过程、了解并收集到的相关情况及结论如下:

    1)通过与管理层访谈,确认公司的主营业务及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2)通过与管理层访谈,确认公司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未发生重大变化。

    3)通过查阅公司目前享有的税收政策、管理层访谈,确认公司的税收政策
未发生重大变化。

    4)通过审阅财务报表科目明细、管理层访谈,确认公司不存在其他影响投
资者判断的重大变化。

  (三)保荐代表人和其他项目人员所从事的具体工作

    中信证券指定邓俊、先卫国担任超越环保 IPO 项目的保荐代表人。邓俊、先
卫国全程参与了相关的尽职调查、辅导和申请材料准备等工作。中信证券指定周
焱、薛娟、马梦琪、王天阳、郭策、孙绍恒为其他项目人员,邓俊、先卫国等人
根据法律、财务和业务等方面的分工参与了尽职调查、辅导、招股说明书的撰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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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修订、工作底稿整理以及申请材料准备等工作。

    保荐代表人和其他项目人员主要通过现场考察,查阅发行人工商档案、《审
计报告》、行业分析报告等资料,组织并参与中介机构协调会、重大事项协调会,
与公司高管及相关人员访谈,走访发行人主要客户、供应商及政府机构等方式开
展尽职调查工作,并整理为工作底稿。项目人员的具体分工如下:

    1、项目的总体进展及执行情况由邓俊、先卫国负责。其中,邓俊侧重于负
责业务技术、财务会计和募集资金运用等相关方面的进展及执行情况,先卫国侧
重于负责发行人基本情况、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等相关方面的进展及执行情况。

    2、辅导工作的组织协调、中介机构沟通、政府部门沟通以及项目现场协调
工作由周焱、薛娟负责。

    3、尽职调查及工作底稿整理工作由周焱、薛娟、马梦琪、王天阳、郭策、
孙绍恒负责。其中,发行人基本情况调查、董监高及核心技术人员调查、组织结
构与内部控制调查、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调查由周焱、王天阳负责;业务与技术
调查、募集资金运用调查、业务发展目标调查由周焱、马梦琪负责;财务与会计
调查、股利分配政策、及其他重要事项调查由薛娟、王天阳、郭策、孙绍恒负责;
邓俊、先卫国对上述工作进行复核。

    4、招股说明书的撰写和修订工作由周焱、薛娟、马梦琪、王天阳、郭策负
责。其中,风险因素等章节由薛娟负责;财务会计信息、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等章
节由薛娟、王天阳负责;发行人基本情况、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董监高及核心
技术人员,公司治理等由王天阳负责;业务与技术、业务发展目标、募集资金运
用等由马梦琪负责,其他章节由郭策负责;邓俊、先卫国、周焱对上述工作进行
复核。

    5、项目人员还共同参与了其他申请材料的准备和制作、内核小组反馈问题
的回复等工作。

    6、保荐代表人和其他项目人员持续关注发行人所在行业变化,密切跟踪发
行人经营情况,组织开展尽职调查及问核工作,取得并查阅工商、税务、安监等
政府部门出具的无违规证明,向相关方发出往来款、重大交易询证函;审计报告
截止日后经营状况核查;准备、复核补充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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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内部核查部门审核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的主要过程
内部核查部门成员: 石路朋、珍颖等
现场核查次数:        1次
现场核查内容:        对项目的进展及执行情况进行现场核查,主要包括:对
                      项目工作底稿、申请文件(初稿)、保荐代表人尽职调查
                      情况等进行检查;远程参观发行人生产基地和发行人高
                      管进行访谈等
现场核查工作日期: 2020 年 4 月 14 日至 4 月 20 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
                      远程工作 5 天

  (五)内核会审核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的主要过程
委员构成:            内核部 4 人、合规部 1 人、质量控制组 1 人、外聘律师 2
                      人、外聘会计师 2 人
会议时间:            2020 年 6 月 10 日
会议地点:            中信证券 263 会议系统
会议决议:            超越环保 IPO 项目有条件通过中信证券内核委员会的审
                      议
内核会意见:          同意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申请
                      文件上报监管机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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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项目存在问题及其解决情况

一、立项评估决策

  (一)立项评估决策机构成员意见

    同意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项目立项。

  (二)立项评估决策机构成员审议情况

    立项委员会各成员经过投票决定同意本项目立项。

二、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

  (一)报告期内,公司电子废物拆解业务存在应收账款余额较大账龄较长的
情形,需确认其可回收性

    2017 年末、2018 年末、2019 年末及 2020 年 6 月末,公司应收账款分别为
11,117.24 万元、14,327.73 万元、19,714.33 万元和 21,341.63 万元,占流动资产
比重为 84.75%、76.51%、81.54%和 75.85%。

    项目组通过公开查询补贴政策依据及标准、核对生态环境部审核报告及公示
结果与公司财务及业务数据一致性、重新计算、穿行测试与细节测试等手段进行
核查,确认公司应收账款形成的真实性、准确性;项目组通过核查历史回款情况
及期后回款情况原始凭证,确认应收账款的可回收性;对于该类应收账款,收款
对象为国家财政部,回款风险较低,可回收性较强,同行业可比公司均未计提减
值准备,考虑到该类补贴的账龄为 1-4 年,公司对该类应收账款进行了单项减值
准备的计提,较同行业可比公司更为谨慎。

    此外,项目组已在招股书中对上述事项进行了重大风险提示。

  (二)报告期内,公司危废处理业务存在行业监管和地域限制的情形

    国家对危险废物的产生、贮存、运输、处置等进行监督管理,危险废物产生
企业不得擅自处置危险废物,必须及时将其运送至具备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企业
进行处理。同时,考虑到危险废物在长距离转移处置时面临较大的运输风险,危
险废物一般采用集中处置和就近处置的原则,危险废物原则上应就近送至当地危
险废物处置单位集中处置。危险废物处置业务呈现出资质管控严格、准入门槛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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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性强的特点。公司是安徽省内规模较大的危废处置企业之一,但若公司向省
外扩张危废业务,需办理跨省转移手续,或要在其他省环保部门申请相应的危险
废物经营许可证,存在行业监管和地域限制的风险。项目组已在招股书中对上述
事项进行了重大风险提示。

  (三)报告期内,公司存在转贷安排的情形

    2019 年 3 月,公司以对滁州市南谯区立双家电回收经营部支付采购材料的
理由,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提取 1,000.00
万支付给滁州市南谯区立双家电回收经营部;后滁州市南谯区立双家电回收经营
部将 962.30 万元退还给超越环保(即转贷安排)。该笔贷款期限为 2019 年 3 月
15 日至 2020 年 3 月 13 日。公司已于 2019 年 12 月 23 日提前归还该笔贷款并支
付了相应利息。

    根据《贷款通则》第十九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借款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
发行人上述转贷行为不符合《贷款通则》等相关规定。但鉴于发行人已按期足额
偿还了上述贷款的本息及利息,并及时进行了内部整改,且该笔资金用于企业正
常的生产经营,发行人亦未因此遭受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因此上述转贷行为不
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会对本次发行产生实质性影响。

三、内部核查部门关注的主要问题

  (一)重点问题

    1、关于创业板定位

    请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分类及业务实际情况,说明是否符合创业板注册制对
行业定位的要求?

    项目组回复:

    一、创业板定位要求

    根据《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第三
条,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应当符合创业板定位。创业
板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适应发展更多依靠创新、创造、创意的大趋势,
主要服务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支持传统产业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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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深度融合。

    二、发行人具备良好的成长性

    (一)发行人业务和财务指标高速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部分新项目建成投产,综合处置能力不断提升,业务规模持
续扩张,发行人主要经营数据指标及增长率如下:

                                            2019                      2018               2017
               项目
                                     数量          变动        数量          变动        数量
年末工业危废处置产能(万吨/年)      14.848        38.92%      10.688        0.00%        10.688
年末医废处置产能(万吨/年)            0.33        80.82%      0.1825        0.00%        0.1825
工业危废处置量(万吨)                 5.14        8.93%          4.72       80.72%         2.61
医废处置量(万吨)                   0.2213        20.40%      0.1838        18.35%       0.1553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台套)          58.33        6.16%         54.94       9.24%         50.30

    同时,发行人积极开拓市场,收入规模良好的发展趋势: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变动          2018 年度          变动            2017 年度
营业收入                 25,795.65    8.52%          23,771.01           40.89%        16,871.91

    (二)发行人拥有丰富的项目储备

    截至本发行保荐工作报告签署日,公司拥有危险废物焚烧产能 5.907 万吨/
年,医疗废物焚烧产能 0.33 万吨/年,填埋产能 6 万吨/年(填埋总库容 27 万立
方米),物化产能 0.99 万吨/年,暂存产能 0.051 万吨/年,利用产能 1.70 万吨/年,
电子废物拆解产能 60 万台、套/年。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扩建固体废物焚烧处置工程项目、废酸综合利用
项目、危险废物填埋场工程项目等。其中扩建固体废物焚烧处置工程项目已建成
一条焚烧线,另一条焚烧线建成投产后,将增加焚烧产能 4.29 万吨/年,废酸综
合利用项目将增加利用产能 20 万吨/年,危险废物填埋场工程项目将增加填埋总
库容 40.90 万立方米。

    此外,公司拟建设环保产业园项目,具体包括危废处置中心、废弃电器电子
产品和报废汽车拆解中心、综合利用中心等,公司计划在环保产业园中重点发展
填埋场以及钢铁废渣综合利用、报废汽车拆解等新型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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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上,发行人拥有丰富的项目储备,预计未来业务范围和规模将进一步提升,
成长性可期。

    (三)省内危废处置市场缺口较大

    近年来,安徽省经济迅猛发展,危险废物产生量也同步增长。2019 年,安
徽省 4,702 家工业企业申报危险废物产生量 172.70 万吨。面对持续增长的危险废
物产生量,安徽省政府积极开展相关污染防治工作,省内危险废物处置能力迅速
提升,截至 2019 年末,全省共有处置类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26 张,处置能力
53.23 万吨/年,尚无法满足省内危险废物处置需求。

    从安徽产业发展来看,目前上海、江苏、浙江发展势头良好的先进产业,如
芯片、电子、电动汽车等,已开始布局安徽,预计未来随着安徽省经济快速发展,
全省危险废物产生量将同步增长。

    (四)区域合作将助力发行人进一步拓展市场空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 年修订)》明确提出,相
邻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可以开展区域合作,统筹建设区域性危险废物集中处
置设施、场所。现行危险废物跨省转移限制可能有所放松,相邻地区间合作将进
一步加强,区域性供需错配问题有望得到改善。

    2019 年 12 月 1 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
划纲要》,支持包括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全域在内的长江三角洲区
域一体化发展并上升为国家战略,明确指出固废危废污染防治方面,要加强固废
危废污染联防联治;统一固废危废防治标准,建立联防联治机制,提高无害化处
置和综合利用水平;推动固体废物区域转移合作,完善危险废物产生申报、安全
储存、转移处置的一体化标准和管理制度;统筹规划建设固体废物资源回收基地
和危险废物资源处置中心,探索建立跨区域固废危废处置补偿机制;全面运行危
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建立健全固体废物信息化监管体系。

    和长三角其他地区相比,安徽省内废物处置和资源化利用服务具备一定的价
格优势,土地资源较为丰富,随着长三角一体化的深入推进和危险废物处置行业
区域合作的加强,预计未来安徽省危险废物处置市场将持续扩张。公司作为安徽
省内废物处置和资源化利用行业第一梯队企业,未来发展前景可期,有望成长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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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地区废物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区域龙头。

    三、发行人的创新特征

    (一)发行人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

    公司自成立起即聚焦废物处置和资源化利用领域,是专业性处理工业危险废
物、医疗废物,拆解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和节能环保技术研发
的综合型环保企业,公司所处行业属于《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
产业的决定》的节能环保产业。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工业化和城镇
化水平持续提高,并伴随着对环保要求的不断提高,环保产业市场缺口进一步扩
大,未来发展前景广阔。

    (二)发行人持续推动技术创新

    公司通过技术创新,已拥有多项与危险废物处置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相
关的核心技术,包括回转窑焚烧处置技术、危险废物固化填埋技术、大型家电拆
解处理技术、印刷电路板破碎分选技术、废桶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等。上述核心技
术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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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技术
     技术名称          应用方向                     简介                                   专利名称                  专利号
号              来源
                                                                               一种固体废物焚烧装置高温烟道积尘
                                                                                                                  2017206537137
                                  公司依托多年积累的回转窑焚烧处置经验,不断   快速清理设备
                                  对设备进行技术改进、完善,形成了回转窑转速   一种固体废物焚烧装置高温烟道       2016212501852
     回转窑焚                     调节、特殊高温烟道、高温烟道积尘快速清理、
                技术   危险废物                                                一种固体废物焚烧炉回转窑           2016212574020
1    烧处置技                     烟气的吸附等先进技术装置,提高燃烧效率和焚
                创新   焚烧
     术                           毁去除率,实现在线除焦,降低焚烧成本,实现   一种转速可调节的回转窑             2015207761770
                                  污染物超低排放,该技术目前处于成熟应用阶
                                                                               一种固废焚烧烟气的吸附装置         2015207762133
                                  段,并获得多项专利
                                                                               一种无害化固废焚烧设备             2015207762504
                                  公司遵循减量化和无害化原则,采用水泥基固化
     危险废物                     法稳定焚烧残渣、灰渣与无机污泥等危险废物,
                技术   危险废物
2    固化填埋                     并减小体积,辅以药剂稳定化技术进一步降低固                   -                        -
                创新   填埋
     技术                         化体浸出液浓度,降低或消除其危害性,实现危
                                  险废物安全填埋,该技术目前处于成熟应用阶段
                                                                               一种废冰箱破碎装置专用孔板         2017206537141

                                  公司设计开发冰箱门体玻璃自动剥离、家电粉碎   一种废冰箱门体玻璃自动剥离设备     2016110361024
     大型家电                     分离、粉碎物分级、万向操作台、车间静电除尘   一种废弃家电粉碎分离设备           2015207761516
                技术   电子废物
3    拆解处理                     等自动化设备,实现电子废物减容及拆解产物分
                创新   拆解                                                    一种废弃家电处理车间静电除尘设备   201520776179X
     技术                         类回收和再利用,该技术目前处于成熟应用阶
                                  段,并获得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             一种废弃家电万向操作台             2015207762561
                                                                               一种废弃家电粉碎物分级装置         2015207762608
                                  公司通过该技术实现含铜环氧树脂线路板中金
     印刷电路
                技术   电子废物   属铜与环氧树脂玻纤增强复合体的分离,能够有
4    板破碎分                                                                                  -                        -
                创新   拆解       效回收利用废电路板中的铜等金属和纤维增强
     选技术
                                  材料,该技术具有污染小和成本低等优势,目前



                                                                  3-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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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技术
     技术名称          应用方向                      简介                                  专利名称                  专利号
号              来源
                                  处于成熟应用阶段
                                                                               一种铁桶自动整形和整边设备用翻转
                                                                                                                  2019207603188
                                                                               机构
                                  公司自主设计研发废桶综合利用系统,实现废桶
                                                                               一种铁桶整形设备的辊压机构         2019207603169
                                  残夜收集、热整形修复、整形和整边的翻转、喷
     废桶资源                     漆烘干、堆高和码取、设备安全防爆等全自动化   一种铁桶自动整形设备用安全防爆机
                技术   危险废物                                                                                   2019207596292
5    综合利用                     操作,该系统自动化水平和安全环保标准均较     构
                创新   利用
     技术                         高,实现废桶资源再利用,通过技术水平的不断   一种铁桶搬运周转设备吸盘驱动结构   2018206572402
                                  提升,有效降低运营成本,提高利用效率,该技   一种具有堆高和码取功能的铁桶搬运
                                  术目前处于成熟应用阶段,并获得多项专利                                          2018206586462
                                                                               周转设备
                                                                               一种废桶残液收集输送机构           2017206538411




                                                                  3-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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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核心技术兼顾安全、环保和效益,能够大力提升公司废物处置和资源化
利用能力,公司将上述核心技术广泛应用于日常生产经营,积极推动科技创新与
环保产业的深度融合。

    (三)发行人积极探索模式创新

    发行人自成立以来,深耕废物处置和资源化利用行业,以成立初期的危险废
物焚烧项目为起点,不断建设新项目并申请新资质,将业务范围由危险废物焚烧
逐步拓展为包括危险废物焚烧、填埋、物化、暂存、利用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
解回收利用在内的多元化环保服务,在对废物进行无害化和减量化处置的基础上
探索再生资源化的循环经济,已成长为经营范围齐全,处理和回收利用方式多样
的综合型废物处置和资源化利用企业。

    未来,公司还将紧密围绕市场需求,积极响应国家产业政策,寻求规模化、
产业化发展,适时、稳妥地运用多种方式,有选择、有计划地进行产业延伸,择
机进军废酸综合利用、钢铁废渣综合利用、报废汽车拆解等新型业务领域,进一
步推动业务多元化,充分发挥协同效应和规模效应,建设循环经济智慧产业园,
以打造中国领先的电子废物资源循环利用基地、辐射长三角地区的固废处置及资
源化利用基地、以技术研发中心、环保装备制造中心为核心的产业孵化平台、生
态环境教育实践基地为追求,致力将公司发展成为中国环保领域的优秀企业。

    2、关于子公司

    发行人前身超越有限于 2012 年 9 月收购金环医疗 100%股权,并在金环医
疗的基础上组建滁州市金环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有限公司,以金环医疗的净资产
1,393.21 万元(即超越有限的购买价)作为新组建公司滁州金环的注册资本,超
越新兴为其全资股东。

    1)请说明收购金环医疗的主要目的,收购后又组建新公司的原因?金环医
疗收购后至注销前的实际经营情况,注销前是否存在违规行为?新组建公司滁
州金环后续经营状态?

    项目组回复:

    一、请说明收购金环医疗的主要目的,收购后又组建新公司的原因
                                   3-1-4-34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发行人 2012 年 9 月从环保局收购金环医疗的目的主要为:①出于商业竞争
考虑,发行人为彼时滁州市唯一拥有医废处置资质的公司,金环医疗彼时正处于
设备调试阶段,尚未取得医废处置资质,且金环医疗经营地址与超越环保的生产
经营地址相邻,发行人管理层出于保持公司在当地医废处理市场地位的考虑,发
起对金环医疗的收购;②购买金环医疗的医废处置设备,彼时金环医疗的设备已
初步安装完成,并开始调试,相关设备的处置能力和成新度优于超越环保原有设
备,发行人管理层出于更新升级公司医废处置设备的考虑,发起对金环医疗的收
购。

    收购后组建新公司的原因为金环医疗收购前为全民所有制企业,经该次收购
后成为民营企业,原公司性质已不符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因此组建新公司将其
调整为有限责任公司。

       二、金环医疗收购后至注销前的实际经营情况,注销前是否存在违规行为,
新组建公司滁州金环后续经营状态。

    发行人收购金环医疗后,因承接金环医疗的发行人子公司滁州市金环医疗废
物集中处置有限公司未获得医废处理资质(发行人本身具备该资质),且发行人
自身的小型焚烧炉暂时可以满足当时滁州医废的处置需求,同时金环医疗的设备
尚在调试,故收购后至注销前,金环医疗并未进行实际经营。

    前述子公司注销的原因为:①子公司无医废处置资质,无法展开实际经营,
发行人对其进行吸收合并后可使用原子公司设备展开经营。②因子公司拟经营的
医废处置业务与发行人业务存在重合,出于优化公司经营管理层级,降低管理成
本,提升管理效率的考虑,发行人对子公司进行吸收合并。

    经项目组对实际控制人进行的访谈及网络核查,未发现金环医疗注销前受到
处罚。

    新组建的公司即为滁州市金环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有限公司,随着发行人对其
的吸收合并,其已于 2014 年注销。

       2)请说明金环医疗转让前的企业性质,转让的国资审批程序是否完备?

       项目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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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金环医疗的工商底档信息,金环医疗转让前的企业性质为全民所有制。

    该次转让的相关国资审批、评估和备案等程序履行情况如下:

    2012 年 2 月 26 日,滁州市环境监察支队依据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 2011
年 12 月 31 日下发的《市政府第 55 次市长办公会议纪要》(第 56 号),向滁州市
环保局申请整体转让金环医疗产权,并取得滁州市环保局下发的《关于同意滁州
市金环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产权整体转让的批复》(环管[2012]68 号)。

    2012 年 6 月 15 日,滁州人和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滁州市金环医疗废
物集中处置中心房地产估价结果报告》(滁人房估字[2012]第 004 号),评估金环
中心截至 2012 年 1 月 31 日的房地产价值,其真实、客观市场价值为 795.14 万
元。2012 年 7 月 2 日,南京凯策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宁凯评
报字[2012]7 号),评估金环医疗截至 2012 年 1 月 31 日的股权价值,其资产总额
为 14,575,771.40 元,负债总额为 643,706.00 元,净资产总额为 13,932,065.40 元。

    2012 年 2 月 28 日,滁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关于对
滁州市金环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房地产及设备评估报告予以备案的批复》(滁
国资[2012]5 号),同意对《房地产估价报告》(滁人房估字[2012]第 004 号)、《评
估报告》(宁凯评报字[2012]7 号)予以备案。

    2012 年 5 月 31 日,滁州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滁州市金环医疗废物集中处
置中心产权转让的批复》(滁政秘[2012]130 号),同意滁州市环保局将金环医疗
100%产权挂牌转让。

    2012 年 8 月 23 日,滁州市环保局通过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与
超越新兴签订《产权交易合同》(JY121012),将金环医疗整体产权以 13,932,100
元转让给超越新兴。

    滁州市财政局(原滁州市国资委)已于 2020 年 4 月 13 日出具确认函,对金
环医疗所涉及产权交易、吸收合并等事宜进行确认,确认函载明滁州市财政局对
2012 年 2 月 28 日由原国资委下发《关于对滁州市金环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房
地产及设备评估报告予以备案的批复》(滁国资[2012]5 号)、原国资委同意对《房
地产估价报告》(滁人房估字[2012]第 004 号)、《资产评估报告》(宁凯评报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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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7 号)予以确认,原国资委同意前述《房地产估价报告》、《资产评估报告》
中数据的得出及核算的结果。

    滁州市生态环境局已于 2020 年 3 月 30 日就该次金环医疗的转让出具确认
函,确认:“1、2012 年 9 月 3 日,金环医疗与发行人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JY121012),滁州市生态环境局将金环医疗整体产权以 13,932,100 元转让给发
行人,发行人也已按照该合同约定支付相应价款。截至 2012 年 9 月相应价款支
付完毕后,滁州市生态环境局认定金环中心整体产权及其项下房屋土地等资产,
均归属发行人合法拥有。2、滁州市生态环境局与发行人之间关于金环医疗整体
产权及其项下房屋土地等资产不存在任何纠纷。”

    综上所述,项目组认为,金环医疗的国资转让审批程序完备,不存在重大法
律瑕疵和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形。

    3)以金环医疗的购买价 1,393.21 万元作为滁州金环的注册资本的依据及合
理性,是否符合当时有效的公司法规定?

    项目组回复:

    发行人以金环医疗 2012 年 1 月 31 日的净资产出资组建滁州金环,上述净资
产经南京凯策资产评估事务所评估,并于 2012 年 7 月 2 日出具了宁凯评报字
[2012]7 号《资产评估报告》。

    2012 年 9 月 26 日滁州鸿基会计师事务所针对滁州金环注册资本设立登记出
具了《验资报告》载明该次实际缴纳出资额为 1,393.21 万元,系以 2012 年 1 月
31 日为基准日的滁州金环净资产出资,相关资产总额 1,457.58 万元,负债总额
64.37 万元。经审验,截至 2012 年 9 月 20 日滁州金环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注册
资本合计 1,393.21 万元。

    该次出资行为虽具备评估依据,并履行了验资程序,但现金出资比例不符合
当时有效公司法的要求,存在一定的出资瑕疵。

    但项目组认为,基于以下原因,该出资瑕疵对本次发行不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1、目前公司法已经过修改,对现金出资比例已经放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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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彼时公司法虽规定了现金出资比例,但未设置违反该规定的相应罚则,
该出资瑕疵不会被追认处罚,且发行人历史上确无因该次出资瑕疵而受到处罚的
情形。该次出资已于彼时完整履行了工商登记程序,整套程序已获得主管部门工
商管理局的确认。

    3、该次净资产出资已经过评估和验资,不存在出资不实的情形,且金环医
疗为当时发行人的子公司,其组建时的出资瑕疵不会对发行人的正常经营、债权
债务关系带来不利影响。

    综上,项目组认为该次出资虽然存在一定瑕疵,但不会对发行人的本次发行
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4)发行人在金环医疗部分用途为“公共设施用地”的土地上建设了汽车库、
焚烧车间、综合楼等建筑,是否存在违规改变土地规划用途的情形?

    项目组回复:

    上述建筑为金环医疗原有医疗废物焚烧车间以及配套汽车库、消防泵房、污
水处理站和综合楼,非发行人取得土地后新建。公司作为滁州市内唯一一家具备
医疗废物处置资质的企业,统一对市内所有医疗废物进行收集和处置。公司医疗
废物处置设施属于保障满足民生需求的公共服务设施,汽车库、消防泵房、污水
处理站和综合楼为医疗废物处置项目的配套建筑,同时,根据国土资源部组织修
订的国家标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等相关文件,公共设施用地指用于城乡基础
设施的用地,包括给排水、供电、供热、供气、邮政、电信、消防、环卫、公用
设施维修等用地建设;因此,公司上述用地符合公共设施用地的规划用途,不存
在违规改变土地规划用途的情形。

    3、关于员工持股平台

    发行人于 2019 年 12 月新增股东滁州德宁,滁州德宁以 954.32 万元认购发
行人新增注册资本 212.07 万元,认购价格为 4.50 元/股。滁州德宁为发行人的员
工持股平台,成立日期为 2019 年 11 月 15 日,其普通合伙人暨实际控制人为刘
爱琴。

    1)请说明股份支付计算过程,公允价格的确定依据及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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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组回复:

     该次股份支付的计算过程如下表:

                             项目                                     金额
①入股前发行人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万元)                                  108,200.00
②入股前股本数量(股)                                                  68,569,300
③每股公允价值(元)=①/②                                                    15.78
④持股平台入股增资金额(万元)                                               954.32
⑤持股平台增资股数(股)                                                 2,120,700
⑥持股平台每股增资成本(元)=④/⑤                                             4.50
⑦股份支付每股差额(元)=③-⑥                                                11.28
股份支付金额(万元)=⑦*⑤                                                  2,392.15

     该次股份支付的公允价格的选取依据为中水致远出具的因股份支付事项涉
及的发行人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结果,评估基准日为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鉴于该评估基准日距离股份授予日较为接近,公司自成立以来不存在外部股
东入股的情形,公允价格的选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以及《首
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等的相关规定,本次公允价格的选取合理。

     2)持股平台合伙人是否均为公司员工?实际控制人能否控制持股平台?请
说明项目组对入股员工资金来源、是否存在代持等真实性的核查情况。

     项目组回复:

     滁州德宁的出资结构为:

序                                   出资金额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性质                      出资比例    是否为公司员工
号                                   (万元)
 1       刘爱琴      普通合伙人             203.59      21.33%         是
 2       蒋龙进      有限合伙人             209.95      22.00%         是
 3       王叶江      有限合伙人             114.52      12.00%         是
 4       桑保成      有限合伙人              47.72       5.00%         是
 5       张新虎      有限合伙人              47.72       5.00%         是
 6        范敏       有限合伙人              44.53       4.67%         是
 7        董龙       有限合伙人              19.09       2.00%         是
 8       高德才      有限合伙人              19.09       2.00%         是


                                         3-1-4-39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序                                出资金额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性质                出资比例    是否为公司员工
号                                (万元)
 9       陈国琴      有限合伙人        15.91       1.67%         是
10       罗丽丽      有限合伙人        15.91       1.67%         是
11       李太祝      有限合伙人        12.72       1.33%         是
12       张传军      有限合伙人        12.72       1.33%         是
13       高德海      有限合伙人        12.72       1.33%         是
14       张成福      有限合伙人        12.72       1.33%         是
15        袁峰       有限合伙人        12.72       1.33%         是
16       方海欧      有限合伙人        12.72       1.33%         是
17       王德春      有限合伙人        12.72       1.33%         是
18       张亮亮      有限合伙人        12.72       1.33%         是
19       昌执文      有限合伙人        12.72       1.33%         是
20        杨媛       有限合伙人        12.72       1.33%         是
21        张顺       有限合伙人        12.72       1.33%         是
22       夏彩丽      有限合伙人        12.72       1.33%         是
23        张丽       有限合伙人        12.72       1.33%         是
24       周显俊      有限合伙人        12.72       1.33%         是
25       蒋龙剑      有限合伙人        12.72       1.33%         是
26        金灿       有限合伙人        12.72       1.33%         是
27       李青莲      有限合伙人        12.72       1.33%         是
             合计                     954.32     100.00%          -

     项目组已查阅发行人的员工名册、工资表以及劳动合同,经核查,确认上述
持股平台合伙人全部为公司员工。

     持股平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刘爱琴,根据合伙协议中对执行事务合伙人独
占及排他权力的约定,刘爱琴拥有负责持股平台日常运营,对外代表持股平台签
订协议、对外投资和代表持股平台行使表决权、合伙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其他
权限等权力,因此认定刘爱琴为持股平台的实际控制人。

     经核查,实际控制人未在员工持股平台持股,刘爱琴除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
同在发行人处任职外,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刘爱琴与发行人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其出资来源为自有资金,未替实际控制人代持,
因此,实际控制人不能控制持股平台。

                                   3-1-4-40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项目组对持股平台所有出资人均已进行访谈,且所有出资人均已出具承诺
     函,确认其出资来源均为自有资金,无代持行为。项目组通过查看个人卡等方式
     进行了核查,确认实际控制人与上述员工间不存在大额资金往来。综上,持股平
     台员工无代持行为。

            4、关于资质及业务规模

            报告期内,发行人各类危废处置业务处置量和核准产能情况如下:

                                                                                                   单位:万吨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项目                  核准      产能利                 核准     产能利                 核准      产能利
             处置量                              处置量                          处置量
                           产能        用率                 产能       用率                 产能      用率
     焚烧         1.89       2.61    72.49%        1.67      1.95    85.94%        1.72      1.95     88.38%
     填埋         2.30       6.00    38.36%        1.79      6.00    29.81%        0.44      6.00       7.29%
     物化         0.72       0.99    72.33%        1.01      0.99    101.91%       0.32      0.99     31.99%
     暂存     0.0045        0.051     8.76%       0.015      0.25        6.11%         -     0.25              -
     利用         0.23       1.70    13.59%        0.24      1.70    13.84%        0.14      1.70       8.11%
     合计         5.14      11.35    45.32%        4.72     10.89    43.37%        2.61     10.89     24.00%

            1)请说明发行人报告期内是否存在改变危险废物经营方式、增加危险废物
     类别、新建或者改建、扩建原有危险废物经营设施或经营危险废物超过原批准
     年经营规模 20%以上的情形,项目组的核查情况?是否取得上述资质主管部门
     的合规证明?

            项目组回复:

            一、发行人取得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取得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情况如下:
序                                      发证
       持证单位          证书编号                             经营范围               经营规模          有效期
号                                      单位
                                                  工业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和处置
                                                  (含废弃化学品暂存);规模为
                                                  19470 吨/年;废含汞荧光灯管                       2016 年 1 月 27
                                      安徽省环
1      超越有限          341103001                (HW29)收集和贮存,规模为        31,880 吨/年    日至 2019 年 1
                                      境保护厅
                                                  10 吨/年;废铅酸电池(HW49)                         月 26 日
                                                  收集和贮存。规模为 500 吨/年;
                                                  磷化渣和无机污泥(HW16、

                                                          3-1-4-41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序                               发证
       持证单位    证书编号                          经营范围                经营规模         有效期
号                               单位
                                           HW17、HW32、HW49)收集和
                                           贮存,规模 2000 吨/年(固体危
                                           废类别见后附表)。酸碱处理,
                                           规模 9900 吨/年。
                                           工业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和处置
                                           合计 89,880 吨/年,其中焚烧
                                           19,470 吨,物化处理 9,900 吨,
                                                                                           2019 年 1 月 27
                                安徽省生   填埋 60,000 吨,收集、贮存废含
2      超越有限   341103001                                                 89,880 吨/年   日至 2022 年 1
                                态环境厅   汞荧光灯管(900-023-29),规
                                                                                              月 26 日
                                           模 10 吨/年,收集、贮存废弃的
                                           铅蓄电池(900-044-49)500 吨/
                                           年
                                           工业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和处置
                                           合计 89,880 吨/年,其中焚烧
                                           19,470 吨,物化处理 9,900 吨,                  2020 年 1 月 7
                                安徽省生
3      超越环保   341103001                填埋 60,000 吨,收集、贮存废含   89,880 吨/年   日至 2022 年 1
                                态环境厅
                                           汞荧光灯管(900-023-29),规模                     月 26 日
                                           10 吨/年,收集、贮存废弃的铅
                                           蓄电池(900-044-49)500 吨/年
                                           HW01、HW02、HW03、HW04、
                                           HW05、HW06、HW08、HW09、                        2019 年 11 月 1
                                安徽省生
4      超越有限   341103001-2              HW11、HW12、HW13、HW14、 42,900 吨/年           日至 2020 年
                                态环境厅
                                           HW17、HW37、HW38、HW39、                         10 月 31 日
                                           HW40、HW45、HW49、HW50
                                           HW01(医疗废物)、HW02、
                                           HW03、HW04、HW05、HW06、
                                                                                           2020 年 1 月 7
                                安徽省生   HW08、HW09、HW11、HW12、
5      超越环保   341103001-2                                               42,900 吨/年   日至 2020 年
                                态环境厅   HW13、HW14、HW17、HW37、
                                                                                            10 月 31 日
                                           HW38、HW39、HW40、HW45、
                                           HW49、HW50
                                                                                           2015 年 3 月 2
                                安徽省环   收集、贮存和利用废弃的印刷电
6      超越有限   341103002                                                 7,000 吨/年    日至 2017 年 3
                                境保护厅   路板(HW49),7000 吨/年
                                                                                              月1日
                                           废包装桶(HW49,900-041-49 含
                                           有或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
                                           的废弃容器)收集、贮存和清洗,
                                                                                           2017 年 3 月 16
                                安徽省环   规模 50 万只/年(1 万吨/年);
7      超越有限   341103002                                                 17,000 吨/年   日至 2020 年 3
                                境保护厅   废电路板(HW49,900-045-49 包
                                                                                              月 15 日
                                           括废电路板上福袋的元器件、芯
                                           片、插件、铁脚等)收集、贮存
                                           和利用,规模为 7000 吨/年。

8      超越环保   341103002     安徽省环   废包装桶(HW49,900-041-49 含     17,000 吨/年   2020 年 3 月 12

                                                3-1-4-42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序                                    发证
       持证单位      证书编号                               经营范围               经营规模             有效期
号                                    单位
                                     境保护厅    有或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                     日至 2025 年 3
                                                 的废弃容器)收集、贮存和清洗,                        月 11 日
                                                 规模 50 万只/年(1 万吨/年);
                                                 废电路板(HW49,900-045-49 包
                                                 括废电路板上福袋的元器件、芯
                                                 片、插件、铁脚等)收集、贮存
                                                 和利用,规模为 7,000 吨/年
                                                                                                  2016 年 4 月 9
                                     滁州市环    医疗废物(HW01):高温热解
 9     超越有限          3411032                                                  1,825 吨/年     日至 2019 年 4
                                     境保护局    焚烧,5 吨/日
                                                                                                        月8日
                                                                                                  2019 年 4 月 8
                                     滁州市生    医疗废物(HW01):高温热解
10     超越有限          3411032                                                  1,825 吨/年     日至 2022 年 4
                                     态环境局    焚烧,5 吨/日
                                                                                                        月7日
     注:截至本发行保荐工作报告签署日,上述第 10 项医疗废物处置资质登记于超越有限名下,
     对应原 0.1825 万吨/年的医疗废物焚烧炉已经于 2019 年底拆除;2019 年 11 月,公司扩建固
     体废物焚烧处置工程项目(一期)建成投产,该项目设计产能 4.29 万吨/年,其中工业危险
     废物 3.96 万吨/年,医疗废物 0.33 万吨/年,公司医疗废物处置资质已并入上述第 5 项资质,
     上述第 10 项医疗废物处置资质无需办理更名手续。

         二、发行人核准产能和产能利用率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工业危险废物处置业务核准产能及产能利用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吨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项目                       处置     产能利                  处置       产能利                  处置      产能利
            处置量                                处置量                          处置量
                            产能       用率                  产能         用率                  产能      用率
                                                工业危险废物处置
焚烧              1.89        2.61    72.49%         1.67        1.95   85.94%       1.72        1.95     88.38%
填埋              2.30        6.00    38.36%         1.79        6.00   29.81%       0.44        6.00      7.29%
物化              0.72        0.99    72.33%         1.01        0.99   101.91%      0.32        0.99     31.99%
暂存          0.0045         0.051     8.76%        0.015        0.25     6.11%         -        0.25             -
利用              0.23        1.70    13.59%         0.24        1.70   13.84%       0.14        1.70      8.11%
 小计             5.14       11.35   45.32%          4.72    10.89      43.37%       2.61       10.89     24.00%
                                                 医疗废物处置
焚烧          0.2213       0.2071    106.87%       0.1838   0.1825      100.71%   0.1553      0.1825      85.10%
     注 1:表中产能为加权平均产能,以“投产月份(含本月)至年底剩余月份/12”作为权重;
     注 2:填埋业务相关数据不包含公司内部产生的填埋物。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危
                                                      3-1-4-43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险废物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原申请程序,重新申请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四)
经营危险废物超过原批准年经营规模 20%以上的”。

    公司 2018 年物化业务,2018 年、2019 年医疗废物处置业务产能利用率超过
100%,但未超过 120%,符合相关规定,无需重新申领危废经营许可证,不存在
超范围生产的情况。

    发行人的业务主管部门滁州市生态环境局和滁州市环境保护局南谯分局已
分别出具《环保合规证明》,载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能够遵守国家及地
方环保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环保法律、法规、规
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情形,且未受到过行政处罚。

    三、项目组核查情况

    项目组进行的核查程序如下:

    (一)查阅报告期内发行人具备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二)取得报告期内发行人危险废物处置台账,与发行人在安徽省固体废物
管理信息系统中的业务数据进行对比核查,确认实际处置方式、类别和数量;

    (三)对发行人危险废物经营设施进行实地查看,与发行人在安徽省固体废
物管理信息系统中的危废处置设施信息进行对比核查;

    (四)与发行人相关业务人员进行访谈;

    (五)对环保部门进行走访,并取得环保部门开具的合规证明。

    经核查,项目组认为,发行人报告期内不存在改变危险废物经营方式、增加
危险废物类别、新建或者改建、扩建原有危险废物经营设施或经营危险废物超过
原批准年经营规模 20%以上的情形。

    2)发行人填埋、暂存、利用的产能利用率较低的原因?相关专用设备是否
存在减值风险?

    项目组回复:

    一、发行人填埋业务产能利用率较低的原因,相关专用设备是否存在减值


                                   3-1-4-44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风险

    填埋业务产能利用率相对较低,主要系:(一)2017 年,公司填埋业务尚处
于起步阶段;(二)填埋场土地资源宝贵,不可再生,公司秉持可持续发展理念,
适当控制填埋量,该操作符合行业惯例;(三)公司焚烧等会产生部分飞灰、残
渣填埋物需进行填埋处置,该部分不对外产生收入,未纳入产能利用率统计范围。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运填埋场总库容约 27 万立方米(按 1.20
吨/立方米的填埋密度计算),报告期内,填埋量在填埋场总库容中的占比分别为
1.35%、5.52%和 7.10%,累计占比 13.97%,未来可填埋空间较大,报告期内填
埋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68.26%、82.53%和 85.71%,预计未来经济绩效良好,未出
现减值迹象,不存在减值风险。

    二、发行人暂存业务产能利用率较低的原因,相关专用设备是否存在减值
风险

    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由于部分与公司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的客户产生的危险废
物种类较多,存在少量公司无法自行处置的危险废物,如废含汞荧光灯管、废铅
酸电池等,暂存业务主要针对该部分危险废物。公司对其进行收集和贮存,再行
转交第三方处置。该项业务并非公司的主要发展方向,仅为维护少数长期客户的
手段,因此,报告期内,公司暂存业务产能利用率较低。

    公司暂存业务相关设备不存在陈旧过时或实体损坏的情况,也未被闲置,该
业务发生量较低,且是为了配合公司维护重要客户长期合作关系进行,未出现减
值迹象,不存在减值风险。

    三、发行人利用业务产能利用率较低的原因,相关专用设备是否存在减值
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工业危险废物处置业务以焚烧、填埋等无害化处置方式为主,
目前阶段在利用产物销售客户开发方面投入较少,受利用产物销售限制,公司利
用业务产能利用率较低。

    公司利用业务相关设备不存在陈旧过时或实体损坏的情况,也未被闲置,且
公司计划未来进一步加强利用业务,未出现减值迹象,不存在减值风险。

                                  3-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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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招股书披露:发行人医疗废物处置已处于超负荷运行状态。请说明医疗
 废物处置产能如何单独核算?超负荷运行是否存在违规行为?

     项目组回复:

     一、请说明医疗废物处置产能如何单独核算

     2017 年至 2019 年 11 月,公司具备独立的医疗废物焚烧炉和医疗废物处置
 资质,医疗废物处置产能为 0.1825 万吨/年,相关资质具体情况如下:

序   持证                 发证
            证书编号                       经营范围             经营规模        有效期
号   单位                 单位
                          滁州市                                              2016 年 4 月
     超越                           医疗废物(HW01):高温热
1            3411032      环境保                                1,825 吨/年   9 日至 2019
     环保                           解焚烧,5 吨/日
                            护局                                              年4月8日
                          滁州市                                              2019 年 4 月
     超越                           医疗废物(HW01):高温热
2            3411032      生态环                                1,825 吨/年   8 日至 2022
     环保                           解焚烧,5 吨/日
                            境局                                              年4月7日

     2019 年 11 月之前,医疗废物有单独焚烧炉,2019 年 11 月,公司扩建固体
 废物焚烧处置工程项目(一期)建成投产,该项目设计产能 4.29 万吨/年,其中
 工业危险废物 3.96 万吨/年,医疗废物 0.33 万吨/年,原 0.1825 万吨/年的医疗废
 物焚烧炉已经于 2019 年底拆除,公司医疗废物处置产能变更为 0.33 万吨/年,相
 关资质具体情况如下(HW01 为医疗废物):

序   持证                   发证
             证书编号                       经营范围             经营规模       有效期
号   单位                   单位
                                     HW01(医疗废物)、HW02、
                                     HW03、HW04、HW05、
                                                                               2019 年 11
                           安徽省    HW06、HW08、HW09、
     超越                                                         42,900        月 1 日至
1           341103001-2    生态环    HW11、HW12、HW13、
     环保                                                         吨/年        2020 年 10
                             境厅    HW14、HW17、HW37、
                                                                                月 31 日
                                     HW38、HW39、HW40、
                                     HW45、HW49、HW50

     二、超负荷运行是否存在违规行为

     医疗废物处置业务具有特殊性,公司作为滁州市内唯一一家医疗废物集中处
 置机构,必须满足全市医疗废物统一接收和集中焚烧处置的需求,因此,报告期
 内存在医疗废物处置产能利用率超过 100%的情形。但同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
 证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应当按照

                                          3-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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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申请程序,重新申请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四)经营危险废物超过原批
准年经营规模 20%以上的”。公司 2018 年、2019 年医疗废物处置业务产能利用
率超过 100%,但未超过 120%,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形。此外,滁州
市生态环境局和滁州市环境保护局南谯分局已分别于 2020 年 2 月 27 日和已于
2020 年 2 月 26 日出具《环保合规证明》,证明发行人报告期内无违法违规行为。

    4)请补充说明:报告期发行人焚烧及暂存业务的处置率超过 100%的原因
及合理性;发行人个体诊所报告期平均价格波动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项目组回复:

    一、报告期发行人焚烧及暂存业务的处置率超过 100%的原因及合理性

    处置率的计算方法为当期处置量/当期接收量。由于危废的接收到处置需要
一定的时间,因此处置率与公司的处置节奏有关,处置率高于 100%表明公司当
期处置节奏加快,处置了一部分上期接收但尚未处置的危废。

    2018 年,发行人在安徽环保市场声誉显著增加,危废处置客户和需求增多,
但受到库容和产能影响,发行人主动控制了工业危险废物焚烧业务接收数量,以
保证能够在限定时间内完成危废处置,避免出现危废长时间积存,一方面影响库
容和运营效率,增加管理成本,另一方面超期无法处置的合规风险增大。2018
年,发行人工业危险废物焚烧业务接收数量有所减少,处置数量则保持在较为稳
定的水平。2019 年,发行人工业危险废物焚烧业务接收数量有所回升,主要原
因是其扩建固体废物焚烧处置工程项目(一期)年底带料试车,该项目设计产能
4.29 万吨/年,其中工业危险废物 3.96 万吨/年,医疗废物 0.33 万吨/年,发行人
工业危险废物焚烧业务产能由 1.947 万吨/年大幅上升至 5.907 万吨/年,当年处置
数量上涨,因此其处置率亦超过 100%。

    关于暂存业务,发行人在经营过程中,由于部分与发行人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的客户产生的危险废物种类较多,存在少量发行人无法自行处置的危险废物,如
废含汞荧光灯管、废铅酸电池等,暂存业务主要针对该部分危险废物。公司对其
进行收集和贮存,再行转交第三方处置。该项业务并非公司的主要发展方向,仅
为维护少数长期客户的手段。2018 年和 2019 年,发行人将以前年度接收的该部
分危险废物一并转交第三方处置,因此体现为暂存业务当期处置率较高,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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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二、发行人个体诊所报告期平均价格波动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2018 年,发行人医疗废物处置业务诊所类客户中新增部分社区卫生服务中
心、门诊部、畜牧公司等,上述客户医疗废物产生量较大,收费较高,发行人医
疗废物处置业务诊所类客户家数和平均价格均有所上升。2019 年,发行人医疗
废物处置业务诊所类客户中新增部分村卫生室等农村基层医疗机构,该等客户医
疗废物产生量较小,收费较低,发行人医疗废物处置业务诊所客户家数有所上升,
平均价格有所下降。

    5)报告期内,工业危险废弃物处置的“焚烧”平均价格下降较多的原因?

    项目组回复:

    近年来,工业危险废物处置行业政策环境向好,毛利率高,未来发展前景广
阔,吸引了部分新进企业,同时,考虑到工业危废处置能力无法满足产废量,国
家也加大了危废经营资质的发放。截至 2018 年末,国家共颁发危险废物(含医
疗废物)经营许可证 3,220 份,同比增长 18.30%,行业竞争加剧。此外,我国危
险废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安全处置等技术不断发展,行业整体处置能力提升,
行业竞争加剧和技术水平提升导致工业危险废物处置平均价格下降。

    发行人 2019 年工业危废焚烧的平均价格并非发行人个例,与行业情况一致。
根据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危废专委会统计,以具有通用可比性的危险废物
焚烧价格为参考,对包括东部及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在内的市场抽样调查结果,
2019 年危险废物处置价格上涨态势不再延续,一些地区出现危险废物处置价格
下降,多数地区价格持平,仅少数地区价格个例性小幅上涨。山东、广东、河北、
福建、江西,甚至上海、浙江等多地焚烧价格出现下降。

    此外,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开拓市场,新增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等大客
户,该等客户业务量较大,公司在处置单价上给予适当优惠,导致工业危险废弃
物处置的焚烧平均价格有所下降。

    6)请说明公司“填埋”业务用地的性质?是否符合规划?库容量情况及其的
计算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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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组回复:

    一、请说明公司“填埋”业务用地的性质,是否符合规划

    公司填埋业务用地(皖(2019)滁州市不动产权第 0008275 号)的规划性质
为工业用地,符合规划用途。

    二、库容量情况及其的计算依据

    公司填埋场总库容 68.00 万立方米,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库容 27.10 万立
方米,二期库容 40.90 万立方米,初始库容量根据填埋库区面积和填埋高度计算,
该项目核准批复、环评批复、验收意见均对库容量作出明确规定。后续库容的变
化主要是依据填埋物的重量与密度系数(1.2 吨/立方米)估算所耗库容。

    7)发行人危险废物处置服务业务中,涉及委托其他具备资质的企业处置的
情况。请说明相关受委托第三方是否实际具备相应的资质,该等资质是否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适用条件,是否在有效期内,发行人与该等第三方签署的
委托协议是否合法有效且尚在履行期内,上述委外处理是否合法合规开展?

    项目组回复:

    一、相关受委托第三方是否实际具备相应的资质,该等资质是否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规定的适用条件,是否在有效期内

    报告期内,受委托第三方的资质情况如下:

    (一)宜兴市苏南固废处理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发行人委托宜兴市苏南固废处理有限公司处置废荧光灯管
(HW29,危废代码为 900-023-29)。宜兴市苏南固废处理有限公司具备《危险废
物经营许可证》(编号:JS0282OOD544),核准经营范围为处置、利用废日光灯
管、废节能灯管等含汞废灯管(HW29,废物代码为 900-023-29),合计 2,000 吨
/年,有效期限自 2016 年 4 月至 2021 年 4 月。

    (二)安徽省华鑫铅业集团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发行人委托安徽省华鑫铅业集团有限公司处置废铅酸电池
(HW49,危废代码为 900-044-49)。安徽省华鑫铅业集团有限公司具备《危险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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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经营许可证》编号:341282001),经营废物类别为 HW31 含铅废物(384-004-31,
421-001-31)和 HW49 其他废物(900-044-49,900-041-49),经营方式为收集、
贮存和利用,经营规模为 19.9 万吨/年,有效期自 2016 年 12 月 22 日至 2019 年
12 月 21 日,换证后有效期自 2019 年 12 月 2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20 日。

    (三)天津仁新玻璃材料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发行人委托天津仁新玻璃材料有限公司处置阴极射线管彩色 CRT
锥玻璃(HW49,危废代码为 900-044-49)。天津仁新玻璃材料有限公司具备《危
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TJHW020),经营废物类别为 HW49 其他废物
(900-044-49 废阴极射线管及其玻璃),经营方式为利用,经营规模为 9 万吨/年,
有效期自 2012 年 7 月 16 日至 2017 年 7 月 15 日,换证后有效期自 2017 年 1 月
25 日至 2022 年 1 月 24 日。

    上述三家受委托第三方均实际具备相应的资质,接收的危险废物类别均符合
该等资质对经营范围的规定,该等资质均在有效期内。

    二、发行人与该等第三方签署的委托协议是否合法有效且尚在履行期内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该等第三方签署的委托协议情况如下:

    (一)宜兴市苏南固废处理有限公司

    2019 年 10 月 5 日,发行人与宜兴市苏南固废处理有限公司签署《含汞废灯
管处理合同》,合同约定发行人将含汞废灯管(HW29,危废代码:900-023-29)
委托给宜兴市苏南固废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并支付处理费用,处理数量约 15 吨,
处置费单价为 10,000 元/吨,合同期限自 2019 年 10 月 5 日起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2019 年 10 月 5 日至今,发行人共向宜兴市苏南固废处理有限公司转移含汞
废灯管(HW29,危废代码:900-023-29)8.87 吨。该等委托协议尚在履行期内。

    (二)安徽省华鑫铅业集团有限公司

    2018 年 3 月 22 日,发行人与安徽省华鑫铅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危险废物
处理合同》,合同约定发行人将废旧蓄电池(危废代码:900-044-49)交予安徽
省华鑫铅业集团有限公司处理,处理数量约 150 吨,无需支付处理费用,合同期
限自 2018 年 3 月 22 日起至 2019 年 3 月 20 日。上述期间内,发行人共向安徽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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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鑫铅业集团有限公司转移废旧蓄电池(危废代码:900-044-49)143.70 吨。该
等委托协议已履行完毕。

    2019 年 10 月 23 日,发行人与安徽省华鑫铅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危险废
物处理合同》,合同约定发行人将废旧蓄电池(危废代码:900-044-49)交予安
徽省华鑫铅业集团有限公司处理,处理数量约 100 吨,无需支付处理费用,合同
期限自 2019 年 10 月 23 日起至 2020 年 10 月 22 日。2019 年 10 月 23 日至今,
发行人共向安徽省华鑫铅业集团有限公司转移废旧蓄电池(危废代码:
900-044-49)32.65 吨。该等委托协议尚在履行期内。

    (三)天津仁新玻璃材料有限公司

    2017 年,发行人分别与天津仁新玻璃材料有限公司签署《危险废物委托处
置服务合同书》及《危险废物委托处置服务补充协议》,合同约定发行人委托天
津仁新玻璃材料有限公司回收处理废旧家电拆解过程中产生的阴极射线管彩色
CRT 锥玻璃(HW49,危废代码为 900-044-49),运费处置费合计 200 元/吨,合
同期限为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该等委托协议已履行完毕。

    2018 年,发行人分别与天津仁新玻璃材料有限公司签署《危险废物委托处
置服务合同书》及《危险废物委托处置服务补充协议》,合同约定发行人委托天
津仁新玻璃材料有限公司回收处理废旧家电拆解过程中产生的阴极射线管彩色
CRT 锥玻璃(HW49,危废代码为 900-044-49),运费处置费合计 50 元/吨,合同
期限为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该等委托协议已履行完毕。

    2019 年,发行人分别与天津仁新玻璃材料有限公司签署《危险废物委托处
置服务合同书》及《危险废物委托处置服务补充协议》,合同约定发行人委托天
津仁新玻璃材料有限公司回收处理废旧家电拆解过程中产生的阴极射线管彩色
CRT 锥玻璃(HW49,危废代码为 900-044-49),天津仁新玻璃材料有限公司向
发行人支付采购费用合计 50 元/吨,合同期限为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该等委托协议已履行完毕。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该等第三方签署的委托协议均合法有效。发行人与宜兴
市苏南固废处理有限公司签署的《含汞废灯管处理合同》,以及与安徽省华鑫铅
业集团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3 日签署的《危险废物处理合同》尚在履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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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三、上述委外处理是否合法合规开展

    项目组执行的核查程序如下:

    (一)通过网络检索等方式对受委托第三方危险废物经营资质进行核查;

    (二)查阅发行人与受委托第三方签署的委托协议;

    (三)对发行人暂存业务相关负责人进行访谈。

    经核查,项目组认为,相关受委托第三方实际具备相应的资质,该等资质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适用条件,且在有效期内,发行人与该等第三方签署的委
托协议合法有效,综上,上述委外处理均合法合规开展。

       8)请说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名单”是否具有有效期,有效期
的具体情况,以及到期后申请进入该名单所需具备的条件,发行人是否持续具
备上述条件,发行人获得该项补贴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项目组回复:

       一、请说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名单”是否具有有效期,有
效期的具体情况,以及到期后申请进入该名单所需具备的条件,发行人是否持
续具备上述条件

    随着 2012 年国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管理办法》)的出台并实施,电子废物拆解市场发展从无序竞争走向区域竞
争格局。根据《管理办法》第三章 第十八条“依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
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551 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
理资格许可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 13 号)的规定取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
理资格的企业,对列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进行
处理,可以申请基金补贴。”

    根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管理办法》第七条,符合下列条件的
企业可以申请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

    “(一)具备与其申请处理能力相适应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车间和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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贮存场所、拆解处理设备及配套的数据信息管理系统、污染防治设施等;

    (二)具有与所处理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相适应的分拣、包装设备以及运输
车辆、搬运设备、压缩打包设备、专用容器及中央监控设备、计量设备、事故应
急救援和处理设备等;

    (三)具有健全的环境管理制度和措施,包括对不能完全处理的废弃电器电
子产品的妥善利用或者处置方案,突发环境事件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等;

    (四)具有相关安全、质量和环境保护的专业技术人员。”

    因此,具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的企业均有权申请补贴基金,但自财
政部、环保部、国家发改委和工信部 2015 年联合公布第五批补贴名单至今,未
再增加补贴企业,该等补贴名单持续有效,在现行法律法规层面,不存在有效期。

    发行人目前的经营状况符合《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管理办法》第
七条列示的相关条件。

    二、发行人获得该项补贴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一)2015 年以来未再增加补贴企业

    自 2009 年国家出台《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以来,电子废
物拆解行业逐步从非正规、零散作坊式管理向正规机构负责、政府与全民共同参
与的立法与管理体制转变。随着 2012 年国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
使用管理办法》的出台并实施,电子废物拆解市场发展从无序竞争走向区域竞争
格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取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的企业,
对列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进行处理,可以申请
基金补贴,基金补贴实行名单制管理,给予基金补贴的处理企业名单,由财政部、
环保部会同发改委、工信部向社会公布,2015 年公布第五批补贴名单至今,未
再增加补贴企业。

    (二)国家政策支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行业发展

    受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电子产业的快速发展等多重因素共同作用,我国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报废量持续增长。2018 年,我国包括电视机、电冰箱、洗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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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空调和微型计算机在内的“四机一脑”报废数量为 1.66 亿台,截至 2018 年
底,全国共有 29 个省(区、市)的 109 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纳入废弃
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企业名单,“四机一脑”合计年处理能力约为 1.5 亿
台,实际仅有 28 个省份的 97 家处理企业开展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活动,
共拆解处理废弃“四机一脑”8,100.5 万台,和报废量之间存在较大差距。

       因此,在拆解量远低于报废量的背景下,受到中央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
好型社会的政策要求,政府相关部门出台多项政策鼓励循环经济,同时建立健全
相关法律法规,加强监督管理工作,支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行业有序健康良
性发展。

       (三)预计发行人获得该项补贴具有可持续性

       由于补贴名单不存在有效期,且 2015 年以来未再增加补贴企业,同时,废
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行业政策向好,预计发行人获得该项补贴具有可持续性。

       (四)发行人停止该项业务也不会对发行人的业务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目前大力开拓危废处理业务,报告期内,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业务
整体呈下降趋势: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危险     工业危险废物处置   16,768.10    65.00     15,676.64    65.95      9,725.67    57.64
废物     医疗废物处置          984.68       3.82     988.16        4.16     741.29        4.39
处置           小计         17,752.78    68.82     16,664.80    70.11     10,466.97    62.04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         8,042.87    31.18      7,106.21    29.89      6,404.95    37.96
           合计             25,795.65   100.00     23,771.01   100.00     16,871.91   100.00

       此外,电子拆解业务毛利占比相对较小,报告期内,其毛利分别为 1,584.56
万元、2,358.91 万元和 1,607.54 万元,若未来补贴不可持续,发行人选择不再从
事该项业务,不会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本次发行构成
实质性障碍。

       5、关于危废处置收入。报告期内,按业务结构划分的公司主营业务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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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危险      工业危险废物处置      16,768.10    65.00     15,676.64    65.95      9,725.67    57.64
废物      医疗废物处置             984.68       3.82     988.16        4.16     741.29        4.39
处置              小计          17,752.78    68.82     16,664.80    70.11     10,466.97    62.04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             8,042.87    31.18      7,106.21    29.89      6,404.95    37.96
            合计                25,795.65   100.00     23,771.01   100.00     16,871.91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递延收益分别为 6,081.43 万元、5,017.92 万元和 4,279.87 万
万元,主要为已接收并收费但尚未处置的危险废物。请补充说明:

       1)结合可比公司情况说明发行人危险废物处置业务根据实际处置完后以先
进先出法结转递延收益并确认收入是否符合行业惯例,是否符合准则规定;

       项目组回复:

       一、发行人危险废物处置业务根据实际处置完后以先进先出法结转递延收
益并确认收入符合行业惯例

       危废处置收入确认方法与可比公司的对比情况如下

                         危险废物处置收入:公司在收到待处置的危险废物时确认递延收益,
       超越环保
                         实际处置完后以先进先出为原则结转递延收益并确认收入
                         工业废物处理处置服务收入:按照处理量或分次收取处理费的工业废
                         物处理处置业务收入为提供劳务收入,公司在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收
                         入:
                         (1)双方就所收集工业废物的处理量进行测量,并在转移联单上签字
                         确认;
   东江环保
                         (2)根据处理处置合同(协议)能够确定单位处理量的服务价格;
 (002672.SZ)
                         (3)已按合同(协议)要求完成工业废物的处理处置;或
                         (4)如将工业废物转移至第三方进行处理处置,成本可以可靠计量。
                         按照提供服务时间(年度)收取固定处理费的工业废物处理处置业务
                         收入为提供劳务收入,公司按照已提供服务时间(月份)占收取费用
                         的全部时间的比例确认收
    镇江固废
                         公司固废处置的具体确认标准为实际完成固废处置时确认收入
 (832541.OC)
 鑫广绿环[注 1]          在收到危险废物时确认递延收益,实际处置完成后以先进先出为原则
   (603302)            结转递延收益并确认营业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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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在接收到应焚烧处置的危险废物时根据合同约定价格及接收的危
                   险废物数量开具发票,并将未达到收入确认条件的危险废物处置收入
                   计入递延收益。在实际焚烧处置完成后,根据生产部门危险废物出库
山东环科环保科技
                   记录的危险废物焚烧的实际数量和对应的与各客户约定的每吨不含税
  有限公司[注 2]
                   单价乘积计算确认收入,将计入递延收益的金额转入危险废物处置收
                   入
                   在收到应焚烧处置的危险废物时根据合同约定价格确认递延收益;在
江苏康博工业固体   实际焚烧处置完成后,根据生产部门记录的危险废物焚烧日报表数量,
废弃物处置有限公   在月末采用一次加权平均计价原则计算已焚烧危险废物的每吨单价,
    司[注 3]       和实际焚烧数量的乘积计算确认收入,将计入递延收益的金额转入焚
                   烧危废收入
                   危险废物处置服务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公司在收到危险废物时根据
湖北中油优艺环保
                   合同约定价格确认其他流动负债,在实际处置完成后,月末根据生产
科技有限公司[注
                   部门生成的危废处置月报所记载的品种和数量,按照类别“先进先出”
        4]
                   的计价原则确认处置危废处置收入
注 1:鑫广绿环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通过证监会审核,后暂缓发行,其收入确
认政策摘自其招股说明书;
注 2:山东环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资料来源于中再资环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稿);
注 3:江苏康博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资料来源于永清环保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稿);
注 4:湖北中油优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资料来源于润邦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稿)。

    上述可比公司均是在危废接收时计入递延收益,处置时确认收入,东江环保、
镇江固废和山东环科未披露其计价原则,鑫广绿环和中油优艺按照“先进先出”
的计价原则,江苏康博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按照“月末一次加权平均”
计价原则。

    二、发行人危险废物处置业务根据实际处置完后以先进先出法结转递延收
益并确认收入符合准则规定

    对危废处置收入的具体账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
(报告期内企业适用《企业会计师准则》)的规定:

    (一)危废实际处置已经完成;

    (二)公司与客户签署危废处置合同对危废处置单价、处置方式及处置量均
进行了明确约定,处置收入能够可靠计量;

    (三)根据合同及双方签字确认的危废转移联单,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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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企业;

    (四)公司与危废接收和处置的相关成本(包括运费、人工、折旧等)能够
可靠计量;

    综上,公司危废收入的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依据充分
合理。

    2)同批次处置废弃物的处置单价是否一致,是否存在不同类别或不同单价
处置的情况,请说明“先进先出”的具体处理原则和依据;

    项目组回复:

    一、同批次处置废弃物的处置单价是否一致,是否存在不同类别或不同单
价处置的情况

    以焚烧处置为例,同一炉处置的废弃物,由于“配伍”的原因,可能存在不
同种类,不同种类的单价不同,此外,同一种类危废也可能系从不同客户处接收,
导致单价不同。因此,同一炉处置的废弃物存在处置单价不一致的情况。为解决
收入确认的计价问题,公司依据会计准则,参考同行业经验,从谨慎性的角度,
采取“先进先出”的计价原则进行计价。

    二、“先进先出”的具体处理原则和依据

    (一)公司危废处理具体过程及处理原则

    1、公司与客户签订《工业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合同》,约定处置危险废物的名
称、废物代码、计划年转移量、处置方式等明细以及各类别处置单价;

    2、客户产生危险废物后公司前往进行接收,在接收到应处置的危险废物时,
双方就所收集危险废物的数量过磅称重,填写固废转移联单并签字确认;

    3、公司通过专用固废运输车辆转运至公司,固废进厂后需再次过磅称重确
认结算重量;办理入库手续,按照入库量及合同约定单价由财务部门确认应收账
款,同时确认递延收益-待处置固废科目,录入金蝶固废处置进销存系统;上述
危险废物按照大类分类存放;

    4、生产部根据焚烧炉的焚烧计划以及当前库存情况制定“配伍单”,生产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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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配伍单领用危废出库并填写出库单,最终完成处置,在领用时点,系统自动
依据先进先出原则选取危废批次,财务部门据以确认处置收入,同时减少递延收
益-待处置固废。

    (二)主要依据

    根据上述过程,危废处置过程产生的主要依据为:固废转移联单、入库单、
进销存系统数据、配伍单(焚烧)、出库单、记账凭证。项目组取得了报告期内
与所有危废客户的服务合同(环保部固废系统均可随时查询)、转移联单(环保
部固废系统可随时查询),并于每年进行从接收、入库至配伍、出库处置并确认
收入的随机穿行测试。

       3)发行人对危废处理物的库存管理及内控措施,记录各类危废处理物的回
收量、处置量、存储结转所采用的信息系统,定期复核制度;各类数量的确认
依据,与公司内部台账、配伍单、自产危废记录等内部依据是否匹配,与从环
保部门(或信息系统)取得数据是否核对一致;

       项目组回复:

    发行人对危废处理物的库存管理及内控措施如下:

    危废入库形成递延收益后,公司按照实际产能情况安排处置,以焚烧业务为
例:

    一、生产部出具本次危废处理的配伍单,里面标明物料名称、约定热值、配
伍比例和配伍重量;

    二、仓储部根据配伍单,在系统中录入本次处置的危废和数量,系统自动会
依据先进先出原则选取危废批次;

    三、仓储部出具出库单;

    四、生产部对出库的危废进行处置;

    五、公司各年末对待处理危废产品进行盘点;

    六、公司定期将处置的危废品种和危废量上报环保部固废系统,财务部各月
末将库存结余与环保厅查询结果进行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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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记录各类危废处理物的回收量、处置量、存储结转及后期处置量所采用
的信息系统为金蝶系统中固废处置进销存模块,各类数量的确认依据,与公司内
部台账、配伍单、自产危废记录等内部依据相匹配,并与环保部固废系统数据核
对基本一致。

    4)环保部门对发行人危废处置业务检查的频率、具体内容;项目组对报告
期内危废接收量、处置量、留存量等信息与安徽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进行
核对的具体情况;

    项目组回复:

    一、环保部门对发行人危废处置业务检查的频率、具体内容

    (一)环保部门对发行人危废处置业务检查的频率

    环保部门对企业检查频率为:每季度一到两次,主要由滁州市南谯区分局检
查,属地管理;滁州市局至少每半年一次;安徽省局一年至少一次,实行不定期
检查,属于飞行检查不提前通知。

    (二)环保部门对发行人危废处置业务检查的具体内容

    检查内容主要包括转移联单、经营记录情况、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在线监测
设施运行情况、污染防治设备运行情况等,检查人员根据检查情况填写《危险废
物(含医疗废物)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具体包括十个检查项目,
27 项检查内容,根据评分细则进行评分,综合评估结果分三类:达标、基本达
标、不达标,报告期内公司检查结果均为“达标”。

    二、项目组对报告期内危废接收量、处置量、留存量等信息与安徽省固体
废物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核对的具体情况

    (一)项目组对报告期内危废接收量、处置量、留存量等信息与安徽省固体
废物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核对的具体过程如下:

    危险废物处置业务与环保部系统核对说明

    1、穿行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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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是否有相关底稿
     项目                详细流程                                         核对结果
号                                                    支撑
              超越环保于 2018 年 12 月与客户签                        合同中约定的处
     合同约   订 2019 年的年度协议,其中约定:                        置单价与和后续
1                                                   危废接收合同
       定     2019 年度预计危废处置类别、处置                         开票的单价保持
              量和处置方式等                                          一致
              1、2019 年 1 月份超越环保派专车
              从银锐公司运回废漆桶、废活性炭
              等危废,并填写每批危废对应的转
     运输危   移联单;                              危废转移联单      转移联单和上传
     废并上   2、银锐和超越对转移联单上的危废                         环保部系统的数
2    传转移   种类、数量、形态、处置方式和包                          据、环保部系统接
     联单数   装方式共同确认                                          收危废台账保持
       据     市场部将转移联单的数据上传环保                          一致
                                                   环保部系统截图
              部门系统
              环保部系统接收危废台账自动生成      环保部系统接收台
              相关信息                                  账
                                                                      入库单和公司内
              仓储部对入库的危废名称、性状、
                                                  入库单和入库系统    部系统中的危废
3     入库    重量进行核定,在入库单上签字确
                                                        截图          种类数量与转移
              认,并录入公司内部系统
                                                                      联单保持一致
                                                                      1、处置单价和之
                                                                      前合同约定的单
                                                                      价保持一致;
4     开票    财务部对该客户统一开票                    发票
                                                                      2、开票数量和转
                                                                      移联单上的数量
                                                                      保持一致
              技术部门出具本次危废处理的配伍
     处置计
5             单,里面标明物料名称、约定热值、        配伍单          -
       划
              配伍比例和配伍重量
              1、仓储部根据配伍单,在系统中录
              入本次处置的危废和数量,系统自                          出库单和录入领
              动会依据先进先出原则选取危废批      出库单和系统领料    料系统的种类与
              次;                                      截图          数量与配伍单保
              2、仓储部出具出库单;                                   持一致
     出库并
6             3、生产部对出库的危废进行处置
       处置
                                                                      环保部系统利用
              生产部将当日处置危废信息上传环                          处置危废台账与
                                                  环保部系统利用处
              保部系统,环保部系统利用处置危                          出库单和录入领
                                                    置危废台账
              废台账生成相关信息                                      料系统的种类与
                                                                      数量保持一致

     2、年度整体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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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 2019 年工业危险废物焚烧业务为例,2019 年,根据发行人经营记录簿,
焚烧业务处置量为 18,898.95 万吨;根据环保部系统,发行人焚烧业务处置量为
18,636.41 万吨,存在差异的原因主要系发行人焚烧业务在处置产废单位产生的
危险废物时,附带处置极少量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综上所述,项目组对报告期内危废接收量、处置量、留存量等信息与安徽省
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核对后基本一致,仅有少量差异为零星一般固废处理。

    5)各期末递延收益对应的未处置危险废物种类及数量与发行人实际库存是
否相符;项目组对各期末未处理危险废物进行盘点的情况;

    项目组回复:

    各期末递延收益对应的未处置危险废物种类及数量与发行人实际库存基本
相符,公司在各期末对待处置危废进行分类盘点,项目组检查了 2017 年末、2018
年末盘点结果,实际参与 2019 年末的监盘情况。

    一、监盘方法如下

    采取公司盘点人员为主,项目组监盘人员为辅的盘点方式。于 2020 年 1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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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日对厂区待处置危废进行了监盘,监督盘点公司沙河厂区。

       二、具体监盘情况

    项目组成员在公司已进行全部盘点基础上于 2020 年 1 月 3 日对待处理固废
进行抽盘复查,比例为 20%。项目组对企业盘点过程全程进行监督记录,在与待
处置危废管理人员核实的基础上,企业对盘点表进行了修改说明,与实盘结果差
异较小。

       三、监盘结论

    经项目组监盘人员的实际监督盘点,公司待处置危废管理良好,人员、制度、
场地、账簿完善规范,账实基本相符。

       6)各期末递延收益-待处置固废余额逐年下降的原因,占收入比例波动的原
因;

       项目组回复:

    各期末递延收益-待处置固废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待处置固废                    3,954.37               4,681.42            5,783.93
  危废收入                  17,752.78                16,664.80           10,466.97
       占比                    22.27%                  28.09%              55.26%

    公司递延收益余额形成过程为,期初结存数+本期接收量-本期处置量=期末
结存数,期末结存余额及其与收入占比与公司当期接收和处置能力关联性较大。
报告期各期末,递延收益余额分别为 6,081.43 万元、5,017.92 万元和 4,279.87 万
元。

    2018 年,发行人在安徽环保市场声誉显著增加,危废处置客户和需求增多,
但受到库容和产能影响,发行人主动控制了工业危险废物焚烧业务接收数量,以
保证能够在限定时间内完成危废处置,避免出现危废长时间积存,一方面影响库
容和运营效率,增加管理成本,另一方面超期无法处置的合规风险增大。2018
年,发行人工业危险废物焚烧业务接收数量有所减少,处置数量则保持在较为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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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的水平,因此其递延收益余额小幅下降。2019 年,发行人扩建固体废物焚烧
  处置工程项目(一期)年底带料试车,该项目设计产能 4.29 万吨/年,发行人工
  业危险废物焚烧业务产能由 1.947 万吨/年大幅上升至 5.907 万吨/年,当年处置数
  量上涨,因此待处置危废量有所下降,加之危废平均价格降低,因此,其递延收
  益下降。

       7)项目组对报告期内各类业务收取量/处理量、收入/收款金额、应收/预收
  账款余额对主要客户进行函证、走访及其他方式确认的金额、比例,请说明函
  证差异金额、原因及解决措施;

       项目组回复:

       项目组对客户进行了函证,主要函证内容包括会计期间公司接收该客户的废
  弃物金额、开具的发票金额和尚未开具的发票金额、会计期间客户付给公司的处
  理费用、会计期末公司对客户的应收账款金额等。项目组通过函证、走访及替代
  测试,确认的金额、比例情况如下:

       一、收入金额口径比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收入金额(扣除国家补贴款)         22,796.61             19,520.35             13,560.64
         发函金额                  18,524.22             14,100.97             12,223.59
         发函占比                   81.26%                72.24%                90.14%
       回函确认金额                17,346.97             12,606.17             10,645.14
         回函占比                   76.09%                64.58%                78.50%
     替代测试确认金额               1,177.25              1,494.80              1,578.45
       替代测试占比                  5.16%                 7.66%                11.64%
       走访确认金额                16,786.27             12,096.02             10,504.42
         走访占比                   73.63%                61.97%                77.46%
回函、走访与替代测试合计覆盖        81.26%                72.24%                90.14%
  注 1:发函占比=发函金额/收入金额;
  注 2:回函占比=回函确认金额/收入金额;
  注 3:替代测试占比=替代测试确认金额/收入金额;
  注 4:走访占比=走访确认金额/收入金额;
  注 5:回函、走访与替代测试合计覆盖=(发函金额∪替代测试确认金额∪走访确认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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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金额。

    二、应收账款金额口径比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2019 年     2018 年度/2018 年 12   2017 年度/2017 年 12
       项目
                          12 月 31 日               月 31 日               月 31 日
应收账款(扣除补贴)       9,359.95                   7,121.58            3,549.23
     发函金额              7,303.72                   5,941.19            3,315.16
     发函占比               78.03%                     83.43%             93.41%
   回函确认金额            6,440.41                   5,392.28            2,147.26
     回函占比               68.81%                     75.72%             60.50%
 替代测试确认金额           863.31                     548.91             1,167.90
   替代测试占比             9.22%                      7.71%              32.91%
   走访确认金额            5,914.31                   5,087.02            1,813.19
     走访占比               63.19%                     71.43%             51.09%
回函与走访合计覆盖          78.03%                     83.43%             93.41%
注 1:发函占比=发函金额/应收账款;
注 2:回函占比=回函确认金额/应收账款;
注 3:替代测试占比=替代测试确认金额/应收账款;
注 4:走访占比=走访确认金额/应收账款;
注 5:回函、走访与替代测试合计覆盖=(发函金额∪替代测试确认金额∪走访确认金额)/
应收账款。

    三、收取量口径比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2019 年     2018 年度/2018 年 12   2017 年度/2017 年 12
       项目
                          12 月 31 日               月 31 日               月 31 日
  危废收取量总额           17,359.34                  15,924.02          11,174.02
     发函金额              14,036.80                  13,008.39           9,354.34
     发函占比               80.86%                     81.69%             83.72%
   回函确认金额            13,121.05                  12,014.32           7,236.83
     回函占比               75.58%                     75.45%             64.76%
 替代测试确认金额           915.75                     994.07             2,117.51
   替代测试占比             6.52%                      7.64%              22.64%
   走访确认金额            12,766.17                  11,615.19           6,896.47
     走访占比               73.54%                     72.94%             61.72%
回函与走访合计覆盖          80.86%                     81.69%             8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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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发函占比=发函金额/危废收取量总额;
注 2:回函占比=回函确认金额/危废收取量总额;
注 3:替代测试占比=替代测试确认金额/危废收取量总额;
注 4:走访占比=走访确认金额/危废收取量总额;
注 5:回函、走访与替代测试合计覆盖=(发函金额∪替代测试确认金额∪走访确认金额)/
危废收取量总额。

    四、回函差异情况

    项目组对客户共计发函 96 个,截至本发行保荐工作报告签署日,已收到回
函 68 个,其中存在差异的函证共计 6 个,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客户名称            差异金额                      差异原因
                                        回复的不符的金额实际为提供服务的开票金
大陆汽车车身电子系统                    额(跟本公司表中的开票金额一致),跟应收
                          76,827.01
  (芜湖)有限公司                      应付余额无关,对方对账人员应该不太熟悉自
                                        己的账务
                                        对方只认开票金额,且回复的金额为不含税金
合肥京东方光电科技有
                          891,892.90    额,即对方以开票金额为做账依据,故与我们
      限公司
                                        有差异
                                        本次差异金额均为 2018 年度差异,对方以开
合肥鑫晟光电科技有限
                          187,831.14    票金额为做账依据,不考虑未开票金额,而本
        公司
                                        公司考虑了已接收危废但未开票暂估的金额
                                        对方以开票金额为做账依据,不考虑未开票金
库尔兹压烫科技(合肥)
                          298,498.00    额,而本公司函证中包括了已接收危废但未开
      有限公司
                                        票暂估的金额
                                        总金额不存在差异,对方将 2015 年底开具的
索尔维(张家港)精细化
                               -        发票计入 2016 年度,造成双方发票入账金额
      工有限公司
                                        产生时间差,属于入账时间差造成的回函不符
                                        对方将 2019 年 12 月 11 日开具的一张发票
安徽胜利精密制造科技
                          378,013.51    08256233 于 2020 年 1 月入账,属于入账时间
      有限公司
                                        差造成的回函不符

    6、关于家电拆解收入及应收账款

    1)请说明家电拆解业务申领补贴的流程,包括申请对象、申报程序、审核
程序及周期;

    项目组回复:

    一、申请对象

    根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管理办法》第七条,符合下列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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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可以申请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

    “(一)具备与其申请处理能力相适应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车间和场地、
贮存场所、拆解处理设备及配套的数据信息管理系统、污染防治设施等;

    (二)具有与所处理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相适应的分拣、包装设备以及运输
车辆、搬运设备、压缩打包设备、专用容器及中央监控设备、计量设备、事故应
急救援和处理设备等;

    (三)具有健全的环境管理制度和措施,包括对不能完全处理的废弃电器电
子产品的妥善利用或者处置方案,突发环境事件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等;

    (四)具有相关安全、质量和环境保护的专业技术人员。”

    根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三章 第十八条,
“依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551 号,以下简称
《条例》)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 13
号)的规定取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的企业,对列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
处理目录》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进行处理,可以申请基金补贴”。

    因此,具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的企业均有权申请补贴基金。

    二、申报程序

    根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规定,补贴申报程序
如下:

    处理企业按季对完成拆解处理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种类、数量进行统计,填
写《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情况表》,并在每个季度结束次月的 5 日前报送
各省(区、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处理企业报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情况表》时,应当同时提供以下
资料:(一)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入库和出库记录报表;(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
解处理作业记录报表;(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产物出库和入库记录报表;
(四)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产物销售凭证或处理证明。相关报表和凭证按照环
境保护部统一规定的格式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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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审核程序及周期

    根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规定,补贴审核程序
及周期如下:

    (一)地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核拆解数量

    各省(区、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接到处理企业报送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
拆解处理情况表》及相关资料后组织开展审核工作,并在每个季度结束次月的月
底前将审核意见连同处理企业填写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情况表》,以
书面形式上报环境保护部。

    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处理企业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
理情况的审核工作,对审核结论负责。省级审核工作宜采取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
委托或邀请有能力 5 的第三方专业审核机构承担审核工作。不具备第三方审核条
件的,也可自行组织审核工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自行审核应当充分发挥有关部
门、行业协会和专家的作用,可邀请财政、审计、税务、会计、废弃电器电子产
品处理技术等方面的专家和机构参加。受委托的第三方专业审核机构应当独立开
展审核工作,并对审核过程和出具的审核报告负责,同时接受社会各方监督。

    (二)环境保护部核实拆解数量

    环境保护部负责对各省(区、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上报情况进行核实,确
认每个处理企业完成拆解处理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种类、数量,并汇总提交财政
部。

    (三)财政部核定补贴金额并支付资金

    财政部按照环境保护部提交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种类、数量和基金
补贴标准,核定对每个处理企业补贴金额并支付资金。资金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
付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每个季度结束至环境保护部核实拆解数量所需时间一般为 9-15 个月。

       2)结合可比公司情况说明发行人电子废物拆解补贴对于尚未取得相关部门
审核确定的拆解量根据季度实际拆解量扣除一定的不合格拆解量确认收入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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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慎,是否符合准则规定;项目组对基金拆解补贴款收入及应收账款余额准确
性执行的核查程序,与环保部公示系统信息的核对情况;

    项目组回复:

    一、发行人电子废物拆解补贴对于尚未取得相关部门审核确定的拆解量根
据季度实际拆解量扣除一定的不合格拆解量确认收入谨慎

    (一)可比公司电子废物拆解补贴收入确认对比情况如下:

           废弃电子物拆解基金补贴收入:经环保部门认定的独立第三方中介机构对公司
           拆解量进行审核,出具《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情况审核报告》,本公司根
东江环保
           据审核的拆解量暂估收入并根据国家环保部审核确认的拆解量对已确认收入进
           行调整
           废旧家电拆解补贴基金收入:废弃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收入是国家相关部门
           根据其审核认定的拆解量向公司拨付的相关款项,公司依据相关部门审核确定
中再资环   的拆解量确认为环保部补助收入,如果在会计报表报出具日尚未取得相关部门
           审核确定的拆解量,公司以该季度实际拆解量扣除依据历史不合格拆解率确定
           的不合格拆解台数确认收入
 格林美    未单独披露
           经环保部门认定的独立第三方中介机构对公司拆解量进行审核,出具《废弃电
  公司     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情况审核报告》,本公司根据实际拆解量暂估收入并根据国
           家环保部审核确认的拆解量对已确认收入进行调整

    上表比较可知,超越环保可比公司对于电子废物拆解服务的收入确认会计政
策与行业基本一致,即根据实际拆解量进行暂估确认,根据国家环保部审核确认
的拆解量对已确认收入进行调整。

    (二)公司在期末确认电子废物拆解业务补贴基金收入,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补贴基金收入=拆解量*补贴单价

    1、拆解量:环保部门认定的独立第三方中介机构对公司拆解量进行审核并
出具《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情况审核报告》确认的拆解量,若尚未取得,
则以实际拆解量暂估确认

    2、补贴单价:根据《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2015
年第 91 号》规定的补贴标准

    国家环保部依据上述审核报告将结果进行公示,并以此为依据进行发放,对
于报告期内确认收入及最终国家环保部公示及发放情况,收入确认时点为电子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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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拆解已完成,拆解量与已经过审核且最终公示确认结果一致。

     (三)与环保部公示系统信息的核对情况

     报告期内,环保部公示系统信息中发行人申报拆解量、省级审核拆解量和环
保部拟确认规范拆解量情况如下:

                                                                            单位:台/套
                发行人申报            省级审核                  环保部拟确认
    期间                                      与发行人申                    与发行人申
                 拆解量          拆解量                      拆解量
                                              报差异率                        报差异率
2017 年一季度        117,237        117,156          0.07%      117,156          0.07%
2017 年二季度        113,580        113,476          0.09%      113,476          0.09%
2017 年三季度       131,932        131,886           0.03%     131,886           0.03%
2017 年四季度       140,223        140,181           0.03%     140,181           0.03%
2018 年一季度        96,668         96,516           0.16%      96,516           0.16%
2018 年二季度       161,665        161,590           0.05%     161,590           0.05%
2018 年三季度       128,517        128,410           0.16%     126,655           1.53%
2018 年四季度       162,591        162,565           0.02%     162,565           0.02%
2019 年一季度        115,478        115,399          0.07%      115,399          0.07%
2019 年二季度       136,447        136,447               -     136,447           0.00%
2019 年三季度                -            -              -              -            -
2019 年四季度                -            -              -              -            -
注 1:环保部尚未公示 2019 年三季度和四季度审核情况
注 2:与发行人申报差异率=(1-省级环保部门/环保部审核确认拆解量/发行人申报拆解量)
*100%

     项目组根据环保部公示系统信息中的环保部拟确认规范拆解量和补贴标准,
测算补贴金额,并与发行人确认的补贴收入进行核对,结果相符。

     综上,发行人电子废物拆解收入确认金额准确谨慎。

     二、发行人电子废物拆解补贴对于尚未取得相关部门审核确定的拆解量根
据季度实际拆解量扣除一定的不合格拆解量确认收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

     电子废物拆解补贴收入的具体账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
收入》(报告期内企业适用《企业会计师准则》)的规定:

     (一)电子废物拆解已经完成;
                                          3-1-4-69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二)根据《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2015 年第
91 号》规定的补贴标准对单价进行了明确约定,经环保部门认定的独立第三方
中介机构对公司拆解量进行审核,出具《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情况审核报
告》确认的拆解量可明确,因此电子拆解收入能够可靠计量;

    (三)根据补贴政策要求及审核报告结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四)公司与电子废物拆解的相关成本(包括原材料采购、人工、折旧等)
能够可靠计量;

    综上,公司电子废物拆解补贴的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
依据充分合理。

    三、项目组对基金拆解补贴款收入及应收账款余额准确性执行的核查程序,
与环保部公示系统信息的核对情况

    项目组核查情况如下:

    (一)项目组取得了项目《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
告 2015 年第 91 号》补贴标准,结合报告期内已取得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
处理情况审核报告》中确认的拆解量,进行测算,将测算结果与发行人账面确认
的补贴收入进行核对,结果基本相符;

    (二)将第三方审核结果与国家环保部已公示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
理技术复核情况的公示》结果进行比对,报告期内金额均一致,不存在差异;

    (三)对报告期内已收到的补贴款,与发行人所对应期间账面确认的应收补
贴金额进行对比,结果相符。

    综上,收入确认时点为电子废物拆解已完成,拆解量与已经过审核且最终公
示确认结果一致,收入确认金额准确谨慎。

    3)2019 年末应收拆解基金补贴款 12,260.49 万元,超过报告期内基金补贴
收入,账龄 1 年以上余额占比为 69.36%。请说明电子废物拆解补贴款账龄较长
的原因、报告期实际取得情况,补贴标准是否存在大幅下降的可能性,补贴款
的收回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3-1-4-70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项目组回复:

              一、应收基金补贴款账龄较长的原因,回收情况,回款周期及金额与可比
       公司是否一致

              (一)应收基金补贴款账龄较长的原因

              发行人废旧电子拆解补贴基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
       法》,根据国家现行政策结算,由国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支付,专款专
       用。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款项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至废弃电子产品拆解企业,无
       明确结算到期日。应收基金补贴款账龄较长为行业普遍存在现象。

              (二)应收基金补贴款回收情况,回款周期及金额与可比公司是否一致

              截至本发行保荐工作报告签署日,发行人基金补贴款实际回收及期后回款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应收国家补贴款期
                    12,260.49      8,504.18       8,608.59       5,301.35     3,204.03      2,041.23                -
    初余额
当期新增补贴收入                   3,756.31       3,482.69       3,307.24     2,990.28      3,000.04      2,041.23
   当期收回          1,713.53               -     3,587.09                -     892.96      1,837.24
应收国家补贴款期
                    10,546.96     12,260.49       8,504.18       8,608.59     5,301.35      3,204.03      2,041.23
    末余额

              发行人于 2014 年开始进行家电拆解业务并开始确认补贴收入,2015 年开始
       收回补贴款。

              根据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年报,可比上市公司未对财政部补贴款项计提坏账
       准备,也亦未详细披露补贴款项的账龄情况,可比上市公司的应收财政部补贴款
       项各期余额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公司名称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东江环保      53,547.43          62.70%     34,506.03       48.60%      22,670.21        32.78%
         格林美      107,736.20          40.23%     65,385.16       34.61%     123,655.24        50.89%


                                                     3-1-4-71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中再资环      376,173.43       98.58%   282,213.71   98.29%   297,274.28         97.35%
   公司         12,260.49       56.71%     8,504.18   54.72%       8,608.59       70.80%
注:东江环保未披露具体的应收财政部补贴款项具体余额情况,上表为其应收政府性质补贴
款项余额。

    根据上表可知,发行人的应收财政部补贴款项的变动趋势与格林美和中再资
环基本一致,均于 2018 年有所下降,主要系 2018 年补贴款回款所致。发行人的
应收财政部补贴款的回款周期与同行业相比基本一致。

       二、是否存在因未满足监管要求无法收回的风险

    公司废旧电子拆解补贴基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
法》,根据国家现行政策结算,由国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支付,专款专
用。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款项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至废弃电子产品拆解企业,无
明确结算到期日。鉴于补贴款项发放资金来源为国家财政部门,预期风险较低,
因此,应收补贴款在等待补贴发放周期内,其不可回收风险相对更低,不存在难
以收回的情形,其应收补贴款账龄较长为行业常态。此外公司各项业务开展正常,
合法合规经营,不存在违反相关政策规定从而导致收到补贴存在不确定风险的情
形。

       4)应收补贴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与可比公司是否谨慎、计提是否充分,2019
年预期信用损失的计提原则及合理性,期后回款情况;

       项目组回复:

       一、应收补贴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与可比公司是否谨慎、计提是否充分

    2019 年,发行人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国家财政部家电拆解补贴的应收
账款计提坏账准备,与同行业公司具体计提比较如下:

        账龄           东江环保            格林美       中再资环              超越环保
    1 年以内                                                                   2.38%
    1至2年                                                                     4.76%
                            0.00%          0.00%         0.00%
    2至3年                                                                     9.30%
    3至4年                                                                    13.62%
        合计                0.00%          0.00%         0.00%                 8.43%

    2017 年和 2018 年,发行人对家电拆解补贴款按照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
                                           3-1-4-72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坏账准备,与同行业公司具体计提比较如下:

    东江环保             格林美              中再资环             超越环保
       0.00%             0.00%                   0.00%          9.74%-10.15%

    根据上述比较,同行业可比公司均未对应收家电拆解补贴款项计提坏账准
备,发行人出于严谨考虑,对应收家电拆解补贴款项进行了坏账进行充分计提。

       二、2019 年预期信用损失的计提原则及合理性,期后回款情况

    (一)2019 年预期信用损失的计提原则及合理性

    公司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以预期损失法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在以组合
计提时参考账龄的历史迁徙率并考虑前瞻性的影响对预计信用损失率进行测算,
得出各账龄期间预期信用风险损失结果。

    具体确定预期损失率步骤包括:

    1、将应收款项按照账龄分为 1 年以内(含 1 年)、1-2 年(含 2 年)、2-3 年
(含 3 年)、3-4 年(含 4 年)、4-5 年(含 5 年)、5 年以上;

    2、剔除按照单项组合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

    3、根据剔除按照单项组合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计算应收款项低账龄向
高账龄的迁徙率(即本年度末在某一账龄阶段的应收款项迁徙至下一年末高一账
龄阶段的比重);

    4、确定 5 年以上账龄应收款项(不含按照单项组合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
项)的预期损失率为 100%;

    5、根据每一个账龄阶段的迁徙率×高一阶段账龄阶段的历史损失率确定该
账龄阶段的历史损失率;

    6、收集最近 2014 年至今的历史损失率,采用算术平均值作为综合历史损失
率;

    7、若能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的情况下,获得前瞻性资料,
对综合历史损失率进行调整,确认预期损失率;若无调整,则综合历史损失率为
预期损失率。

                                      3-1-4-73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对于应收账款,主要为应收国家财政补贴组合,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测算模型
       测算后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预期信用损失
                      项目                                                             实际计提结果
                                                     模型计算结果
         组合 1:应收国家财政补贴款                                1,033.56                       1,033.56

              (二)期后回款情况

              截至本发行保荐工作报告签署日,发行人基金补贴款实际回收及期后回款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应收国家补贴款期
                      12,260.49      8,504.18       8,608.59      5,301.35         3,204.03     2,041.23                -
    初余额
当期新增补贴收入                     3,756.31       3,482.69      3,307.24         2,990.28     3,000.04      2,041.23
   当期收回            1,713.53               -     3,587.09                -        892.96     1,837.24
应收国家补贴款期
                      10,546.96     12,260.49       8,504.18      8,608.59         5,301.35     3,204.03      2,041.23
    末余额

              根据上表可知,2020 年至今发行人收回家电拆解补贴款项金额为 1,713.53
       万元,占期初补贴款余额比例为 13.98%。

              7、报告期发行人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51.56%、57.64%、52.66%,
       毛利率保持较高水平。

                                                                                                   单位:%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产品
                                          百分比                                  百分比
              名称        毛利率                               毛利率                            毛利率
                                            变动                                  变动
       危废处置业务               67.46            -0.60           68.06               0.08           67.98
       ----工业危废               68.16            -0.53           68.68               0.03           68.65
         其中:填埋               85.71            3.18            82.53              14.27           68.26
       ----医疗危废               55.57            -2.65           58.23               -0.89          59.11
       电子拆解业务               19.99           -13.21           33.20               8.46           24.74
              合计                52.66            -4.98           57.64               6.08           51.56

              请补充说明:

                                                       3-1-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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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结合业务模式和结构差异说明发行人危废处置业务毛利率远高于可比公
司的原因和合理性;

    项目组回复:

    报告期内,公司与可比上市公司综合毛利率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
  公司名称                 主要产品/服务类别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东江环保        工业废物处置利用、电子废物拆解           36.08       35.29     35.88
格林美          再生资源、电子废弃物回收利用             18.09       19.16     19.90
中再资环        电子废弃物回收利用、工业废弃物处置       31.15       32.09     44.09
镇江固废        危废填埋业务                             76.88       68.40     62.50
                        平均值                           40.55       38.74     40.59
                         公司                            52.66       57.64     51.56

    2017 年度至 2019 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51.56%、57.64%和
52.66%,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类似业务板块的平均毛利率为 40.59%、38.74%和
40.55%,与同行业已上市公司对比,公司综合毛利率与同行业平均水平相比偏高,
主要系各公司业务结构不同所致。东江环保包含普通固体废物处置业务,该类型
业务相较于危险废物处置,毛利率偏低;格林美主要从事废弃物回收利用业务,
不含毛利率较高的危废业务;中再资环电子废弃物回收利用收入占比较高。因此,
综合毛利率维度对比结果失真。

    分业务板块的毛利率对比分析如下:

    可比公司分版块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

    一、危废处置业务

                                                                             单位:%
             公司名称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镇江固废                                       76.88         68.40             62.50
东江环保(工废处置板块)                       50.35         47.38             47.74
             平均值                            63.62         57.89             55.12
     公司(危废处置业务)                      67.46         68.06             67.98

    可比公司中镇江固废主营业务为危废填埋业务,东江环保的工废处置板块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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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为工业危险废物处置业务,与公司的危废处置业务性质类似,可比性较高。

    与同行业已上市公司对比,公司危废处置业务毛利率水平高于东江环保,主
要是公司填埋业务毛利率较高,填埋业务由于其资源稀缺性,整体业务毛利率偏
高,可比公司中镇江固废因其业务结构填埋业务收入占比极高,因此整体毛利率
偏高。

    此外,根据中再资环于 2019 年 12 月 11 日对外公告的《中再资源环境股份
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
案)(二次修订稿)》,山东科环为专门从事危废业务,其 2019 年 1-9 月、2018
年度和 2017 年度的毛利率分别为 62.30%、61.20%和 59.35%,水平与公司基本
一致。

    其中 2019 年危废处置毛利率较上年增加,主要由于填埋业务毛利率上升所
致,填埋业务成本相对固定,其毛利率与收入规模呈一定的正向关系,2019 年,
公司危废填埋量和危废填埋平均价格均有所上涨。

    二、电子拆解业务

                                                                   单位:%
           公司名称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格林美(再生资源板块)                  16.81          13.69          11.90
中再资环                                31.15          32.09          44.09
东江环保(电子废弃物拆解板块)          30.93          34.62          17.27
            平均值                      26.30          26.80          24.42
     公司(电子拆解业务)               19.99          33.20          24.74

    可比公司中,中再资环电子拆解业务占比较高,与公司电子拆解业务板块具
有可比性,格林美的再生资源板块和东江环保的电子废弃物拆解板块与公司电子
拆解业务类似。

    与同行业已上市公司对比,公司电子拆解业务毛利率水平 2017 年度、2018
年度基本一致,2019 年较同行业可比下降,主要由于公司 2019 年设立员工持股
平台确认股份支付所致,剔除该因素后,公司 2019 年电子拆解业务毛利率约为
23.52%,与同行业可比平均值基本一致。可比公司中,格林美再生资源板块毛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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率较公司电子拆解业务毛利率偏低,主要由于其电子拆解业务中汽车拆解业务占
比较高,该部分无国家拆解补贴;中再资环毛利率较公司电子拆解业务毛利率偏
高,主要由于其拆解业务规模大,与部分家电生产企业形成了战略合作,采购废
旧家电价格具有一定优势。

    2)发行人报告期危废填埋业务毛利率呈逐年大幅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

    项目组回复:

    报告期内公司填埋业务毛利情况如下:

                                                                                       单位:%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产品
                                  百分比                              百分比
    名称           毛利率                          毛利率                            毛利率
                                    变动                              变动
  填埋业务             85.71              3.18            82.53           14.27           68.26

    报告期内,填埋业务毛利率逐年上涨,主要由于填埋业务成本占收入比重较
低且固定成本如摊销费占比相对较大,其毛利率和收入规模关联性较强。

    具体分析如下:

    一、收入情况

    报告期内,填埋业务的处置量、处置收入及平均价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项目
                        金额          百分比变动        金额       百分比变动          金额

  处置数量(吨)      23,017.89            28.68    17,887.62             308.96        4,373.92
     处置收入          6,994.17            41.52     4,842.16             283.77        1,261.72
平均价格(元/吨)      3,038.58             9.98     2,706.99              -6.16        2,884.64

    报告期内,处置量大幅增加,虽 2018 年平均价格较 2017 年略有降低,但整
体规模效应明显,整体带动毛利率上涨。

    二、成本情况

    报告期内,填埋业务成本情况如下:

                                             3-1-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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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2019 年度       占比        2018 年度          占比        2017 年度          占比
 直接人工         249.82        24.99%            163.93      19.38%              60.92      16.27%
  摊销费          245.56        24.57%            240.15      28.39%             244.75      65.35%
  运输费          246.62        24.67%            209.48      24.76%              26.27       7.01%
 辅助材料         117.10        11.72%             79.51        9.40%             10.98       2.93%
   其他           140.41        14.05%            152.88      18.07%              31.61       8.44%
   合计           999.51       100.00%            845.95    100.00%              374.52     100.00%

    填埋场成本主要为直接人工费用、土地摊销费、运输费、辅助材料等费用,
其中直接人工、运输费、辅助材料与处置量相关性较高,摊销费相对稳定。

    总体而言,填埋业务毛利率由于报告期内处置量上涨,呈上升趋势。

    3)结合报告期电子拆解业务原材料采购价格、拆解物市场价格以及拆解补
贴标准变化情况说明发行人电子拆解业务毛利率波动较大且与可比公司存在较
大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

    项目组回复:

    一、发行人电子拆解业务毛利率情况

                                                                                            单位:%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产品
                                  百分比                                百分比
    名称          毛利率                             毛利率                               毛利率
                                    变动                                变动
电子拆解业务           19.99             -13.21            33.20             8.46              24.74
电子拆解业务
(剔除股份支           23.52              -9.43            32.95             7.64              25.31
  付影响)

    2017 年度至 2019 年度,公司电子拆解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24.74%、33.20%
和 19.99%,剔除 2019 年股份支付影响后,毛利率分别为 25.31%、32.95%和
23.52%。

    二、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

    电子拆解的主要原材料为废旧家电采购,其中废旧电视机采购占比较高,
2017 年度至 2019 年度,废旧电视机采购占废旧家电采购比例分别为 67.63%、

                                              3-1-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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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09%和 57.28%,因此废旧电视机采购价格波动对电子拆解业务毛利率影响较
大。

    报告期内,发行人废旧家电料采购价格情况如下:

               项目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废电视机(元/台、套)            57.33         53.90           61.64
       废洗衣机(元/台、套)            48.21         30.90           32.32
       废电冰箱(元/台、套)            85.74         60.34           51.56
    废微型计算机(元/台、套)           82.42         75.72           77.79
    废房间空调器(元/台、套)          363.17        331.79          253.83

    废电视机 2018 年整体市场价格下降,当年发行人废电视机采购价格较低,
因此导致 2018 年家电拆解业务毛利率升高。2019 年度较 2018 年度毛利率下降,
主要由于 2019 年度废旧家电采购价格普遍上涨。根据易再生废家电价格指数,
报告期内,废电视机价格指数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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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上图所示,2018 年,废电视机采购价格有所下降,2019 年,废电视机采
购价格又有所回升。

    三、电子拆解物市场销售情况

              项目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生产数量(吨)             17,700.54     18,020.25       16,845.33
         销售数量(吨)             17,604.99     15,617.36       15,803.88
             产销率                   99.46%        86.67%          93.82%
        销售收入(万元)             4,286.56      3,623.52        3,097.71
        平均价格(元/吨)            2,434.86      2,320.19        1,960.09

    2019 年,发行人废旧家电拆解数量有所增长,但拆解产物生产数量有所下
降,主要系各类废旧家电拆解后形成的单台拆解产物数量存在差异,其中废微型
计算机的单台拆解产物物料系数较小,2019 年,废微型计算机拆解数量在总拆
解数量中占比有所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拆解产物平均销售价格逐年上升。其中 2018 年平均价格上
升主要系受供给侧改革影响,铜等大宗商品价格有所上涨,因此也带动了毛利率
的提升。2019 年平均销售价格略有上涨,主要系国家发布《禁止洋垃圾入境推
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全面禁止洋垃圾进口,提升了国内市
场对拆解产物等可资源化利用废物的需求,一定程度上抵消了废旧家电采购价格
上涨对毛利率的负面影响。

                                 3-1-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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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拆解补贴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电子拆解业务补贴标准未发生变化,拆解补贴随拆解数量
增多而增加,具体如下:

                    项目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拆解补贴(万元)                                          3,756.31          3,482.69           3,307.24
核定拆解数量(万台)                                         58.25             54.73             50.27
平均单位拆解补贴(元/台)                                    64.49             63.63             65.79

     综上,公司报告期内毛利率主要受到废旧家电采购价格影响,其中 2018 年
毛利率较高,主要由于发行人采购占比最大的废旧电视机采购价格下降所致。公
司毛利率在剔除股份支付偶发因素影响后,与行业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4)结合发行人业务构成、行业地位、生产工艺及设备水平、区域特征等情
况,进一步分析发行人毛利率高于可比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

     项目组回复:

     一、发行人业务构成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产品名称
                   毛利             占比        毛利          占比           毛利              占比
危废处置业务       11,975.93          88.17    11,342.54           82.78      7,115.32           81.79
----工业危废       11,428.72          84.14    10,767.19           78.58      6,677.10           76.75
  其中:填埋        5,994.66          44.13     3,996.21           29.17       861.23             9.90
----医疗危废         547.22            4.03      575.36             4.20       438.21             5.04
电子拆解业务        1,607.54          11.83     2,358.91           17.22      1,584.56           18.21
     合计          13,583.48         100.00    13,701.46       100.00         8,699.88          100.00

     由上表可知,公司主要毛利贡献来自于工业危废,报告期内,工业危废业务
的毛利率较高,导致发行人整体毛利率较高。可比公司中,格林美主要从事再生
资源、电子废弃物回收利用,不从事工业危废业务,为公司电子拆解业务的可比
公司,因此毛利率低于公司;中再资环同时从事电子废弃物回收利用、工业废弃
物处置业务,其中电子废弃物回收利用占比约 70%,且其工业废弃物处置业务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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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化回收处理产业园区大型工业企业所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生产边角料、包
装物和报废设备等,该类型不同于工业危险废物处理,毛利率仅有 15%左右的水
平,因此,中再资环综合毛利率低于公司;东江环保主要从事工业废弃物处置,
但其存在普通固废业务,比如前述中再资环从事的工业废弃物处置业务,该部分
业务毛利率较低,因此导致东江环保综合毛利率低于公司;镇江固废体量较小,
但仅从事危险废物处理的填埋业务,毛利率高于公司,与公司的填埋业务毛利率
相当;此外,根据中再资环于 2019 年 12 月 11 日对外公告的《中再资源环境股
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
案)(二次修订稿)》,山东科环为专门从事危废业务,其 2019 年 1-9 月、2018
年度和 2017 年度的毛利率分别为 62.30%、61.20%和 59.35%,水平与公司基本
一致。

    二、发行人行业地位、生产工艺及设备水平

    发行人虽相比于东江环保等行业龙头公司,体量相对较小,但在安徽境内为
行业龙头,受到危废行业区域限制、跨省经营的影响,发行人在安徽的危废处理
领域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同时其具备焚烧、填埋、物化、利用和暂存的危废行业
全部处理工艺,以及拥有危废 46 大类的 42 大类处理资质,资质类型与行业龙头
东江环保处于同一梯队,因此,安徽地区的优质客户和大型企业在选择危废处理
企业时,一般会优先考虑选择与公司合作,公司也积累了比如合肥京东方、安庆
石化、马钢股份、奇瑞汽车、吉利汽车等优质客户,并形成了“坐商模式”和规
模效应,导致毛利率较高,这也是公司作为区域龙头、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体现。

    三、发行人区域特征

    发行人注册地和主要经营场所均位于安徽,如前所述,发行人为安徽地区的
环保企业龙头,能够比较容易地获得优质客户,竞争压力相对较小,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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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发行人位于危废处理企业比较集中的江苏、浙江、山东或广东区域,可能
面临较大竞争压力,毛利率会受到影响。

    另一方面,安徽地区的成本较低,安徽地区的人均工资和人均可支配收入低
于上述江苏、浙江、山东或广东区域,而危废处置业务成本结构中,直接人工占
比较大,因此,在安徽地区从事危废业务的成本相对较低,进而使得毛利率在同
行业中具有一定竞争力。

    8、报告期发行人的期间费用分别 3,211.67 万元、2,438.30 万元和 4,968.14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19.04%、10.26%和 19.26%,。

    请补充说明:

    1)2018、2019 年销售费用中佣金下降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佣金是否符合
行业惯例,是否涉及商业贿赂,佣金下降后是否存在未入账的费用,结合实控
人、董监高及其他关键自然人的流水核查说明是否存在与客户及供应商非经营
性往来、是否存在代垫成本费用情形;

    项目组回复:

    一、2018、2019 年销售费用中佣金下降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销售费用中佣金的产生主要为:公司在开拓新客户过程中,选择由行业内当
地咨询服务公司或无直接竞争关系的同行业公司进行业务推荐,双方签订《工业
危险废物业务洽谈委托协议》并按一定标准收取佣金,报告期内,共有芜湖市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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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安徽新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十家公司为发行人推荐
危废处置业务,对应佣金结算比例标准如下:

        结算基准单价(含税)(推荐成功每吨)               结算比例
5,000 元以下                                      含税价/1.17*10%
5,000-6,000 元                                    含税价/1.17*20%
6,000 元以上                                      含税价/1.17*25%

     其中 2017 年佣金费用收入占比较高,主要由于公司处于快速发展初期,尚
未形成稳定的客户群,此外,2017 年安徽省尚未收紧危废跨省经营,对于省外
客户,发行人接触渠道有限,因此,需要通过第三方为其介绍客户。安徽省环保
厅于 2017 年 11 月发布了《安徽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监督管理
的通知》(皖环发[2017]166 号)的规定,自通知发布之日尚未取得环评批复
的危险废物处置和利用项目一律不得接受省外工业危险废物转入,申请以焚烧、
干化、物化、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的,严禁工业危险废物跨省转入,仅取得环
评批复的利用项目可以接受省外转入的工业危险废物,且需要确定工业危险废物
跨省转入比例,并上报安徽省环保厅核准。实务中从 2017 年 12 月起安徽省基本
不允许危废跨省转入。

     受上述政策影响,从 2018 年起,公司不再开拓省外客户同时已经逐步形成
了较为稳定的客户群,以及在安徽省内危废处理市场形成了一定的声誉,因此佣
金大幅下降。

       二、佣金是否符合行业惯例,是否涉及商业贿赂,佣金下降后是否存在未
入账的费用

     可比上市公司均为规模较大业务较成熟的企业,通常体现为市场宣传推广
费、广告宣传费等形式,并未直接体现为佣金。公司佣金与获取客户量直接相关,
项目组取得委托协议及结算依据进行测算,核查佣金费用准确性,并测算佣金下
降后相应客户的交易量;抽取大额费用审批单及相关发票等原始凭证,核查其真
实性;结合走访、函证,核查费用发生的真实性、入账准确性,询问交易合规情
况。

     经核查,佣金不涉及商业贿赂,佣金下降后不存在未入账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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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结合实控人、董监高及其他关键自然人的流水核查说明是否存在与客
户及供应商非经营性往来、是否存在代垫成本费用情形

    项目组银行流水核查情况如下:

    (一)项目组取得实控人、董监高及采购主管、销售主管、财务负责人、出
纳、办公室主任报告期内银行流水;

    (二)全面浏览上述人员银行流水,识别交易对方是否为客户及供应商,以
及银行流水摘要是否存在异常,抽取 10 万元以上的资金往来;

    (三)根据转账支出、转账收入、取现、存现对上述资金往来进行分类统计,
并对其中的分红收入、股权转让款、工资单独汇总统计;

    (四)全面比对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银行流水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情况,以及
关联方银行流水是否匹配。

    经核查,不存在与客户及供应商非经营性往来、是否存在代垫成本费用情形。

    2)进一步说明剔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管理费用占比低于可比公司的原因及
合理性,高管薪酬与同地区同业可比公司相比是否具有竞争力,核查并说明是
否存在体外支付费用情形;

    项目组回复:

    一、管理费用占比低于可比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与同行业公司对比如下:

                                                                            单位:%
     公司简称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东江环保                            10.52                   11.40                11.31
格林美                               3.56                    3.20                 3.55
中再资环                             5.85                    6.33                 4.86
镇江固废                             7.40                   10.07                10.33
         平均值                      6.83                    7.75                 7.51
         公司                       11.08                    3.94                 4.70
公司(扣除股份支付)                 4.65                    3.94                 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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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同行业可比公司管理费用中均不含研发费用。

    同行业可比公司中东江环保管理费用率高于公司,主要由于东江环保规模体
量较大,涉及母子公司管理层级较多,其管理费用中工资较高。镇江固废营业收
入较小,因此其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较高。剔除上述两家后,格林美和中再
资环管理费用占比平均值 2017 年至 2019 年分别为 4.21、4.77 和 4.71,与公司基
本一致。

    二、高管薪酬与同地区同业可比公司相比是否具有竞争力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董监高平均薪酬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可比公司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东江环保                            65.28                         72.84                 80.58
格林美                             182.26                        205.78                100.46
中再资环                            64.37                         71.81                 20.88
         平均                      103.97                        116.81                 67.31
         公司                       28.41                         42.88                 25.31

    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公司董监高薪酬偏低,主要由于一方面公司规
模较小且为非上市公司,对董监高要求相对较低因此薪酬较低;另一方面公司所
处地区为安徽省滁州市,薪酬水平相对较低。

    安徽省滁州地区共有 5 家上市公司,公司与同地区上市公司董监高平均薪酬
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可比公司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德力股份                           21.12                          23.92                 13.19
金禾实业                           40.47                          43.90                 51.10
开润股份                           38.16                          41.58                 29.64
全柴动力                           32.42                          26.64                 25.35
嘉美包装                           79.16                          85.06                 95.15
     平均                          42.27                          44.22                 42.89
     公司                          28.41                          42.88                 25.31

    与同地区可比上市公司相比,公司董监高薪酬偏低,主要由于一方面公司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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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较小且为非上市公司,对董监高要求相对较低因此薪酬较低。

    三、核查并说明是否存在体外支付费用情形

    针对是否存在体外支付费用情形,项目组履行以下核查程序:

    (一)项目组取得实控人、董监高及采购主管、销售主管、财务负责人、出
纳、办公室主任报告期内银行流水;

    (二)全面浏览上述人员银行流水,识别交易对方是否为供应商,以及银行
流水摘要是否存在异常,抽取 10 万元以上的资金往来进行核查,是否存在实控
人、董监高及采购主管、销售主管、财务负责人、出纳、办公室主任向供应商支
付款项的情况;

    (三)全面比对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银行流水与实控人、董监高及采购主管、
销售主管、财务负责人、出纳、办公室主任的资金往来情况,以及上述人员银行
流水是否匹配。

    经核查,不存在体外支付费用情形。

    9、关于运输业务剥离

    发行人 2019 年将全部自有危废运输车辆出售给安徽圆满物流,公司原运输
车队司机等 39 名员工也随之在该公司任职。截止 2019 年末,该公司尚未支付股
权转让款。2019 年公司处置部分危废运输车辆后改为委托专业运输公司进行危
废运输,运输费增加至 1,200 万元。

    请说明:

    1)出售运输业务的原因及合理性,委托的专业运输公司具体情况;

    项目组回复:

    一、出售运输业务的原因及合理性

    发行人出于集中主业发展,优化企业组织结构的考量,选择剥离其运输业务,
且危废运输存在一定风险,尤其是长途运输,即使发行人拥有完善的内控制度,
也较难避免在途中出现车祸、泄漏等突发性事件。发行人出于降低经营风险的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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虑,选择剥离运输业务,具备其合理性。

    二、委托的专业运输公司具体情况

    发行人目前委托的专业运输公司包括安徽圆满物流有限公司、合肥吉通货物
运输有限公司、滁州万远运输有限公司、滁州市长运运输有限公司以及南京骡马
物流有限公司以及滁州天昊运输有限公司。上述公司均具备运输业务资质,其中
安徽圆满物流有限公司和合肥吉通货物运输有限公司主要为发行人提供危废运
输服务。

    2)运输车辆是否为真实转让,股权转让款支付进展、出资来源;

    项目组回复:

    经查阅发行人与圆满物流间的往来凭证和银行流水以及对圆满物流实际控
制人的访谈,确认该次运输服务转让为真实转让,相关资产权属清晰。

    该次转让不涉及股权转让,仅为车辆转让,车辆转让款截至本发行保荐工作
报告签署日已全部支付完成,根据项目组对发行人及实控人、董监高的银行流水
核查,对圆满物流及其实控人于邦文的银行流水核查,以及对双方的访谈,确认
该次车辆转让款项不存在来源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的情形。

    3)对公司危废运输的稳定性是否存在管理风险,安徽圆满物流是否具备资
质,被转移员工车辆是否存在违规违法的行为;

    项目组回复:

    发行人已委托多家公司进行危废运输,并签订正式业务合同,发行人危废运
输的稳定性不存在管理风险,其中安徽圆满物流具备道路运输许可证以及危废运
输资质,项目组已取得相关资质底稿。经公开信息查询,圆满物流自成立以来不
存在相关处罚。

    滁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已出具道路运输监督合规证明,载明发行人报告期内
能够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道路运输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不存在违反道路运输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情形,且未受到
过行政处罚。因此,被转移员工车辆在发行人处期间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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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圆满物流的交易情况,定价公允性,根据上市规则圆
满物流是否应认定为关联方,关联交易是否充分披露;

    项目组回复:

    报告期内,发行人 2019 年向其出售运输业务车辆,涉及交易金额 374.10 万
元。2019 年度,发行人向其采购运输服务,共涉及交易金额 692.03 万元。经项
目翻阅发行人及圆满物流报告期内的银行流水,确认双方无其他资金往来。项目
组认为,圆满物流实际控制人虽然为发行人前员工,但其并非发行人董监高,离
职前不属于发行人的关联自然人。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圆满物
流并非发行人的关联方,其与发行人之间的交易并非关联交易。

    5)安徽圆满物流是否为实际控制人控制,是否与发行人存在其他利益安排,
请说项目组执行的核查程序;

    项目组回复:

    1、项目组查阅了发行人实控人、董监高等关键自然人的银行流水,以及圆
满物流及其实控人的银行流水,确认双方不存在大额异常资金往来,圆满物流及
其实控人与发行人客户或供应商亦不存在异常资金往来;

    2、项目组亦访谈了发行人实控人、安徽圆满物流的实控人,了解发行人剥
离危废运输业务以及圆满物流承接危废运输车辆和人员的背景,并分析合理性;

    3、项目组对比了圆满物流提供危废运输服务价格与公司向其他危废运输企
业支付的运输价格,以及向安徽境内部分独立第三方危废运输车队询价,圆满物
流提供危废运输服务价格相对公允;

    4、项目组查阅了圆满物流的审计报告,圆满物流 2019 年成立,其 2019 年
度实现营业收入 595 万元,营业成本 410 万元,净利润 36.30 万元。

    综上,项目组认为,圆满物流并非实际控制人控制,为独立运营的第三方,
不存在其他利益安排。

    10、关于租用林地

    发行人存在租赁土地 1 处,该土地为林地,且在该租用林地上违规搭建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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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性食堂。

    1)请说明万玉海是否有权向发行人转租该处林地,是否违反《转租协议》
约定的租赁土地用途而导致违约责任,是否存在任何纠纷或潜在纠纷;

    项目组回复:

    《转租协议》的主要条款内容如下:

    “甲方:万玉海

    乙方:滁州市超越新兴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

    一、甲方将 2002 年 1 月 1 日从滁州市南谯区沙河镇油坊村山头凡村民组承
包的东以沙塘山为界,南以超越公司为界,西以 104 国道为界,北以大星塘山南
机耕路南小冲为界。承包山名为:沙塘山。转租给乙方(其中不包括陈万革的土
地)。山地所有树木归乙方所有。

    二、转租期限以甲方提供的原始合同承包的时间为准。

    三、经甲乙双方商定,总转租费用为人民币叁拾柒万元整(370000),首
付转租费用为壹拾柒万元整(170000),余款在 2013 年 12 月 31 日之前付清。

    

    七、乙方承租时间以甲方和沙河镇油坊村山头凡村民组承包的时间为准。

    八、甲、乙双方按上述协议严格履行,如有违约,则由违约方支付双方违约
金 20%柒万肆仟元整(74000),并赔偿对方所受一切损失。

    ”

    根据转租协议,租赁双方并未约定租赁土地用途,因此未导致违约责任。经
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访谈以及公开信息查询,发行人与万玉海间不存在任何纠纷
或潜在纠纷,综上,项目组认为不会对本次发行产生实质障碍。

    2)上述违规搭建过渡性食堂是否取得临建许可,是否存在受到行政处罚的
风险;

    项目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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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发行人上述临时建筑暂未取得临建许可,但截至本发行保荐工作报告签署日
尚未受到处罚,滁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出具《证明》载明发行人于报告期内
未因违反土地管理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发行人未取得临建许可,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六条规定,
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一)未经批准进
行临时建设的;(二)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三)临时建筑物、构筑
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因此,发行人搭建过渡性食堂存在被责令限期拆除,或被并处罚款的行政处
罚风险。但上述临时建筑仅占地 200 平米,且为临时搭建作为建设项目的后勤保
障食堂,该等处罚不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及业务开展产生重大影响;发行人及其
实控人均出具承诺,发行人因前述情况受到行政处罚的,或因前述临时建筑被责
令拆除而遭受经济损失的,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将以个人财产承担全部赔偿责
任,对发行人产生的损失进行全额补助,该等处罚风险不会对发行人产生重大不
利影响,不会构成本次上市实质性障碍。

    3)未经许可变更林地用途,是否存在处罚风险,是否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
为;

    项目组回复:

    未经许可变更林地用途,《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
定,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由县
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恢复原状,并处非法改变用途林地每平方
米 10 元至 30 元的罚款。临时占用林地,逾期不归还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经核查,发行人改变林地用途面积为 200 平方米(即上述临建食堂),依照
前述罚则最多可被处以罚款 6,000 元并被要求责令恢复原状。

    发行人对该林地的临时利用出具承诺:“公司将在办公楼及配套设施(含员
工食堂)建设完工后将该过渡性食堂立即拆除,恢复土地原有用途;如被政府有
权主管部门要求拆除该等建筑的,公司将根据政府有权主管部门要求立即停止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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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该过渡性食堂并无条件拆除。”

    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对该林地的临时利用出具承诺:“如发行人因前述建筑
未取得临时用地批准、未及时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而受到行政主
管部门的处罚,发行人被政府有权主管部门要求拆除该等未履行报批报建手续建
筑而发生拆除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和相关资产处置损失,或导致发行人承担林地
租赁及使用相关违约责任,承诺人无条件全额对发行人承担补偿责任。”

    此外,根据发行人介绍,该区域拟规划为循环经济产业园。据悉,该林地已
纳入沙河镇人民政府年度土地总规,正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未来拟对该林地进
行征收转性,并后续通过招拍挂方式出让给发行人。

    综上,项目组认为发行人对该林地为临时利用,未搭建永久性建筑、复原难
度较低,未来政府拟变更土地用途,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出具承诺,对于临时利
用该林地而可能受到的处罚、可能收到的拆除要求或可能发生的其他事项,对发
行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无条件全额承担补偿责任。综上,发行人对该林地的临时
使用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11、关于募投项目

    1)募投项目一的备案、环评取得时间为 2018 年,募投项目三的备案、环
评取得时间为 2015 年。请说明上述备案环评文件是否存在有效期、批复产能与
本次募投项目的关系?是否存在分期安排?本次募投项目是否需要单独履行备
案、环评手续?

    项目组回复:

    一、请说明上述备案环评文件是否存在有效期

    募投项目三的核准文件明确提出,项目需在本核准文件印发之日(2015 年
11 月 10 日)起 2 年内开工建设,根据《安徽省超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
填埋场工程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本项目已于 2015 年 12
月开工建设,符合核准文件有效期要求。除上述情况外,募投项目一、三的其他
备案环评文件不存在有效期。

    二、批复产能与本次募投项目的关系,是否存在分期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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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焚烧项目批复产能为 8.58 万吨/年,分两期建设,一、二期建设规模均为 4.29
万吨/年,募投项目一的募集资金投向为一期项目的部分尾款和二期项目。填埋
场项目批复总库容 68.00 万立方米,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库容 27.10 万立方米,
二期库容 40.90 万立方米,一期库容已于报告期内建成投产,募投项目三的募集
资金投向二期项目。

    三、本次募投项目是否需要单独履行备案、环评手续

    焚烧项目总体批复 8.58 万吨/年,备案、环评批复中均作为整体项目进行审
批,企业根据对市场的判断以及自身经营管理能力需求,自行将其分为两期,分
阶段建设和投产,分期行为并未与批复文件矛盾,无需单独履行备案、环评手续。
滁州市南谯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已于 2020 年 6 月 28 日出具《说明》,确认本次
募投项目一无需单独履行备案手续。

    募投项目三资金投向为二期,填埋项目核准和环评文件明确规定本项目分两
期建设,参考东江环保、长飞光纤、吉华集团等相关案例,募投项目分期无需单
独履行备案、环评手续。滁州市南谯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已于 2020 年 6 月 28
日出具《说明》,确认本次募投项目三无需单独履行核准批复手续。滁州市环境
保护局南谯分局已于 2020 年 6 月 29 日出具《说明》,确认填埋项目环评批复对
本次募投项目三仍有效,本次募投项目三可正常实施建设。



    2)募投项目二建成后,预计增加废酸综合利用产能 20 万吨/年。报告期内
发行人并无废酸处理业务,请进一步说明本次募投的可行性?

    项目组回复:

    一、废酸处理行业前景广阔

    我国是酸生产和消费大国,随着我国工业经济的逐步发展,作为化工、冶金、
钢铁、肥料、有机合成、食品加工、印染、药物、洗涤、电子等行业的重要工业
原料,氢氟酸、硫酸、盐酸等的用量也在不断增加。2018 年,我国硫酸产量为
9,129.76 万吨,消费量为 9,094.50 万吨;盐酸产量为 772.79 万吨,消费量为 771.90
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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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酸产量和消费量带动废酸处理行业需求,目前我国废酸利用方式粗放,综合
利用率低于世界先进水平,容易产生浪费资源和污染环境等问题,加强废酸循环
利用势在必行。

    二、本次废酸综合利用项目建设符合相关产业政策

    随着我国工业经济的逐步发展,作为化工、冶金、钢铁、肥料、有机合成、
食品加工、印染、药物、洗涤、电子等行业的重要工业原料,氢氟酸、硫酸、盐
酸等的用量不断增加,给废酸处理行业带来较大的压力。国家及安徽省高度重视
对危险废物的处理及环境保护问题,颁布一系列有关危废处理政策。项目建设符
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三废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属
于“鼓励类”范畴;《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十三五”发展规划》提出“强化危险
废物全过程管理,加强危险废物重点行业管理”;《安徽省“十三五”危险废物污
染防治规划》提出“对目前综合利用水平较低的废酸、废碱、废活性炭、废有机
溶剂等类别危险废物,鼓励采用先进技术,建设与省内产废状况相匹配的处理处
置项目”;《安徽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明确“落实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制
度,引导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合理配置,逐步推进危险废物安全收集、处置工作的
社会化”;《滁州市“十三五”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规划》要求“规范企业废气、
废水的排污口设置,确保工业污染物达标排放、固体废弃物有效处理和处置”。

    本次废酸综合利用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安徽省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

    三、发行人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

    目前相关废酸综合利用技术在行业内已较为成熟,润邦股份(002483.SZ)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标的公司中油优艺存在类似项目。

    该废酸综合利用项目工艺流程主要环节之一中和,与公司现有物化业务中和
环节具有一定的相似性,公司物化业务已较为成熟,并形成了一种酸性废水处理
设备等专利。此外,公司在开展物化业务时,曾进行过小规模试验,从废酸处置
形成的产物中成功提取回收氟化钙、硫酸钙等产品,已具备一定的技术基础。

    公司主要在研项目包括:(一)废氢氟酸无害化处理及综合利用新技术研发,
已进入中试阶段;(二)废硫酸综合利用新工艺开发与研究,已开展实验室小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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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蒸馏实验;(三)废盐酸无害化处理及综合利用新技术研发,已完成工艺研发,
进入设备研制阶段。上述在研项目将为募投项目二提供良好的技术储备。

    四、发行人拥有潜在客户

    废酸综合利用项目通过收取废酸处置费用、销售废酸利用产物取得收入。废
酸处置方面,公司现有物化业务处置对象为废酸和废碱,部分物化业务客户即为
潜在的废酸综合利用项目客户。废酸利用产物销售方面,利用产物主要包括氟化
钙、硫酸钙、聚合硫酸铁、聚合氯化铁,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30 日与南京荣森
化工有限公司签订产品购销意向书,约定 2021 年和 2022 年每年向南京荣森化工
有限公司销售 3 万吨氟化钙(预计产量 3.77 万吨/年)和 2 万吨硫酸钙(预计产
量 4.09 万吨/年);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7 日与马鞍山市恒成物资贸易有限责任
公司签订产品购销意向书,约定 2021 年和 2022 年每年向马鞍山市恒成物资贸易
有限责任公司销售 3 万吨聚合硫酸铁(预计产量 3.02 万吨/年)和 3 万吨聚合氯
化铁(预计产量 3.79 万吨/年)。

  (二)一般问题

    1、关于历史沿革

    1)公司股改前,高志江、李光荣、高丰凯(高德堃的曾用名)合计向公司
货币出资 4,000 万元,请结合实际控制人其他业务经营情况,公司历史分红情况
(如有),说明他们是否具备合理、合法的出资来源?

    项目组回复:

    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经营情况

    报告期以前,实际控制人高志江、李光荣、高德堃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
业如下:
 实际控制人                    控制的企业名称                    控制情况
                                                          高志江、李光荣各持股
高志江、李光荣   滁州市凯丰科技有限公司
                                                          50%
                                                          李光荣持股 51%、高志
高志江、李光荣   安徽新润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江持股 49%
李光荣           滁州开发区荣江五金配件厂(2017 年已注销) 李光荣持股 100%
高志江           滁州市顺利养殖场(2017 年已注销)        高志江持股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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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访谈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查阅财务表和核查实际控制人银行流水,上述企
业中,滁州市顺利养殖场历史上未开展实际经营;滁州开发区荣江五金配件主要
于早年间(2010 年左右)从事少量业务,后无实际经营;凯丰科技历史上曾从
事塑料制品加工,主要为西门子、康佳等企业提供配套产品,目前已不开展实际
业务;新润商务曾用名“安徽龙顺环境保护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历史上曾开展
建设项目环境监理业务,2017 年 5 月,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发布《安徽省环保厅
关于废止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试点工作相关文件的通知》,停止建设项目环境监理
的试点工作,新润商务从当月起即不再承接新的业务。

    二、实际控制人出资来源

    经访谈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并核查银行流水,高志江、李光荣家庭于 2000 年
以前在浙江区域从事皮革产品的贸易,形成了初步积累,后在滁州当地创业,除
设立超越环保、凯丰科技、五金配件厂和新润商务(原龙顺环保)外,还从事拆
迁工程、房地产投资等相关项目,获得了一定的投资回报。此外,在超越环保投
资规模日益加大,资金需求较为紧张的环节,高志江、李光荣家庭也存在通过个
人向亲朋好友借贷方式,向超越环保提供资金支持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股东
借款、增资的方式,其中股东借款在 2018 年已经结清。




    2)发行人 2019 年股改,请说明实际控制人缴税情况?报告期内有无分红,
纳税情况?

    项目组回复:

    一、股份制改造纳税情况

    发行人于 2019 年 12 月进行股份制改造,将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
司,发行人将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 224,207,550.18 元按 3.27:1 的比例折为股份公
司的 68,569,3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专项储备 7,002,151.33 元计入专项
储备,148,636,098.85 元计入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变更过程中发行人存在将未
分配利润、资本公积、盈余公积转增股本的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
得税法》等相关法律和规定,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作为股份公司发起股东需缴纳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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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个人所得税,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纳税凭证,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共已足额缴纳个
人所得税 571.39 万元,不存在应缴未缴的税费。

    二、报告期内分红情况以及相应纳税情况

    2019 年 4 月 15 日,经发行人股东会同意,发行人分配现金股利 3,600.00 万
元。截至 2020 年 5 月,该次利润分配已实施完毕。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纳税凭证,
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共已足额缴纳个人所得税 720.00 万元,不存在应缴未缴的
税费。




    2、关于关联方与关联交易

    1)实际控制人高志江、李光荣、高德堃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如下:
 实际控制人                    控制的企业名称                    控制情况
                                                          高志江、李光荣各持股
高志江、李光荣   滁州市凯丰科技有限公司
                                                          50%
                                                          李光荣持股 51%、高志
高志江、李光荣   安徽新润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江持股 49%
李光荣           滁州开发区荣江五金配件厂(2017 年已注销) 李光荣持股 100%
高志江           滁州市顺利养殖场(2017 年已注销)        高志江持股 100%

    ①请说明报告期内上述公司的实际业务,与发行人的业务有何关联?与发
行人客户、供应商是否存在往来业务?

    项目组回复:

    凯丰科技历史上曾从事塑料制品加工,主要为西门子、康佳等企业提供配套
产品,系生产制造商,该等业务目前已不再开展,经项目组翻阅凯丰科技报告期
内的银行流水及合同台账等资料,确认报告期内除向超越环保租赁房屋外,未开
展实际业务,不存在与发行人的客户、供应商存在往来业务的情况。

    新润商务历史上曾开展建设项目环境监理业务,2017 年 5 月 2 日,安徽省
环境保护厅发布《安徽省环保厅关于废止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试点工作相关文件的
通知》,停止建设项目环境监理的试点工作,新润商务相关业务自 2017 年起即
不再承接新的业务,目前新润商务无实际业务经营。新润商务报告期内曾从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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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理业务系为工程建设公司提供环境监理服务,与发行人的业务无直接关
联。经项目组翻阅新润商务报告期内的银行流水及合同台账等资料,确认报告期
内新润商务不存在与发行人客户、供应商存在往来业务的情况,不存在从事与发
行人业务存在关联的业务的情况。

    滁州开发区荣江五金配件厂历史上曾从事少量五金配件生产销售业务,后无
实际经营,经项目组对实际控制人的访谈及翻阅该公司注销前的财务报表等财务
资料,确认报告期内该公司未实际经营,不存在从事与发行人业务存在关联的业
务的情况,亦不存在与发行人客户、供应商存在往来业务的情况。

    滁州市顺利养殖场历史上未曾开展过实际经营,经项目组对实际控制人的访
谈及翻阅该公司注销前的财务报表等财务资料,确认报告期内该公司未实际经
营,不存在从事与发行人业务存在关联的业务的情况,亦不存在与发行人客户、
供应商存在往来业务的情况。




    ②请说明发行人与凯丰科技之间关联租赁的必要性及公允性?

    项目组回复:

    一、租赁办公楼必要性

    发行人生产厂区位于滁州市偏远郊区沙河,距离市区约 30 公里,因此发行
人在滁州市区需设置办公场所供管理人员、财务、销售等人员使用,便于与政府、
银行、工商税务及客户、供应商等联系与沟通。

    二、租赁仓库必要性

    发行人的主要供应商之一博西家用电器(中国)有限公司,发行人主要向其
采购的废旧冰箱、废旧洗衣机,根据合同要求,对方产生废旧冰箱、废旧洗衣机
当日即需要由发行人运走,由于通常临时通知,货物较为零散,发行人出于节省
成本的需要,当日运至滁州市区周转库做分类归集,整装后再定期运输至 30 公
里外的沙河家电拆解车间。

    三、关联租赁的公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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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租赁凯丰科技房产的租金及相关评估租金水平如下表:
                         实际年租金      经评估公允年租金
         项目                                               较公允价格差额比例
                           (万元)          (万元)
        办公楼                 16.85                17.13                -1.63%
         仓库                  97.20                91.26                 6.51%
         合计                  114.05              108.39                 5.22%

    此处公允租金的选取依据为中水致远评估机构针对发行人以财务报告为目
的拟了解租赁房地产租金价格项目出具的评估结果,评估基准日为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根据上表所示,发行人实际的关联方租赁价格系根据公允的市场价格制定,
总租金水平仅相较公允价格存在 5.22%的上浮,租赁价格公允,且整体交易金额
较小,占发行人成本比例较低。




    ③上述已注销企业注销时是否依法合规开展清算程序,是否存在任何未决
债权债务纠纷或潜在纠纷?

    项目组回复:

    经项目组翻阅滁州开发区荣江五金配件厂和滁州市顺利养殖场的工商底档,
确认以上两公司注销时已依法开展清算程序,出具清算报告,不存在未决债权债
务纠纷或潜在纠纷。

    经项目组翻阅发行人及其股东、董监高报告期内银行流水以及发行人的合同
台账、支付凭证等相关财务资料,确认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董监高与以上两公司
不存在关联交易,不存在去关联化的情形。




    2)报告期末,发行人存在其他应付关联方款项,请核对关联交易披露完整
性,说明资金拆借发生的背景原因,利率情况,发行人经营是否依赖关联方的
资金支持?

    项目组回复:

                                        3-1-4-99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一、报告期末,发行人存在其他应付关联方款项,请核对关联交易披露完
整性,说明资金拆借发生的背景原因,利率情况

    报告期末,发行人其他应付关联方款项明细如下表:
                                                                                单位:万元
         关联方                     报告期末余额                    款项性质
          李光荣                                    271.73    应付借款利息、报销款
         凯丰科技                                    60.00   应付借款利息、往来借款
          高德堃                                      4.30              报销款
          蒋龙进                                      0.39              报销款
          合计                                      336.42                  -

    如上表所示,除发行人其他应付李光荣及凯丰科技款项外,其他应付高德堃
及蒋龙进款项均为报销款,不涉及关联交易。其他应付李光荣和凯丰科技款项已
在招股书关联交易部分披露。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关联方发生的资金拆借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关联方                期初金额      当期拆入        当期归还           期末金额
                                    2017 年度
李光荣                           5,100.00       3,750.00       6,491.60            2,358.40
滁州市凯丰科技有限公司              63.00               -         16.00              47.00
                                    2018 年度
李光荣                           2,358.40          600.00      2,958.40                    -
滁州市凯丰科技有限公司              47.00               -               -            47.00
                                    2019 年度
滁州市凯丰科技有限公司              47.00               -               -            47.00

    上述关联方资金拆借均计提了借款利息,借款利息参考拆借发生时点公司对
外融资成本以及贷款基准利率,经双方协商确定,具体为按照当年短期借款加权
平均利率为基准进行计算,2017 年 5.22%、2018 年 5.04%、2019 年 4.40%。

    上述关联方资金拆借的背景原因主要为报告期初发行人存在较多的资本支
出,前期的填埋场工程于报告期初进行付款等,资金拆借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支持日常活动需要。随着发行人的经营效益提升和效益积累,已逐步偿还上述借
                                       3-1-4-100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款,截至本发行保荐工作报告签署日,发行人已将上述借款全部偿还完毕。

     二、发行人经营是否依赖关联方的资金支持、自身独立融资能力

     (一)发行人拥有稳健的经营性现金流,且偿债指标表现良好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各项财务指标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营业收入                                25,795.65          23,771.01              16,871.91
净利润                                   8,293.64          10,632.31               4,985.8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074.14           7,849.23               3,707.09
流动比率                                     2.16                 3.15                 1.45
速动比率                                     2.12                 2.96                 1.37
资产负债率(合并)                        34.79%                34.37%              59.04%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34.76%                34.36%              59.06%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状况良好,营业收入水平逐年增长,净
利润水平 2019 年同比略有下降,主要系受股份支付费用影响,总体来看仍处于
上涨趋势。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为正值,且逐年增
长,发行人的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水平皆表现良好,资产负债率较低。

     总体来看,发行人经营业绩逐年增长,各项财务指标表现良好,具备稳健的
正向经营性现金流,因此发行人不依赖关联方的资金支持以开展经营。

     (二)报告期内发行人能够从多家银行取得市场利率水平借款

     报告期内,发行人从银行取得短期借款的情况如下表:

序                                      借款金额           借款期限
                   借款银行                                                         利率
号                                      (万元)      借款日       约定还款日

 1       中国建设银行滁州城南支行        1,000.00    2017/12/7      2018/12/6      5.05%

 2       中国工商银行滁州丰乐支行          700.00    2017/7/31      2018/7/30      5.44%

 3       中国工商银行滁州丰乐支行        1,000.00    2018/9/29      2019/9/18      4.35%

 4         中国农业银行滁州分行          1,000.00    2019/3/15      2020/3/13      4.35%

 5       中国建设银行滁州城南支行        1,000.00    2019/1/8       2020/1/7       4.35%

 6       中国工商银行滁州丰乐支行        1,000.00    2019/9/27      2020/9/26      4.79%

                                         3-1-4-101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总计                       5,700.00          -              -                -


    截至本发行保荐工作报告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如
上表所示,发行人能够从多家银行取得市场利率水平借款,具备良好的独立融资
能力。

    综上所述,项目组认为发行人经营不依赖关联方的资金支持,亦具备良好自
身独立融资能力。




    3、关于劳动用工

    报告期内,超越环保及子公司的员工人数情况如下:

      项目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员工人数(人)                       440                         476                           369


    1)请区分发行人董监高、其他核心人员和普通员工,说明各类人员的平均
的薪酬水平,与当地平均薪酬水平和同区域或同行业公司相比是否存在重大差
异,是否有利于发行人管理和技术团队的稳定。

    项目组回复:

    报告期内各期,发行人董监高、其他核心人员和普通员工的人数,平均薪酬
水平,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人员性质
                  期末人数   平均薪酬       期末人数     平均薪酬       期末人数      平均薪酬
   董监高                9        39.45              6          44.58            6          34.25
其他核心人员             3        41.73              3          31.79            3          23.66
  普通员工             430         6.37          469             5.90          362              5.35
  所有员工             440         6.82          476             6.37          369              5.67
注:①平均薪酬=当期各类员工计提的应付职工薪酬/((期初人数+期末人数)/2)
②董监高人数不包含外部董事和监事
③董监高与其他核心人员存在重复,计算各类人员平均薪酬时各自计算

    2019 年末发行人董监高平均薪酬同比下降较多,主要系发行人财务总监兼


                                          3-1-4-102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董事会秘书范敏于 2019 年 12 月入职,当年薪酬总额未作年化计算,以及发行人
于 2019 年新增两名监事袁峰和张安,其薪酬水平相对其他董事高管较低所致。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税前人均工资水平与当地平均薪酬水平对比情况,如下
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安徽省居民人均消费支出                      1.91                1.70               1.58
安徽省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城镇
                                                      -                6.28               5.37
        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
        公司员工税前人均工资                       6.82                6.37               5.67
注:①安徽省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和安徽省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
均工资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网站
②公司员工税前人均工资=当期计提的应付职工薪酬/((期初人数+期末人数)/2)

    如上表所示,发行人税前人均工资水平高于同地区物价水平和同地区同行业
平均薪酬水平,发行人管理和技术团队的税前平均薪酬水平较大幅度高出同地区
物价水平和同地区同行业平均薪酬水平,有利于发行人管理和技术团队的稳定。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税前人均工资水平与同行业公司对比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同行业可比公司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东江环保                       12.53                  12.65                 10.95
          中再资环                       10.97                  10.70                     8.78
           格林美                        10.37                  10.18                     8.39
   公司员工税前人均工资                     6.82                    6.37                  5.67
注:①同行业上市公司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年报
②公司员工税前人均工资=当期计提的应付职工薪酬/((期初人数+期末人数)/2)

    如上表所示,发行人税前人均工资水平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税前人均工资
水平,主要系发行人主要从事业务区域为安徽省,员工办公地为安徽省滁州市,
且主要生产基地位于滁州市南谯区下属村镇,当地物价水平和薪酬水平相对于其
他上市公司员工办公地均较低,且公司当期营收规模及业绩均小于可比上市公司
平均水平。其中,东江环保注册地为深圳市,业务布局广东、江苏、浙江、山东、
福建、江西、湖北、河北、四川及新疆等省份。格林美注册地位深圳市,业务布
局广东、湖北、江苏、浙江、江西、湖南、河南、天津、山西、内蒙古、福建十

                                       3-1-4-103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一省和直辖市。中再资环注册地为铜川市,业务布局黑龙江、河北、河南、山东、
         湖北、江西、四川、浙江、广东、云南等地。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等团队结构稳定,公司员工薪酬水平整
         体呈上升趋势,与当地平均薪酬水平基本相符,高于当地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公
         司员工薪酬水平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但不存在重大差异,且具有合理性,上述
         薪酬偏低的差异对发行人的正常生产经营无不利影响。




             2)请列示公司为员工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具体费率情况,与当地社保政策是
         否相符,是否取得合规证明?并测算未缴金额占利润的比例?

             项目组回复:

             一、发行人社保及公积金缴纳情况以及未缴金额测算

             报告期内,发行人为员工缴纳社保的具体费率和基数情况如下表:
  期间      2019.8-2019.12             2019.5-2019.7          2018.7-2019.4    2017.7-2018.6       2017.1-2017.6
缴纳基数
                 3,017.01                 2,711.24              3,396.35          3,065.00            2,849.00
(元)
  比例      企业       个人            企业     个人        企业       个人    企业     个人       企业      个人
养老保险    16%         8%             16%       8%         19%        8%      19%       8%        19%       8%
医疗保险    6.5%        2%             6.5%      2%         6.5%       2%      6.5%      2%        6.5%      2%
失业保险    0.5%       0.5%            0.5%     0.5%        0.5%       0.5%    0.5%     0.5%       0.5%      0.5%
工伤保险    0.6%            -          0.2%          -      0.2%           -   0.4%          -     0.4%          -
生育保险    0.5%            -          0.5%          -      0.5%           -   0.5%          -     0.5%          -

             报告期内,发行人为员工缴纳公积金的具体费率和基数情况如下表:
    期间                               2019.8-2019.12                                 2019.1-2019.7
缴纳基数(元)     1,705.00/1,800.00/1,850.00/2,000.00/3,000.00                         1,520.00
    比例                        企业                     个人                  企业                   个人
   公积金                       6%                       6%                    6%                     6%
         注:发行人于 2018 年末开立公积金账户,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未进行公积金缴纳。

             经项目组查询当地的社保公积金缴纳政策,确认发行人为已缴纳员工缴纳的
         社保及公积金基数及费率均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缴纳基数及费率均在政策规定的

                                                           3-1-4-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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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间内。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为员工缴纳社保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员工人数                       440                476                    369
   缴纳城镇职工社保人数                   348                228                    196
 当期累计缴纳金额(万元)             227.39             217.93                188.01
          未缴纳人数                         92              248                    173
  1、退休返聘无须缴纳人数                    59                 50                    34
 2、新员工入职尚未缴纳人数                   11                 22                    14
    3、已于别处缴纳人数                      11                  8                     4
       4、其他未缴纳人数                     11              168                    121
当期应缴未缴纳金额(万元)              87.51            182.49                120.44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为员工缴纳公积金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员工人数                       440                476                    369
        缴纳公积金人数                    341                    0                     0
 当期累计缴纳金额(万元)               28.63                    0                     0
          未缴纳人数                         99              476                    369
  1、退休返聘无须缴纳人数                    59                 50                    34
 2、新员工入职尚未缴纳人数                   12                 22                    15
    3、已于别处缴纳人数                       0                  0                     0
       4、其他未缴纳人数                     28              404                    320
当期应缴未缴纳金额(万元)              12.87              34.05                 25.61

    根据上述情况,对补缴社保公积金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进行测算,结果如
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需补缴社保金额                  87.51            182.49                120.44
       需补缴公积金金额                 12.87              34.05                 25.61
             合计                     100.38             216.54                146.05
          当期净利润                 8,293.64          10,632.31              4,98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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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占比                     1.21%           2.04%             2.93%

    截至本发行保荐工作报告签署日,公司已为除前述第 1、2、3 项外的公司全
部符合条件的在册员工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由上表可知,发行人报告期内各年需为员工补缴的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
合计金额分别为 146.05 万元、216.54 万元及 100.38 万元,占公司当期净利润的
比重分别为 2.93%、2.04%及 1.21%,占比较低,对公司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
响。同时,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已出具承诺,对需补缴的金额进行补偿。

    二、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合规证明

    滁州市南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出具《劳动及社保管理合规证明》,
载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遵守国家及地方人力资源和劳动、社会保险管理
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法为员工申报缴纳社会保险,不存在
违反上述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情形,且未受到过行政处罚。

    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出具《住房公积金管理合规证明》,载明发行
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已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不存在受到过住房公积金主管部
门处罚的情形。

    三、实际控制人关于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高志江、李光荣、高德堃承诺:

    “如果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的公司员工要求公司为其补缴社
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或者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主管部门要求公司为员工补
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或者公司未足额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
金而承担任何罚款或损失,公司实际控制人将按照主管部门核定的金额无偿代公
司补缴,毋需公司支付任何对价,并愿意承担由此给公司带来的经济损失。”

    综上,项目组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未为部分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及公
积金的情况,经测算未缴纳的社保和公积金金额较小,对公司经营业绩不构成重
大影响,截至本发行保荐工作报告签署日,发行人已为符合缴纳条件的全部在册
员工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同时,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均已出具承诺,
愿承担补缴该等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及相关费用的责任并对如因此发生的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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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进行补偿。此外,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所在的社保和公积金主管部门均已出具证
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行政处罚。




    3)2019 年末公司员工人数下降的原因?

    项目组回复:

    2019 年末发行人员工人数同比下降主要系公司出于经营考虑,于 2019 年剥
离自有的运输业务,改为委托第三方专业物流公司进行运输,员工人数下降系剥
离运输业务所致,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构成影响。




    4)除正式员工外,公司是否存在劳务外包、劳务派遣等其他用工形式?如
有,①请说明项目组对合规性的核查情况;②请说明历年人数、人均费用,与
自有员工是否存在较大差异?

    项目组回复:

    一、合规性核查情况

    2017 年 4 月至 2018 年 5 月,发行人存在将铁桶清洗业务外包给滁州宏祥劳
务有限公司的情形,其中 2017 年和 2018 年涉及劳务外包金额分别为 73.08 万元
和 114.71 万元,合计 187.79 万元,占当年发行人营业成本比例分别为 0.90%和
1.14%。

    发行人合法拥有由安徽省生态环境厅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可依
法处置废包装桶,发行人将处置废包装桶业务中整形、清洗等简单劳务工作交由
滁州宏祥劳务有限公司承揽,其中技术、设备、场地等均由发行人提供,发行人
对滁州宏祥劳务有限公司整形、清洗的废桶进行检测来保证服务质量。

    项目组已对宏祥劳务进行访谈并翻阅相关合同及凭证,经核查,发行人于
2018 年 6 月之后已停止废桶清洗的劳务外包,全部由公司自有员工进行操作。

    发行人的业务主管部门滁州市环境保护局南谯分局、滁州市生态环境局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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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环保合规证明》,证明发行人报告期内能够遵守环保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
违反环保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形,未受到过行政处罚。

    发行人当地劳动主管部门滁州市南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出具合规
证明,载明发行人在报告期内能够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各级政府的要
求规范其劳动用工、劳动保护等各项工作制度,未发生劳动用工违法行为、无行
政处罚不良记录。

    基于上述,项目组认为,发行人 2017 年和 2018 年上半年存在劳务外包,2018
年 6 月已经停止,发行人报告期内未因劳务外包受到业务主管机关行政处罚,该
等情形不会对发行人上市造成障碍。

    二、历年人数、人均费用,与自有员工是否存在较大差异

    发行人前述情形为劳务外包而非劳务派遣,合同约定为工作量外包,对人数
及人均费用并无限定,故不适用该等比较。




    4、关于研发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委外费用                            747.22                   219.23               564.83
人工费                              356.02                   369.95               297.43
材料费                              217.79                   312.22               124.44
设备费                                   -                        -                23.16
检测费                                1.46
         合计                   1,322.49                     901.41            1,009.87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5.13%                    3.79%                5.99%

    1)请说明委外费用对应的研发项目、成果、及合作方情况,项目组对费用
是否实际用于研发的核查情况;

    项目组回复:

    一、委外费用对应的研发项目、成果、及合作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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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发行人研发费用中委外费用对应的研发项目、成果、及合作方情
况如下:
                                                                                 单位:元
                                      2017 年度
序号               研发项目                委外费用            成果           合作方
                                                                          马鞍山华清环保
                                                         专利证书
  1    医疗废物焚烧系统烟囱防腐研发项目 1,186,549.03                      工程有限公司
                                                         2017206540958
                                                                          [注 1]
                                                         专利证书         马鞍山华清环保
  2    填埋固化设备上料系统研发项目       1,125,114.12
                                                         2017206538093    工程有限公司
       固体废物焚烧系统高温烟道积尘快速            专利证书               马鞍山华清环保
  3                                     633,544.31
       清理研发项目                                2017206537137          工程有限公司
                                                         专利证书         马鞍山华清环保
  4    废桶残液收集系统项目               1,415,094.29
                                                         2017206538411    工程有限公司
                                                         专利证书         马鞍山华清环保
  5    废冰箱破碎装置孔板技术改造项目     1,287,964.12
                                                         2017206537141    工程有限公司
                  合计                    5,648,265.87 -                  -

                                      2018 年度
序号               研发项目                委外费用            成果           合作方
                                                         结项报告、验收报 马鞍山华清环保
  1    废冰箱拆解线破碎装置技术研发         574,528.29
                                                         告               工程有限公司
       废冰箱破碎、金属分离防爆烧装置技            结项报告、验收报 马鞍山华清环保
  2                                     330,188.68
       术研发                                      告               工程有限公司
                                                         专利证书         马鞍山华清环保
  3    铁桶喷漆系统技术研发                 212,264.15
                                                         2018206572402    工程有限公司
                                                         专利证书         马鞍山华清环保
  4    铁桶堆放装置技术研发                 389,150.93
                                                         2018206586462    工程有限公司
                                                         结项报告、验收报 马鞍山华清环保
  5    急冷塔出灰密封装置技术研发           113,207.55
                                                         告               工程有限公司
                                                         结项报告、验收报 马鞍山华清环保
  6    铁桶整边整形设备技术研发项目         311,320.75
                                                         告               工程有限公司
  7    喷涂挂具表面处理新工艺开发与研究     145,631.07 研究报告           安徽工业大学
       再生桶烘干及烘漆工段热工技术改造            已共同申请 2 项专 东南大学[注 2]
  8                                     116,019.42
       项目                                        利
                  合计                    2,192,310.84
                                      2019 年度
序号               研发项目                委外费用            成果           合作方
                                                         专利证书         马鞍山华清环保
  1    铁桶喷漆系统技术研发                  70,754.72
                                                         2018206572402    工程有限公司
  2    铁桶堆放装置技术研发                 129,716.98 专利证书           马鞍山华清环保

                                          3-1-4-109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2018206586462    工程有限公司
                                                        结项报告、验收报 马鞍山华清环保
  3   铁桶整边整形设备技术研发项目         254,716.98
                                                        告               工程有限公司
  4   喷涂挂具表面处理新工艺开发与研究     145,631.07 研究报告           安徽工业大学
      再生桶烘干及烘漆工段热工技术改造                  已共同申请 2 项专
  5                                         92,815.53                     东南大学
      项目                                              利
      废氢氟酸无害化处理及综合利用新技                                   马鞍山华清环保
  6                                    518,867.91 未完成
      术研发项目                                                         工程有限公司
                                                                         马鞍山华清环保
  7   CRT 显示器屏锥分离装置技术研发       330,188.68 未完成
                                                                         工程有限公司
                                                                         马鞍山华清环保
  8   废电路板拆解系统技术研发             742,924.50 未完成
                                                                         工程有限公司
                                                                         马鞍山华清环保
  9   废桶利用预处理系统技术研发           566,037.72 未完成
                                                                         工程有限公司
                                                                         马鞍山华清环保
 10 洗衣机金属外壳减容设备技术研发         176,886.79 未完成
                                                                         工程有限公司
      废盐酸无害化处理及综合利用新技术                                   马鞍山华清环保
 11                                    466,981.12 未完成
      研发                                                               工程有限公司
                                                                         马鞍山华清环保
 12 医废焚烧炉进料密封装置技术研发         188,679.25 未完成
                                                                         工程有限公司
                                                                         马鞍山华清环保
 13 废水处理技术研发                       707,547.15 未完成
                                                                         工程有限公司
                                                                         马鞍山华清环保
 14 200L 桶自动装卸设备技术研发            389,150.93 未完成
                                                                         工程有限公司
 15 聚氨酯泡沫压实减容设备技术研发         291,262.14 未完成             安徽工业大学

 16 废硫酸综合利用新工艺开发与研究         350,000.00 未完成             安徽工业大学
                                                                       中国科学院过程
                                                      未完成,已共同申
 17 废弃电子线路板金属分离技术开发       2,050,000.00                  工程研究所[注
                                                      请 5 项专利
                                                                       3]
                 合计                    7,472,161.47

    注 1:根据公司与马鞍山市华清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的技术开发(合作)合同,公司
提供实验场地和技术人员及实验经费,马鞍山市华清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派出技术专家团队提
供研发技术指导,技术成果归属公司所有。
    注 2:根据公司与安徽工业大学签订的技术开发(委托)合同,公司提供技术资料和样
品,委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人员参与上述项目的研发工作,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技术
开发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公司享有申请专利的权利,专利权取得后公司拥有全
部完整的专利权,安徽工业大学不享有任何相关权利或权益;安徽工业大学在完成合同约定
的研究开发工作后,利用该研究开发成果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
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归双方所有,各自按照 50%分享相关利益,但安徽工业大学
不得将其所享有部分的权益通过专利权转让、专利许可或类似安排,提供给与公司具有业务
竞争关系的同类企业使用。
    注 3:根据公司与中国科学院过程工程研究所签订的技术开发(委托)合同,公司负责

                                         3-1-4-110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提供技术资料,以开发内容申请专利时,双方应共同申请,双方分别享有独立的使用权及获
得的利益。

    二、项目组对费用是否实际用于研发的核查情况

    项目组执行的核查程序如下:

    (一)查阅发行人合作研发合同、结项报告等;

    (二)核查发行人研发费用入账凭证;

    (三)取得发行人专利证书和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通过中国及多国专利审
查信息查询系统对发行人专利取得和申请情况进行核查,并前往知识产权局查询
发行人专利取得情况;

    (四)对发行人研发人员进行访谈;

    (五)对发行人部分合作研发单位进行走访。

    经核查,项目组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委外研发费用均用于合作研发项目,
不存在用于其他用途的情况。




    2)人工费对应的研发人员人数、所属部门、人均工资是否合理;

    项目组回复: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共有核心技术人员 3 人,研发人员 72 人,前
一版招股书披露出现笔误,项目组已对招股书披露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研发人员分别为 56 人、66 人和 72 人,主要就职于技
术研发部,存在个别研发人员就职于生产部和仓储物流部,其主要职能为配合公
司的研发活动。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中的人工费用以及研发人员人均工资情况如下:
           项目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人工费(元)                      3,560,226.97     3,699,499.06        2,974,344.29
研发人员人数(人)                         72               66                  56
人工费/研发人员人数(元/人)           49,448           56,053              53,113

                                      3-1-4-111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项目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研发人员人均工资(元/人)                 66,336            52,140              44,820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中的人工费用与研发人员工资存在一定差异,主要
系:(1)部分研发部门领导薪资计入管理费用;(2)2017 年和 2018 年,除研发
人员外,存在其他生产人员参与到部分研发项目,其参与项目时期的薪酬和发生
的费用计入研发费用。




       3)请说明合作研发项目技术成果归属情况,是否存在产权不清或者技术纠
纷的情况?委外研发或合作研发是否涉及发行人核心技术或核心生产环节,发
行人技术是否具备独立性;

       项目组回复:

       一、合作研发项目技术成果归属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合作研发项目技术成果归属情况如下:
序号       合作单位            合作项目               研发成果归属和收益分配约定
        马鞍山市华清环   危险废物处置和电子废
 1                                                 技术成果归属公司所有
        保工程有限公司   物拆解领域多个项目
                                                   研究开发成果预计为技术文件、研究
                                                   报告和专利。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
                                                   技术开发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
                                                   归属,公司享有申请专利的权利,专
                                                   利权取得后公司拥有全部完整的专利
                         喷涂挂具表面处理新工      权,安徽工业大学不享有任何相关权
                         艺开发与研究项目、废      利或权益;安徽工业大学在完成合同
                         硫酸综合利用新工艺开      约定的研究开发工作后,利用该研究
 2      安徽工业大学
                         发与研究项目、聚氨酯      开发成果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
                         泡沫压实减容设备技术      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
                         研发项目                  新的技术成果,归双方所有,各自按
                                                   照 50%分享相关利益,但安徽工业大
                                                   学不得将其所享有部分的权益通过专
                                                   利权转让、专利许可或类似安排,提
                                                   供给与公司具有业务竞争关系的同类
                                                   企业使用
                         再生桶烘干及烘漆工段      技术成果预计为设备和专利,双方共
 3      东南大学
                         热工技术改造项目          同享有申报专利的权利


                                      3-1-4-112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序号       合作单位              合作项目              研发成果归属和收益分配约定
                                                    公司为牵头单位,项目联合体的专利
                           废弃电路板无害化处理
        中国科学技术大                              申报、论文成功编写等相应知识产权
                           和树脂材料资源化高效
 4      学、安徽省煤田地                            归参与该知识产权研发的各方共享,
                           利用技术研发与应用示
        质局勘察研究院                              独立研发的知识产权归独立研发方所
                           范项目
                                                    有
                                                    研究开发成果为技术报告,以开发内
        中国科学院过程     废弃电子线路板金属分     容申请专利时,双方应共同申请,双
 5
        工程研究所         离技术开发项目           方分别享有独立的使用权及获得的利
                                                    益

       二、是否存在产权不清或者技术纠纷的情况

       截至本发行保荐工作报告签署日,公司共有 26 项专利,均为独立取得,公
司尚在申请中的专利存在共同申请的情形,均有合同明确约定。

       根据对发行人研发负责人员的访谈和网络检索,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
诉讼、仲裁事项,合作研发项目技术成果归属不存在产权不清或者技术纠纷的情
形。

       三、委外研发或合作研发是否涉及发行人核心技术或核心生产环节,发行
人技术是否具备独立性

       公司从事危废处理和家电拆解的时间较长,其主要生产的核心技术和工艺均
在实际生产过程中自主取得。报告期内,公司通过采取与科研机构和业内企业进
行合作研发的方式,增强研发效率,进行技术储备,提升和改进生产工艺,增强
发行人的核心竞争力。对于公司从事的业务,其核心竞争力在于具备齐全的资质
和全面的处置设备及工艺,理论研究需求较少,因此其研发人员偏重于实操。在
与各类高等院校或科研机构的合作研发协议中,也明确约定,公司提供来源于日
常生产经营中的技术资料、委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人员负责整体方案的规划设
计、以及研发出改进工艺的效率分析。




       4)请说明马鞍山市华清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实际经营何种业务,发行人长期
委托该公司研发技术的原因及合理性;

       项目组回复:

                                        3-1-4-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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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鞍山市华清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9 年,其经营范围为:经营 HW34
废酸、HW17 磷化废渣 9000 吨/年,生产净水剂(限下属分支机构经营);环保
科学技术服务及工程施工,批发水处理药剂、机电设备、化工产品(除危险品及
易制毒品)、化学试剂及器材、纺织品,挖土、工程准备,劳动服务。(依法需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其从事环保行业较早,在环
保部分领域积累了丰富的操作经验,早期以生产和废酸处理为主,后根据对其的
访谈,因场地不合适于 2014 年关闭了废酸处理设施,目前集中于技术服务和咨
询。马鞍山华清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熊新宇,其为高级工程师、安徽
省技术领军人才,此外,其旗下还拥有实验室以及 26 人的技术研发团队。

    相较于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其拥有相对丰富的实操经验,同时,熊新宇在
理论上拥有深厚的积累。华清环保其目前已经不实际从事危废处理等业务,不会
对发行人构成直接竞争。综合上述考虑,发行人选择委托其作为合作研发机构之
一。2018 年以来,发行人增加了合作研发机构的范围,包括高等院校、科研机
构等,以进一步提升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和技术储备。未来,发行人将综合考虑各
类因素,从公司利益最大化的角度选择合作研发机构。




    5)报告期内研发费用与税务加计扣除金额是否相符,并说明差异原因及合
理性。

    项目组回复:

    一、报告期内研发费用与税务加计扣除金额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研发费用和税务加计扣除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委外费用                            747.22                   219.23               564.83
人工费                              356.02                   369.95               297.43
材料费                              217.79                   312.22               124.44
设备费                                   -                        -                23.16
检测费                                1.4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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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研发费用合计                 1,322.49                     901.41            1,009.87
实际加计扣除金额                    906.96                   652.82               448.58


       二、差异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发行人研发费用和税务加计扣除金额存在差异,主要系:(一)
研发费用按 50%或 75%的比例加计扣除;(二)研发费用中,委外费用减按 80%
作为加计扣除基数。相关法规和发行人具体情况如下:

    (一)研发费用税务加计扣除相关法规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
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 号)的规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
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
本年度实际发生额的 50%,从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自 2016 年 1 月 1 日
起执行。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
的通知》(财税[2018]99 号)的规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
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 75%在税前加计扣除。

    根据《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
务总局公告 2015 年第 97 号)的规定,企业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开展研发活动发
生的费用,可按规定税前扣除;加计扣除时按照研发活动发生费用的 80%作为加
计扣除基数。

    (二)发行人研发费用税务加计扣除具体情况

    2017 年度,发行人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为 50%;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
发行人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为 75%,其中委外费用减按 80%作为加计扣除基
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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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关于转贷

       2019 年 3 月,发行性存在转贷的不规范行为,请说明整改措施,是否取得
银行及监管部门确认,并说明对发行人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影响。

       项目组回复:

       一、转贷的原因及合理性

    2019 年 3 月,超越环保以对滁州市南谯区立双家电回收经营部支付采购材
料的理由,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提取
1,000.00 万支付给滁州市南谯区立双家电回收经营部;后扣除向滁州市南谯区立
双家电回收经营部购买的废旧家电款,后者将 962.30 万元退还给超越环保(即
转贷安排)。

    报告期内发行人有且仅有此一笔转贷行为,且取得的相关款项最终均用于公
司支付货款及补充其他营运资金等公司生产经营活动。

    二、整改及纠正措施

    针对上述事项,发行人已通过提前归还贷款、改进制度、加强内控等方式积
极整改,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发行人已于 2019 年 12 月 23 日提前偿还了本笔贷款并支付相应利息,并对
内部相关人员加强了培训,杜绝此类情形再次发生。2019 年 12 月 31 日之后,
发行人未再发生新的转贷行为。

    2020 年 3 月 2 日,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南谯区支行出具了《证
明》,证明超越环保在办理流动资金贷款期间,流动资金贷款通过受托支付方式
用作对供应商支付材料款,上述流动资金贷款已于 2019 年 12 月 23 日本息全部
结清。且开具证明,超越环保在此农行开立的结算账户和贷款账户,自开立之日
起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资金结算按照结算制度进行,无违约、垫款、开立
空头支票等不良记录。截止 2020 年 3 月 2 日,合同履约及资金结算正常,无纠
纷。

       三、合规证明开具情况

                                    3-1-4-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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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证明

    2020 年 3 月 12 日,中国人民银行滁州市中心支行已出具《证明》,证明证
实超越环保自成立之日起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无受到其行政处罚的情况。

    (二)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证明

    2020 年 3 月 16 日,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滁州监管分局已出具《证明》,
证明证实超越环保在中国农业银行有限公司滁州南谯区支行办理的流动资金贷
款到期日为 2020 年 3 月 13 日。2019 年 12 月 23 日超越环保归还贷款本息。截
止 2020 年 3 月 16 日,未受到涉及超越环保的举报投诉事项,未就该企业授信业
务对农业银行滁州分行进行行政处罚。

    发行人现已建立了严格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且够适应公司管
理的要求,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合规运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
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提供保证。报告期内除本次流动资金贷款外其余贷款履约情
况良好,未发生转贷及逾期未还款的情况。




    6、关于在建工程及募投项目

    1)“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预计能够增加危险废物焚烧产能 4.29
万吨/年,填埋产能 4 万吨/年”请结合安徽境内相关废弃物产生量、竞争对手的
产能等因素说明上述新增产能消化是否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项目组回复:

    一、安徽境内相关废弃物产生量

    (一)近年来,安徽省内危险废物产生量逐年增长,处置市场缺口较大

    近年来,安徽省经济迅猛发展,危险废物产生量也同步增长。2019 年,安
徽省 4,702 家工业企业申报危险废物产生量 172.70 万吨。面对持续增长的危险废
物产生量,安徽省政府积极开展相关污染防治工作,省内危险废物处置能力迅速
提升,截至 2019 年末,全省共有处置类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26 张,处置能力
53.23 万吨/年,尚无法满足省内危险废物处置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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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预计未来安徽省内危险废物处置市场将持续扩张

    从安徽产业发展来看,目前上海、江苏、浙江发展势头良好的先进产业,如
芯片、电子、电动汽车等,已开始布局安徽,预计未来随着安徽省经济快速发展,
全省危险废物产生量将同步增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 年修订)》明确提出,相
邻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可以开展区域合作,统筹建设区域性危险废物集中处
置设施、场所。现行危险废物跨省转移限制可能有所放松,相邻地区间合作将进
一步加强,区域性供需错配问题有望得到改善。

    2019 年 12 月 1 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
划纲要》,支持包括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全域在内的长江三角洲区
域一体化发展并上升为国家战略,明确指出固废危废污染防治方面,要加强固废
危废污染联防联治;统一固废危废防治标准,建立联防联治机制,提高无害化处
置和综合利用水平;推动固体废物区域转移合作,完善危险废物产生申报、安全
储存、转移处置的一体化标准和管理制度;统筹规划建设固体废物资源回收基地
和危险废物资源处置中心,探索建立跨区域固废危废处置补偿机制;全面运行危
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建立健全固体废物信息化监管体系。

    和长三角其他地区相比,安徽省内废物处置和资源化利用服务具备一定的价
格优势,土地资源较为丰富,随着长三角一体化的深入推进和危险废物处置行业
区域合作的加强,预计未来安徽省危险废物处置市场将持续扩张。

    二、竞争对手的产能

    安徽省危废处理行业呈现小而散的格局,截至本发行保荐工作报告签署日,
全省共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182 个,共有危废处理企业 176 家,除 10
家仅具备医疗废物处理资质的企业外,共有工业危废处理企业 164 家,其中大部
分企业仅具备工业危废收集、贮存和利用能力,仅有包括发行人在内的 10 家企
业具备工业危废处置能力。上述 10 家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3-1-4-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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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经营规模
              企业名称           地市        有效期                          危废类别                       经营方式             证书编号
号                                                                                                                     (吨/年)
                                                         HW02、HW04、HW06、HW08、HW09、HW11、
     芜湖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      2019.11.16-2022.11. HW12、HW13、HW17、HW18、HW22、HW31、
                                芜湖                                                           收集,贮存,处置         130,000 340222002
     司                              15                  HW34、HW39、HW45、HW48、HW49等17大类,
                                                         283小类
                                                          HW02医药废物、HW06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
1
                                                          废物、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HW11精
     宿州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
                                                          (蒸)馏残渣、HW12染料、涂料废物、HW13有
     司(芜湖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 宿州 2019.9.9-2020.9.8                                             收集,贮存,处置     50,000   341302005
                                                          机树脂废物、HW17表面处理废物、HW18焚烧处
     任公司全资子公司)
                                                          置残渣、HW31含铅废物、HW39含酚废物、HW49
                                                          其他废物等11大类,共186小类
                                                            工业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和处置合计89,880吨/年
                                                            (其中焚烧19,470吨;物化处理9,900吨;填埋
                                        2019.1.27-2022.1.26 60,000吨;收集、贮存废含汞荧光灯管                                   341103001
                                                            (900-023-29),规模10吨/年;收集、贮存废弃的
                                                            铅蓄电池(900-044-49)500吨/年,
                                                          HW01、HW02、HW03、HW04、HW05、HW06、
                                                                                              收集,贮存,利用,
2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滁州 2019.11.1-2020.10.3 HW08、HW09、HW11、HW12、HW13、HW14、                   149,780 341103001-
                                                                                              处置
                                      1                   HW17、HW37、HW38、HW39、HW40、HW45、                               2
                                                          HW49、HW50
                                                            废电路板(包括废电路板上附带的元器件、芯片、
                                                            插件、贴脚等)(HW49,900-045-49)7,000吨/
                                        2020.3.12-2025.3.11                                                                      341103002
                                                            年;含有或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容
                                                            器(900-041-49)10,000吨/年




                                                                      3-1-4-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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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经营规模
              企业名称           地市       有效期                        危废类别                       经营方式                 证书编号
号                                                                                                                      (吨/年)
                                                          HW02、HW03、HW04、HW05、HW06、HW07、
                                                          HW08、HW09、HW11、HW12、HW13、HW16、
                                                          HW17、HW18、HW19、HW22、HW23、HW24、
3 安徽珍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滁州 2019.12.9-2020.12.8                                      收集,贮存,处置          100,000 341126003
                                                          HW31、HW34、HW35、HW37、HW38、HW39、
                                                          HW45、HW46、HW48、HW49、HW50共计29大
                                                          类,296小类
                                                         HW03废药物、药品,HW06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
                                                         溶剂废物,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
4 合肥和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合肥 2020.1.10-2021.1.9 HW09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HW14新化 收集,贮存,处置       55,000   340122007
                                                         学物质废物,HW16感光材料废物,HW34废酸,
                                                         HW35废碱,HW49其他废物
                                                        HW01- HW06、HW08、HW09、HW11- HW14、
                                                        HW14- HW18、HW21- HW23、HW29、HW31-
5 马鞍山澳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马鞍山 2019.1.16-2020.1.15 HW40、HW45、HW46、HW48- HW50焚烧10,000 收集,贮存,处置          33,100   340504001
                                                        吨/年(含医疗废物1,000吨)、物化处理13,000吨/
                                                        年、固化、稳定化及安全填埋10,100吨/年
     安徽浩悦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
6                               合肥 2017.4.24-2020.3.13 工业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医疗废物5,000吨/年)收集,贮存,处置    26,100   340121003
     司
                                                      工业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其中年焚烧处置医疗
  铜陵市正源环境工程科技有限      2019.12.26-2020.12. 废物1,000吨/年、焚烧处置工业危险废物5,600吨/
7                            铜陵                                                                  收集,贮存,处置      15,600   340721001
  公司                            25                  年,物化处置工业危险废物3,800吨/年,安全填埋
                                                      处置业危险废物5,200吨/年
8 安徽人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宿州 2019.6.27-2022.6.26 处置以合成革工业为主的危险废物            收集,贮存,处置     10,500   341322001




                                                                   3-1-4-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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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经营规模
              企业名称           地市       有效期                         危废类别                        经营方式                  证书编号
号                                                                                                                         (吨/年)
     黄山福昌医疗危险废物处置中
9                               黄山 2019.3.5-2020.3.4   HW02、03、04、05、08、12、13、49             收集,贮存,处置       400    341023001
     心有限公司
                                                         HW49 其 他 废 物 ( 含 氰 废 物 及 其 包 装 物
10 安庆市曙光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安庆 2018.3.16-2021.3.15                                                  收集,贮存,处置      2     340803003
                                                         900-999-49,900-041-49)




                                                                    3-1-4-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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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 10 家企业中,公司在处理能力和经营范围方面均具有一定优势。以核
定处置能力计算,公司核定处置规模达 149,780 吨/年,核定处置能力占全省危废
总核定处置能力的 26.26%,排名省内第二,处于第一梯队。公司已取得《国家
危险废物名录》规定的 46 类危险废物中 42 类危险废物的经营资质,可以处置的
危险废物种类排名省内第一,业务范围包括工业危险废物焚烧、填埋、物化、暂
存、利用,以及医疗废物焚烧,其中填埋业务核定规模达 6 万吨/年,且公司已
取得匹配的土地资源,相比其他企业,公司可处置危废种类多,处置方法齐全,
处置经验丰富,且具备填埋业务资质和相应的土地储备,具备可持续的竞争优势。

    综合考虑安徽境内相关废弃物产生量和竞争对手的产能等因素,安徽省危险
废物处置行业市场空间较大,公司作为规模化的综合型处置企业,具备可持续的
竞争优势,上述新增产能消化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2)“项目总投资”与“募集资金投资”之间的差额,公司是否有合理的资金来
源?

    项目组回复:

    “项目总投资”与“募集资金投资”之间的差额,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或银
行贷款等方式自筹解决,其中募投项目二计划使用银行贷款 5,000 万元,其余资
金来源待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统筹安排。

    报告期内,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1.69 亿元、2.38 亿元和 2.58 亿元,净利
润 4,985.80 万元、10,632.31 万元和 8,293.64 万元,业务规模持续增长,盈利能
力保持稳健。同时,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3,707.09
万元、7,849.23 万元和 6,074.14 万元,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59.04%、34.37%和 34.79%,流动比率分别为 1.45、3.15 和 2.16,经营活动现金
流、资本结构和流动性良好。此外,公司资信情况优良,与包括工行、农行和建
行等在内的多家银行建立合作关系,具备良好的银行贷款能力。综上,公司拥有
合理的内外部资金来源支付“项目总投资”与“募集资金投资”之间的差额。



                                   3-1-4-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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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请说明募投项目所用土地是否已合法取得,具体建设用途与土地性质是
否违背?

     项目组回复:

     一、请说明募投项目所用土地是否已合法取得

     募投项目中,扩建固体废物焚烧处置工程项目、废酸综合利用项目、危险废
物填埋场工程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安徽省滁州市沙河镇油坊村大坝组 100 号公司
生产基地内,已取得相关项目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皖(2019)滁州市不动产权
第 0008275 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安徽省滁州市沙河镇油坊村大
坝村民组公司生产基地内,已取得相关项目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皖(2018)滁
州市不动产权第 1007797 号)。

     二、具体建设用途与土地性质是否违背

     上述两项土地使用权具体情况如下:
   证载
序                          土地 土地面积                     土地               权利
   权利    土地使用权证号                      土地座落位置           权利期限
号                          性质 (㎡)                       用途               限制
     人
                                             沙河镇油坊村大坝       2018 年 1 月
    超越 皖(2018)滁州市不                                    工业
1                            出让    4,187   村民组(沙河镇西       25 日至 2068 无
    环保 动产权第 1007797 号                                   用地
                                             北部、104 国道东)     年 1 月 25 日
                                                                  2017 年 8 月
  超越 皖(2019)滁州市不                   沙河镇油坊村大坝 工业
2                          出让     127,435                       17 日至 2067 无
  环保 动产权第 0008275 号                  组 100 号        用地
                                                                  年 8 月 17 日

     该等土地使用权的规划性质均为工业用地,不存在具体建设用途与土地性质
相违背的情形。




     4)报告期在建工程增加额约 1 亿元,请核查并说明工程服务方是否具备相
应的工程资质、主要设备采购价格合理性、主要工程决算报告或第三方监理报
告是否齐备,主要工程服务及设备提供商与发行人、实控人、董监高是否存在
关联关系,是否存在通过在建工程将资金体外循环情形,项目组对工程及设备
采购交易真实性执行的核查程序、取得的底稿、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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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组回复:

    一、工程服务方是否具备相应的工程资质、主要设备采购价格合理性

    (一)工程服务方工程资质

    报告期内,发行人在建工程增加约 1 亿元主要系扩建固废焚烧处置项目所
致,该项目的工程服务方为安徽凯迪建业有限公司和滁州市宏图建设有限公司。
经项目组对其访谈以及公开信息查询,确认上述公司具备相应的工程资质。

    安徽凯迪建业有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安徽凯迪建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7-11-02
注册资本                                  15,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安徽省滁州市乌衣镇工业园区工业大道 1 号
法定代表人                                         吕奎
股权结构                                 吕奎 97%、尹成 3%
主要成员                         吕奎: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尹成:监事
                     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钢结构工程、土石方工程、园林绿
                     化工程、网架工程、消防工程、公路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防水防
                     腐保温工程、古建筑工程、地基基础工程、环保工程、机电安装工
经营范围
                     程施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设计及施工;雕塑
                     设计及安装;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滁州市宏图建设有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滁州市宏图建设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0-04-30
注册资本                                  10,08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安徽省滁州市天长东路 223 号
法定代表人                                        王元奇
股权结构                   王元奇 35%、张保文 25%、陈滁怀 25%、余子田 15%
主要成员                       王元奇: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余子田:监事
                     建筑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公路工程施工、水利水电施工、
                     电力工程施工、机电工程施工、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钢结构工
经营范围             程、园林绿化工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公路路面工程、公路
                     路基工程、地基基础工程施工、桥梁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消
                     防设施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模板脚手架工程、城市与道路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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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工程、环保工程、建筑幕墙施工;古建筑工程、装修装饰工程设
                     计施工;林木抚育及园林绿化养护;苗木、花卉、草坪种植销售;
                     建筑劳务分包;建材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主要设备采购

    扩建固废焚烧处置项目所涉及的主要设备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合同类型              供应商名称               签订金额    不含税金额       日期
危废焚烧处置
                 上海域德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5,600.00      4,952.04    2018/7/18
  成套设备
除尘除臭系统
                 苏州三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20.00        195.34     2019/7/31
  成套设备
烟气在线检测
                 上海英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69.60        150.09     2019/4/4
  系统设备
 不锈钢水箱      合肥昊艺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63.00         55.75     2019/4/3
柴油发电机组   安徽和源中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2.00         54.87     2019/8/20
  冷库设备     安徽恒雪制冷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34.00         30.09     2019/7/1
一体化生活污
                   江苏新奇环保有限公司             26.00         23.01     2019/7/19
水处理设备

    由上表可知该项目涉及的主要设备为公司自上海域德环保工程有限公司采
购的危废焚烧处置主体设备,该设备为定制程度较高的专业设备,无公开市场价
格,经项目组对上海域德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访谈及询价,该供应商在销售该套设
备时给予了发行人一定程度的销售优惠,主要是由于发行人出于成本控制的考量
与其进行了多轮的磋商,以及发行人为该供应商的重要客户,该供应商基于市场
开拓的考量,给予了一定折让,但该销售价格应属于合理区间。项目组通过公开
信息查询、访谈确认,查阅发行人实控人及董监高银行流水以及取得发行人实控
人及董监高的关联关系调查表等核查手段,确认上海域德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与发
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主要工程决算报告或第三方监理报告是否齐备,主要工程服务及设备
提供商与发行人、实控人、董监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通过在建工程
将资金体外循环情形

    发行人聘请了南京徐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滁州分公司对扩建固废焚烧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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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行监理并出具监理报告,项目组已取得扩建固废焚烧处置项目第三方监理
报告。

    项目组通过对主要工程服务及设备提供商走访、公开信息查询、查阅发行人
实控人及董监高银行流水以及取得发行人实控人及董监高的关联关系调查表等
核查手段,确认该项目的主要工程服务及设备提供商与发行人、实控人、董监高
不存在关联关系。

    发行人与各工程服务及设备提供商资金往来及工程款项支付均按照合同约
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采用银行对公账户进行款项结算,不存在工程承包
商应发行人要求在发行人支付资金后将资金转入发行人账户或发行人关联方账
户、发行人通过其公司以外的账户向工程服务商支付货款等情况,因此不存在资
金体外循环的情形。

    三、对报告期内工程及设备采购交易真实性执行的核查程序、取得的底稿、
结论

    (一)获取并检查了当年扩建固废弃物焚烧处置工程的明细表和竣工验收相
关资料,抽查大额合同、付款单据、发票等支持性文件,与会计核算记录核对,
分析数据勾稽关系合理性,并复核其中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二)对于主体设备及主体工程通过互联网检索市场价格,与发行人合同价
格比较无异常;

    (三)对于主体工程施工方安徽凯迪建业有限公司和主要设备供应商上海域
德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进行实地走访和函证,确认交易金额的真实性、准确性、完
整性;

    (四)访谈管理层和相关人员了解在建工程相关情况。

    (五)实地查看了在建工程的完工进度和状态,并和会计核算记录核对;

    (六)对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进行复核计算,确认利息支出均计入财务费
用,无利息资本化情况。

    经以上核查,项目组认为公司在建工程转固的造价组成准确、费用归集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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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实际建设情况匹配。费用构成中不存在混入其他应当计入产品成本或期间费用
的项目。




    7、关于银行流水核查

    1)请说明对公司、实控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主体,亲属、董监高及其他关键
自然人银行流水的核查范围,确保所取得银行流水完整性的方式、核查标准,
发现的异常,取得的底稿依据是否充分;

    项目组回复:

    一、请说明对公司、实控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主体,亲属、董监高及其他关
键自然人银行流水的核查范围

    项目组对银行流水的核查范围如下:

    (一)取得发行人超越环保、发行人子公司凯越检测、实际控制人高志江、
李光荣、高德堃、实际控制人的直系亲属李欣茹、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凯
丰科技、新润商务报告期内银行流水信息;

    (二)取得所有董事、监事、高管报告期内银行流水信息;

    (三)取得采购主管、销售主管、财务负责人、出纳、办公室主任报告期内
银行流水信息。

    二、确保所取得银行流水完整性的方式

    项目组亲自陪同实际控制人家庭去各大国有行、股份行查询开户明细,并取
得发行人超越环保、发行人子公司凯越检测、实际控制人高志江、李光荣、高德
堃、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凯丰科技、新润商务报告期内所有银行账户及银
行流水信息。

    三、核查标准

    (一)对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银行流水的核查

    1、全面浏览、比对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银行流水和银行日记账的发生额,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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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部分资金往来,取得合同等交易底稿,检查资金进出是否存在异常;对比银行
流水、回单和银行日记账、凭证,双向核查资金流水真实流向与日记账是否一致,
具体抽取标准如下:

    (1)与客户及供应商的大额资金往来情况(100 万元以上);

    (2)与关联方的所有资金往来情况;

    (3)与政府、银行等其他交易主体的大额资金往来情况(100 万元以上)。

    2、统计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与前十大客户和供应商的月度资金往来
情况,核查月度资金往来情况是否存在异常,年度资金往来情况与期间销售总额
和期初期末应收账款余额,或期间采购总额和期初期末应付账款余额是否匹配。

    (二)对关联方银行流水的核查

    1、全面浏览关联方银行流水,识别交易对方是否为客户及供应商,以及银
行流水摘要是否存在异常,抽取 10 万元以上的资金往来;

    2、根据转账支出、转账收入、取现、存现对上述资金往来进行分类统计,
并对其中的分红收入、股权转让款、工资单独汇总统计;

    3、全面比对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银行流水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情况,以及关
联方银行流水是否匹配。

    四、发现的异常

    (一)关联方资金拆借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李光荣存在多笔资金拆借,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                     拆入金额           起始拆借年份
李光荣                                          8,850.00              2017 年
李光荣                                           600.00               2018 年
凯丰科技                                             63.00            2017 年


    上述关联方资金拆借的背景原因主要为报告期初发行人存在较多的资本支
出,前期的填埋场工程于报告期初进行付款等,资金拆借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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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日常活动需要。上述关联方资金拆借均计提了借款利息,借款利息参考拆借
发生时点公司对外融资成本以及贷款基准利率,经双方协商确定。随着发行人的
经营效益提升和效益积累,已逐步偿还上述借款,截至本发行保荐工作报告签署
日,发行人已将上述借款全部偿还完毕。

    (二)转贷安排

    2019 年 3 月,超越环保以对滁州市南谯区立双家电回收经营部支付采购材
料的理由,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提取
1,000.00 万支付给滁州市南谯区立双家电回收经营部;后滁州市南谯区立双家电
回收经营部将 962.30 万元退还给超越环保(即转贷安排)。该笔贷款期限为 2019
年 3 月 15 日至 2020 年 3 月 13 日。公司已于 2019 年 12 月 23 日提前归还该笔贷
款并支付了相应利息。

    根据《贷款通则》第十九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借款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
发行人上述转贷行为不符合《贷款通则》等相关规定。但鉴于发行人已按期足额
偿还了上述贷款的本息及利息,并及时进行了内部整改,且该笔资金用于企业正
常的生产经营,发行人亦未因此遭受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因此上述转贷行为不
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会对本次发行产生实质性影响。

    (三)自然人采购

    项目组通过查阅银行流水,发现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向自然人采购的情况,
项目组对此进行进一步核查。经统计,报告期内,发行人向自然人采购情况如下
表:

                                                                      单位:万元
       年份      自然人采购金额    当期采购总金额     占比       主要采购内容
  2019 年度               124.82         16,539.67    0.75%
                                                              零星工程、零星材料、
  2018 年度                70.08         10,163.92    0.69%
                                                              低值易耗品、咨询或
  2017 年度               356.35           9,469.81   3.76%
                                                                    服务等
       合计               551.25         36,173.40    1.52%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自然人采购主要为零星工程,如耐火材料施工、基础工
程等;零星材料,如少量五金配件、吨袋、水泥、瓷砖、砂石等;低值易耗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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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办公用品、食品等;咨询或服务,如设备维修、家电装卸等。

    发行人向自然采购的主要原因为相关采购规模较小、部分采购较为紧急且采
购内容较为特殊,较难找到合适的供应商进行采购,故选择向自然人采购。报告
期内发行人已逐步规范自然人采购行为,2019 年采购规模已较报告期初大幅下
降。

    项目组已通过查阅相关交易凭证、合同以及对部分重点自然人进行访谈的核
查形式,确认自然人采购的真实性。

       五、取得的底稿依据是否充分

    项目组取得的底稿主要包括各公司银行流水、抽查表格、会计凭证及附件、
访谈记录,以及实际控制人账户清单、核查人员银行流水、统计表格等。

    对于银行流水核查中发现的异常,项目组已对相关人员进行访谈,并取得相
关合规证明。




       2)请梳理并说明实控人大额资金流水的主要性质、是否存在与客户、供应
商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对其他自然人或主体的借款或其他资金往来,如何追查
并排除异常;

       项目组回复:

       一、请梳理并说明实控人大额资金流水的主要性质

    项目组对实控人 10 万元以上的大额资金流水进行汇总,通过查阅银行流水
附注、与实控人进行访谈等方式,对往来原因进行核查。报告期内,实控人大额
资金流水主要为对发行人的投资款、从发行人取得的分红款、理财产品购买款和
个人消费款等。

       二、是否存在与客户、供应商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项目组对实控人 10 万元以上的大额资金流水进行汇总,梳理交易对手方,
与主要客户、供应商及其股东、主要人员名单进行对比核查,确认不存在与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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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三、对其他自然人或主体的借款或其他资金往来,如何追查并排除异常

    项目组从实控人 10 万元以上的大额资金流水中抽取银行流水摘要为“借款”
相关的银行流水记录,与实控人进行访谈,追查交易对手方与实控人的关系以及
往来原因,确认实控人对其他自然人或主体的借款或其他资金往来不存在异常。




       8、关于供应商及采购

    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采购辅助材料、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和五金配件,前五名
供应商采购占比集中度较高,报告期采购占比约 83%-90%,主要的供应商为提
供旧家电的再生资源利用公司,该等供应商主要由少数自然人直接持股。

    请说明:

       1)请核查并说明报告期内主要供应商与发行人、实控人、董监高等是否存
在关联关系;

       项目组回复:

    经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的主要供应商与发行人、实控人、董监高等不存在
关联关系,具体核查程序如下:

    一、对报告期内占发行人总采购金额超过 70%的供应商进行走访,取得无关
联关系承诺函;

    二、取得发行人实控人及董监高的关联方调查表;

    三、通过公开信息进行关联关系核查比对;

    四、将发行人全体员工姓名与主要供应商的股东、董监高及关键人员进行比
对;

    五、查阅发行人实控人及董监高的个人银行流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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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废旧家电回收过程中涉及现金交易、第三方付款的金额、占比;

    项目组回复: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用于拆解的废旧家电主要通过再生资源利用类公司采
购,仅报告期前期存在极少量通过自然人采购的情形。

    经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废旧家电回收过程中不涉及现金交易和第三方付款
的情形,具体核查程序如下:

    一、对报告期内主要的废旧家电供应商进行走访,确认系通过银行转账的方
式进行付款,且不涉及第三方付款;

    二、查阅发行人报告期内的银行流水;

    三、查阅发行人报告期内的支付凭证及合同台账。




    3)报告期内向自然人采购的内容、原因及合理性,金额及占比,并说明对
采购真实性的核查;

    项目组回复: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自然人采购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占当期采购总
       年份          自然人采购金额                               主要采购内容
                                             金额比例
     2019 年度                  124.82               0.75%
     2018 年度                   70.08               0.69%   零星工程、零星材料、低值
     2017 年度                  356.35               3.76%     易耗品、咨询或服务等

       合计                     551.25               1.52%
   注:该采购总额包含工程采购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自然人采购主要为零星工程,如耐火材料施工、基础工
程等;零星材料,如少量五金配件、吨袋、水泥、瓷砖、砂石等;低值易耗品,
如办公用品、食品等;咨询或服务,如设备维修、家电装卸等。

    发行人向自然人采购的主要原因为相关采购规模较小、部分采购较为紧急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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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较为特殊,较难找到合适的供应商进行采购,故选择向自然人采购。报
告期内发行人已逐步规范自然人采购行为,2019 年度采购规模已较报告期初大
幅下降。

    项目组已通过查阅相关交易凭证、合同以及对部分重点自然人进行访谈的核
查形式,确认自然人采购的真实性。




    9、关于环保

    发行人专业处理工业危险废物、医疗废物。请说明发行人的环保设施及安
全设施的运行情况;说明发行人在环保及安全生产方面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并说明核查过程。

    项目组回复:

    一、发行人主要污染防治设施

    (一)废气

    1、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

    废电脑、废电视机、废空调与废洗衣机拆解线、CRT 切割和阴极网、塑料
破碎产生的废气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经排气筒达标排放;脱锡废气、电路板粉碎
产生的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通过烟气洗涤塔+烟气水过滤器+烟气活性炭过滤器
+排气筒达标排放;废冰箱破碎风选废气经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
排气筒达标排放。

    2、物化处置

    废酸、废碱处理产生的废气经酸雾吸收塔处理后经排气筒达标排放。

    3、焚烧处置

    1 号焚烧线焚烧固体废物产生的烟气经烟气净化系统(含急冷、活性炭+消
石灰喷射、布袋收尘、引风机、预冷+碱液吸收系统、烟囱、自动控制系统、烟
气在线监测等)处理后经排气筒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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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扩建固体废物焚烧处置工程项目一期工程(即 2 号焚烧线)产生的烟气经过
烟气净化系统(含 SNCR 脱硝系统、余热利用系统、急冷、活性炭+消石灰喷
射、布袋收尘、引风机、两级湿式洗涤塔、烟囱、自动控制系统、烟气在线监测
等)处理后经排气筒达标排放。

    4、填埋处置

    固化车间飞灰仓、消石灰仓及水泥仓输送过程中会产生粉尘,密闭收集后经
布袋除尘处理后经排气筒达标排放;混料过程中物料挥发产生的有机废气由集气
罩收集,经过活性炭过滤箱处理后经排气筒达标排放。

    5、利用处置

    去残液、除商标、整形、内壁清洗、溶剂回收、试漏、喷漆及烘干工序挥发
产生的有机废气送入焚烧项目处置。

    6、危险废物仓库

    危险废物仓库废气通过“逆流中和洗涤塔+物化增氧系统+超氧纳米微气泡
系统+脱水系统”处理后经排气筒达标排放。

    (二)废水

    1、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

    生活污水排入固废焚烧厂区设置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无废水排放。

    2、物化处置

    物化处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废酸、废碱处理后产生的废液。含有机物废液经
沉淀+中和处理后,脱除酸性物质和沉淀物,pH 达标后全部进入焚烧项目处置;
不含有机物废液经预处理后,作为回用水。

    3、焚烧处置

    1 号焚烧线配置处理能力为 240t/d 的废水处理站,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尾
气和冷却处理废水、地坪冲洗水、车辆冲洗水、设备表面冲洗水,经废水处理站
处理后,作为回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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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扩建固体废物焚烧处置工程项目一期工程(即 2 号焚烧线)废水主要来源为
烟气处理系统废水、各车间生产设备冲洗水、车辆冲洗水、地面冲洗水、生活污
水、软水系统废水等,废水依托厂区内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全厂产生的初期雨水,汇入初期雨水池,进入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

    4、填埋处置

    危险废物填埋场工程项目配置 1 个处理能力为 250m3/d 的废水处理站,处理
流程为调节池+气浮池+还原罐+中和罐+混凝罐+沉淀池+pH 回调+活性炭过滤+
二氧化氯发生器+回用池。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渗滤液和车辆冲洗废水,
经过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固化车间。

    5、利用处置

    废包装桶清洗生产线产生的废水依托厂区内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

    (三)噪声

    1、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

    噪声源主要为除尘装置的引风机、压缩机开壳机、热交换器切割粉碎、剪切
机、破碎机、筛分机、荧光粉回收机引风机、干法锥玻璃清洗机、空压机等,采
取设备基础减震、隔声和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以及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

    2、物化处置

    噪声源主要为板框压滤机、电机、风机、泵等,选用低噪声和符合国家噪声
标准的生产设备,对个别高噪声设备安装消声器、隔声罩等,在设备的基础与地
面之间安装减振垫,减少机械振动产生的噪声污染。通过合理布局和加强厂房周
边的绿化工程等措施降噪。

    3、焚烧处置

    噪声主要来源于焚烧系统中鼓风机、引风机、空压机、泵等设备,各类循环
泵以及上料抓斗等机械设备。通过选用低噪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隔声、减震的措
施,保证厂界噪声达标,采取的隔声降噪措施包括加装减振措施与隔音罩,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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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选用隔声吸音材料等。

    4、填埋处置

    噪声主要来源于场前区固化车间设备和填埋场填埋作业设备,包括设备噪声
和装卸噪声等。通过隔声、减震、绿化隔离带以及距离衰减等措施降噪。

    5、利用处置

    噪声源主要是整形机、倾倒机、清洗机等各类生产设备,采取的降噪措施包
括选用低噪声动力设备与机械设备,并按照工业设备安装的有关规范进行安装;
机械运转高噪声部位安装隔声垫、减震垫等;合理布局以及设置绿化隔离带。

    (四)固体废物

    1、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

    拆解产生的可利用的废塑料、废电线、废五金、废铁等均收集后对外销售;
荧光粉在厂区内安全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置;废线路板处理后产生的废树脂粉、冰
箱拆解产生的保温层材料、矿物油等在厂区内固废焚烧系统进行焚烧处置;电子
元器件、锥玻璃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2、物化处置

    项目产生的无机污泥进入厂区内安全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置。

    3、焚烧处置

    项目固体废物中的灰渣、飞灰由厂区填埋场填埋处置。

    4、填埋处置

    固化车间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和污水处理站污泥经固化,达填埋标准后进
行填埋;废活性炭送焚烧项目焚烧处置;水泥储仓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
固化工序。

    5、利用处置

    项目产生的残液、废液、废渣、废桶等危险废物送至发行人固体废物焚烧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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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处置。




                               3-1-4-137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二、发行人的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一)医疗废物焚烧项目(已拆除)

       第三方环保检测机构对发行人医疗废物焚烧设备的废气污染物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有组织废气污染物近三年年度检测数据核查

                                                                                      监测结果
序号     污染源     污染治理设施    主要污染因子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标准限值     评价
                                                   检测项目
                                                               上半年      下半年       上半年      下半年     上半年      下半年
 1                                   烟气黑度          /       <1 级      <1 级       <1 级      <1 级       /                  林格曼 1 级   达标
                                                   排放浓度
                                                                28.4        28.6         <20        <20       12.1                   100        达标
                                                   (mg/m3)
 2                                     烟尘
                                                   排放速率               4.26×10-
                                                               0.0231           2         /               /    0.0291                    /         /
                                                   (kg/h)
                                                   排放浓度
                                                                 82         26.6          45             28      22                    100        达标
                   碱液雾化急冷塔                  (mg/m3)
 3      焚烧炉处   +袋滤器+活性炭    一氧化碳
                                                   排放速率               3.97×10-                                        已拆除
        理系统      吸附床+碱液吸                              0.0999           2       0.0936      0.0715     0.0533                    /         /
                        收塔                       (kg/h)
                                                   排放浓度
                                                                149             80       168         156        ND                     400        达标
                                                   (mg/m3)
 4                                   二氧化硫
                                                   排放速率
                                                               0.179        0.12        0.349            0.4     /                       /         /
                                                   (kg/h)
                                                   排放浓度
 5                                    氟化氢                    ND          0.45         0.92        1.16       ND                      9.0       达标
                                                   (mg/m3)


                                                                       3-1-4-138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排放速率                          2.02×10-   2.99×10-
                                                                /         0.706       3           3           /           /         /
                                                (kg/h)
                                                排放浓度
                                                              ND         未检测     2.5         6.3         0.6         100       达标
                                                (mg/m3)
6                                 氯化氢
                                                排放速率                          5.42×10-               1.55×10-
                                                                /        未检测       3       0.0168          3           /         /
                                                (kg/h)
                                                排放浓度
                                                               98          154      272          74         163         500       达标
                               氮氧化物(以     (mg/m3)
7
                                 NO2 计)       排放速率
                                                             0.118        0.229    0.566       0.189       0.396          /         /
                                                (kg/h)
                                                排放浓度
                                                            0.0532         ND       ND          ND        0.0047         0.1      达标
                                                (mg/m3)
8                              汞(以 Hg 计)
                                                排放速率    7.61×10-                                     1.11×10-
                                                                5           /         /           /           5           /         /
                                                (kg/h)
                                                排放浓度
                                                              ND           ND       ND          ND          ND           0.1      达标
                                                (mg/m3)
9                              镉(以 Cd 计)
                                                排放速率
                                                                /           /         /           /           /           /         /
                                                (kg/h)
                                                排放浓度
                                                            0.0582       0.0196   0.0085       0.004      0.0121         1.0      达标
                                砷和镍(以      (mg/m3)
10
                                As+Ni 计)      排放速率    8.32×10-             1.86×10-   1.04×10-   2.83×10-
                                                                5           /         5           5           5           /         /
                                                (kg/h)
                                                排放浓度
                                                             0.056         ND       0.01       0.003       0.005         1.0      达标
                                                (mg/m3)
11                             铅(以 Pb 计)
                                                排放速率    7.62×10-             2.11×10-   6.71×10-
                                                                5           /         5           6       1.2×10-5       /         /
                                                (kg/h)


                                                                     3-1-4-139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排放浓度
                                  铬、锡、锑、                0.527           0.05      0.0196         0.0184       0.116               4.0      达标
                                  铜、锰(以     (mg/m3)
 12
                                  Cr+Sn+Sb+C     排放速率    7.54×10-                 4.19×10-       4.89×10-   2.73×10-
                                    u+Mn 计)                    5                /        5               5           4                 /         /
                                                 (kg/h)
                                                 排放浓度
 13                                 二噁英       (TEQ ng    未检测         未检测      未检测          0.082      未检测               0.5      达标
                                                   /m)



       (二)废弃电子电器拆解

       第三方环保检测机构对发行人废弃电子电器拆解的废气、噪声污染物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有组织废气污染物近三年年度检测数据核查

                                                                                      监测结果
序号     污染源    污染治理设施   主要污染因子                                                                                       标准限值    评价
                                                 检测项目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排放浓度
                                                                       1.44                     <20                        <20       120       达标
                                                 (mg/m3)
 1                                  颗粒物
                                                 排放速率
                                                                     4.01×10-3                    /                           /        3.5      达标
        电视、电                                 (kg/h)
                    布袋除尘
        脑拆解线                                 排放浓度
                                                                      未检测                     ND                         ND          0.7      达标
                                  铅及其化合     (mg/m3)
 2
                                      物         排放速率
                                                                      未检测                       /                           /       0.004     达标
                                                 (kg/h)




                                                                      3-1-4-140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排放浓度
                                                          未检测        <20         <20         120       达标
                                             (mg/m3)
3                                颗粒物
                                             排放速率
    CRT 切割                                              未检测          /            /           3.5      达标
                                             (kg/h)
    和阴极网      布袋除尘
                                             排放浓度
      粉碎                                                未检测        0.192        0.016         0.7      达标
                                铅及其化合   (mg/m3)
4
                                    物       排放速率
                                                          未检测      7.21×10-5   2.17×10-4     0.004     达标
                                             (kg/h)
                                             排放浓度
                                                           0.783        <20         <20         120       达标
    冰箱拆解                                 (mg/m3)
5                 布袋除尘       颗粒物
      线                                     排放速率
                                                         2.79×10-3       /            /           3.5      达标
                                             (kg/h)
                                             排放浓度
    空调与洗                                               1.93         <20         <20         120       达标
                                             (mg/m3)
6   衣机拆解      布袋除尘       颗粒物
                                             排放速率
      线                                                  0.0237          /            /           3.5      达标
                                             (kg/h)
                                             排放浓度
                                                           2.10         <20         <20         120       达标
                                             (mg/m3)
7                                颗粒物
                                             排放速率
                                                          0.0377          /            /           3.5      达标
                                             (kg/h)
    线路板拆   烟气洗涤塔+烟                 排放浓度
               气水过滤器+烟                               0.007        0.003        0.016        0.85      达标
      解线     气活性炭过滤器   锡及其化合   (mg/m3)
8
                                    物       排放速率
                                                         1.18×10-4   5.14×10-5   3.18×10-4     0.05      达标
                                             (kg/h)
                                铅及其化合   排放浓度
9                                                           ND          0.002        0.003         0.7      达标
                                    物       (mg/m3)


                                                          3-1-4-141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排放速率
                                                                 /             3.42×10-5           5.96×10-5               0.004        达标
                                              (kg/h)
                                              排放浓度
                                                              0.0058              ND                     ND                  0.012        达标
                                 汞及其化合   (mg/m3)
10
                                     物       排放速率
                                                             9.75×10-5            /                      /                 1.5×10-3     达标
                                              (kg/h)
                                              排放浓度
                                                                1.2               ND                     0.6                  100         达标
                                              (mg/m3)
11                                  酚类
                                              排放速率
                                                              0.0202               /                    0.0119                0.1         达标
                                              (kg/h)
                                              排放浓度
                                                              未检测            未检测                  0.0018                  /           /
                                 铜及其化合   (mg/m3)
12
                                     物       排放速率
                                                              未检测            未检测              3.68×10-5                  /           /
                                              (kg/h)
                                              排放浓度
                                                               0.02              0.044                  0.067                  80         达标
                                              (mg/m3)
13                                 VOCs
                                              排放速率
                                                             3.36×10-4        7.53×10-4           1.33×10-3                2.0         达标
                                              (kg/h)



                                              无组织废气污染物近三年年度检测数据核查

                                                            检测点位
     年份      污染因子                                                                                          标准限值            评价结论
                               检测项目       上风向 1#     下风向 2#      下风向 3#        下风向 4#




                                                              3-1-4-142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排放浓度
   2017 年        颗粒物                               0.055             0.129                0.111              0.111             1.0             达标
                                 (mg/m3)
                                 排放浓度
   2018 年        颗粒物                               0.113             0.132                0.188              0.113             1.0             达标
                                 (mg/m3)
                                 排放浓度
   2019 年        颗粒物                               0.050             0.050                0.067              0.150             1.0             达标
                                 (mg/m3)



                                                          厂界噪声近三年年度检测数据核查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标准限值
 检测项目       厂界                                                                                                                               评价结论
                            昼间 Leq      夜间 Leq      昼间 Leq    夜间 Leq         昼间 Leq         夜间 Leq     昼间 Leq        夜间 Leq
             东侧厂界外 1
                              52.4             47.1      未检测      未检测            57.8             52.3         70/65               55          达标
               米处 1#
             南侧厂界外 1
                              52.1             46.8      未检测      未检测            50.7             50.0         70/65               55          达标
厂界环境噪     米处 2#
声 dB(A)   西侧厂界外 1
                              56.3             44.3      未检测      未检测            56.0             53.1         70/65               55          达标
               米处 3#
             北侧厂界外 1
                              53.8             47.0      未检测      未检测            60.7             52.6         70/65               55          达标
               米处 4#



     (三)物化处置

     第三方环保检测机构对发行人物化处置设备的废气、噪声污染物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有组织废气污染物近三年年度检测数据核查


                                                                         3-1-4-143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监测结果
 序号     污染源      污染治理设施   主要污染因子                                                                标准限值        评价
                                                     检测项目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排放浓度
                                                                   未检测                    ND        1.5          45           达标
                                                     (mg/m3)
   1                                    硫酸雾
                                                     排放速率
                                                                   未检测                     /      0.0125         1.5          达标
                                                     (kg/h)
                                                     排放浓度
                                                                   未检测                    ND        1.3         100           达标
         碱液吸收                                    (mg/m3)
   2                   活性炭吸附       氯化氢
           塔                                        排放速率
                                                                   未检测                     /      0.0108        0.26          达标
                                                     (kg/h)
                                                     排放浓度
                                                                   未检测                    ND       ND           240           达标
                                                     (mg/m3)
   3                                   氮氧化物
                                                     排放速率
                                                                   未检测                     /         /          0.77          达标
                                                     (kg/h)



        (四)固体废物焚烧处置

        第三方环保检测机构对发行人固体废物焚烧处置设备的废气、噪声污染物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1#焚烧线废气污染物近三年年度检测数据核查

                 污染治理 主要污染                                           监测结果                                     执行
序号    污染源                                                                                                                    评价
                   设施     因子   检测项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标准




                                                                    3-1-4-144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目
                                              第一        第二    第三    第四      第一      第二     第三      第四     第一      第二     第三     第四
                                              季度        季度    季度    季度      季度      季度     季度      季度     季度      季度     季度     季度

                                                                                                                                                               林格
                         烟气黑
1                                     /            <1 级            <1 级               <1 级             <1 级             <1 级            <1 级       曼1    达标
                           度
                                                                                                                                                                 级
                                  排放浓度
                                                    1.19          7.94    6.98      <20      <20     <20      <20      4.3       57      78.3          /   100    达标
                                  (mg/m3)
2                         烟尘     排放速
                                                                  0.083   0.14                                            0.064
                                      率           0.0181                             /            /     /            /             0.45      /            /    /         /
                                                                    8       6                                               3
                                   (kg/h)
                急冷+             排放浓度
                                                     23            12     ND        ND             8    8         ND      ND         18      ND        ND      100    达标
                活性炭            (mg/m3)
       1#焚烧   +消石   一氧化
3                                  排放速
                灰喷射     碳                                                                 0.084    0.088
       线焚烧                         率           0.351          0.124       /       /                               /     /       0.144     /            /    /         /
                +布袋                                                                           9        3
       炉处理   收尘+              (kg/h)
        系统    预冷+            排放浓度
                碱液吸                               ND            24     ND        ND         ND      ND         ND       24        ND      ND        ND      400    达标
                                  (mg/m3)
                收系统   二氧化
4                                  排放速
                           硫
                                      率             /            0.254       /       /            /     /            /   0.345          /    /            /    /         /
                                   (kg/h)
                                  排放浓度
                                            ND            0.92    0.10    0.33      1.07      1.12     0.19      0.84     ND        0.28     ND        0.34    9.0    达标
                                  (mg/m3)
5                        氟化氢    排放速
                                                          0.014   1.15× 6.98      0.012      0.015    2.45× 0.010                 2.17×            3.35×
                                      率       /                                                                            /                 /                 /         /
                                                            3      10-3 ×10-3       9          8       10-3    7                    10-3              10-3
                                   (kg/h)


                                                                                  3-1-4-145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排放浓度
                                                     ND              ND      7.06        6         1.8     0.9     2.3     1.21     ND       1.0      0.6     100   达标
                                  (mg/m3)
6                       氯化氢      排放速
                                                                             0.14      0.069      0.025   0.011   0.029    0.017            8.51×   5.59×
                                       率               /              /                                                             /                         /        /
                                                                               7         7          7       6       2        8               10-3     10-3
                                    (kg/h)
                               排放浓度
                                                     248             280     206        225       288     171      93      171      99      160      499      500   达标
                        氮氧化 (mg/m3)
                        物(以
7                              排放速
                          NO2
                          计)    率                 3.68            2.96    4.31       2.60      2.62    1.94    1.12     2.52    0.781    1.38     4.63      /        /
                               (kg/h)
                                  排放浓度                  0.033            0.08                                                  0.004    0.019    0.024
                                            ND                       ND                 ND        ND      ND      ND       ND                                 0.1   达标
                                  (mg/m3)                   7               07                                                     1        8        9
                        汞(以
8                               排放速
                        Hg 计)                             4.12×           1.61                                                  3.5×1   1.29×   2.74×
                                   率            /                     /                  /         /       /       /        /                                 /        /
                                                             10-4            ×10-3                                                  0-5     10-4     10-4
                                (kg/h)
                                  排放浓度 0.000                                                                                   0.004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0.1   达标
                                  (mg/m3) 7                                                                                        1
                        镉(以
9                                   排放速
                        Cd 计)                1.70×                                                                              3.5×1
                                       率                     /        /       /          /         /       /       /        /                /        /       /        /
                                                10-5                                                                                 0-5
                                    (kg/h)
                               排放浓度 0.005 5.8×1                 0.080   0.00                 0.040   0.002            0.002            0.073    0.012
                                                                                       0.135                      0.101            0.022                      1.0   达标
                        砷和镍 (mg/m3) 9       0-3                   3      73                    9       1                9                8        2
                          (以
10                             排放速
                        As+Ni           1.34× 7.2×1                8.07× 1.46       1.62× 5.76× 2.71×       1.29     4.29× 1.89× 4.80×      1.34×
                          计)    率                                                                                                                           /        /
                                         10-4    0-5                  10-4 ×10-4       10-3   10-4   10-5        ×10-3    10-5   10-4   10-4        10-4
                               (kg/h)



                                                                                      3-1-4-146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排放浓度                                   0.09
                                               0.597        ND       0.006              0.023      0.016   ND         0.007    0.015     0.256      0.009    0.005       1.0    达标
                                     (mg/m3)                                    3
                          铅(以
11                                   排放速
                          Pb 计)                 0.013              6.88× 1.85        2.79× 2.23×                 8.36     2.22× 2.16× 5.64×          5.57×
                                        率                   /                                                 /                                                          /      /
                                                    7                 10-5 ×10-3        10-4   10-4                  ×10-5    10-4   10-3   10-5            10-5
                                     (kg/h)
                          铬、锡、   排放浓度              0.013     0.032      0.07    0.065      0.020              0.024    0.012
                          锑、铜、             0.141                                                       0.003                         0.013      0.06      0.01       4.0    达标
                                     (mg/m3)               4         2         63       4          6                  7        1
                          锰(以
12                        Cr+Sn      排放速
                          +Sb+C                   3.23× 1.68× 3.47× 1.55             7.92× 2.88× 3.74×          3.15     1.79× 1.15× 3.90×          1.11×
                                        率                                                                                                                                /      /
                          u+Mn                     10-3   10-4   10-4 ×10-3             10-4   10-4   10-5           ×10-4    10-4   10-4   10-4            10-4
                            计)     (kg/h)
                                     排放浓度
                                                                 未检测                               未检测                          13.6          0.052     3.01       80     达标
                                     (mg/m3)
13                        VOCs        排放速
                                                                                                                                                    7.19×   0.035
                                         率                      未检测                               未检测                      0.164                                 27.6    达标
                                                                                                                                                     10-4      3
                                     (kg/h)
                                      排放浓
14                        二噁英     度(TEQ                      0.18                                 0.021                                   0.22                      0.5    达标
                                     ng /m)



                                                                   厂界噪声近三年年度检测数据核查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标准限值
                                     上半年             下半年             上半年             下半年               上半年             下半年                                    评价
检测项目           厂界
                                                                                                                                                                                结论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昼间 Leq       夜间 Leq
                               Leq       Leq       Leq      Leq          Leq    Leq       Leq       Leq        Leq      Leq      Leq         Leq



                                                                                       3-1-4-147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东侧厂界外 1
                               59.1   46.2     58.0    52.5   59.5     53.0    57.3     53.4      53.1        50.4        45.2        44.5          65           55    达标
                米处 1#
              南侧厂界外 1
                               55.9   46.7     59.2    53.0   54.6     48.6    58.5     50.9      54.3        53.2        45.5        44.2          65           55    达标
厂界环境噪      米处 2#
声 dB(A)    西侧厂界外 1
                               52.2   45.0     61.1    52.1   54.2     49.0    56.5     48.5      57.3        54.4        47.6        45.6          65           55    达标
                米处 3#
              北侧厂界外 1
                               57.3   45.9     59.6    51.1   55.4     48.9    62.4     52.9      56.0        53.2        58.4        51.6          65           55    达标
                米处 4#



       (五)危险废物填埋

       第三方环保检测机构对发行人危险废物填埋的土壤、地下水以及废气污染物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填埋场土壤近三年年度检测数据核查

                                                                        监测结果
                                                                              2018 年                                     2019 年
序号   主要污染因子   计量单                                                                                                                             执行标准     评价
                                             2017 年                                                     1#点        2#点        3#点        4#点
                        位                                       1#点位       2#点位     3#点位
                                                                                                          位          位          位          位

 1        pH 值       无量纲                                         7.09       6.95       7.02           /           /           /           /             /          /
                                         未建设完成
 2           砷       mg/kg                                          7.98       8.63       9.02          8.38        5.55        5.27        7.88           60        达标




                                                                            3-1-4-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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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汞         mg/kg                 未检测            0.252   0.410   0.599   0.755      38        达标

4      六价铬       mg/kg       24.8        27.6    21.7    ND      ND      ND      ND        5.7        达标

5        铅         mg/kg       20.7        18.0    21.2    30.9    17.5    28.4    25.4      800        达标

6        镉         mg/kg       0.109      0.142    0.097   0.69    0.47    0.35    0.48       65        达标

7        铜         mg/kg       18.7        17.6    16.2     19      6       19      14      18000       达标

8        锌         mg/kg       37.4        35.9    29.2      /       /       /       /        /         达标

9        镍         mg/kg       28.7        32.4    26.5     60      48      78      82       900        达标

     1,1,2-三氯乙
10                  mg/kg         /          /        /     ND      ND      ND      ND        2.8        达标
           烷

11     氯乙烯       mg/kg         /          /        /     ND      ND      ND      ND        0.43       达标

12   1,1-二氯乙烷   mg/kg         /          /        /     ND      ND      ND      ND         66        达标

13    二氯甲烷      mg/kg         /          /        /     ND      ND      ND      ND        616        达标

     反式-1,2-二
14                  mg/kg         /          /        /     ND      ND      ND      ND         54        达标
       氯乙烯

15   1,1-二氯乙烷   mg/kg         /          /        /     ND      ND      ND      ND         9         达标



                                        3-1-4-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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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顺式-1,2-二
16                  mg/kg       /        /      /   ND   ND   ND   ND     596        达标
       氯乙烯

17      氯仿        mg/kg       /        /      /   ND   ND   ND   ND     0.9        达标

     1,1,1-三氯乙
18                  mg/kg       /        /      /   ND   ND   ND   ND     840        达标
           烷

19    四氯化碳      mg/kg       /        /      /   ND   ND   ND   ND     2.8        达标

20   1,2-二氯乙烷   mg/kg       /        /      /   ND   ND   ND   ND      5         达标

21    三氯乙烯      mg/kg       /        /      /   ND   ND   ND   ND     2.8        达标

22   1,2-二氯丙烷   mg/kg       /        /      /   ND   ND   ND   ND      5         达标

23    四氯乙烯      mg/kg       /        /      /   ND   ND   ND   ND      53        达标

     1,1,1,2-四氯
24                  mg/kg       /        /      /   ND   ND   ND   ND      10        达标
         乙烷
     1,1,2,2-四氯
25                  mg/kg       /        /      /   ND   ND   ND   ND     6.8        达标
         乙烷
     1,2,3-三氯丙
26                  mg/kg       /        /      /   ND   ND   ND   ND     0.5        达标
           烷

27       苯         mg/kg       /        /      /   ND   ND   ND   ND      4         达标

28      甲苯        mg/kg       /        /      /   ND   ND   ND   ND     1200       达标



                                    3-1-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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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氯苯        mg/kg       /        /      /   ND   ND   ND   ND     270        达标

30      乙苯        mg/kg       /        /      /   ND   ND   ND   ND      28        达标

31   间,对-二甲苯   mg/kg       /        /      /   ND   ND   ND   ND     570        达标

32    邻二甲苯      mg/kg       /        /      /   ND   ND   ND   ND     640        达标

33     苯乙烯       mg/kg       /        /      /   ND   ND   ND   ND     1290       达标

34    1,4-二氯苯    mg/kg       /        /      /   ND   ND   ND   ND      20        达标

35    1,2-二氯苯    mg/kg       /        /      /   ND   ND   ND   ND     560        达标

36     氯甲烷       mg/kg       /        /      /   ND   ND   ND   ND      37        达标

37     硝基苯       mg/kg       /        /      /   ND   ND   ND   ND      76        达标

38      苯胺        mg/kg       /        /      /   ND   ND   ND   ND     260        达标

39     2-氯苯酚     mg/kg       /        /      /   ND   ND   ND   ND     2256       达标

40       萘         mg/kg       /        /      /   ND   ND   ND   ND      70        达标

41    苯并[a]蒽     mg/kg       /        /      /   ND   ND   ND   ND      15        达标



                                    3-1-4-151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42     苯并[a]芘      mg/kg                                            /          /              /          ND       ND     ND      ND           1.5        达标

 43    苯并[b]荧蒽     mg/kg                                            /          /              /          ND       ND     ND      ND            15        达标

 44    苯并[k]荧蒽     mg/kg                                            /          /              /          ND       ND     ND      ND           151        达标

 45                    mg/kg                                            /          /              /          ND       ND     ND      ND           1293       达标

       二苯并[a, h]
 46                    mg/kg                                            /          /              /          ND       ND     ND      ND           1.5        达标
           蒽
            茚并
 47                    mg/kg                                            /          /              /          ND       ND     ND      ND            15        达标
        [1,2,3-cd]芘


                                                        填埋场地下水近三年年度检测数据核查

                                                                            监测结果
                                                        2018 年                                                   2019 年                          执行标
序号   主要污染因子    计量单                                                                                                                                评价
                                2017 年   1#点   2#点    3#点     4#点      5#点   1#点     2#点      3#点    4#点    5#点   6#点   7#点   8#点      准
                         位
                                           位     位      位       位        位     位       位        位      位      位     位     位     位
 1         色度          度                10     15      15       10        5         5     10        5       10       5     10     10    10           15   达标

 2       臭和味          /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达标
                                未建设
 3       浑浊度        NTU        完成    0.62   1.7     0.86     1.1       0.45       2     2         2          2     2     2      2      2           3

 4     肉眼可见度      mg/L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达标



                                                                             3-1-4-152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5          pH 值      无量纲       7.23   7.16   7.31   6.72   6.63   7.78   7.43   7.61   7.16   8.11   7.35   7.52   7.75   6.5~8.5   达标

6         总硬度      mg/L         76     75     76     31     57     208    154    240    440    136    212    432    210     450      达标

        溶解性总固
7                     mg/L         860    870    876    290    456    402    389    746    985    379    955    788    739     1000     达标
            体

8         硫酸盐      mg/L         48     52     43     47     55     6.54   48.5   8.86   79.6   69.4   138    15.6   198     250      达标

9         氯化物      mg/L         17.1   16.3   13.2   15.1   17.0   70.8   60.9   83.6   154    72.0   114    182    47.1    250      达标

                                   0.04   0.03   0.24   0.10          0.22   0.14   0.11   0.10   0.14   0.15   0.14   0.20
10          铁        mg/L                                     ND                                                               0.3     达标
                                     5      5      2      4             6      3     9       1      2      2      4     2
                                   0.01   0.01   0.02   0.01          0.08   0.08   0.08   0.08   0.05   0.06   0.06   0.05
11          锰        mg/L                                     ND                                                               0.1     达标
                                     6      6      5      6            64     43     28     15     17     40     65     51

12          铜        mg/L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1.00     达标

                                          0.10          0.20          0.01   0.00   0.00   0.00   0.00   0.00   0.01   0.00
13          锌        mg/L         ND            ND            ND                                                              1.00     达标
                                            7             4             8      7      5      3      7      6      0     9
                                                                      0.10   0.06   0.07   0.06   0.06   0.06   0.06   0.07
14          铝        mg/L         ND     ND     ND     ND     ND                                                              0.20     达标
                                                                        6      6      7      1      4      9      2     5

15        挥发酚      mg/L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0.002     达标

16      化学需氧量    mg/L         1.6    2.3    1.8    2.8    2.2    0.93   0.87   0.80   2.65   2.92   2.07   1.28   2.76     3.0     达标

                                   0.09   0.06   0.08   0.08   0.09
17         氨氮       mg/L                                            0.05   0.05   0.05   0.11   0.17   0.22   0.17   0.13    0.50     达标
                                     0      5      9      7      6


                                                                3-1-4-153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0.00   0.00   0.00   0.29   0.00   0.00   0.02   0.01
18    亚硝酸盐     mg/L         ND     ND     ND     ND     ND                                                             1.00     达标
                                                                     1      2      1      0      7      9      6     7

19     硝酸盐      mg/L         7.18   5.56   10.9   15.1   4.87   0.22   2.28   0.40   17.2   0.23   0.25   1.98   4.39   20.0     达标

20     氟化物      mg/L         0.53   0.51   0.55   0.27   0.78   0.3    0.4    0.4    0.9    1.0    0.6    0.3    0.9     1.0     达标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1       汞        mg/L         ND     ND     ND     ND     ND     ND                   ND                                 0.001    达标
                                                                           01     02            01     02     01     02

22       砷        mg/L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0.01     达标

23       硒        mg/L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0.01     达标

                                                                   0.00          0.00   0.00   0.00          0.00
24       镉        mg/L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0.005    达标
                                                                    07            12     06     05            13

25     六价铬      mg/L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0.05     达标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6       铅        mg/L         ND     ND     ND     ND     ND                                                      ND     0.01     达标
                                                                    98     33     65     72     79     72     75

27       铍        mg/L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0.002    达标

                                                                   0.06   0.06   0.14   0.11   0.08   0.10   0.11   0.08
28       钡        mg/L         ND     ND     ND     ND     ND                                                             0.70     达标
                                                                     1      8      9     7       7      4     6      9

29       镍        mg/L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0.02     达标




                                                             3-1-4-154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有组织废气污染物近三年年度检测数据核查

                                                                                监测结果
序号     污染源     污染治理设施    主要污染因子                                                            标准限值     评价
                                                   检测项目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排放浓度
                                                                   未检测             未检测      ND           15        达标
                                                   (mg/m3)
 1                                    硫化氢
                                                   排放速率
                                                                   未检测             未检测        /         0.33       达标
                                                   (kg/h)
        废水处理                                   排放浓度
                     活性炭吸附                                    未检测             未检测      3.23         15        达标
          站                                       (mg/m3)
 2                                      氨
                                                   排放速率
                                                                   未检测             未检测    9.3×10-3     4.9        达标
                                                   (kg/h)
                                                     排放浓度
 3                                   臭气浓度                      未检测                  42   未检测        2000       达标
                                                   (无量纲)
                                                   排放浓度
                                                                                       <20      <20         120        达标
                                                   (mg/m3)
 4       水泥仓       布袋除尘        颗粒物
                                                   排放速率
                                                                                           /        /         3.5        达标
                                                   (kg/h)
                                                   排放浓度
                                                                 未完成建设            <20      <20         120        达标
                                                   (mg/m3)
 5       石灰仓       布袋除尘        颗粒物
                                                   排放速率
                                                                                           /        /         3.5        达标
                                                   (kg/h)
                                                   排放浓度
 6       飞灰仓       布袋除尘        颗粒物                                           <20      <20         120        达标
                                                   (mg/m3)




                                                                    3-1-4-155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排放速率
                                                                             /            /          3.5        达标
                                                 (kg/h)
                                                 排放浓度
                                                                           <20         <20         120        达标
                                                 (mg/m3)
7                                    颗粒物
                                                 排放速率
                                                                             /            /          3.5        达标
                                                 (kg/h)
                                                 排放浓度
                                                                            ND           ND         0.012       达标
                                    汞及其化合   (mg/m3)
8
                                        物       排放速率
                                                                             /            /        1.5×10-3    达标
                                                 (kg/h)
                                                 排放浓度
                                                                            ND          0.003        0.70       达标
                                    铅及其化合   (mg/m3)
9
                                        物       排放速率
                                                                             /        3.94×10-5    0.004       达标
                                                 (kg/h)
          固化       活性炭过滤
                                                 排放浓度
                                                                            0.6          0.4         100        达标
                                                 (mg/m3)
10                                   氯化氢
                                                 排放速率
                                                                         8.19×10-3   5.18×10-3     0.26       达标
                                                 (kg/h)
                                                 排放浓度
                                                                           0.08         0.97         9.0        达标
                                                 (mg/m3)
11                                   氟化物
                                                 排放速率
                                                                         1.12×10-3    0.0121        0.10       达标
                                                 (kg/h)
                                                 排放浓度
                                                                           0.03          ND           15        达标
                                                 (mg/m3)
12                                   硫化氢
                                                 排放速率
                                                                         4.20×10-4       /          0.33       达标
                                                 (kg/h)


                                                             3-1-4-156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排放浓度
                                                                                     0.88                   1.71                   15           达标
                                                (mg/m3)
13                                        氨
                                                 排放速率
                                                                                   0.0123                  0.0221                  4.9          达标
                                                 (kg/h)
                                                排放浓度
                                                                                     0.068                 0.316                   80           达标
                                                (mg/m3)
14                                       VOCs
                                                 排放速率
                                                                                  1.01×10-3             4.09×10-3                2.0          达标
                                                 (kg/h)

        (六)废桶资源综合利用

        第三方环保检测机构对发行人废桶资源综合利用的废气污染物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无组织废气污染物近三年年度检测数据核查

                                                              检测点位
 年份           污染因子                                                                                              标准限值           评价结论
                                    检测项目    上风向 1#     下风向 2#       下风向 3#        下风向 4#
                                    排放浓度
                      第一次                      ND            ND              ND               ND                      /                  /
                                    (mg/m3)
                                    排放浓度
                      第二次                      ND           0.0097          0.0078            ND                      /                  /
                                    (mg/m3)
2017 年     VOCs
                                    排放浓度
                      第三次                      ND           0.0128          0.0074           0.0074                   /                  /
                                    (mg/m3)
                                    排放浓度
                      第四次                      ND           0.0299          0.0389           0.0397                   /                  /
                                    (mg/m3)
                                    排放浓度
2018 年          二甲苯                             /           ND              ND               ND                     1.2                达标
                                    (mg/m3)


                                                                  3-1-4-157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排放浓度
                    颗粒物                                /            0.094            0.113          0.169             1.0              达标
                                       (mg/m3)
                                       排放浓度
                   非甲烷总烃                             /            0.68              0.98          0.85              4.0              达标
                                       (mg/m3)
                                       排放浓度
                    二甲苯                               ND            ND                ND            ND                1.2              达标
                                       (mg/m3)

                                       排放浓度
2019 年             颗粒物                              0.033          0.067            0.050          0.083             1.0              达标
                                       (mg/m3)

                                       排放浓度
                   非甲烷总烃                           0.34           0.48              0.52          0.46              4.0              达标
                                       (mg/m3)


                                                        有组织废气污染物近三年年度检测数据核查

                                                                                     监测结果
序号      污染源       污染治理设施     主要污染因子                                                                           标准限值     评价
                                                       检测项目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排放浓度
        危废仓库                                                                            0.028               0.829             80        达标
                                                       (mg/m3)
 1      东侧排气                           VOCs
                                                       排放速率
          筒          逆流中和洗涤塔                                                      9.95×10-4           0.0209            2.0        达标
                      +物化增氧系统+                   (kg/h)
                                                                    未建设完成
                      超氧纳米微气泡                   排放浓度
        危废仓库       系统+脱水系统                                                            1.14            0.748             80        达标
                                                       (mg/m3)
        西侧排气                           VOCs
                                                       排放速率
          筒                                                                                0.0433             0.0145            2.0        达标
                                                       (kg/h)



                                                                         3-1-4-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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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报告期内有组织废气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
放标准》(GB14554-93)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的相关要求,无组织废气排放浓度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
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厂区西侧厂界(104 国道)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4 类区标准(昼间 70dB(A),夜
间 55dB(A)),其余厂界噪声符合 3 类区标准(昼间 65dB(A),夜间 55dB(A))。

    发行人现有设备均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了环保设备有效正常运行,环保设施运行、维修记录较完善。主要环保设施
安装了在线监测装置,环保设施能够做到正常运行,企业环保设施与配套设备同步稳定运转率达 100%,从现有监测数据来看,能够做
到稳定达标排放。

    经核查,发行人现有项目及拟建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符合《安徽省工业产业结
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 年本)》安徽省工业产业政策要求。使用的工艺、生产设施均不属于国家明令取缔或淘汰的工艺和装置。

    综上所述,发行人于报告期内能够遵守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建立有完善的环境管理体系。所有在运行项目
均严格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现有污染源能够做到稳定达标排放,环保设施与配套设备同步运转。发行人已
依法领取《国家排污许可证》,并按时足额缴纳排污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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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环保主管部门出具的合规证明

    滁州市生态环境局和滁州市环境保护局南谯分局已分别出具《环保合规证
明》,载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能够遵守国家及地方环保法律、法规、规
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环保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情形,
且未受到过行政处罚。

       四、项目组核查过程

    (一)实地走访发行人的主要经营所在地,核查生产过程中的污染情况;

    (二)实地查看环保设施的运转情况;

    (三)查阅安徽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针对发行人出具的上市环保核查报
告;

    (四)查阅发行人财务报告、支出凭证等财务资料,了解发行人环保支出情
况,排污费缴纳情况;

    (五)查阅发行人项目建设及运营的环保文件及政府批复;

    (六)走访发行人经营所在地环保主管部门,并取得合规证明;

    (七)取得募投项目环保批文;

    (八)通过公开信息查询的方式,从公众环境研究中心网站
(http://www.ipe.org.cn/)查核了发行人在报告期内是否有环保违法违规的问题。



       10、关于原始报表与申报报表差异:请补充说明 2018 年利润总额调增约
1,000 万的依据及合理性;

       项目组回复:

    2018 年利润总额调增约 1,000 万的主要来源于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的调整,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申报财务报表             原始财务报表              差异
营业收入                     23,771.01                  23,308.46               46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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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成本                       10,069.55                10,683.99            -614.44

       一、营业收入调整情况

    2018 年营业收入增加 462.55 万元,主要为跨期收入调整,企业未及时入账,
会计师根据实际完成处置的时点进行调整,调整依据为截止性测试底稿,实际处
置的配伍单、家电拆解记录及医废处置出库单等业务

       二、营业成本调整情况

    2018 年营业成本合计调减 614.44 万元,主要系(1)当年发生厂房大修理工
程支出,公司原计入营业成本,后经会计师确认,应资本化调增计入固定资产
551.95 万元;(2)会计师根据政策标准计提专项储备,调增营业成本 115.67 万
元。



       11、关于应收账款

       请说明剔除应收拆解基金补贴款后的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客户函证确
认比例、回函差异及解决情况;

       项目组回复:

       一、剔除应收拆解基金补贴款后的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一)应收家电拆解客户交易款

    2019 年,公司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家电拆解客户交易款的应收账款计
提坏账准备,与同行业公司具体计提比较如下:

    账龄          东江环保             格林美           中再资环        超越环保
  1 年以内            0.50%                5.00%         5.00%            5.00%
  1至2年              6.10%            10.00%           10.00%           20.00%
注:可比公司中除东江环保外,其他均以原账龄计提比例作为预期信用损失率进行计提。
    2017 年和 2018 年,公司按照账龄组合对家电拆解客户交易款的应收账款计
提坏账准备,与同行业公司具体计提比较如下:

    账龄          东江环保             格林美           中再资环        超越环保
  1 年以内       1.50%-5.00%               5.00%         5.00%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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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龄          东江环保         格林美          中再资环        超越环保
  1至2年           20.00%          10.00%           10.00%          20.00%
  2至3年           50.00%          50.00%           50.00%          50.00%
  3至4年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4至5年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5 年以上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由上述可知,公司应收家电拆解客户交易款相对于可比公司更加严格。

    (二)应收危废客户交易款

    2019 年末,公司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除家电拆解补贴以外的应收账款
计提坏账准备,具体计提比较如下:

    账龄          东江环保         格林美          中再资环        超越环保
  1 年以内         0.50%            5.00%           5.00%            3.41%
  1至2年           6.10%           10.00%           10.00%          53.01%
  2至3年           43.70%          50.00%           50.00%          80.79%
  3至4年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4至5年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5 年以上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注:可比公司中除东江环保外,其他均已原账龄计提比例作为预期信用损失率进行计提。

    2017 年和 2018 年,公司对除家电拆解补贴以外的应收账款按照账龄法计提
坏账准备,与同行业公司具体计提比较如下:

    账龄          东江环保         格林美          中再资环        超越环保
  1 年以内      1.50%-5.00%         5.00%           5.00%            5.00%
  1至2年           20.00%          10.00%           10.00%          20.00%
  2至3年           50.00%          50.00%           50.00%          50.00%
  3至4年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4至5年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5 年以上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根据上述比较,报告期内发行人坏账计提比例充分考虑了应收账款的坏账风
险,计提标准相对于同行业公司更为谨慎。

    (三)函证确认比例、回函差异及解决情况

    经核查,项目组对剔除家电拆解补贴款项外的应收款进行了函证,2017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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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发函覆盖金额占比为 93.41%、83.43%和 78.03%,回函覆盖金额占发函
覆盖金额比例 60.50%、75.72%和 68.81%,项目组针对所有已发函但未回函的应
收款项均进行了替代测试,具体替代测试的方式为:取得该客户报告期内业务往
来相关合同、转移联单、运输单据、发票、银行回单等原始凭证,核查应收账款
的存在/发生、完整性及准确性。



    12、其他

    1)请说明营业外支出中滞纳金、赔偿款涉及的事项,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行
为?

    项目组回复: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营业外支出明细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183.52           198.81                 47.70
违约金                                12.28                0.40                     -
公益性捐赠支出                            0.50                -                     -
法律赔偿款                                   -                -                  2.30
滞纳金                                       -             0.03                  2.41
             合计                    196.30           199.24                 52.41

    一、营业外支出中滞纳金

    (一)税收滞纳金

    报告期内,发行人于 2017 年度存在迟延缴纳企业所得税被当地税务机关加
收滞纳金 2.41 万元的情形,对此发行人的主管税务部门国家税务总局滁州市南
谯区税务局已出具税务管理合规证明载明发行人前述应纳税额和滞纳金已缴纳
完毕。滁州市南谯区税务局追缴税款及加收滞纳金的决定不属于《行政处罚法》
规定的行政处罚,前述违法行为亦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除上述违法行为外,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能够遵守国家及地方关于税
务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按时申报和交纳各类税金,不存在违
反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情形,且未受到过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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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社保滞纳金

    报告期内,发行人子公司于 2018 年度存在迟延缴纳社保被当地社保部门加
收滞纳金 256.73 元的情形,滁州市南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出具《劳动
及社保管理合规证明》,载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遵守国家及地方人力资
源和劳动、社会保险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法为员工申
报缴纳社会保险,不存在违反上述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情形,且未
受到过行政处罚。

    因此,项目组认为上述滞纳金涉及事项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二、营业外支出中赔偿款项

    发行人曾于 2017 年度存在一笔法律赔偿的营业外支出款项,该笔赔偿款项
产生于发行人与前任员工陈民因其从脚手架跌落发生工伤后产生的劳动争议纠
纷,发行人作为原告提出主要诉讼请求为:①仅支付被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88 万元,无需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 0.03 万元;②被告陈民返回原告 2016 年 10
至 2017 年 1 月的社保费用 0.44 万元。经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主要如下:

    (一)发行人一次性支付给陈民包括伤残补助金在内的各项费用共 2.30 万
元;

    (二)发行人自愿放弃其他诉请,纠纷到此结束,从此后无瓜葛。

    该案系劳动争议纠纷,发行人未被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判定存在违法行
为,且发行人当地劳动主管部门滁州市南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出具合规
证明,载明发行人在报告期内能够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各级政府的要
求规范其劳动用工、劳动保护等各项工作制度,未发生劳动用工违法行为、无行
政处罚不良记录。

    因此,项目组认为上述赔偿款项涉及事项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2)请说明发行人是否持续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项目组回复:

    发行人共存在两次与报告期相关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分别于 2016 年 12 月
                                   3-1-4-164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5 日和 2019 年 9 月 9 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均为 3 年。上述两次认
定中,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与发行人符合认定条件的具体分析如下:

                                                  发行人符合认定条件的具体分析
序号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2016 年 12 月 5 日            2019 年 9 月 9 日
                                        公司成立于 2009 年 7 月 28 公司成立于 2009 年 7 月 28
       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
  1                                     日,2016 年已注册成立一年 日,2019 年已注册成立一年
       一年以上
                                        以上                         以上
       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                                      2016 年至 2019 年 1 月,公
       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 2013 年至 2015 年,公司共 司共申请发明专利 4 项,实
  2    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 申请专利 12 项,全部获得 用新型专利 10 项,其中获
       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 授权,且均为自主研发取得 得授权发明专利 1 项,获得
       产权的所有权                                                  授权实用新型专利 10 项
                                        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 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
       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
                                        挥核 心支持作用的 技术属 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
       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
  3                                     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 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
       《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
                                        术领域》规定的 7301 危险 术领域》规定的 7301 危险
       领域》规定的范围
                                        固体废弃物的处置技术         固体废弃物的处置技术
       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 截至 2016 年 6 月 20 日,公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 司共有研发科技人员 43                公司共有研发科技人员 66
  4
       年 职 工 总 数 的 比 例 不 低 于 占员 工总数的比例 不低于 人,占员工总数的比例不低
       10%                              10%                          于 10%
       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
       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
       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
       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
       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
                                        公 司 2015 年 营 业 收 入 为
       求: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                                    公 司 2018 年 营 业 收 入 为
                                        9,432.30 万元,2013 年至
       5,000 万元(含)的企业,比                                    2.38 亿元,2016 年至 2018
                                        2015 年研究开发费用总额
       例不低于 5%;2.最近一年销                                     年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
  5                                     占同 期销售收入总 额的比
       售收入在 5,000 万元至 2 亿元                                  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委
                                        例(委外费用按 80%计)不
       (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                                      外费用按 80%计)不低于
                                        低于 4%,且均在中国境内
       4%;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 2                                    3%,且均在中国境内发生
                                        发生
       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
       于 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
       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
       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
       比例不低于 60%
                                        2015 年,公司营业收入为 2018 年,公司营业收入为
       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9,432.30 万元,高新技术产 2.38 亿元,高新技术产品(服
  6    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 品(服务)收入为 8,083.89 务)收入为 1.75 亿元,占同
       例不低于 60%                     万元,占同期总收入的比例 期 总 收 入 的 比 例 不 低 于
                                        不低于 60%                   60%
                                        1)拥有核心知识产权          1)拥有核心知识产权
                                        2013 年至 2015 年,公司共 2016 年至 2019 年 1 月,公
       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 申请专利 12 项,全部获得 司共申请发明专利 4 项,实
  7
       应要求                           授权 ,且均为自主 研发取 用新型专利 10 项,其中获
                                        得;                         得授权发明专利 1 项,获得
                                        2)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较强 授权实用新型专利 10 项;
                                              3-1-4-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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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符合认定条件的具体分析
序号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2016 年 12 月 5 日        2019 年 9 月 9 日
                                2013 年至 2015 年,公司实 2)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较强
                                现科技成果转化 20 项,科 2016 年至 2018 年,公司实
                                技成果转化能力较强;      现科技成果转化 23 项,科
                                3)研发管理水平较高       技成果转化能力较强;
                                公司 建立规范的研 发项目 3)研发管理水平较高
                                管理体系、研发投入核算体 公司建立研发项目管理制
                                系、研发人员绩效考核奖励 度、研发投入核算体系、研
                                制度 ,编制研发费 用辅助 究开发人员考核奖励制度、
                                账,研发管理水平较高; 科技人员培养进修、职工技
                                4)具备完善的研发体系     能培训、优秀人才引进制
                                公司 设有研发机构 且具备 度,研发管理水平较高;
                                相应的研发设施,并积极开 4)具备完善的研发体系
                                展产 学研合作和开 发式研 公司设有研发机构且具备
                                发创新;                  相应的设施和设备,研发人
                                综上,公司具备良好的技术 员配备合理,研发经费投入
                                创新能力和成长性          充足,并积极开展产学研合
                                                          作;
                                                          综上,公司具备良好的技术
                                                          创新能力和成长性
       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 公司 2015 年未发生重大安 公司 2018 年未发生重大安
  8    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 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 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
       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境违法行为                境违法行为

      发行人上述两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
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四、内核小组会议关注的主要问题

  (一)关于应收补贴款

      请进一步核实发行人应收拆解基金补贴款 2017 年、2019 年未回款的原因,
是否存在异常,回款进度是否与财政部门预算资金拨付进度相符,与同行业可比
公司是否不存在显著差异,并就回款风险充分提示、完善信息披露;

      项目组回复:

      一、发行人应收拆解基金补贴款 2017 年、2019 年未回款的原因,是否存在
异常,回款进度是否与财政部门预算资金拨付进度相符

      1、发行人应收拆解基金补贴款回款情况

      截至本发行保荐工作报告签署日,发行人基金补贴款实际回收及期后回款情
况如下:
                                       3-1-4-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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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应收国家补贴款期
                       12,260.49    8,504.18       8,608.59         5,301.35      3,204.03    2,041.23               -
    初余额
当期新增补贴收入                    3,756.31       3,482.69         3,307.24      2,990.28    3,000.04       2,041.23
   当期收回             1,713.53             -     3,587.09                   -     892.96    1,837.24
应收国家补贴款期
                       10,546.96   12,260.49       8,504.18         8,608.59      5,301.35    3,204.03       2,041.23
    末余额

              报告期内具体回款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回款日期                                对应补贴收入期间                                金额
      2015 年 6 月 30 日     2014 年二季度以前补贴收入                                              374.24
      2015 年 11 月 30 日    2014 年 7-11 月及 12 月部分补贴收入                                  1,463.00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部分、2015 年 1-3 月补贴收入                              892.96
      2018 年 2 月 5 日      2015 年 3 月部分、2015 年 4-9 月补贴收入                             1,803.34
      2018 年 12 月 27 日    2015 年 9 月部分、2015 年 10-12 月、2016 年 1-6 月补贴收入           1,783.76
                                                 合计                                             6,317.29

              报告期内,财政部基金拨付按照先申报、先公示、先发放的原则,顺序进行
       发放,其中,2017 年度、2019 年度未收到款项,主要由于:

              (1)应收拆解基金补贴款回款与拆解基金审核及财政部门预算资金拨付流
       程相关,财政补贴基金的资金主要由支付财政部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进行发
       放,发放依据为环境保护部公示后的补贴金额,发放周期通常为 9-15 个月,非
       每个会计年度;

              (2)该部分款项在拨付时并不进行网上公示或下发通知,均采用直接款项
       支付到账的形式,项目组对发行人历次回款凭证进行了核查,验证其回款来源真
       实性。

              2、应收拆解基金审核及财政部门预算资金拨付流程

              家电拆解基金补贴款的发放进度主要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基金审核及
       财政部门预算资金拨付流程相关,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规定,补贴审核程序
       及财政部门预算资金拨付流程为:

                                                        3-1-4-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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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地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核拆解数量

    各省(区、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接到处理企业报送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
拆解处理情况表》及相关资料后组织开展审核工作,并在每个季度结束次月的月
底前将审核意见连同处理企业填写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情况表》,以
书面形式上报环境保护部。

    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处理企业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
理情况的审核工作,对审核结论负责。

    (二)环境保护部核实拆解数量

    环境保护部负责对各省(区、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上报情况进行核实,确
认每个处理企业完成拆解处理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种类、数量,并汇总提交财政
部。

    (三)财政部核定补贴金额并支付资金

    财政部按照环境保护部提交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种类、数量和基金
补贴标准,核定对每个处理企业补贴金额并支付资金。资金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
付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上述流程,财政补贴基金的资金主要由支付财政部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
度进行发放,发放依据为环境保护部公示后的补贴金额,每批次发放间隔时间通
常为 9-15 个月,非每个会计年度。

       3、环保部公示与财政部发放情况

    根据上述流程,发行人确认收入金额与环保部公示金额及最终财政部发放情
况保持一致,具体情况如下:

    (1)与环保部公示系统信息的核对情况

    报告期内,环保部公示系统信息中发行人申报拆解量、省级审核拆解量和环
保部拟确认规范拆解量情况如下:

                                                                       单位:台/套
               发行人申报           省级审核               环保部公示确认
   期间                                     与发行人申                 与发行人申
                 拆解量        拆解量                    拆解量
                                              报差异率                   报差异率
                                        3-1-4-168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发行人申报                省级审核                 环保部公示确认
             期间                                           与发行人申                    与发行人申
                            拆解量            拆解量                       拆解量
                                                            报差异率                        报差异率
        2017 年一季度           117,237           117,156          0.07%      117,156          0.07%
        2017 年二季度           113,580           113,476          0.09%      113,476          0.09%
        2017 年三季度           131,932           131,886          0.03%     131,886           0.03%
        2017 年四季度           140,223           140,181          0.03%     140,181           0.03%
        2018 年一季度            96,668            96,516          0.16%      96,516           0.16%
        2018 年二季度           161,665           161,590          0.05%     161,590           0.05%
        2018 年三季度           128,517           128,410          0.16%     126,655           1.53%
        2018 年四季度           162,591           162,565          0.02%     162,565           0.02%
        2019 年一季度           115,478           115,399          0.07%      115,399          0.07%
        2019 年二季度           136,447           136,447              -     136,447           0.00%
        2019 年三季度                  -                -              -              -            -
        2019 年四季度                  -                -              -              -            -
        注 1:环保部尚未公示 2019 年三季度和四季度审核情况
        注 2:与发行人申报差异率=(1-省级环保部门/环保部审核确认拆解量/发行人申报拆解量)
        *100%
             项目组根据环保部公示系统信息中的环保部拟确认规范拆解量和补贴标准,
        测算补贴金额,并与发行人确认的补贴收入进行核对,结果相符。

             (2)环保部公示与财政部发放金额对比情况

             报告期内具体回款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回款日期                          财政部回款对应补贴收入期间                               金额
2015 年 6 月 30 日      2014 年二季度以前补贴收入                                                        374.24
2015 年 11 月 30 日     2014 年 7-11 月及 12 月部分补贴收入                                             1,463.00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部分、2015 年 1-3 月补贴收入                                        892.96
2018 年 2 月 5 日       2015 年 3 月部分、2015 年 4-9 月补贴收入                                        1,803.34
2018 年 12 月 27 日     2015 年 9 月部分、2015 年 10-12 月、2016 年 1-6 月补贴收入                      1,783.76
                                 财政部回款合计:                                                       6,317.29
                          环保公示对应期间确认收入金额                                                  6,317.29
                                           差异                                                                -

             期后回款情况:


                                                       3-1-4-169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单位:万元
     期后回款日期                         财政部回款对应补贴收入期间                                    金额
 2020 年 2 月 28 日       2016 年 7-12 月补贴收入、2017 年 1 月部分                                             1,713.53

                由上表可知,公司自 2014 年从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业务以来,至报告
           期末,环保部公示金额与最终财政部拨付金额所属期间一致,不存在差异。

                综上,发行人应收拆解基金补贴款 2017 年、2019 年未回款的主要由于财政
           部的资金拨付进度相关,不存在异常,回款进度与财政部门预算资金拨付进度相
           符。

                  二、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

                根据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年报等公开信息,可比上市公司未对财政部补贴款
           的具体回收金额进行披露,无法准确获知可比公司应收家电拆解补贴款部分在
           2017、2019 年度是否有收回情况。

                根据已披露信息,对可比上市公司相应各年度确补贴款收入、应收补贴款款
           余额及情况:

                                                                                           单位:万元,%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补贴相关     应收补贴      收入余   补贴相关     应收补贴款     收入余    补贴相关     应收补贴       收入余
              收入         款余额      额比       收入           余额         额比      收入         款余额         额比
东江环保     15,938.06    53,547.43     29.76    13,770.02     34,506.03      39.91     5,731.09      22,670.21       25.28

格林美      180,645.14   107,736.20    167.67   172,306.32     65,385.16    263.53    174,906.12     123,655.24      141.45

中再资环    241,871.77   376,173.43     64.30   233,316.91    282,213.71      82.67   233,820.26     297,274.28       78.65

 公司         3,756.31    12,260.49     30.64     3,482.69      8,504.19      40.95     3,307.24       8,608.59       38.42

           注 1:东江环保未披露具体的应收财政部补贴款项具体余额情况,上表为其应收政府性质补
           贴款项余额。
           注 2:可比公司均未单独披露电子废弃物拆解补贴收入,因此补贴相关收入统计中,东江环
           保为“电子废弃物拆解”可能含拆解产物销售收入;格林美为“再生资源”含报废汽车拆解、
           拆解产物销售等收入;中再资环为“废电拆解物”可能含拆解产物销售收入。
           注 3:收入余额比=当期补贴相关收入/期末应收补贴款余额
                根据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发行人的收入余额比变动趋势与可比公司基本一
           致,均于 2018 年有所上升,推断估计主要系行业内公司普遍于 2018 年收到补贴
           回款所致;2019 年均有较大幅下降,推断估计主要由于 2019 年度未收回或收回
           财政补贴金额较少所致。其中东江环保 2018 年收入余额比增加速度较快,主要
           由于 2018 年补贴收入规模较 2017 年大幅增加所致。
                                                        3-1-4-170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三、回款风险提示、完善信息披露情况

    项目组已对上述事项在招股说明书“第四章 风险因素”之“五、财务风险”
之“(一)应收账款余额较大的风险”进行相应披露并做风险 如下:“公司应收
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11,117.24 万元、14,327.73 万元和 19,714.33 万元,应收账
款规模较大,主要为国家财政部废弃电子产品拆解补贴款,占总资产分别为
42.75%、43.83%和 43.51%。

    根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国家废
旧家电拆解补贴款”根据企业实际完成处理的废弃电子产品数量给予定额补贴。
发行人拆解上述电器并经生态环境部审核后,根据审核确定的拆解量乘以对应拆
解电器的补贴标准确认最终补贴款项规模。报告期内,发行人“国家废旧家电拆
解补贴款”确认补贴规模相对稳定,上述款项回款期限为 1-4 年。

    虽然上述补贴款应收对象为国家财政部,回收风险较低且国家财政已承诺将
加大拨付力度,但未来如果不能及时拨付,则会对发行人现金流状况和短期偿债
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3-1-4-171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二)关于资金流水核查

       请补充说明项目组对资金流水核查是否符合新颁布的《首发若干问题解答》问题 54 的要求;

       项目组回复:

       新颁布的《首发若干问题解答》问题 54 资金流水核查要求以及项目组核查情况对比如下:

序号                  法规要求                                                        项目组核查情况
        总体要求
                                           发行人主营业务为危险废物处置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属于废物处置和资源化利用行业,客户和供
                                           应商集中度较低。
                                           危险废物处置业务流程主要包括:
                                           1)从产废单位回收危险废物并收取处置费用;
                                           2)对危险废物进行处置;
                                           3)将利用处置产生的部分资源化产物对外销售。
        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应当充分评估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业务流程主要包括:
        发行人所处经营环境、行业类型、业务
                                           1)向电子废物回收单位采购废弃电器电子产品;
        流程、规范运作水平、主要财务数据水
                                           2)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进行拆解;
 1      平及变动趋势、所处经营环境等因素,
                                           3)将拆解产物对外销售。
        确定发行人相关资金流水核查的具体
                                           根据项目组核查情况和致同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发行人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
        程序和异常标准,以合理保证发行人财
                                           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规范运作情况良好。
        务报表不存在重大错报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总额为 2.60 亿元、3.27 亿元和 4.53 亿元,归母净资产为 1.07 亿元、2.15 亿元和 2.95
                                           亿元,营业收入为 1.69 亿元、2.38 亿元和 2.58 亿元,归母净利润为 0.50 亿元、1.06 亿元和 0.83 亿元,
                                           资产和业务规模持续扩张,盈利能力良好。
                                           综合考虑上述因素,项目组确定的发行人相关资金流水核查大额标准如下:
                                           1)与客户及供应商的大额资金往来情况(100 万元以上);
                                           2)与关联方的所有资金往来情况;


                                                                     3-1-4-172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序号                  法规要求                                                     项目组核查情况
                                            3)与政府、银行等其他交易主体的大额资金往来情况(100 万元以上)。
                                            具体程序如下:
                                            1)全面浏览、比对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银行流水和银行日记账的发生额,抽取部分资金往来,取得合同等
                                            交易底稿,检查资金进出是否存在异常;对比银行流水、回单和银行日记账、凭证,双向核查资金流水
                                            真实流向与日记账是否一致;
                                            2)统计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与前十大客户和供应商的月度资金往来情况,核查月度资金往来情况
                                            是否存在异常,年度资金往来情况与期间销售总额和期初期末应收账款余额,或期间采购总额和期初期
                                            末应付账款余额是否匹配。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项目组取得发行人超越环保、实际控制人家庭、董事、监事、高管等相关人员提供的报告期内相关银行
       事、监事、高管等相关人员应按照诚实   账户及银行流水信息;
       信用原则,向中介机构提供完整的银行   为确保所取得银行流水的完整性,项目组亲自陪同实际控制人家庭前往当地各大国有行、股份行查询开
 2     账户信息,配合中介机构核查资金流     户明细,并取得发行人超越环保、发行人子公司凯越检测、实际控制人高志江、李光荣、高德堃、实际
       水。中介机构应勤勉尽责,采用可靠手   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凯丰科技、新润商务报告期内相关银行账户及银行流水信息;此外,实际控制人
       段获取核查资料,在确定核查范围、实   高志江、李光荣、高德堃出具关于其使用的银行账户的声明并签字,承诺已提供报告期内持有的(包括
       施核查程序方面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     已注销的)所有银行账户信息。
       在符合银行账户查询相关法律法规的
       前提下,资金流水核查范围除发行人银   项目组对银行流水的核查范围如下:
       行账户资金流水以外,结合发行人实际   1)取得发行人超越环保、发行人子公司凯越检测、实际控制人高志江、李光荣、高德堃、实际控制人的
       情况,还可能包括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直系亲属李欣茹、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凯丰科技、新润商务报告期内银行流水信息;
 3     人、发行人主要关联方、董事、监事、   2)取得发行人所有董事、监事、高管报告期内银行流水信息;
       高管、关键岗位人员等开立或控制的银   3)取得发行人采购主管、销售主管、财务负责人、出纳、办公室主任报告期内银行流水信息。
       行账户资金流水,以及与上述银行账户   项目组对上述银行账户资金流水进行核查,未发现与上述银行账户发生异常往来的发行人关联方及员工
       发生异常往来的发行人关联方及员工     开立或控制的银行账户。
       开立或控制的银行账户资金流水
       重点核查事项
                                            发行人建立《货币资金管理制度》,从岗位分工与职责、授权批准、现金管理、银行存款管理、备用金和
       发行人资金管理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是
 1                                          个人临时借款控制等方面对货币资金管理作出明确规定。
       否存在较大缺陷
                                            根据项目组核查情况和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发行人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在


                                                                  3-1-4-173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序号               法规要求                                                      项目组核查情况
                                            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规范运作情况良好,资金管理相关内部控制制
                                            度不存在重大缺陷。
                                            项目组亲自陪同发行人前往银行网点打印发行人超越环保已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清单,并取得发行人子公
       是否存在银行账户不受发行人控制或
                                            司凯越检测已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清单。报告期内,发行人超越环保共有 3 个银行账户,发行人子公司凯
       未在发行人财务核算中全面反映的情
 2                                          越检测共有 1 个银行账户。项目组全面比对上述银行账户资金流水和财务系统银行日记账、凭证,确认
       况,是否存在发行人银行开户数量等与
                                            上述银行账户均受发行人控制且在发行人财务核算中全面反映,上述银行账户资金流水均为业务需要,
       业务需要不符的情况
                                            不存在发行人银行开户数量等与业务需要不符的情况。
                                            项目组抽取发行人大额银行流水,取得合同等交易底稿和凭证,对往来原因进行分析,确认发行人大额
       发行人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存在重大异
                                            资金往来主要为与客户之间的服务费、货款,与供应商之间的采购款、工程款、设备款,与股东之间的
 3     常,是否与公司经营活动、资产购置、
                                            借款、投资款、分红款等,土地出让金、政府补贴,银行贷款、还款,理财产品购买、赎回等,不存在
       对外投资等不相匹配
                                            重大异常,与公司经营活动、资产购置、对外投资等相匹配。
                                            项目组梳理发行人与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管、关键岗位人员的银行流水,取得付款申请、报销
       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单、奖金发放表、合同等交易底稿和凭证,对往来原因进行分析,确认发行人与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4     监事、高管、关键岗位人员等是否存在 事、高管、关键岗位人员之间的资金往来主要为投资、分红、借款、报销、工资奖金等,发行人向实际
       异常大额资金往来                     控制人之一李光荣报告期内的资金拆借情况已经详细披露在招股说明书和审计报告中,除此以外,发行
                                            人与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管、关键岗位人员等不存在异常大额资金往来。
       发行人是否存在大额或频繁取现的情
       形,是否无合理解释;发行人同一账户 项目组抽取发行人大额银行流水(非关联方 100 万元以上标准,关联方全额抽取),取得合同等交易底稿
 5     或不同账户之间,是否存在金额、日期 和凭证,对往来原因进行分析,确认发行人不存在大额或频繁取现的情形,发行人同一账户或不同账户
       相近的异常大额资金进出的情形,是否 之间,不存在金额、日期相近的异常大额资金进出的情形。
       无合理解释
                                            项目组抽取发行人大额银行流水,取得合同等交易底稿和凭证,对往来原因进行分析,确认发行人不存
                                            在大额购买无实物形态资产的情形。
       发行人是否存在大额购买无实物形态
                                            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向马鞍山市华清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中国科学院过程工程研究所支付合作研发费用
       资产或服务(如商标、专利技术、咨询
 6                                          单笔金额超过 100 万元的情形。项目组执行的核查程序如下:
       服务等)的情形,如存在,相关交易的
                                            1)查阅发行人合作研发合同、结项报告等;
       商业合理性是否存在疑问
                                            2)核查发行人研发费用入账凭证;
                                            3)对发行人研发人员进行访谈;


                                                                 3-1-4-174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序号               法规要求                                                        项目组核查情况
                                            4)对发行人部分合作研发单位进行走访。
                                            经核查,项目组认为,上述往来为发行人提供的合作研发经费,均用于合作研发项目,不存在用于其他
                                            用途的情况,且全部费用化,相关交易具备商业合理性。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个人账户大额资金     项目组抽取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个人账户 10 万元以上的资金往来,根据转账支出、转账收入、取现、存现
 7     往来较多且无合理解释,或者频繁出现   对上述资金往来进行分类统计,并对其中的分红收入、股权转让款、工资单独汇总统计,确认发行人实
       大额存现、取现情形                   际控制人个人账户不存在大额资金往来较多或者频繁出现大额存现、取现情形。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项目组全面浏览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管、采购主管、销售主管、财务负责人、出纳、办公室主
       高管、关键岗位人员是否从发行人获得
                                            任银行流水,并与上述人员进行访谈,确认上述人员从发行人获得的现金分红款和薪酬金额等均具备合
 8     大额现金分红款、薪酬或资产转让款、
                                            理性,不存在从发行人获得的资产转让款、转让发行人股权获得大额股权转让款;主要资金流向或用途
       转让发行人股权获得大额股权转让款,
                                            均向上述人员进行了确认,经分析不存在重大异常。
       主要资金流向或用途存在重大异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管、关键岗位人员与发行人关联方、   项目组全面浏览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管、采购主管、销售主管、财务负责人、出纳、办公室主
 9
       客户、供应商是否存在异常大额资金往   任银行流水,识别交易对方是否为发行人关联方、客户及供应商,未发现该等情形。
       来
                                            全面浏览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管、采购主管、销售主管、财务负责人、出纳、办公室主
       是否存在关联方代发行人收取客户款     任以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银行流水,识别交易对方中是否存在客户及供应商,未发现该等情
 10
       项或支付供应商款项的情形             形。同时,抽取发行人报告期内的部分交易,核对合同收款义务与最终收款凭证、银行流水是否一致,
                                            确认不存在代收情形。
       应考虑是否需要扩大资金流水核查范
       围的情形
                                            发行人建立《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在支付流程、备用金控制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发行人备用金、对外付款等资金管理存
 1                                          根据项目组核查情况和致同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发行人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
       在重大不规范情形
                                            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备用金、对外付款等资金管理不存在重大不规范情形。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51.56%、57.64%和 52.66%,整体较为平稳,经与同行业
       发行人毛利率、期间费用率、销售净利
                                            可比公司的可比业务板块毛利率进行对比,并结合发行人自身经营规模以及市场相关数据进行分析,判
 2     率等指标各期存在较大异常变化,或者
                                            断发行人报告期毛利率不存在较大异常变化,不存在与同行业公司重大不一致。
       与同行业公司存在重大不一致
                                            报告期内,发行人期间费用率分别为 19.04%、10.26%和 19.26%,其中 2017 年度销售费用率较高,主要


                                                                  3-1-4-175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序号                  法规要求                                                    项目组核查情况
                                            系当年重点开拓市场产生一定的销售佣金;2019 年度管理费用率大幅提高,主要系发行人设立员工持股
                                            平台形成股份支付。经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进行对比,并剔除扰动因素,综合判断发行人期间费用率不存
                                            在重大异常或与同行业公司重大不一致。
                                            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净利率分别为 29.55%、44.73%和 32.15%,发行人销售净利率各期变化以及与同
                                            行业上市公司之间的差异原因与毛利率和期间费用率的变化原因相同。
                                            综上,发行人毛利率、期间费用率、销售净利率等指标各期变化以及与同行业上市公司之间的差异均具
                                            备合理性,不存在较大异常变化,与同行业公司不存在重大不一致。
       发行人经销模式占比较高或大幅高于
 3     同行业公司,且经销毛利率存在较大异 发行人不存经销模式。
       常
       发行人将部分生产环节委托其他方进
 4     行加工的,且委托加工费用大幅变动, 不适用。
       或者单位成本、毛利率大幅异于同行业
       发行人采购总额中进口占比较高或者
       销售总额中出口占比较高,且对应的采
 5                                        不适用。
       购单价、销售单价、境外供应商或客户
       资质存在较大异常
                                          报告期内,发行人重大购销交易和大额收付款均为与客户和供应商之间的交易,和日常生产经营密切相
       发行人重大购销交易、对外投资或大额
 6                                        关,具备商业合理性。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在建工程均系产能扩建,项目组查阅了在建工程相关合同,
       收付款,在商业合理性方面存在疑问
                                          以及现场察看了在建工程以及转固后的装置,访谈了主要工程承包商,不存在重大异常。
       董事、监事、高管、关键岗位人员薪酬 报告期内,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薪酬总额占当年公司利润总额的比重分别
 7
       水平发生重大变化                   为 3.73%、2.45%、4.03%,占比较为稳定,未发行重大变化。
 8     其他异常情况                         不适用。
       工作底稿和核查意见要求
       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应将上述资金     项目组和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将上述资金流水的核查范围和异常标准及确定依据、核查程序、核查证据
 1     流水的核查范围和异常标准及确定依     编制形成工作底稿,取得的底稿主要包括各公司银行流水、抽查表格、会计凭证及附件、访谈记录,以
       据、核查程序、核查证据编制形成工作   及实际控制人关于其使用的银行账户的声明、核查人员银行流水、统计表格等。项目组和致同在在银行


                                                                  3-1-4-176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序号               法规要求                                                       项目组核查情况
       底稿,在核查中受到的限制及所采取的   流水核查中未受到限制。
       替代措施应一并书面记录
       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还应结合上述
       资金流水核查情况就发行人内部控制
                                            经核查,项目组和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发行人内部控制健全有效,不存在体外资金循环形成销售回款、
 2     是否健全有效、是否存在体外资金循环
                                            承担成本费用的情形,后续申报阶段,项目组和致同将针对上述内容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形成销售回款、承担成本费用的情形发
       表明确核查意见。




                                                                  3-1-4-177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三)关于产能情况

         就报告期内存在产能超过原许可证批准的经营规模的情况,请进一步核实实
     际产能的统计口径及环保局监控情况,是否存在违法违规风险。

         项目组回复:

         一、实际产能的统计口径

         (一)报告期核准产能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取得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情况如下:
序                                发证
       持证单位    证书编号                          经营范围                经营规模         有效期
号                                单位
                                           工业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和处置
                                           (含废弃化学品暂存);规模为
                                           19470 吨/年;废含汞荧光灯管
                                           (HW29)收集和贮存,规模为
                                           10 吨/年;废铅酸电池(HW49)                    2016 年 1 月 27
                                安徽省环
1      超越有限   341103001                收集和贮存。规模为 500 吨/年;   31,880 吨/年   日至 2019 年 1
                                境保护厅
                                           磷化渣和无机污泥(HW16、                           月 26 日
                                           HW17、HW32、HW49)收集和
                                           贮存,规模 2000 吨/年(固体危
                                           废类别见后附表)。酸碱处理,
                                           规模 9900 吨/年。
                                           工业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和处置
                                           合计 89,880 吨/年,其中焚烧
                                           19,470 吨,物化处理 9,900 吨,
                                                                                           2019 年 1 月 27
                                安徽省生   填埋 60,000 吨,收集、贮存废含
2      超越有限   341103001                                                 89,880 吨/年   日至 2022 年 1
                                态环境厅   汞荧光灯管(900-023-29),规
                                                                                              月 26 日
                                           模 10 吨/年,收集、贮存废弃的
                                           铅蓄电池(900-044-49)500 吨/
                                           年
                                           工业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和处置
                                           合计 89,880 吨/年,其中焚烧
                                           19,470 吨,物化处理 9,900 吨,                  2020 年 1 月 7
                                安徽省生
3      超越环保   341103001                填埋 60,000 吨,收集、贮存废含   89,880 吨/年   日至 2022 年 1
                                态环境厅
                                           汞荧光灯管(900-023-29),规模                    月 26 日
                                           10 吨/年,收集、贮存废弃的铅
                                           蓄电池(900-044-49)500 吨/年
                                           HW01、HW02、HW03、HW04、
                                           HW05、HW06、HW08、HW09、                        2019 年 11 月 1
                                安徽省生
4      超越有限   341103001-2              HW11、HW12、HW13、HW14、         42,900 吨/年    日至 2020 年
                                态环境厅
                                           HW17、HW37、HW38、HW39、                         10 月 31 日
                                           HW40、HW45、HW49、HW50
                                           HW01(医疗废物)、HW02、
                                           HW03、HW04、HW05、HW06、
                                                                                           2020 年 1 月 7
                                安徽省生   HW08、HW09、HW11、HW12、
5      超越环保   341103001-2                                               42,900 吨/年    日至 2020 年
                                态环境厅   HW13、HW14、HW17、HW37、
                                                                                            10 月 31 日
                                           HW38、HW39、HW40、HW45、
                                           HW49、HW50
                                                                                           2015 年 3 月 2
                                安徽省环   收集、贮存和利用废弃的印刷电
6      超越有限   341103002                                                 7,000 吨/年    日至 2017 年 3
                                境保护厅   路板(HW49),7000 吨/年
                                                                                               月1日
                                                3-1-4-178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序                                  发证
       持证单位     证书编号                             经营范围               经营规模          有效期
号                                  单位
                                               废包装桶(HW49,900-041-49 含
                                               有或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
                                               的废弃容器)收集、贮存和清洗,
                                                                                               2017 年 3 月 16
                                  安徽省环     规模 50 万只/年(1 万吨/年);
7      超越有限    341103002                                                  17,000 吨/年     日至 2020 年 3
                                  境保护厅     废电路板(HW49,900-045-49 包
                                                                                                  月 15 日
                                               括废电路板上福袋的元器件、芯
                                               片、插件、铁脚等)收集、贮存
                                               和利用,规模为 7000 吨/年。
                                               废包装桶(HW49,900-041-49 含
                                               有或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
                                               的废弃容器)收集、贮存和清洗,
                                                                                               2020 年 3 月 12
                                  安徽省环     规模 50 万只/年(1 万吨/年);
8      超越环保    341103002                                                  17,000 吨/年     日至 2025 年 3
                                  境保护厅     废电路板(HW49,900-045-49 包
                                                                                                  月 11 日
                                               括废电路板上福袋的元器件、芯
                                               片、插件、铁脚等)收集、贮存
                                               和利用,规模为 7,000 吨/年
                                                                                               2016 年 4 月 9
                                  滁州市环     医疗废物(HW01):高温热解
9      超越有限     3411032                                                     1,825 吨/年    日至 2019 年 4
                                  境保护局     焚烧,5 吨/日
                                                                                                   月8日
                                                                                               2019 年 4 月 8
                                  滁州市生     医疗废物(HW01):高温热解
10     超越有限     3411032                                                     1,825 吨/年    日至 2022 年 4
                                  态环境局     焚烧,5 吨/日
                                                                                                   月7日
     注:截至本发行保荐工作报告签署日,上述第 10 项医疗废物处置资质登记于超越有限名下,
     对应原 0.1825 万吨/年的医疗废物焚烧炉已经于 2019 年底拆除;2019 年 11 月,公司扩建固
     体废物焚烧处置工程项目(一期)建成投产,该项目设计产能 4.29 万吨/年,其中工业危险
     废物 3.96 万吨/年,医疗废物 0.33 万吨/年,公司医疗废物处置资质已并入上述第 5 项资质,
     上述第 10 项医疗废物处置资质无需办理更名手续。
            根据上述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证载经营规模,项目组对发行人各项业务的批
     复产能(未年化)按照阶段进行梳理,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吨
                                                   工业危险废物处置
       项目
                      2019 年              2019 年 1-10 月          2018 年                2017 年
     焚烧                       5.907                 1.947                 1.947                    1.947
     填埋                        6.00                  6.00                   6.00                    6.00
     物化                        0.99                  0.99                   0.99                    0.99
     暂存                       0.051                 0.051                 0.251                    0.251
     利用                        1.70                  1.70                   1.70                    1.70
       小计                    14.648                10.688               10.888                  10.888
                                                      医疗废物处置
       项目
                      2019 年              2019 年 1-10 月          2018 年                2017 年
     焚烧                        0.33                0.1825               0.1825                  0.1825

            2017 年、2018 年和 2019 年 1-10 月,公司工业危险废物焚烧产能为 1.947
     万吨/年(许可证编号:341103001)。2019 年 11 月,公司扩建固体废物焚烧处置
                                                    3-1-4-179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工程项目(一期)建成投产,该项目设计产能 4.29 万吨/年(许可证编号:
341103001-2),其中工业危险废物 3.96 万吨/年,医疗废物 0.33 万吨/年。2019
年 11-12 月,公司工业危险废物焚烧产能为 5.907 万吨/年(1.947 万吨/年+3.96
万吨/年)。2019 年,公司工业危险废物焚烧加权平均产能为 2.61 万吨/年。

       报告期内,填埋业务产能未发生变化,为 6 万吨/年(许可证编号:341103003
和 341103001),物化业务产能未发生变化,为 0.99 万吨/年(许可证编号:
341103001)。

       2017 年和 2018 年,公司暂存业务产能为 0.251 万吨/年(许可证编号:
341103001),其中废含汞荧光灯管 0.001 万吨/年,废铅酸电池 0.05 万吨/年,磷
化渣和无机污泥 0.2 万吨/年。2019 年 1 月,随着技术水平和处置能力的不断提
升,公司可以自行处置磷化渣和无机污泥,无需再行转交第三方处置,因此,公
司暂存业务产能降至 0.051 万吨/年(许可证编号:341103001)。

       报告期内,公司利用业务产能未发生变化,利用业务产能为 1.70 万吨/年,
其中废电路板 0.70 万吨/年(许可证编号:341103002),废包装桶 1 万吨/年(许
可证编号:341103004 和 341103002)。

       2017 年、2018 年和 2019 年 1-10 月,公司医疗废物焚烧产能为 0.1825 万吨/
年(许可证编号:3411032)。2019 年 11 月,公司扩建固体废物焚烧处置工程项
目(一期)建成投产,该项目设计产能 4.29 万吨/年(许可证编号:341103001-2),
其中工业危险废物 3.96 万吨/年,医疗废物 0.33 万吨/年,原 0.1825 万吨/年的医
疗废物焚烧炉停用并于 2019 年底拆除。2019 年 11-12 月,公司医疗废物焚烧产
能为 0.33 万吨/年。2019 年,公司医疗废物焚烧加权平均产能为 0.2071 万吨/年。

       (二)报告期产能利用率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危险废物处置业务产能利用率情况如下:

                                       工业危险废物处置
  项目
                 2019 年       2019 年 1-10 月       2018 年            2017 年
焚烧                  31.99%            59.58%            85.94%             88.38%
填埋                  38.36%                     -        29.81%              7.29%
物化                  72.33%                     -        101.91%            31.99%
暂存                   8.76%                     -          6.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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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                 13.59%                      -        13.84%             8.11%
  小计               35.11%                      -       43.37%             24.00%
                                         医疗废物处置
  项目
                2019 年        2019 年 1-10 月       2018 年           2017 年
焚烧                 67.06%             99.45%           100.71%            85.10%
注 1:报告期内,发行人工业危险废物填埋、物化、利用业务产能未发生变化,暂存业务 2019
年 1 月产能变更,故工业危险废物填埋、物化、暂存、利用业务仅列示年度产能利用率;
注 2:产能利用率=当期处置量/当期批复产能(未年化)
       以当期处置量和当期批复产能(未年化)计算产能利用率,除 2018 年工业
危险废物物化业务以及医疗废物焚烧业务外,发行人不存在其他产能利用率超过
100%的情形。

       (三)处置量合规性分析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危
险废物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原申请程序,重新申请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四)
经营危险废物超过原批准年经营规模 20%以上的”。以当期处置量和当期批复年
度产能计算产能利用率,发行人 2018 年工业危险废物物化业务以及医疗废物焚
烧业务产能利用率超过 100%,但未超过 120%,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超产能
处置的情形。

       二、环保局监控情况

       (一)环保部门系统监控

       发行人接收危废时,市场部将转移联单上传环保部门系统备案,系统根据转
移联单自动生成接收危废台账;发行人处置危废时,生产部将当日处置危废数据
上传环保部门系统,生成利用处置危废台账。环保部门可以通过该系统对发行人
接收和处置危废进行实时监控。

       (二)环保部门现场检查

       环保部门对企业检查频率为:每季度两到三次,主要由滁州市南谯区分局检
查,属地管理;滁州市环保局至少每半年一次;安徽省环保厅一年至少一次,实
行不定期检查,属于飞行检查不提前通知。

       检查内容主要包括转移联单、经营记录情况、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在线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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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运行情况、污染防治设备运行情况等,检查人员根据检查情况填写《危险废
物(含医疗废物)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具体包括十个检查项目,
27 项检查内容,根据评分细则进行评分,综合评估结果分三类:达标、基本达
标、不达标,报告期内公司检查结果均为“达标”。

     (三)环保部门烟气排放监控

     此外,环保部门对公司危险废物处置设施烟气排放进行实时监测,重点关注
是否有停止运营等异常情况出现,停止运营会引发烟气排放异常,而一旦有包括
停止运营情形在内的烟气排放异常,环保部门会快速响应并核查原因。环保部门
的烟气排放检测数据能够清晰辨认公司设备的运营情况。

     (四)环保部门年度审核

     上一年度结束后,企业在系统中提交年度危废经营台账,包括危废接收台账
和危废利用处置台账。环保部门结合上述系统监控、现场检查和烟气排放情况,
在系统中对企业年度危废经营台账进行审核。

     三、是否存在违法违规风险

     如前所述,发行人报告期内处置量符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
相关要求,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发行人的业务主管部门滁州市生态环境局和滁州市环境保护局南谯分局已
分别出具《环保合规证明》,载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能够遵守国家及地
方环保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环保法律、法规、规
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情形,且未受到过行政处罚。

     综上,发行人报告期内不存在由于超产能处置导致的违法违规风险。

五、保荐机构对发行人利润分配政策和未来分红回报规划的核查意
见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新修订的《公司章程(草案)》中的利润分配政策及
未来分红回报规划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
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着眼于公
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注重给予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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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章程(草案)》及招股说明书对利润分配事项的规定
和信息披露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股利分配决策机制
健全、有效,有利于保护公众股东合法权益。

六、保荐机构对相关责任主体所作承诺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
次发行相关中介机构已经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出具
了相关承诺,并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相关责任主体就其未能履行前述承
诺提出了必要的约束措施,该等约束措施具有可操作性,能够得到及时执行与实
施。上述承诺已经相关责任主体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相关承诺及约束措施合法、
合理、有效。

七、证券服务机构出具专业意见的情况

      (一)与本保荐机构判断存在的差异情况

      经保荐机构核查,发行人律师、会计师、资产评估机构、验资机构出具的法
律意见书、产权证书专项鉴证意见及律师工作报告、审计报告、发行人原始财务
报表与申报财务报表的差异比较表、发行人非经常性损益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发行人主要税项纳税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资产评估报告、验资报告中有关专业
意见与本保荐机构所作的判断并无差异。

      (二)重大差异的说明

      无。

八、发行人股东中是否存在私募投资基金,该基金是否按《私募投资
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
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登记备案程序

      (一)核查对象

      截至本发行保荐工作报告签署日,发行人全体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数         占发行前股本比例
  1     高志江                                   27,427,720             3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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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数         占发行前股本比例
  2      李光荣                                     27,427,720             38.80%
  3      高德堃                                     13,713,860             19.40%
  4      滁州市德宁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120,700              3.00%
                    合计                            70,690,000           100.00%

      保荐机构重点核查了全部股东是否属于私募投资基金,是否需要按《私募投
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
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登记备案程序。

      (二)核查方式

      保荐机构通过查阅滁州市德宁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营业执照、公司
章程、工商档案、与授权代表进行访谈、查询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公示网站
的信息等方式对其是否属于私募投资基金以及是否履行备案程序的情况进行了
核查。

      (三)核查结论

      经核查:

      根据滁州市德宁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确认并经保荐机构核查,截至
本发行保荐工作报告签署日,滁州市德宁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不存在根据
中国法律以及其公司章程的规定需要终止的情形。

      根据滁州市德宁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确认并经保荐机构核查,截至本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签署日,滁州市德宁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不属于以非公
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并以投资为目的的主体,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监
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所规定的
私募投资基金。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发行前的有限合伙企业股东不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法》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办法》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管
理人或私募投资基金,不存在需要按《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
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登记备
案程序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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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保荐机构对发行人即期回报摊薄情况的预计的核查意见

    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0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相关事项的承诺函》之《安徽超越环保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函》,经核查,保
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对本次发行即期回报摊薄情况的预计具有合理性,发行人制
定的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承诺主体的承诺事项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
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中关于保护中小投资者合
法权益的精神,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再融资、重大产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
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十、保荐机构关于《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
东信息披露》所要求事项的核查意见

    (一)发行人已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股东信息,发行人历史上不存
在的股权代持的情况。

    (二)发行人股东为高志江、李光荣、高德堃和滁州德宁,其中高志江、
李光荣、高德堃为自然人,滁州德宁为有限合伙企业,均具备持有公司股份的
主体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
情形,不存在以公司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
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或其他权
益的情形。发行人已就该等事项补充出具专项承诺。

    (三)发行人提交发行上市申请前 12 个月内存在一名新增股东为滁州德宁,
系发行人的员工持股平台。

    除部分合伙人与发行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亲属关
系外,滁州德宁及其合伙人与发行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
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或利益输送安排,不存在股份代持的行为。

    滁州德宁及其全体合伙人与本次发行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
经办人员不存在亲属关系、关联关系或利益输送安排,不存在股份代持的行为。

    根据《监管指引》的规定“发布之日前已受理的企业不适用本指引第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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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股份锁定要求”,鉴于发行人的发行上市申请于 2020 年 7 月 10 日即获得深圳
证券交易所受理,发行人提交发行上市申请前 12 个月内新增股东滁州德宁可不
适用新增股份自取得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的锁定要求。

    (四)发行人自然人股东均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监管指引》第
一项、第二项的情形。

    (五)发行人股东中存在 1 个有限合伙企业,该有限合伙企业系发行人为
实施股权激励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其最终持有人均是发行人的员工,该有限
合伙企业入股价格低于发行人股权公允价值具有合理性,发行人已确认了股份
支付费用,不存在《监管指引》第一项、第二项的情形。

    (六)发行人不存在私募投资基金等金融产品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

十一、其他核查意见

  (一)关于最近一年发行人新增股东情况

    发行人最近一年新增股东为滁州德宁,滁州德宁系超越环保的员工持股平
台,其合伙人均为发行人员工,持有超越环保 3.00%的股份。经核查,保荐机构
认为:滁州德宁与发行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发行中介
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亲属关系、关联关系、委托持
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利益输送安排。滁州德宁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股东资格。

  (二)关于员工持股计划

    滁州德宁系超越环保的员工持股平台,其合伙人均为发行人员工,持有超越
环保 3.00%的股份。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滁州德宁合伙协议中对员工正面退
出和负面退出等情形进行了明确的界定,员工持股平台运行规范,不涉及备案情
况,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利益的情形。

  (三)关于员工社保

    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应缴未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情形。经核查,保荐机
构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因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受到行政处罚,不存在
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发行人存在未为部分员工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及被主管部
门要求补缴的风险,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已承诺,将无条件全额承担有关部门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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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需由发行人补缴的全部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相关罚款以及由此给公司带
来的经济损失;此外,主管部门已出具《劳动及社保管理合规证明》。因此,可
能产生的补缴风险不会对发行人造成重大影响,该情形不构成发行人本次发行上
市的障碍。

  (四)关于经营资质

    公司危废处置业务已取得《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规定的 46 类危险废物中 42
类危险废物的经营资质,公司电子拆解业务于 2012 年获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
处理资格证书》,且被列入电子废物拆解补贴企业名单。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发行人取得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必需的行政许可、备案、注册或者认证等。根
据目前公司的经营情况判断,已经取得的上述行政许可、备案、注册或者认证等,
暂不存在被吊销、撤销、注销、撤回的重大法律风险或者存在到期无法延续的风
险。但仍无法完全排除经营资质无法延续风险,对发行人持续经营造成重大不利
影响,已经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到期后不能续期的风险”作为风险提示内容。

  (五)关于行业主要法律法规政策的影响

    近年来,国家出台多项法律法规和政策大力支持废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行业
发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将公司所处行业列为鼓励类产业。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目前国家正在积极推动环保产业发展,但如未来危废或
电子废物拆解产业政策发生重大变动,将可能影响发行人的经营和发展。已在招
股书中将“产业政策变动风险”作为风险提示内容进行披露。

  (六)关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选取

    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对同行业可比公司及数据进行了披露。经核查,保荐机构
认为:发行人同行业可比公司的选取标准客观,已按照披露的选取标准全面、客
观、公正地选取可比公司。

  (七)关于客户

    针对发行人主要客户的情况,保荐机构履行了相应的核查程序。经核查,保
荐机构认为:发行人主要客户注册和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发行人、发行人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与相关客户
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前五大客户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发行人前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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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前关联方、前股东、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密切家庭成员等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情
形;发行人业务具备稳定的的市场需求和客户基础,不存在依赖某一客户的情形。

    发行人报告期内各期前五大客户相比上期存在少量新增。经核查,保荐机构
认为:发行人与上述客户新增交易是真实的,新增原因具备合理性,与上述主要
客户之间的业务具备连续性和持续性。

  (八)关于供应商

    针对发行人主要供应商的情况,保荐机构履行了相应的核查程序。经核查,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与相关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前五大供应商
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发行人前员工、前关联方、前股东、发行人实际控
制人的密切家庭成员等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情形;发行人具有稳定的供应商基
础,不存在依赖某一供应商的情形。

    发行人报告期内各期前五大供应商相比上期存在少量新增。经核查,保荐机
构认为:前五大供应商中新增供应商主要系发行人拓展采购渠道,以及当期生产
或其他经营活动特定需求所致,与上述供应商新增交易是真实,新增原因具备合
理性,与上述主要供应商之间的业务具备连续性和持续性。

  (九)关于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关联交易。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已完整披露
关联方认定及关联交易情况,关联交易具备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允性,并已履行
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关联交易不影响发行人的经营独立性;关联交易定价依据
充分、定价公允、不存在显示公平的情况;关联交易不存在调节发行人收入、利
润或成本费用,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实际控制人已经出具了减少和规范关联
交易的额承诺;发行人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的关联交易不存在严
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情形。

  (十)关于第三方回款

    报告期内,发行人医废处置业务存在个体诊所客户,该类客户存在少量直接
个人账户回款情况,单笔金额约为几千元,合计占各期收入比例不足 0.3%。此
外,存在部分国企客户集团统一安排支付的情形。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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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人第三方回款真实、原因合理,具有必要性及商业合理性,资金流、实物流与合
同约定及商业实质一致。

  (十一)关于股份支付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股份支付情形。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股份
支付相关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计量方法及结果合理,发行人报告期内股份支付相
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十二)关于应收账款周转率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的情形。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发行人报告期内信用政策及执行情况未发生变化,不存在通过放宽信用政策增加
销售的情形。

  (十三)关于应收票据

    报告期末发行人存在已背书或贴现且未到期的应收票据。经核查,保荐机构
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符合终止确认条件。

  (十四)关于存货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存在库龄超过 1 年的原材料或库存商品。经核查,保荐
机构认为: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存在库龄超过 1 年的原材料或库存商品具备商业
合理性,并非滞销或前期销售退回,不存在减值迹象,无需计提跌价准备。

  (十五)关于固定资产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产能、业务量或经营规模变化等情况。经核查,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机器设备原值与其产能、业务量或经营规模相匹配。

  (十六)关于募投项目

    发行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投入扩建固体废物焚烧处置工程项目、废酸综
合利用项目、危险废物填埋场工程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发行募投项目与发行人的现有主营业务、生产
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条件、管理能力、发展目标等相匹配;本次募投项目
不会改变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本次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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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务状况相适应;本次募投项目具备必要性、合理性和可行性;发行人已经建立募
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到账后将存放于专项账户;募投项目符合国家产
业政策、环境保护、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募投项目实施
后不新增同业竞争,不对发行人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十七)关于重大合同

       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具有重要影响的已履行和正在履行的合同。经核查,保
荐机构认为:上述合同形式和内容合法,已履行内部决策程序,不存在无效、可
撤销、效力待定的情形,合同的履行情况良好,不存在重大法律风险,因不能履
约、违约等事项对发行人产生或可能产生的影响较小。

     (十八)关于租赁林地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租赁林地的情况。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租赁
上述土地符合《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已依法办理了必要的审批或租
赁备案手续、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发行人在租赁林地上进行的临时建设面积较
小,不属于发行人主要生产经营设施,发行人及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已对相关潜在
法律责任作出有效承诺,不会对本次发行构成实质性障碍。

     (十九)关于应收账款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应收账款逾期情况。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招股说明
书中已披露逾期账龄表、逾期客户信用状况、期后回款情况,并单向计提坏账坏
账准备,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二十)相关媒体质疑情况

       截至本保荐工作报告签署日,与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相关的媒体文章中存在
少部分为针对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披露内容的质疑成分,具体如下:

序号      日期       媒体名称           标题                    质疑点
                                 涉刑事案件却不披露
                                                      高志江曾涉政府官员受贿案、
 1      2020-7-24   大众证券报   超越环保挑战注册制
                                                      家电拆解现场检查被要求整改
                                 信披底线
                                                      高志江曾涉政府官员受贿案、
                    中国企业报   超越环保涉受贿案未   公司租用农用地、员工刘爱琴
 2      2020-8-7    旗下新媒体   披露,关联关系遭质   联系方式可检索到其他企业、
                      “经鉴”   疑                   2017 年第一大、第二大供应商
                                                      存在人员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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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日期     媒体名称            标题                    质疑点
                                                     营收严重依赖赊销、大客户被
                                超越环保招股书信披
                                                     限制消费、废弃电子拆解业务
 3      2020-9-1    壹财信      露马脚,中信证券辅
                                                     数据业务部分与财务部分不一
                                导工作或不用心
                                                     致、募投项目披露信息不一致

       针对上述事项,发行人澄清和说明如下:

       1、高志江曾涉政府官员受贿案

       媒体报道,根据《张仰峰受贿一审刑事判决书》((2017)皖 1523 刑初 188
号)认定的事实,被告人张仰峰于 2008 年至 2016 年期间收受超越环保工作人员
高志江给予的人民币共计 8.9 万元,公司实际控制人高志江曾涉政府官员受贿案。

       在该案中公司实际控制人高志江仅作为证人提供了证言,并对被告人张仰峰
的受贿事实进行了陈述,判决书中未提及高志江因涉嫌犯罪而被另案起诉。本案
公诉机关安徽省舒城县人民检察院已出具《情况说明》认定:不构成犯罪,对安
徽超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及高志江个人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高志江不涉及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事项。

       2、家电拆解现场检查被要求整改

       根据媒体报道,安徽省环保厅曾于 2018 年 5 月 22 日至 6 月 2 日组织对全省
享受国家基金补贴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公司存在比如
“地磅校验、库房盘点和缺少关键零部件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品检记录不完整”
等情况。

       (1)本次现场检查具体情况

       根据《安徽省环保厅关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检查情况的通报》(皖
环函[2018]801 号),安徽省环保厅于 2018 年 5 月 22 日至 6 月 2 日组织对全省享
受国家基金补贴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情况表明,
各企业基本能够按照生态环境部和安徽省环保厅制定的相关规范要求进行生产,
妥善处理假冒仿制和非基金补贴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落实拆解产物去向,建设使
用企业端视频系统和信息系统。同时,在检查中也发现全省 6 家享受国家基金补
贴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均存在一些问题。

       其中安徽超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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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地磅校验、库房盘点和缺少关键零部件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品检记录
不完整。

    2)荧光粉收集设施不能确保微负压环境,存在荧光粉外漂现象。

    3)冰箱抽取氟利昂的视频监控点位清晰度不高。

    4)环境监测指标不齐全,需按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审查和许可指南》(环
保部 2010 年第 90 号公告)附录二要求完善日常环境监测。”

    针对 6 家处理企业在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安徽省环保厅提出的整改要求
如下:

    “1)请各有关市环保局责成相关企业限期整改,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
任,加强享受国家基金补贴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全过程环境管理,完善废弃
电器电子产品货源管理,确保所有拆解产物妥善处理,污染设施正常运行,重大
事项按要求及时履行相关手续。落实情况于 2018 年 7 月 30 日前上报省厅。

    2)各有关市环保局要严格按照生态环境部和我厅制定的关于废弃电器电子
产品处理资质审批、技术审查、监督管理及基金补贴审核等相关要求,加强对辖
区内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包括享受国家基金补贴的处理企业和暂不享受
国家基金补贴的处理企业)日常监督和业务指导,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我厅。”

    (2)发行人整改情况

    发行人针对上述问题立即进行了整改落实,并于 2018 年 7 月 25 日向滁州市
环境保护局报送《关于省环保厅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情况检查问题的整改报
告》(安超字[2018]028 号),具体整改落实情况如下:

    1)问题 1:地磅校验、库房盘点和缺少关键零部件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品
检记录不完整。

    落实情况:

    ① 2018 年 6 月 1 日期厂区各大小地磅按照要求每个工作日进行校验并记录;

    ② 按照公司规定仓库每月进行原料、产物盘点,并完善盘点记录表;

    ③ 按要求完善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检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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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问题 2:荧光粉收集设施不能确保微负压环境,存在荧光粉外漂现象。

    落实情况:

    ① CRT 切割与荧光粉吸附之间用软帘隔开,减少空间增大负压效果;

    ② CRT 切割、荧光粉吸附侧面增加收尘罩,更换大风量风机(风机风量由
原来的 9,000m3/h 增加到 18,000m3/h)。

    3)问题 3:冰箱抽取氟利昂的视频监控点位清晰度不高。

    落实情况:

    为使冰箱制冷剂抽取点位能够更加清晰地看到抽取过程,2018 年 6 月 14 日
对制冷剂抽取点进行了变更,同时调整了监控。

    4)问题 4:环境监测指标不齐全,需按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审查和许可
指南》(环保部 2010 年第 90 号公告)附录二要求完善日常环境监测。

    落实情况:

    已按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审查和许可指南》(环保部 2010 年第 90 号公告)
附录二要求,对公司《环境监测方案》进行了完善,并按照《环境监测方案》执
行监测。

    滁州市环境保护局于 2018 年 7 月 30 日向安徽省环保厅报送《关于安徽超越
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废弃家电拆解项目整改情况的报告》(滁环[2018]285 号),
确认发行人已基本整改到位,并对相关整改情况进行汇报。

    (3)环保主管部门出具的合规证明情况

    滁州市生态环境局和滁州市环境保护局南谯分局已分别出具《环保合规证
明》,载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能够遵守国家及地方环保法律、法规、规
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环保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情形,
且未受到过行政处罚。

    本次现场检查为安徽省环保厅对全省享受国家基金补贴的废弃电器电子产
品处理企业的例行检查,检查情况表明,全省 6 家处理企业基本能够按照生态环
境部和安徽省环保厅制定的相关规范要求进行生产,但也均存在个别问题需要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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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发行人在规定期限内针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整改落实,滁州市环
境保护局确认发行人已基本整改到位。此外,发行人已取得环保主管部门出具的
合规证明。

    综上,发行人本次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且均已在
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落实,不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公司承包农用地

    根据媒体报道,公司存在承包农用地未披露的情况。《赵元宝、李涛寻衅滋
事二审刑事裁定书》((2018)皖 11 刑终 223 号)所涉土地为南谯区沙河镇油坊
村山头兆村民组九块冲塘面及荒地,裁定书及相关材料所载该土地及其使用权之
流转情况具体如下:

    2010 年 12 月 1 日,沙河镇油坊村山头兆村民组将大西坟山头(含山头西边
及南边两口水塘)及稻草田以南西边荒地(约五亩)发包给胡昌翠。

    根据合同及裁定书内容,2011 年 11 月 14 日,经政府、村委会、村民组协
调,解除原承包人胡昌翠合同,与高志江重新签订承包合同,胡昌翠将其承包的
滁州市南谯区沙河镇油坊村山头兆村民组大西坟山头(含山头西边及南边两口水
塘)及稻草田以南西边荒地(含现有林木)转包给高志江,年限 40 年,2011 年
11 月 14 日,李光荣以自有资金 20 万元划入超越新兴银行账户,同日通过公司
银行账户支付胡昌翠 28 万元,公司账载代支高志江租地款。2011 年 12 月 5 日,
李光荣以自有资金归还剩余 8 万元到公司银行账户,公司账载归还代支款。至此,
该等租地款已由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其自有资金完成填补。

    根据裁定书所载,2013 年初,滁州市南谯区沙河镇油坊村山头兆村民组组
长认为支付租金过低,要求增加租金,村民组召开村民组会议,决定由赵元宝负
责向公司索要租金。2013 年 5 月 13 日,公司与沙河镇油坊村山头兆村民组签署
关于山头兆村民组九块冲两面水塘及机动田租赁协议书,公司被迫支付给村民组
土地租金 30,000 元,赵元宝从中提成 9,000 元。该笔款项由高志江以自有资金支
付,未使用公司资金。

    根据 2013 年 6 月 14 日南谯区沙河镇油坊村与高志江签订的《土地承包协议
书》,油坊村村民委员会同意将山头兆村村民组所属的九块冲正冲两面水田、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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塘及山头约 36 亩,承包给高志江,协议书约定的承包期自 2011 年 11 月 25 日始,
所涉土地系高志江个人承包的土地,未租赁给公司使用。

    4、员工刘爱琴联系方式可检索到其他企业

    根据媒体报道,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滁州德宁实际控制人、发行人办公室主
任刘爱琴女士的私人联系方式可以关联到滁州市三力和工贸有限公司、滁州市汇
众商贸有限公司。

    刘爱琴女士与滁州市三力和工贸有限公司法人及实际控制人韩章萍女士合
资成立滁州市三力和工贸有限公司,刘爱琴女士于 2016 年 5 月 16 日将该 30%
持股转出,刘爱琴并非发行人关联自然人,且不控制滁州市三力和工贸有限公司,
根据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滁州市三力和工贸有限公司并非发行人关联方。2017
年,发行人与滁州市三力和工贸有限公司存在业务来往,该公司对外主营业务为
废旧家电采购以及塑料回收,故公司向其采购废旧家电,同时发行人少部分家电
拆解后产生的废旧塑料销售给该企业用于废旧塑料再利用。2018 年至今发行人
与此公司并无发生业务往来。

    另一家滁州市汇众商贸有限公司其联系电话出现刘爱琴女士的电话原因如
下:刘爱琴女士的配偶郑军先生为该公司股东,持股比例 30%,因刘爱琴女士较
为熟悉工商登记流程及办理所需登记材料的要求,所以当时该公司委托小股东郑
军及其配偶刘爱琴代为办理工商登记流程,刘爱琴女士随之填写个人电话号码方
便之后相关手续办理流程的跟踪。该公司与发行人并无业务来往。

    综上所述,以上两家企业并非发行人关联方,滁州市三力和工贸有限公司仅
于 2017 年与发行人存在业务往来,另一家滁州市汇众商贸有限公司与发行人并
无业务往来。

    5、2017 年第一大、第二大供应商存在人员重合

    根据媒体报道,合肥协和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与安徽昊天物资再生利用有
限公司是发行人 2017 年第一大和第二大供应商,其中安徽昊天物资再生利用有
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王坤明也是合肥协和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的监事。通过访
谈安徽昊天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法人王坤明本人以及合肥协和再生资源利用
有限公司法人魏茂明本人,了解到该情况背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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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坤明先生担任合肥协和再生资源利用公司监事,原因系此二人系朋友关
系,魏茂明先生在成立合肥协和再生资源利用公司之时,因《中国人民共和国公
司登记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需要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的姓
名,魏茂明先生考虑到王坤明先生较为熟悉家电回收行业且两人相识,出于对王
坤明先生的信任将对方姓名填在了公司监事一栏。事后王坤明先生在公开信息中
查到自己是合肥协和再生资源利用公司监事的信息,已与魏茂明先生协商卸任监
事,相关手续已经于 2020 年 9 月 4 日办理完毕。

    王坤明与魏茂明二人均无在对方担任法人的公司有持股或委托他人代持的
情况,以上两家公司与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合作正常,并无相互之
间存在利益输送等情形。

    通过查询报告期前五大供应商相关工商信息,发行人还发现 2017 年第二大
供应商安徽昊天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的显名股东包括王建军(持股 55%)、王
坤明(持股 45%),其中王建军为 2020 年 1-6 月电子废物拆解处理业务第四大供
应商宁波晟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且于 2020 年 8 月 10 日前仍持有宁
波晟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48.42%股权。经与王建军访谈确认,其实际负责宁波
晟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经营,安徽昊天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的生产经营由王
坤明负责,王建军与王坤明仅为生意伙伴关系。

    发行人对于废旧家电供应商的核心考量标准包括:(1)具备开具合法增值税
发票的法人主体;(2)废旧家电货源充足;(3)供货及时性。在与废旧家电供应
商合作前,发行人会收集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网络核实其显名股东和主要
人员等基本信息,不具备核查其实际控制人的能力和渠道。

    综上所述,合肥协和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与安徽昊天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
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发行人因此也未将两家公司合并口径计算采购数据,供销数
据不存在瑕疵的情况。

    6、营收增速小于应收账款增速

    (1)2018 年至 2020 年的应收账款增速走势与营业收入增速走势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收入                      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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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9 年变动        2018 年变动
营业收入          30,754.59       25,795.65            23,771.01            19.22%              8.52%
应收账款          26,849.59       19,714.33            14,327.73            36.19%           37.60%

       如上表数据,发行人 2020 年度、2019 年度营业收入同比增幅分别为 19.22%、
8.52%,2020 年度、2019 年度应收账款同比增幅分别为 36.19%、37.60%。

       (2)剔除应收拆解基金补贴款因素后的增幅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收入                                 变动情况
                                2020 年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20 年       2019 年较
项目                          度/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12      较 2019        2018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月 31 日       年变动          变动
营业收入                       30,754.59       25,795.65      23,771.01        19.22%           8.52%
其中:拆解业务                  5,160.36        8,042.87       7,106.21       -35.84%        13.18%
危废业务                       25,594.23       17,752.78      16,664.80        44.17%           6.53%
应收账款                       26,849.59       19,714.33      14,327.73        36.19%        37.60%
其中:补贴款                   11,390.63       11,226.93       7,641.02         1.46%        46.93%
剔除补贴款后应收账款           15,458.96        8,487.40       6,686.71        82.14%        26.93%
剔除后应收账款占危废
                                  60.40%         47.81%            40.12%             -              -
业务比例

       如上表数据,剔除家电拆解业务后,发行人 2020 年度、2019 年度危废处置
业务营业收入同比增幅分别为 44.17%、6.53%,2020 年度、2019 年度剔除补贴
款后应收账款同比增幅分别为 82.14%、26.93%。报告期内,剔除补贴款后应收
账款占危废业务比例分别为 60.40%、47.81%和 40.12%,整体占比较低,逐年略
有上升,具体原因如下:

       发行人 2019 年度危废处置收入增幅 6.53%,增加额为 1,087.98 万元;2019
年度剔除基金补贴款的应收账款余额增幅 26.93%,增加额为 1,800.69 万元。

       2019 年度因业务开拓,发行人新开拓大客户安徽华星化工有限公司、安徽
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填埋业务,在形成合计 3,637.00 万元收入的同时,增加
应收账款 2,282.13 万元。危废处置业务中,以年处置 500 吨为大客户进行分类,
2019 年大客户收入占比为 60.32%,2018 年大客户收入占比为 53.90%。2019 年
度发行人注重大客户开发,应收账款增幅高于同期营业收入增幅具备合理性。同
时,考虑到营业收入规模明显大于应收账款余额规模,收入增幅比例相对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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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综上,2019 年度剔除补贴款因素和安徽华星化工有限公司、安徽金禾实业
股份有限公司两名客户开发因素,应收账款的增幅具备合理性。

    (3)披露报告期内收入现金比例

    2018 年至 2020 年的发行人现金流与营业收入利润的匹配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营业收入                  30,754.59                 25,795.65             23,771.01
       净利润                  14,157.86                    8,293.64           10,632.31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
                               25,924.64                 21,819.75             22,039.38
      到的现金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11,550.95                    6,074.14            7,849.23
      流量净额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
                                   84.30%                   84.59%               92.72%
  到的现金/营业收入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81.59%                   73.24%               73.82%
  流量净额/净利润

    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均为正数,与当期净利润具备匹配关
系。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当期营业收入占比在
87%左右,主要受基金补贴无法及时回款的影响,基本具备匹配关系。

    7、前五大客户安徽华星化工有限公司被限制消费

    (1)对安徽华星化工有限公司报告期内的交易额以及各期末的应收账款余
额进行列表披露
                                                                             单位:万元
       期间               交易额                     回款                期末余额
     2019 年度                  1,417.35                     645.00              772.35
     2020 年度                       84.8                   800.00                  57.15

    如上表所述,2019 年公司与安徽华星化工有限公司发生业务合计 1,417.35
万元,当期已回款 645 万元,期末应收账款余额 772.35 万元;2020 年发生业务
84.8 万元,当期回款 800 万元,期末应收账款余额 57.15 万元。

    (2)对其期后回款情况进行披露
                                                                             单位:万元
     日期                          客户单位                              回款金额
   1 月 16 日              安徽华星化工有限公司                                      50.00

                                        3-1-4-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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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9日                  安徽华星化工有限公司                      50.00
   4月8日                  安徽华星化工有限公司                     100.00
   5月6日                  安徽华星化工有限公司                     100.00
  6 月 10 日               安徽华星化工有限公司                      50.00
     小计                      上半年小计                           350.00
   7月8日                  安徽华星化工有限公司                      50.00
  7 月 22 日               安徽华星化工有限公司                      40.00
  8 月 10 日               安徽华星化工有限公司                      50.00
  8 月 31 日               安徽华星化工有限公司                      30.00
  9 月 14 日               安徽华星化工有限公司                      80.00
  9 月 29 日               安徽华星化工有限公司                     100.00
  11 月 5 日               安徽华星化工有限公司                     100.00
     小计                      7 月 1 日以后                        450.00
     合计                      期后回款合计                         800.00

    如上表所述,安徽华星化工有限公司 2020 年累计已回款总额 800.00 万元,
根据华星化工给出的付款计划,公司将于年内将剩余款项全部支付到位。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进行说明和披露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应收安徽华星化工有限公司账款余额 57.15
万元,均为一年以内。鉴于安徽华星化工有限公司被限制消费事宜,预计回款较
慢,出于谨慎性考虑,将截至审计报告出具日尚未回款金额按照 5%预期信用损
失率计提坏账 2.86 万元。

    综上,安徽华星化工有限公司应收账款已经充分考虑回款风险,充分计提了
相应坏账准备。

    8、募投项目相关信息披露不一致情况

    根据媒体报道,本次募投项目中的危险废物填埋场工程项目总投资 7,000

万元,分两期建设,《安徽超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填埋场工程项目(一

期)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显示,期项目投资约 5,500 万元,发行人本

次拟投入募集资金 3,900 万元用于建设二期项目,两期项目投资合计 9,400 万元,
超过披露的项目总投资 7,000 万元。

                                     3-1-4-199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实际情况为,《安徽超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填埋场工程项目(一期)
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中的一期项目投资金额的 5,500 万元,包括一期项
目建设投资 3,100 万元,填埋场土地出让金约 1,200 万元,与填埋场同期建设的
危险废物处置厂区内道路和仓库等公共基础设施投资约 800 万元,流动资金约
400 万元。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危险废物填埋场工程项目总投资 7,000 万元仅包括
两期项目建设投资,其中一期项目建设投资 3,100 万元,二期项目建设投资 3,900
万元,并无矛盾之处。




                                  3-1-4-200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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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工作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邓     俊        年   月      日



                                 先卫国           年   月      日

项目协办人:

                                 王天阳           年   月      日

项目组其他成员:

                                 周     焱        年   月      日



                                 薛     娟        年   月      日



                                 马梦琪           年   月      日



                                 郭     策        年   月      日



                                 孙绍恒           年   月      日




保荐机构公章: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3-1-4-201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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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工作报告》之签署页)




内核负责人:

                                  朱   洁                年    月   日

保荐业务部门负责人:

                                  任松涛                 年    月   日

保荐业务负责人:

                                  马   尧                年    月   日

总经理:

                                  杨明辉                 年    月   日

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年    月   日




保荐机构公章: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3-1-4-202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附表:关于保荐项目重要事项尽职调查情况问核表
 发行人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     邓俊            先卫国
 序                                                       核查情况(请在□
      核查事项                 核查方式                                      备注
 号                                                       中打“√”)
 一   尽职调查需重点核查事项
                               核查招股说明书引用行业
      发行人行业排名和行       排名和行业数据是否符合
 1                                                        是 √   否 □
      业数据                   权威性、客观性和公正性要
                               求
                               是否全面核查发行人与主
      发行人主要供应商、经
 2                             要供应商、经销商的关联关   是 √   否 □
      销商情况
                               系
                               是否取得相应的环保批文,
                               实地走访发行人主要经营
                               所在地核查生产过程中的
 3    发行人环保情况                                      是 √   否 □
                               污染情况,了解发行人环保
                               支出及环保设施的运转情
                               况
      发行人拥有或使用专       是否走访国家知识产权局
 4                                                        是 √   否 □
      利情况                   并取得专利登记簿副本
                               是否走访国家工商行政管
      发行人拥有或使用商
 5                             理总局商标局并取得相关     是 √   否 □
      标情况
                               证明文件
      发行人拥有或使用计       是否走访国家版权局并取
 6                                                        是 □   否 □      不适用
      算机软件著作权情况       得相关证明文件
      发行人拥有或使用集
                               是否走访国家知识产权局
 7    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                                  是 □   否 □      不适用
                               并取得相关证明文件
      权情况
                               是否核查发行人取得的省
      发行人拥有采矿权和       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8                                                        是 □   否 □      不适用
      探矿权情况               核发的采矿许可证、勘查许
                               可证
                               是否走访特许经营权颁发
      发行人拥有特许经营
 9                             部门并取得其出具的证书     是 □   否 □      不适用
      权情况
                               或证明文件
      发行人拥有与生产经
                               是否走访相关资质审批部
      营相关资质情况(如生
 10                            门并取得其出具的相关证     是 √   否 □
      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
                               书或证明文件
      可证、卫生许可证等)
                               是否走访工商、税收、土地、
 11   发行人违法违规事项       环保、海关等有关部门进行 是 √     否 □
                               核查
                               是否通过走访有关工商、公
      发行人关联方披露情       安等机关或对有关人员进
 12                                                       是 √   否 □
      况                       行访谈等方式进行全面核
                               查
 13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       是否由发行人、发行人主要   是 □   否 □      不适用

                                          3-1-4-203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     股东、有关中介机构及其负
      责人、高管、经办人员   责人、高管、经办人等出具
      存在股权或权益关系     承诺等方式全面核查
      情况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     是否走访工商登记机关并
 14                                                     是 □   否 □   不适用
      有发行人股权质押或     取得其出具的证明文件
      争议情况
                             是否以向主要合同方函证
 15   发行人重要合同情况                                是 √   否 □
                             方式进行核查
                             是否通过走访相关银行等
 16   发行人对外担保情况                                是 □   否 □   不适用
                             方式进行核查
      发行人曾发行内部职     是否以与相关当事人当面
 17                                                     是 □   否 □   不适用
      工股情况               访谈的方式进行核查
      发行人曾存在工会、信   是否以与相关当事人当面
 18                                                     是 □   否 □   不适用
      托、委托持股情况       访谈的方式进行核查
                             是否走访发行人注册地和
      发行人涉及诉讼、仲裁
 19                          主要经营所在地相关法院、   是 √   否 □
      情况
                             仲裁机构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
                             是否走访有关人员户口所
      事、监事、高管、核心
 20                          在地、经常居住地相关法     是 √   否 □
      技术人员涉及诉讼、仲
                             院、仲裁机构
      裁情况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
                             是否以与相关当事人当面
      管遭受行政处罚、交易
 21                          访谈、登陆监管机构网站或   是 √   否 □
      所公开谴责、被立案侦
                             互联网搜索方式进行核查
      查或调查情况
      发行人律师、会计师出
 22                          是否履行核查和验证程序     是 √   否 □
      具的专业意见
                             如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会
                             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是
      发行人会计政策和会
 23                          否核查变更内容、理由和对   是 √   否 □
      计估计
                             发行人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的影响
                             是否走访重要客户、主要新
                             增客户、销售金额变化较大
                             客户等,并核查发行人对客   是 √   否 □
 24   发行人销售收入情况     户销售金额、销售量的真实
                             性
                             是否核查主要产品销售价
                                                        是 √   否 □
                             格与市场价格对比情况
                             是否走访重要供应商、新增
                             供应商和采购金额变化较
                             大供应商等,并核查公司当   是 √   否 □
 25   发行人销售成本情况     期采购金额和采购量的完
                             整性和真实性
                             是否核查重要原材料采购
                                                        是 √   否 □
                             价格与市场价格对比情况
                             是否查阅发行人各项期间
 26   发行人期间费用情况                                是 √   否 □
                             费用明细表,并核查期间费

                                       3-1-4-204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用的完整性、合理性,以及
                             存在异常的费用项目
                             是否核查大额银行存款账
                             户的真实性,是否查阅发行
                                                        是 √   否 □
                             人银行帐户资料、向银行函
 27   发行人货币资金情况     证等
                             是否抽查货币资金明细账,
                             是否核查大额货币资金流     是 √   否 □
                             出和流入的业务背景
                             是否核查大额应收款项的
                             真实性,并查阅主要债务人
                                                        是 √   否 □
                             名单,了解债务人状况和还
 28   发行人应收账款情况     款计划
                             是否核查应收款项的收回
                             情况,回款资金汇款方与客   是 √   否 □
                             户的一致性
                             是否核查存货的真实性,并
 29   发行人存货情况         查阅发行人存货明细表,实   是 √   否 □
                             地抽盘大额存货
                             是否观察主要固定资产运
 30   发行人固定资产情况     行情况,并核查当期新增固   是 √   否 □
                             定资产的真实性
                             是否走访发行人主要借款
                                                        是 √   否 □
                             银行,核查借款情况
                             是否查阅银行借款资料,是
 31   发行人银行借款情况
                             否核查发行人在主要借款
                                                        是 √   否 □
                             银行的资信评级情况,存在
                             逾期借款及原因
                             是否核查与应付票据相关
 32   发行人应付票据情况                                是 √   否 □
                             的合同及合同执行情况
                             是否走访发行人主管税务
 33   发行人税收缴纳情况     机关,核查发行人纳税合法   是 √   否 □
                             性
                             是否走访主要关联方,核查
      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性
 34                          重大关联交易金额真实性     是 √   否 □
      情况
                             和定价公允性
                             是否走访主要关联方,核查
      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性
 35                          重大关联交易金额真实性     是 √   否 □
      情况
                             和定价公允性
                             是否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发行人从事境外经营     进行访谈,查阅公司账务资
 35                                                     是 □   否 □   不适用
      或拥有境外资产情况     料对外投资情况,核查发行
                             人境外经营及境外资产
                             是否获得发行人控股股东、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
                             实际控制人的主要资料,核
 36   控制人为境外企业或                                是 □   否 □   不适用
                             查其是否为境外企业或居
      居民
                             民
                             是否取得公司报告期内供
      发行人是否存在关联
 37                          应商、客户名单及主要资     是 □   否 □   不适用
      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况
                             料,对报告期重要供应商、

                                      3-1-4-205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客户进行实地走访并取得
                             访谈纪要,核查发行人是否
                             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
                             情况
      核查事项               核查方式
 二   本项目需重点核查事项
 三   其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




                                        3-1-4-206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填写说明:
1、保荐机构应当根据《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的有关规定对核查事项进行独立核查。
保荐机构可以采取走访、访谈、查阅有关资料等方式进行核查,如果独立走访存在困难的,
可以在发行人或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下进行核查,但保荐机构应当独立出具核查意见,并将
核查过程资料存入尽职调查工作底稿。
2、走访是保荐机构尽职调查的一种方式,保荐机构可以在进行走访核查的同时,采取要求
当事人承诺或声明、由有权机关出具确认或证明文件、进行互联网搜索、查阅发行人贷款卡
等有关资料、咨询专家意见、通过央行企业征信系统查询等有效、合理和谨慎的核查方式。
3、表中核查事项对发行人不适用的,可以在备注中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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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此页无正文,为《关于保荐项目重要事项尽职调查情况问核表》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承诺:我已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
《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等规定认真、忠实地履行尽职调查义务,勤勉尽责
地对发行人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验证,认真做好了招股说明书的验证工作,确保
上述问核事项和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将对发行人进行持续跟踪和尽职调查,及时、主动修
改和更新申请文件并报告修改更新情况。我及近亲属、特定关系人与发行人之间
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者通过从事保荐业务谋取任何不正当利益。如违
反上述承诺,我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根据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或行政处罚。




保荐代表人:
                           邓 俊


保荐业务部门负责人签名:                       职务:
                                   任松涛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3-1-4-208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此页无正文,为《关于保荐项目重要事项尽职调查情况问核表》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承诺:我已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
《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等规定认真、忠实地履行尽职调查义务,勤勉尽责
地对发行人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验证,认真做好了招股说明书的验证工作,确保
上述问核事项和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将对发行人进行持续跟踪和尽职调查,及时、主动修
改和更新申请文件并报告修改更新情况。我及近亲属、特定关系人与发行人之间
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者通过从事保荐业务谋取任何不正当利益。如违
反上述承诺,我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根据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或行政处罚。




保荐代表人:
                               先卫国




保荐业务部门负责人签名:                       职务:
                                  任松涛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3-1-4-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