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电微力: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2022-01-07
证券代码:301050 证券简称:雷电微力 公告编号:2022-002
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补选非独立董事的相关情况
近日,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韩陈诚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其担任的本公司第一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其在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所担任
的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韩陈诚先生原定任期自2020年1月起至2023年1月
止,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31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辞职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韩陈诚先生辞职后,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
生效。
为保证董事会工作正常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后,公司于2022年1月
5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陈船筑先
生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陈船筑先生
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职期限自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陈船筑先生作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任职资格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补选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经审查公
司董事会提供的董事候选人陈船筑先生的相关资料,未发现有《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
入尚未解除的情形,陈船筑先生的任职资格不违背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禁止性规定,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
任岗位的职责要求。公司董事会对提名补选董事的审议、表决等程序均符
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陈船筑先生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7日
附件:候选人简历
陈船筑先生,1989年出生,毕业于英国白金汉大学工商管理专
业,学士学位,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2014.11-2016.6任福建
富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10-至今,任厦门鑫点击网
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6.8-至今,任新华都实业集团有限公
司监事,2018.12-至今,任厦门鹰航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2021.7-
至今,任厦门均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
陈船筑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日,陈船筑先
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陈船筑先生与公司股东陈发树先生存在关联关系,除此之外,与其
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
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
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
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