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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超越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1-22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及《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对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在查阅公司
提供的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 《关于公司签署合作框架协议暨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引入外部投资者
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超越科技”)全资
子公司安徽惠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宏科技”)本次增资旨在增强其资
本实力,优化其资本结构,增强惠宏科技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本次增资有助于惠
宏科技长远发展,符合战略发展方向。本次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协商一
致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制度的有关规
定,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增资及引入
外部投资者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
会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汪新民




                                                    2022 年 11 月 22 日
(本页无正文,为《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
会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木利民




                                                    2022 年 11 月 22 日
(本页无正文,为《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
会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彭征安




                                                    2022 年 1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