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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雷电微力: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04-25  

                                         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度,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

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

法规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权益角度出发,认真履行监督

职责,列席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

等事项进行了监督检查,有效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现将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2021年度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3次监事会,具体情况下:
序号        会议编号                          召开时间

1           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2021年4月26日

2           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2021年9月15日
3           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2021年10月25日


       1、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

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

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
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

议案》。

       2、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9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

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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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费用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将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在最高额度内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

   3、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

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2021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监督检查情况

   (一)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2021年,公司监事会监事列席了历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对公司

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决策程序

严格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各项规定,

相关的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不存在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股东权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2021年,监事会积极履行检查公司财务状况的职责,认为:公司财务

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

反映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关联交易决策

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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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际控制人及配偶

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的贷款提供关联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2021年,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

   (五)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和

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公司章程》和《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

进行管理和使用,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

投向和用途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建立了较为完善和合理的内部控制体系,并且得到了有效地执行。内部控

制体系的建立与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高效开展,起

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在2021年度的所有重大方面都得到有效的内部

控制。

   (七)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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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公司未进行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八)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

   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公司根据有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制订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信息披露暂缓及豁免

管理办法》。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履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有关

规定和要求,并严格按照该制度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范围,及时登记内

幕信息知情人员名单及其个人信息,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的保密情况进行自

查监督,没有发现内幕交易以及被监管部门要求整改的情形。

   2022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

规范运作。




                              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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