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电微力:2021年内控自我评价报告2022-04-25
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
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
我们对公司2021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
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
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
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
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
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
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
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
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
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
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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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
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
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
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成都雷电微晶科技
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人力资源、资金活
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成本费用核算与管理、销售业务、投资管理、
研究与开发、生产管理、财务报告、信息披露管理控制。
1、组织架构
公司为有效地计划、协调和控制经营活动,已合理地确定了组织单位
的形式和性质,并贯彻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比较科学地划分了每个
组织单位内部的责任权限,形成相互制衡机制。公司已指定专门的人员具
体负责内部的稽核,保证相关会计控制制度的贯彻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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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力资源
公司已建立和实施了较科学的聘用、培训、轮岗、考核、奖惩、晋升
和淘汰等人事管理制度,并聘用足够的人员,使其能完成所分配的任务。
公司还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针对不同岗位展开多种形式的后期培训教育,
使员工都能胜任目前所处的工作岗位。
3、资金管理
公司已对货币资金的收支和保管业务建立了较严格的授权批准程序,
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已作分离,相关机构和人员存在相互制约
关系。公司已按国务院《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明确了现金的使用范围及
办理现金收支业务时应遵守的规定。公司已按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
法》及有关规定制定了银行存款的结算程序。公司规定下属企业严禁进行
期货交易、严禁擅自向外单位出借多余资金、严禁向职工集资、严禁私设
银行账户等。公司没有影响货币资金安全的重大不适当之处。公司已形成
了筹资业务的管理制度,能较合理地确定筹资规模和筹资结构,选择恰当
的筹资方式,较严格地控制财务风险,以降低资金成本。公司筹措的资金
没有严重背离原计划使用的情况。
4、采购业务
公司已建立稳定的供应商供货渠道,对需要采购的原材分门别类,对
供应商资料进行评审,确保所采购的原材料能保障公司经营的需要。公司
已较合理地规划和设立了采购与付款业务的机构和岗位。明确了存货的请
购、审批、采购、验收程序。应付账款和预付账款的支付必须在相关手续
齐备后才能办理。
5、资产管理
公司已建立了实物资产管理的岗位责任制度,能对实物资产的验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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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领用发出、保管及处置等关键环节进行控制,采取了职责分工、实物
定期盘点、财产记录、账实核对、财产保险等措施,能够较有效地防止各
种实物资产的被盗、偷拿、毁损和重大流失。
6、成本费用核算与管理
公司已建立了成本费用控制系统及全面的预算体系,能做好成本费用
管理和预算的各项基础工作,明确了费用的开支标准。但在及时对比实际
业绩和计划目标,并将比较结果作用于实际工作方面还欠深入和及时。
7、销售业务
公司已制定了比较可行的销售政策,已对定价原则、信用标准和条件、
收款方式以及涉及销售业务的机构和人员的职责权限等相关内容作了明确
规定。股份公司范围内企业之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按照统一的内部结算
价格进行结算。实行催款回笼责任制,公司和下属企业一律将收款责任落
实到销售部门,并将销售货款回收率列作主要考核指标之一。权限上,在
公司本部的授权范围内,下属企业可自主对外办理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货款结算业务。
8、投资管理
为严格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建立了较科学的对外投资决策程序,实行
重大投资决策的责任制度,相应对外投资的权限集中于公司本部(采用不
同的投资额分别由公司不同层次的权力机构决策的机制)。对投资项目的
立项、评估、决策、实施、管理、收益、投资处置等环节的管理较强。公
司没有严重偏离公司投资政策和程序的行为。
9、研究与开发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研发体系,设置了项目市场部、研发部、生产部基
础工艺组和新产品导入工程组等多个部门和组别。公司建立了完善的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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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立项体系,对新产品、新技术和新工艺的研发项目立项、执行、考核、
评审、奖励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公司制定了《新产品试制过程控制程序》,
对新产品试制过程进行控制,以保证试制出来的新产品的质量特性符合设
计和开发的要求;公司还建立了《设计和开发控制程序》,对设计和开发
的全过程进行控制,确保产品能满足客户的需求和期望及有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
10、生产管理
公司建立了生产管理制度,规范生产计划的编制,按照生产计划组织
生产,依据产品特点确定工艺要求,严格执行生产工艺纪律和过程质量控
制,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测,对计划及时进行修订调整,符合公司
的实际生产能力和发展需求,保证生产经营活动安全、稳定,生产成本核
算及时准确。
11、财务报告
公司财务部负责编制公司财务报告,严格按照国家会计政策等法律法
规和公司相关内控制度的规定完成工作,确保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
完整。针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公司按照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
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保证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同
时,对于财务报告的信息披露管理的制度执行,对于相关内幕知情人进行
及时的登记监督,保证公司财务信息不会提前泄露。
12、信息披露管理控制
为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根据《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
规定,公司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该等制度明确了重大信息报告、审批、披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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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明确了公司管理人员在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中的责任和义务。
该制度有助于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提升规范运作和公司治
理水平,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得到了有
效执行,未发生内部信息泄露和内幕交易情形,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决
策参与权,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
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
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
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
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等级 定量标准
错报≥资产总额的1.5%;
重大缺陷
或错报≥利润总额的5%
资产总额的1%≤错报<资产总额的1.5%;
重要缺陷
或利润总额的3%≤错报<利润总额的5%
错报<资产总额的1%;
一般缺陷
或错报<利润总额的3%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1)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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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
发现该错报;
3)审计委员会以及内部审计部门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4)已经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差错进行错报更正。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5)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6)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7)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
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8)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
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是指除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缺陷等级 定量标准
1、评价期内因内部控制设计不健全或运行不规范等因素导致直接财
重大缺陷 产净损失总额≥最近一次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的1%;
2、潜在负面影响:已经对外正式披露并对公司造成重大负面影响。
1、最近一次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的0.5%≤评价期内因内部控制设计
不健全或运行不规范等因素导致直接财产净损失总额<最近一次经审
重要缺陷 计的净资产总额的1%;
2、潜在负面影响: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造成重大负
面影响。
1、评价期内因内部控制设计不健全或运行不规范等因素导致直接财
一般缺陷 产净损失总额<最近一次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的0.5%;
2、潜在负面影响:受到省级(含省级)以下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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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造成重大负面影响。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1)公司相关制度规定或实际行为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重大决策失误;
3)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4)安全、环保事故等事项对公司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5)内部控制评价确定的“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1)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的缺陷;
2)内部控制、内部监督发现的重要缺陷未及时整改;
3)重要业务系统运转效率低下。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控
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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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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