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电微力: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2022-02-2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成都雷电微力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电微力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雷电微力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
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056 号)同意注册,雷电微力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4,200,000 股,并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首次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 72,600,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
公 司 总 股 本 为 96,800,000 股 , 其 中 无 流 通 限 制 及 锁 定 安 排 的 股 票 数 量 为
18,725,74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3448%;有流通限制或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
为 78,074,25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0.6552%。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份数量为 971,993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1.0041%,限售期限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成都雷电微力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该部分限售
股将于 2022 年 2 月 24 日起上市流通。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
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况。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根据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
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
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均在限售期内严格遵守了上
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上述股东亦
不存在违法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2 月 24 日(星期四)。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971,993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1.0041%。
3、本次解除限售股东户数共计 6,205 户。
4、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本次解除限售 剩余限售
股东名称 限售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
971,993 1.0041% 971,993 0
售限售股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
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
四、股权结构变动表
本次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解除限售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解除限售前 本次变动 本次解除限售后
类别
股份数量(股) 占比( ) 增加(股) 减少(股) 股份数量(股) 占比( )
一、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8,725,748 19.3448 971,993 - 19,697,741 20.3489
二、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78,074,252 80.6552 - 971,993 77,102,259 79.6511
其中:首发后限售股 971,993 1.0041 - 971,993 - -
2
本次解除限售前 本次变动 本次解除限售后
类别
股份数量(股) 占比( ) 增加(股) 减少(股) 股份数量(股) 占比( )
首发前限售股 72,600,000 75.0000 - - 72,600,000 75.0000
三、总股本 96,800,000 100.0000 - - 96,800,000 100.0000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
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以及股
东承诺的内容;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
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综
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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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的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陈熙颖 胡 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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