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越科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9-02
证券代码:301049 证券简称:超越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4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 日以电话、微信及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 2022 年 9 月 2 日以现场结合网络视
频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当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 3 人,实际出席
本次会议的监事 3 人,本次监事会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何道成主持。本
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
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 2022 年
半年度报告,更新 2022 年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数据及信息,同时对
募集资金规模进行微调,现对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
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
并于 2022 年 6 月 17 日公告的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方案进行部分调
整,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规模
调整前
本次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亿元 45,000 万
元(含 45,000 万元),且发行完成后公司累计债券余额占公司最近一
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不超过 50%,具体发行规模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调整后
本次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亿元 44,000 万
元(含 44,000 万元),且发行完成后公司累计债券余额占公司最近一
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不超过 50%,具体发行规模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调整前
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45,000
万元(含 45,000 万元),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报废车辆回收拆解及综合利用项目 59,007.63 33,0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 - 12,000.00
总计 59,007.63 45,000.00
项目投资总额高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在本
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
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
置换。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
士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调整后
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44,000
万元(含 44,000 万元),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报废车辆回收拆解及综合利用项目 59,007.63 33,0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 - 11,000.00
总计 59,007.63 44,000.00
项目投资总额高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在本
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
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
置换。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
士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
案(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
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公司拟定了《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论
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
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安徽超越环保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论证分析报告
(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
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根据《国务院
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
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
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
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就发行方案调整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
提出了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相关主体出具了关于确保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填补回报措施得以切实履行的承诺。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
措施及相关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9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