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49 证券简称:超越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2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月16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月16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3年1月16日(星期一)9:15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1月16日(星期一)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 会议召开的地点: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沙河镇超越循环经济 产业园一楼会议室。 3.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 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 5. 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高志江先生 6.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 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7. 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本次会议现场出席及网络出席的股东和股 东代理人共6人,共持有(或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70,694,658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75.0049%。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70,690,000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75%。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股东共2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4,6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总数的0.0049 %。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共持有(或代表)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2,125,3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2.2549%。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120,700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2.25%。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2人, 代 表 公 司有 表 决权 股 份 4,658 股 ,占 公 司 有表 决 权的 股 份 总数 的 0.0049%。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中伦(杭 州)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表决 并通过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的议案》 会议经过逐项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了该项议案。逐项 累积投票表决情况如下: 1.01选举高志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70,690,100票,占参与投票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93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120,800票,占参与投票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7855%。 表决结果:高志江先生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李光荣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70,690,100票,占参与投票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93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120,800票,占参与投票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7855%。 表决结果:李光荣女士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高德堃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70,690,100票,占参与投票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93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120,800票,占参与投票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7855%。 表决结果:高德堃先生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蒋龙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70,690,100票,占参与投票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93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120,800票,占参与投票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7855%。 表决结果:蒋龙进先生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 议案》 会议经过逐项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了该项议案。逐项 累积投票表决情况如下: 2.01选举汪新民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70,690,100票,占参与投票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93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120,800票,占参与投票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7855%。 表决结果:汪新民先生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彭征安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70,690,100票,占参与投票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93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120,800票,占参与投票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7855%。 表决结果:彭征安先生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木利民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70,690,100票,占参与投票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93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120,800票,占参与投票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7855%。 表决结果:木利民先生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监事的议案》 会议经过逐项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了该项议案。逐项 累积投票表决情况如下: 3.01选举袁帅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70,690,100票,占参与投票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93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120,800票,占参与投票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7855%。 表决结果:袁帅先生当选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选举袁峰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70,690,100票,占参与投票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93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120,800票,占参与投票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7855%。 表决结果:袁峰先生当选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中伦(杭州)律师事务 所 律师姓名:卞清菁、金晶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 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 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中伦(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