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越科技: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03-22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
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本着
恪尽职守、勤勉负责的工作态度,从维护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出发,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认真履行各项职能,对公司的经营管
理及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2021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报
告如下:
一、2021 度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监事会设监事3名,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监事会的人数及
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监事
会会议7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
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全体监事无缺席会议的情况,对提交
监事会审议的议案未提出异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1年2月26日,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0年1-12月财务报表审阅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公司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二)2021年3月26日,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
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三)2021年4月16日,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公司监事
津贴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公司监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四)2021年5月10日,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1年1-3月财务报表审阅报告〉的议案》《关于延长本次发行上
市方案有效期的议案》《关于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五)2021年7月26日,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年1-6月财务报表审阅报告〉的议案》;
(六) 2021年9月15日,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关
于投资建设报废车辆回收拆解及综合利用项目的议案》《关于投资建
设废旧锂电池及极片废料资源循环利用项目的议案》;
(七)2021年10月22日,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
要求,召集召开监事会会议,尽责履行监督职能,出席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及时掌握、关注公司重大决策事项,监督各项决策程序的
合法性,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度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内部控制情况、财务情况等事项进行了认
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2021年度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审核
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对会
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执行情况的合法性进行了全面、认真
的监督和检查,对高级管理人员日常规范履职和充分尽职的情况进行
了持续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履行义务。公司董事会运
作管理规范、决策程序合理、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做到认真、勤勉、尽责履职,未发现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通过听取财务部门汇报、审核检查公司财
务报表、财务状况的资料,对公司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内容进行
了认真的监督、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
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3、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收购、出售及资产重组事项,无提
交监事会审核的收购和出售资产交易等事项。
4、关联交易情况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
情形。
5、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6、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结合
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符
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公司内部
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控制重点活动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董事会
出具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不存在薄弱环节和重大缺陷。
7、关于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进行了核查,
认为公司建立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资金使用规范,不存
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8、关于利润分配预案方面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未损
害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9、对外担保情况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也未发
生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10、信息披露制度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遵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认真执行信息
披露管理制度,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三、监事会 2022 年度工作计划
2022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
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能,重点关注公司风险管理和内部
控制体系建设和执行情况,确保内部控制体系有效运行,进一步促进
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好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
健康、可持续发展。
2022年度监事会的工作计划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展开:
1、加强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对外投资、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开展
监督,促进公司内控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实施。监事会以维护公司的整体
利益为出发点,加强对企业重大经营活动和重大决策的监管力度。贯彻
执行《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它相关规定,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
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情况,确保公司的各项制度得
到有效落实。
2、加强学习以提高监督管理水平。监事会成员将不断组织监事认
真学习国家相关法规、政策,熟悉财务、审计、内控等专业知识,不断
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提升监督检查的技能,拓宽专业知识面和提高业
务水平,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同时,依法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
员的履职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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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
2022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