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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超越科技: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木利民)2023-04-18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木利民)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要求,在

2022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

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

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一方面,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

事会的相关事项,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

作;另一方面发挥各自的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和参与研究公司的发展,

为公司的审计及高管提名等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现就本人2022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年度,本人参加了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历次会议和公

司股东大会,公司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

决策等事项均按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22年度本人未对

公司董事会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
        2022年度公司召开了8次董事会,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

下:

           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
姓名                                        缺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未出席

木利民        8          8           0         0          否

       2022年度公司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情

况如下:

           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
姓名                                        缺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未出席

木利民        3          3           0         0          否

       本人对本年度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进行了详细的

审议,并且认为公司两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故对

2022年度提交董事会审议表决的所有议案,全部投了赞成票,没有反

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年度,本人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恪尽职

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与公司其他两位独立董事就

相关事项共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发表独立                                         意见
序号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意见时间                                         类型
                  第 一届 董事会 第十七 次会 议《关 于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
                  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1   2022年3月18日                                      同意
                  员 2021 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2 年度薪
                  酬方案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度公司
                  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及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
                  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
                  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关于公
                  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
                  对 象发 行可转 换公司 债券 方案的 议
                  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
                  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
                  司 前次 募集资 金使用 情况 报告的 议
2   2022年6月17日 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同意
                  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与填
                  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
                  议规则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
                  (2022 年-2024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
                  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
                  宜的议案》《关于公司废旧锂电池及极
                  片废料资源循环利用项目实施主体变
                  更的议案》
                    第 一届 董事会 第二十 次会 议《关 于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公司非经营
 3    2022年8月24日                                      同意
                    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
                    项说明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
                      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
                      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论证分析报告
 4     2022年9月2日                                      同意
                      (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
                      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
                      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2022年11月22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关于
 5                    公司签署合作框架协议暨全资子公司 同意
            日        增资扩股引入外部投资者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
       2022年12月28   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董事候选
 6                                                       同意
            日        人的议案》《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在2022年度任期内,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

见,发挥了独立董事专业优势。本人认为公司2022年审议的重大事项

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审议和表决重大事项的程序合

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在2022年度任职期间,受客观因素影响无法到达现场,本人积极

通过视频等方式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进行考察,详实地听取相关人员的

汇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概况和财务状况,通过电话、视频、邮件

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管保持密切联系,共同分析公司所面临的经济

形势、行业发展趋势等信息,时刻关注外部行业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

司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掌握公司经营及运行状态,对公司重大事项

进行全面了解,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四、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 本人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主持召开一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总结2021年度工作,切实履行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

    积极参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严格按照《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参与制定及审查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的薪酬政策与考核方案,监督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切实履行

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五、培训和学习情况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

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

    2、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
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

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

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

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3、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

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

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

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更全面的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

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

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

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六、其他工作

    1、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

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2、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3、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

构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

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

    2023年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

认真尽责、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利用自己的专
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

决策提供参考意见。本人也衷心希望公司在董事会领导下稳健经营、

规范运作,不断增强盈利能力,使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谢谢!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木利民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