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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雷电微力: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龚敏)2023-04-26  

                                       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2022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
认真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勤勉尽责,及
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积极出席公司2022年度召开的相关
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
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2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向各位股
东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10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应出席董事会8次,实
际出席董事会8次,没有委托出席或缺席情况,不存在连续两次未参加董
事会会议的情况;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认真审议,以谨慎的态
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符合法律规定,重大经
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决议合法有效,故对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同时本人列席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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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席董事会情况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未
 龚                                       席次数       数       亲自出席会议
 敏            8                8             0          0          否
                                 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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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意见情况

      2022年度,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就公司相关事
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一)2022年4月22日,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
《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对
《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关于

公司续聘2022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2021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的议案》《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说明的

议案》《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这6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2年8月24日,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
《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及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独
立意见。
      (三)2022年9月15日,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2022年10月10日,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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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2022年11月7日,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的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
见。
   (六)2022年12月26日,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

的《关于聘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七)2022年12月29日,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的
《关于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募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以及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
会、战略委员会及技术委员会委员,2022年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开展
工作,恪尽职守,履行相关职责。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按照《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
则》的规定,召集主持薪酬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了公司2022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方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2022年
公司员工工资调整方案等事项,充分发挥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专业职
能及监督作用。
   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按照《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
参与提名委员会会议,并认真审查了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
提名流程及任职资格,切实履行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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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积极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工作人员进行沟通,及时了解公司日常经营及财务状况,关注外部
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产生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
况。此外,本人与公司法律顾问单位保持交流,及时了解公司在内部控

制、治理层规范、信息披露等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

    五、在投资者权益保护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利用自身
专业知识和经验,认真审议公司重大事项,充分保持独立性,客观、审
慎地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
   (二)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制度》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切实维护
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2022年度,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新颁布的各
项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己
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七、其他

   (一)2022年度,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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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2022年度,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2022年度,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独立董事:龚敏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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