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 对招股说明书的确认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人作为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实际控制 人已仔细阅读了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确认招 股说明书中相关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且本人不存在指使发行人违反规定披露 信息,或者指使发行人披露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信息的情形。 特此确认。 (以下无正文,为《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对招股说明 书的确认意见》之签字页) 7-4-4-1 (本页无正文,为《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对招股说明书的 确认意见》之签字页) 实际控制人签署: 高志江 李光荣 高德堃 年 月 日 7-4-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