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49 证券简称:超越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3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越科技”,“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9 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创业板关注函〔2022〕第 15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公司收到《关注函》 后认真分析,现对相关事项进行回复说明,现公告如下: 1. 你公司称因客户内部审批流程调整终止原实施进程、市场竞争导致处置 价格下降等原因导致危废处置业务收入不及预期,影响收入金额约 7,000 万元。 (1)请补充说明因客户原因调整的合同明细,包括客户名称、合同签署时 间、合同金额、履约进度等,你公司获知合同调整的具体时间,是否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并结合相关合同条款说明客户是否需承担补偿义务或违约责任; (2)请列示 2021 年全年危废处置业务价格的变动情况,并说明你公司前 期进行业绩预计时是否充分考虑价格波动的风险。 回复: 一、客户原因调整的项目情况,是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客户是否需 承担补偿义务或违约责任 (一)客户原因调整的项目具体情况 1、濉溪县四铺镇、刘桥镇境内非法倾倒危险废弃物开挖、清运处置项目 1 2021 年 4 月 22 日,公司市场部人员参加由濉溪县刘桥镇人民政府委托淮北 濉溪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的刘桥镇、四铺镇两地非法倾倒危险废弃物开挖、清 运处置项目的投标工作,因出现投标单位有效标数量不足导致招标流标。 2021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受邀与当地政府部门及生态环境分局讨论此项目的 应急处置方案,同时汇集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明确。根据《四铺镇、刘桥镇危 险废物非法倾倒处置专题会议纪要》,将四铺镇、刘桥镇项目作为应急工程采取 单一来源方式,由公司负责四铺镇、刘桥镇危险废物处置的组织实施。 针对四铺镇非法倾倒的危废处置讨论施工及处置方案,2021 年 4 月 26 日公 司与对方签署合同,2021 年 4 月 28 日开始清运工作,于 2021 年 11 月 13 日完 成四铺镇清运工作,共清运 219.93 吨,形成处置收入 112.04 万元。 针对刘桥镇非法倾倒的危废处置,公司在 2021 年三季度持续进行跟踪,期 间政府将处置项目主导部门由濉溪县刘桥镇人民政府变更为淮北市濉溪县生态 环境分局,由濉溪县生态环境分局对处置项目重新进行审核评估,导致内部审批 流程延缓,并最终决定将购买服务方式由此前《四铺镇、刘桥镇危险废物非法倾 倒处置专题会议纪要》确定的全部为单一来源采购调整为部分重新采取投标方式, 2021 年 10 月 28 日,由濉溪县生态环境分局委托淮北濉溪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再 次组织招投标工作,共八家单位参加投标,公司为第二顺位中标人未能成功中标, 导致剩余业务未能成型。该部分业务公司原先预计可处置危废 1.1 万吨,实现收 入 2,970 万元。 2、固镇县生态环境分局非法倾倒案件清挖的危险废弃物项目 固镇县非法倾倒案件清挖的危险废弃物项目启动前,固镇县生态环境分局已 多次责令倾倒单位泗洪某皮革有限公司进行处置,但搁置一年多仍未处理,故固 镇县生态环境分局于 2021 年上半年启动非法倾倒案件清挖的危险废弃物项目, 项目限期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现场清运。 针对此处置项目,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3 日安排市场部及技术部人员至固镇 倾倒现场查看并取样,拍照记录现场情况,初步估算危废处置量约 8,000 吨左右, 取样化验后根据公司自身的排产计划认为公司可接纳此批危废且能在规定时间 2 内清运并进行无害化处置。2021 年二、三季度期间,公司市场部通过电话、微 信及现场沟通等方式持续与固镇县生态环境分局就包装方式、运输方式、处置模 式、应急方案及处置能力等进行沟通;根据前期沟通结果,预计于 2021 年 11 月 初项目正式启动实施工作,2021 年 11 月中旬公司再次前往项目现场进行沟通, 固镇县生态环境分局明确将以行政代处置方式推进项目,公司进行了初步报价并 草拟合作合同,2021 年 12 月初固镇县生态环境分局确定由公司对该批危废进行 处置,据此公司向固镇县生态环境分局提交正式合同文本,固镇县生态环境分局 履行内部审批流程,同时函告非法倾倒单位泗洪某皮革有限公司其倾倒的危废将 由政府进行代处置并由倾倒单位承担处置费用,但泗洪某皮革有限公司出于资金 安排、非法倾倒处罚等因素考虑,提请将已倾倒危废全部由企业自行收集运回, 经固镇县生态环境分局审验认可获得同意,从而导致该项目实施终止。 (二)是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客户是否需承担补偿义务或违约责任 公司在发行阶段,公司就刘桥镇项目、固镇县项目当时处于与主管部门正常 沟通状态,不属于《关于加强对通过发审会的拟发行证券的公司会后事项监管的 通知》(证监发行字[2002]15 号)需要重新提交发审会的重大事项。 公司上市后,根据前期沟通情况刘桥镇项目、固镇县项目预计产生收入金额 分别为 2,970 万元、2,560 万元,两项合同不存在关联性,经比对《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对日常经营重大合同信息披露的要求,公司认为上 述合同未达到单项信息披露标准。 公司在与客户接洽和项目推进过程中识别到相关项目将影响经营业绩导致 相对前次业绩预告预计下滑后,及时披露了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履行了信息披露 义务。 公司未与相关客户签署正式的业务合同,客户无需承担补偿义务或违约责任。 公司未与相关客户签署正式的业务合同即预计收入的原因为公司获取业务的模 式主要包括招投标、市场化谈判等方式,公司获知相关业务信息后,会在正式签 署合同前提前与业务单位就项目实施提出相应的处置方案并进行沟通,包括但不 限于运输、包装、处置方式及应急预案等相关工作,以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以 前年度已实施完成的类似模式项目有:定远县定城镇连环村殷张组危险废物处置 3 项目、安庆市石化港贮 YJ06-3401 地块遗留固体废物处置项目、亳州市谯城区生 态环境分局采购陆野农化危废处置项目等,均顺利开展且实现收入,因此基于以 前年度类似项目的经验,公司对已介入且前期沟通良好的项目进行预计收入。 二、2021年全年危废处置业务价格的变动情况,前期进行业绩预计时是否 充分考虑价格波动的风险 (一)2021 年全年危废处置业务价格的变动情况 单位:元/吨 2021 年 2021 年 2021 年 2021 年 2021 年 2021 年 2020 年 处置单 三、四季 1-6 月份 三季度 四季度 度平均 度平均 价较 处置方式 度预计 平均处 平均处 平均处 处置单 处置单 2020 年 平均处 置单价 置单价 置单价 价 价 度下降 置单价 幅度 焚烧业务 3,356.86 3,173.12 3,083.85 3,217.18 3,300.00 3,459.86 7.01% 填埋业务 2,758.07 2,749.34 2,369.95 2,632.25 2,788.41 2,705.56 2.71% 物化业务 3,344.51 3,088.71 3,259.67 3,221.91 3,333.33 4,008.57 19.62% 注:三、四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二)前期进行业绩预计时是否充分考虑价格波动的风险 1、公司在进行业绩预计时,将焚烧业务的平均处置单价按 3,300 元/吨测算, 综合考虑了公司业务模式采用先进先出的原则和 2021 年 1-6 月平均处置单价 3,356.86 元/吨,适当下调预计平均处置价格,预计价格较去年同期下降 4.62%; 全年实际下降 7.01%,预计价格较全年高出 2.51%,预计价格的差异属市场正常 价格变动区间; 2、公司在进行业绩预计时,将填埋业务的平均处置单价按 2,788.41 元/吨测 算,其中:日常填埋业务的平均处置单价按 2,700 元/吨测算,综合考虑了公司业 务模式采用先进先出的原则和 2021 年 1-6 月平均处置单价 2,758.07 元/吨,同时 结合 2021 年 7 月份已发生业务的平均单价,适当调整;预期的特定应急项目根 据前期接洽情况价格按 3,200 元/吨测算,整体平均预计价格较去年同期上升 3.06%;全年实际下降 2.71%,预计价格较全年实际高出 5.6%,主要系预计平均 4 价格包含固镇县应急业务收入,该业务最终未能实现,从而导致实际平均价格相 比较呈下降状态,剔除该因素影响预计价格的差异属市场正常价格变动区间; 3、公司物化业务业务量较小,测算时按季度总额直接测算。预计价格较去 年同期下降 16.84%;全年实际下降 19.62%,预计价格较全年高出 3.34%,预计 价格的差异属市场正常价格变动区间。 综合上述,公司预计价格存在实际比 2021 年全年平均价格略高的情况,主 要系市场存在一定的竞争所致,但在进行预计时点,公司整体预计价格系基于 2021 年 1-6 月平均价格并进行适当下修,已考虑到价格波动的风险。 2. 你公司称受家电拆解生产线升级改造工作进程影响,生产线投入运行延 期,影响拆解业务约 1,200 万元。请补充说明家电拆解生产线原定的升级改造时 间安排,工作进程受到影响的具体原因和发生过程,前期进行业绩预计时是否 考虑工作进程不确定的风险。 回复: 一、家电拆解生产线的升级改造时间安排 (一)家电拆解生产线升级改造的原定时间安排 公司原计划家电拆解生产线新设备于 2021 年 1 月份陆续进场安装,至 2021 年 4 月底完成安装调试,2021 年 8 月上旬投产。 (二)家电拆解生产线升级改造的实际时间: 公司家电拆解生产线新设备实际于 2021 年 1 月份陆续进场安装,至 2021 年 4 月底已基本完成安装调试,但至 2021 年 9 月底才全部完成投产,投产时间 延期近两个月。 二、工作进程受到影响的具体原因和发生过程,前期进行业绩预计时是否 考虑工作进程不确定的风险。 考虑到公司原配电房的供电负荷无法满足家电拆解生产线技改扩能后设备 的总用电负荷,需新建一座配电房以满足拆解扩能新增设备的用电需求。公司于 5 2021 年 5 月 31 日与滁州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电力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合同 约定 2021 年 7 月 15 日前具备送电条件,以确保公司家电拆解生产线新设备能够 于 2021 年 8 月上旬全部完成投产,但电力公司施工过程中在进行高压线路敷设 时,受政府征地协调受阻的不可控因素影响,导致拆解线高压配电房延迟约 2 个月完工。公司在预计家电拆解三季度收入时,鉴于部分家电拆解线可独立运行, 同时结合电力项目进程,考虑施工可能未及预期情况,以及完工后尚存在磨合期, 因此对三季度预计时按 5 万台套测算(正常达产在单班工作制下可达 8.5 万台/ 月),公司在三季度业绩预计时已考虑工程进程的不确定性风险。三、四季度预 计拆解量与实际拆解量比对如下: 项 目 8月 9月 10 月 11 月 12 月 合计 预计拆解量(万台) 2 3 16 17 17 55 实际拆解量(万台) 0.09 0.70 2.87 5.15 6.37 15.18 受电力施工延期影响,技改扩能项目于 9 月底全部投产,生产磨合期递延至 10 月-11 月。此外,在 11、12 月实际生产运营中,受大宗商品价格上涨影响, 市场电子废物价格较预计时点存在较大涨幅且市场供货量紧张,管理层考虑家电 拆解在公司整体业务中占比小,且盈利贡献度显著低于危废处置业务,经评判抉 择,公司家电拆解业务虽然适当上调电子废物收购价格的情况下,但较原计划总 体压减了采购量和拆解量,公司在上市时点对四季度业绩进行预计时未能完全考 虑电子废物市场供货价格大幅上涨的风险。 3. 请测算上述事项对公司 2021 年净利润的影响程度,并核实说明是否存在 其他导致业绩不及预期的事项,相关事项的发生过程,你公司知悉相关事项的 具体时点,是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回复: 一、上述事项对公司2021年净利润的影响程度 (一)客户原因项目调整影响 处置量 平均单价 金额 毛利影响额估算 未获取项目 (万吨) (元/吨) (万元) (万元) 刘桥镇项目 1.10 2,700.00 2,970.00 2,346.30 固镇县项目 0.80 3,200.00 2,560.00 1,792.00 6 小计 1.90 - 5,530.00 4,138.30 注:1、刘桥镇项目毛利率按 2020 年填埋的平均毛利率 79%测算 2、固镇项目处置量中 5000 吨为填埋处置,按 79%毛利率测算,3000 吨为焚烧处置, 按 2020 年全年焚烧平均毛利率 55%测算 (二)危险废物处置价格影响 实际处置量 价格差额 收入差额 毛利影响额 价格影响 (万吨) (元/吨) (万元) (万元) 焚烧 1.64 158.53 260.67 260.67 填埋 0.93 177.06 164.06 164.06 小计 2.57 - 424.73 424.73 注:价格差额为 3、4 季度预计价格减去 3、4 季度实际处置平均价格 (三)家电拆解影响 拆解量差异 平均单价 收入差额 毛利影响额 (万台) (元/台) (万元) (万元) 39.82 - 5,210.51 937.89 注:拆解毛利率按 2020 年家电拆解的平均毛利率 18%测算 二、其他导致业绩不及预期的事项 (一)废酸综合利用项目延期投产 公司废酸综合利用项目原定于 2021 年 10 月底试生产运营,公司出于安全生 产运营、用电负荷等的综合考虑并结合主管部门的指导意见,在项目完工后,对 全套生产设备和配套设施进行多次反复调试和验证,导致项目投产略有延迟,与 公司预计的投产时间产生偏差。在具备投入生产条件后,公司及时向主管部门申 请进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审查,并已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取得废酸综合利用经 营许可证。截至本回复公告日,废酸综合利用项目已投产。由于该项目在 2021 年未实现收入,因此上述事项对公司 2021 年业绩预计的影响如下: 处置量 平均单价 金额 毛利影响额 废酸综合利用项目 (万吨) (元/吨) (万元) (万元) 处置收入 1.00 2,000.00 2,000.00 1,100.00 产物收入 0.73 779.00 568.67 312.77 小计 1.73 - 2,568.67 1,412.77 注:废酸综合利用处置及产物平均单价主要是参考可行性研究报告数据适当下修按 55% 计算 7 考虑到公司已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取得废酸综合利用经营许可证并将相关 事项对外披露,目前废酸综合利用项目已逐步投产,公司判断该等延期事项不构 成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不构成需对外披露的重大事项,因此未单独进行对外披 露。 (二)财务费用 公司进行 2021 年全年业绩预计时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申报的募集资金规模,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5.3 亿元,对应资金收益利率按保本型理财产品年化 3%预 计,2021 年三季度预计可实现利息收入 200 万元;2021 年四季度公司预计平均 募集资金余额 4 亿元,预计实现利息收入 300 万。但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3.86 亿元,同时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5 日决定推进汽车拆解、锂电池回收项目,为保 证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对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改为以协定存款方式处理,资金收 益利率区间为 1.6%-1.9%,2021 年实际合计实现 131.93 万利息收入,对利润影 响额 368.07 万元。公司考虑到该等财务费用预计变化对公司利润影响额有限, 不构成重大影响事项,因此未对外披露。 三、各事项合计影响公司2021年净利润情况 类别 收入金额(万元) 毛利影响额估算(万元) 客户原因项目调整 5,530.00 4,138.30 危废处置价格影响 424.73 424.73 家电拆解项目 5,210.51 937.89 废酸综合利用项目 2,568.67 1,412.77 合计影响金额 13,733.91 6,913.69 2020 平均净利润率 46.03% 收入影响净利润金额 6,321.72 财务费用影响金额 368.07 净利润影响总金额 6,634.58 4. 请补充说明你公司在招股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等发行文件中对全年业绩 进行预计的原因,并结合上述情况说明你公司在发行文件中对全年业绩作出预 计的基础、适用的关键参数是否合理审慎,未能考虑或者准确评估前述因素对 8 公司业绩影响的原因,发行文件中披露的业绩预计是否客观谨慎,是否存在为 影响发行定价而提高业绩预计的情形,是否存在误导投资者的情形。请保荐机 构和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 一、在招股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等发行文件中对全年业绩进行预计的原因 根据《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 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信息披露指引(2020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0]43 号)中的规定: “二、发行人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之间超过 4 个月的, 应补充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阅的期间 1 个季度的财务报表;超过 7 个月的,应 补充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阅的期间 2 个季度的财务报表。发行人提供季度经审 阅的财务报表的,应在招股说明书管理层分析中以列表方式披露该季度末和上年 末、该季度和上年同期及年初至该季度末和上年同期的主要财务信息,包括但不 限于:总资产、所有者权益、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经营活 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等,并披露纳入非经常性损益的主要项目和金额。若该季 度的主要会计报表项目与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或上年同期相比发生较大变化,应 披露变化情况、变化原因以及由此可能产生的影响,并在重大事项提示中披露相 关风险。发行人应在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中提醒投资者,发行人已披露财务 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经会计师事务所审阅的主要财务信息(如有)及经营状况。 三、发行人应在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中补充披露下一报告期业绩预告信 息,主要包括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末营业收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的预 计情况、同比变化趋势及原因等”。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6 日刊登招股意向书,届时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的财务报告的审计截止日为 2020 年 12 月 31 日,距离招股说明书签署之 日超过 7 个月,应补充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阅的期间 2 个季度的财务报表并补 充披露下一报告期业绩预告信息。根据上述规定,公司补充提供了经会计师事务 9 所审阅的 2021 年 1-6 月的审阅财务报表,披露了 2021 年 1-9 月的业绩预告信息。 另外公司补充披露了 2021 年 1-12 月的业绩预告信息,主要原因如下: 1、为使监管机构和投资者全面的了解 2021 年的预期业绩情况以及和去年同 期对比情况,公司补充披露了 2021 年 1-12 月的业绩预告信息; 2、经查阅相关规则和参考相关案例,大部分案例参照《及时性指引》等规 则仅披露对下一报告期的业绩预计,也有少部分案例披露了当年全年预计情况, 比如,康泰医学 300869.SZ 于 2020 年 7 月 31 日披露招股意向书、2020 年 8 月 14 日披露招股说明书,对 2020 年全年的业绩进行了预计;中科软 603927.SH 于 2019 年 8 月 20 日披露招股意向书、2019 年 8 月 27 日披露招股说明书,对 2019 年全年的业绩进行了预计,公司参考相关案例,同时披露了 2021 年 1-9 月和 2021 年 1-12 月的业绩预告信息。 综上所述,公司主要出于让监管机构和投资者全面充分了解公司预计业绩信 息的目的,在招股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等发行文件中补充披露了 2021 年 1-12 月 的业绩预告信息。 二、对全年业绩作出预计的基础、适用的关键参数是否合理审慎 公司在招股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等发行文件中预告的全年主要财务数据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科目 2021 年 1-12 月 营业收入 37,251.26-42,693.2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5,664.62-18,069.8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4,213.39-16,339.35 上述业绩预计的基础和关键参数如下: (一)营业收入 1、工业危险废物处置 2021 年三季度 2021 年四季度 类别 单价(元/吨) 规模(万吨) 单价(元/吨) 规模(万吨) 焚烧 3,300 1.35 3,300 1.125 10 填埋 2,700/3,200 1.19 2,700 1.7 物化 100 万元 100 万元 综合利用 150 万元 150 万元 废酸处置 未投产 2,000 1 废酸产物销售 未投产 1,060 0.73 (1)焚烧 2021 年三季度:由于设备 2021 年二季度进行过大修,运行状态良好,处置 量按照满勤运行,两条处置线处置量为 150 吨/日(产能为 189 吨/日)进行预计, 由于 2021 年 1-6 月的平均处置价格相对于 2020 年全年有所下降,故 2021 年三 季度平均处置价格在 1-6 月平均处置单价的基础上适当下调。 2021 年四季度:处置量按照每月 25 天运营,两条处置线处置量为 150 吨/ 日(产能为 189 吨/日)进行预计,由于 2021 年 1-6 月的平均处置价格相对于 2020 年全年有所下降,故 2021 年四季度平均处置价格在 1-6 月平均处置单价的基础 上适当下调。 (2)填埋 2021 年三季度:日常订单的处置量按照 2,300 吨/月进行预计。平均处置价 格参照 2021 年 1-6 月的平均单价适当下调至 2,700 元/吨,新增应急类处置业务 根据前期接洽业务情况进行预计,处置量预计为 5,000 吨,平均处置价格预计为 3,200 元/吨。 2021 年四季度:日常订单的处置量按照 2,000 吨/月进行预计,平均处置价 格参照 2021 年 1-6 月的平均单价适当下调至 2,700 元/吨;新增应急类处置业务 根据前期接洽业务情况进行预计,预计为 11,000 吨,平均处置价格按照 2,700 元 /吨进行预计。 (3)物化 由于物化业务规模较小,2021 年三季度和四季度均分别按照前期平均单季 度经营情况预计单季度收入为 100 万元。 (4)综合利用 11 由于综合利用业务规模较小,2021 年三季度和四季度均分别按照前期平均 单季度经营情况预计单季度收入为 150 万元。 (5)废酸综合利用 2021 年三季度:预计 2021 年四季度投产,2021 年三季度无收入。 2021 年四季度:预计废酸处置规模为 1 万吨,平均处置单价为 2,000 元/吨; 预计废酸产物销售规模为 0.73 万吨,平均处置单价为 1,060 元/吨,上述预测为 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结合实际情况作出。 2、医疗废物处置 由于医疗废物处置业务规模较小,2021 年三季度和四季度均分别按照前期 平均单季度经营情况预计单季度收入为 260 万元。 3、电子废物拆解 2021 年三季度:拆解量预计为 5 万台,主要系生产线升级改造原计划于 2021 年 8 月投产,8-9 月为磨合期,拆解产物销售平均价格按照 2021 年 1-6 月平均售 价预计,基金补贴平均价格按照新补贴标准进行加权平均后适当下修进行预计。 2021 年四季度:拆解量预计为 50 万台,按照生产线升级后满负荷运行预计 拆解量为 17 万台/月(每日两班工作制,正常达产在单班工作制下可达 8.5 万台/ 月),拆解物销售平均价格按照 2021 年 1-6 月平均售价适当下修后预计,基金补 贴平均价格按照核定拆解量与新补贴标准进行加权平均后适当下修进行预计。 (二)毛利率 1、工业危险废物处置 类别 2021 年下半年 预计依据 焚烧、物化及综合利用 52% 参考 2020 年全年平均毛利率适当下修 参考 2020 年全年平均毛利率(由于预计包含了 填埋 79% 单价较高的 3,200 元/吨的特定应急项目,因此 毛利率未下调) 废酸综合利用 55% 参考可行性研究报告数据适当下修 2、医疗废物处置 12 2021 年下半年毛利率均预计为 38.32%,为按照 2021 年 1-6 月的医疗废物处 置的平均毛利率进行预计,2021 年 1-6 月的平均毛利率水平相对 2020 年全年平 均毛利率水平有所下降,故预计时选取较低值。 3、电子废物拆解 2021 年三季度:考虑到试运行阶段拆解量较低,毛利率按照 2021 年 1-6 月 的低拆解量下运行的毛利率进行预计,为 12.01%。 2021 年四季度:按照 2020 年满产运行状态下运行的平均毛利率进行预计, 为 18.00%。 (三)期间费用及其他 2021 年三季度 2021 年四季度 类别 预计值 预计值 依据 依据 (万元) (万元) 税金及附 2020 年度税金及附加占营 69.47 2021 年 1-6 月平均值 263.54 加 业收入的比率 销售费用 133.98 2021 年 1-6 月平均值 133.98 2021 年 1-6 月平均值 2021 年 1-6 月平均值,另 管理费用 589.63 2021 年 1-6 月平均值 889.63 考虑上市相关费用 2021 年 1-6 月平均值,另 2021 年 1-6 月平均值,另 财务费用 -77.63 考虑足额募集资金产生 -227.63 考虑募集资金余额产生的 的利息收入 利息收入 信用减值 按照公司的预期信用损失 - 回款状况较好,未考虑 -431.80 损失 政策进行预计 综合上述,公司主要是基于当时时点的宏观环境和公司项目接洽、订单签署 情况,并充分参考公司的历史数据、和过往类似项目的业务经验,在当时时点作 出业绩预计。 三、未能考虑或者准确评估前述因素对公司业绩影响的原因 (一)工业危险废物处置业务 1、部分大额订单基于过往类似项目的实施经验成功落地概率较大,但此次 被委托方取消合作 13 公司未能考虑或者准确评估部分大额订单未能成功落地对公司业绩影响的 原因主要为部分项目前期接洽情况良好,有较为明确的合作意向,且该等操作模 式在以前年度实施良好,经验可复制,在危废处置行业中属于成熟的商业模式, 公司以前年度也有以该等形式完成的类似项目。 后期,该等订单临时接到委托方取消合作的通知,导致公司作出的收入预计 产生偏差,主要包括刘桥镇非法倾倒危废处置项目、固镇县生态环境分局非法倾 倒案件清挖的危险废弃物项目。 2、废酸综合利用业务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完工后进行多次调试验证,较预 计投产时间略有延迟 公司未能考虑或者准确评估废酸综合利用业务延迟投产对公司业绩影响的 原因主要为公司出于安全生产运营、用电负荷等的综合考虑并结合主管部门的指 导意见,在项目完工后,对全套生产设备和配套设施进行多次反复调试和验证, 导致项目投产略有延迟,与公司预计的投产时间产生偏差。在具备投入生产条件 后,公司及时向主管部门申请进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审查,并已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已取得废酸综合利用经营许可证。目前,废酸综合利用项目已投产。 (二)电子废物拆解业务 公司未能考虑或者准确评估相关因素对公司家电拆解业务业绩影响,原因一 方面为电力公司施工过程中在进行高压线路敷设时,受政府征地协调受阻的不可 控因素影响,导致拆解线高压配电房延迟约 2 个月完工,投产时间与公司预计产 生偏差,公司家电拆解生产线升级改造已全部于 2021 年 9 月底投产运行。另一 方面,大宗商品价格在三、四季度上涨,市场电子废物供货量及价格受到较大影 响,拆解量未及预期,系行业内扰动因素,可比公司大地海洋、东江环保等亦发 布了 2021 年三季度业绩下滑或业绩预计下修的公告,披露了大宗商品价格上涨 并影响电子废物供货量及价格的因素。 总体来看,公司在披露上市公告书、招股书时点作出的业绩预计,主要是综 合考虑当时时点的宏观环境、项目接洽、订单签署并参考公司历史数据和业务经 验作出,但公司对后续可能发生的经济环境变动、客户流失概率、商品价格波动 也存在一定程度的预估不足。后续,公司将加大客户开拓力度、提升业务规模、 14 增强竞争实力,提升公司的安全垫抵御上述风险;同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对于 预计或预告类信息充分考虑各方因素,做好风险提示,对于单项重大信息做到依 法依规及时披露。 四、发行文件中披露的业绩预计是否客观谨慎,是否存在为影响发行定价 而提高业绩预计的情形,是否存在误导投资者的情形 公司不存在为影响发行定价而提高业绩预计的情形,不存在误导投资者的情 形,主要如下: 1、公司在参考相关案例后,出于让监管机构和投资者全面充分了解公司预 计业绩信息的目的,同时披露 2021 年 1-9 月和 2021 年 1-12 月的业绩预告信息, 不存在主动误导投资者的情形; 2、公司补充披露的全年业绩预计系在当时时点,根据在手订单的预计以及 历史经验作出的预测; 3、公司按照招股说明书格式准则指引,在招股书中对“公司经营受宏观经 济周期波动影响的风险”、“公司业绩下滑风险”、“大客户流失的风险”、“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实施的风险”作出风险提示,且在招股书和上市公告书等发行文件中 明确载明, 前述业绩情况系公司预计数据,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 4、截至目前,公司已披露《2021 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公司的股价在 相关业绩下修后仍保持在首次公开发行价格之上,表明在业绩下修公告披露后投 资者对于公司的价值判断仍在首次公开发行定价之上,且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 资金并不存在超募的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不存在为影响发行定价而提高业绩预计和误导投资者的情形。 五、保荐机构及会计师核查意见 (一)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在招股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等发行文件同时披露 2021 年 1-9 月和 1-12 月业绩预计,主要是考虑公司当时的实际经营情况并出于让监管机构和投资者全 面充分了解公司预计业绩信息的目的。公司在披露文件中已作出提示,仅为预计 15 数据,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公司在当时时点的业绩预计,主要是 综合考虑当时时点的宏观环境、项目接洽、订单签署并参考公司历史数据和业务 经验作出,后续产生了一些突发性外部因素,公司在当时时点未能考虑或者准确 评估该等因素对公司业绩的影响,但不存在主观为影响发行定价而提高业绩预计 的情形,不存在误导投资者的情形。 (二)会计师核查意见 我们认为,超越科技在招股文件的业绩预计,主要是综合考虑当时时点的宏 观环境、项目接洽、订单签署并参考公司历史数据和业务经验作出的,当时时点 未能考虑或者准确评估后续一些突发性外部因素对公司业绩的影响,不存在主观 提高业绩预计的情形。 超越科技 2021 年报尚未审计,我们将在后续审计过程中关注工业危险废物 处置、电子废物拆解业务的实际情况。 5. 请向我部报备本次业绩预告修正事项的内幕知情人信息,并自查公司董 监高人员、5%以上股东在公告前 1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是否存在利用 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回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公司对《2021 年业绩预告修正公告》披露前 1 个月内(即 2021 年 12 月 7 日至 2022 年 1 月 7 日)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本次自查的核查对象为董监高人员、5%以上股东以及《2021 年业绩预告修 正公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网站查询,以及电话、邮件形式与董监高、5%以上股东进行沟通确认。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1 16 年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同时对相关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做了登记管理。 公司已通过电话、邮件形式与董监高、5%以上股东确认,均已获得确认未 在公司披露《2021 年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的自查期间以及内幕信息期间买卖公 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董监高持股明细》和《股东股份变更 明细清单》,公司的董监高、5%以上股东在公司披露《2021 年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的自查期间以及内幕信息期间没有买卖公司股票,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利用内 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综合上述,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在 本次公告公开披露前限定知情人员范围,对接触到本次公告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 人员及时进行了登记。经核查,在本次公告前 1 个月内,未发现公司董监高人员、 5%以上股东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次公告的内幕信息进行买卖公司股票, 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公司财务部财务经理 2022 年 1 月 6 日完成初步财务核算,核算期间仅就部 分会计处理事项与会计师进行沟通,但未交流整体财务状况。2022 年 1 月 7 日 公司财务总监就全年预计财务状况向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及总经理作出汇报, 因实际业绩区间与招股书中业绩预计数据存在差异,应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经讨论确定 1 月 7 日当天即发布业绩预告的修正公告,董事长、副董事长及总经 理承诺将做好保密工作,公司证券部根据财务核算结果予以信息披露。信息披露 后证券部将业绩预告修正信息向公司其他主要人员进行通告。该等信息披露前不 存在信息泄露情况。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目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 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17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3 日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