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越科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2021-09-17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越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超越
科技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进
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12 号)批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356.3334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每
股发行价格 19.34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55,714,879.56 元,扣除发行费
用 人 民 币 69,289,174.60 元 ( 不 含 税 ) 后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386,425,704.96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8 月 19 日到位,经致同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21)第 332C000587 号《验
资报告》。
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
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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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招股说明书》及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拟调整投入募集资金的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调整后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1 扩建固体废物焚烧处置工程项目 17,000.00 5,854.93
2 废酸综合利用项目 58,000.00 19,516.45
3 危险废物填埋场工程项目 7,000.00 2,537.14
4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8,100.00 5,204.39
5 补充流动资金等一般用途 8,500.00 5,529.66
合计 98,600.00 38,642.57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付款进度,通过
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等方式支付上述项目款项。募集资金到位后,可用于支付相
关项目剩余款项及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履行相关程序后置换先期投入资金。
本次发行计划实施后,实际募集资金量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求若有不足,
则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公司本次拟以募集资金置换截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合计为人民币 14,213.48 万元的自筹资金及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合计为
人民币 184.37 万元的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共计人民币 14,397.85 万元,具
体情况如下:
(一)募投项目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情况
截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具体情况
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拟投入 自筹资金已预 募集资金拟
序号 项目 投资总额
金额(调整后) 先投入金额 置换金额
扩建固体废物焚烧处置工程
1 17,000.00 5854.93 5,539.31 5,539.31
项目
2 废酸综合利用项目 58,000.00 19516.45 7,301.17 7,301.17
2
募集资金拟投入 自筹资金已预 募集资金拟
序号 项目 投资总额
金额(调整后) 先投入金额 置换金额
3 危险废物填埋场工程项目 7,000.00 2537.14 1,343.00 1,343.00
4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8,100.00 5204.39 30.00 30.00
5 补充流动资金等一般用途 8,500.00 5529.66 - -
合计 98,600 38642.57 14,213.48 14,213.48
(二)发行费用以自筹资金支付情况
截止 2021 年 8 月 31 日,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 184.37 万元(不
含增值税),其中支付保荐及承销费 23.58 万元,支付审计验资费 127.36 万元,
支付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费用 33.43 万元,本次拟用募集资金一并置换。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
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出具了《关于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1)第
332C015878 号)。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
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
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四、相关审批程序与审核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5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关于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鉴证报告》
(致同专字(2021)第 332C015878 号),并发表了如下意见:经审核,我们认为,
超越科技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截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的专项说明》中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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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
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预先投
入资金事项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鉴证,履行了必要的法
律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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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邓 俊 先卫国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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