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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雷电微力: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2-12-2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成都
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电微力”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规定,中信证券对雷电微力拟使用超募资金 21,800 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
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056 号《关于同意成都雷电
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
〔2021〕832 号《关于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
板上市的通知》同意,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42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
格为人民币 60.64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6,748.80 万元,扣除
发 行 费 用 ( 不 含 税 ) 人民 币 10,937.26 万 元 ,实 际募 集 资金 净额 为人民币
135,811.54 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8 月 19 日出具了“天健验[2021]11-
36 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
户管理,且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35,811.54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金
额为 63,000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超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部分为超募资金,
                                        1
超募资金总额为 72,811.54 万元。截至 2022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及超募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募集资金余额
   1      生产基地技改扩能建设项目    22,500.00        10774.13       12,257.47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0,500.00        3,428.47       17,735.30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0,000.00        20,000.00          -
   4             超募资金             72,811.54        21,800.00      52,808.20
                合计                  135,811.54       56,002.60      82,800.97
(注:以上募集资金余额包含募集资金存放期间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收入)

       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截
至 2022 年 11 月 30 日,超募资金余额为 52,808.20 万元。

       三、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经营
情况,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21,800 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9.94%。本次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

       随着公司业务发展,生产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公司经营性流动资金需求日益
增加,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
盈利能力,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公司计划使用超募资金 21,800 万元用
于永久补充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
利于公司降低财务成本,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
本次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合理的也是必要的。

       五、雷电微力承诺

       1、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超过超募资金总

                                         2
额的 30%;

    2、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与专
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12 月 29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
金 21,800 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12 月 29 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 监事会同 意使用 部分 超 募 资 金
21,800 万元(含本数)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
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解决公司经营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需求,降低财务
费用,优化财务指标,更好地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该等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将不超过 21,800 万元人民币
的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雷电微力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
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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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必要的决策程序,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因此,保
荐机构对雷电微力本次使用超募资金 21,800 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熙颖             胡   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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