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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远信工业: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启宏)2022-04-21  

                                                  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陈启宏)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
 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加
 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1 年度的工作中,诚实、勤勉、
 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重大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权益。现就本人 2021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1 年,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本人应出席 6 次,亲自出席 6 次,没有
 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2021 年,公司共召开 3 次股东大会,
 本人出席 3 次。本年度,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
 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很多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
 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 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
 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对公司 2021 年
 度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并对重大事项进行调查和询问后,基
 于独立判断立场,与公司另一位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共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序号      召开日期          会议届次                事 项            意见类型
                                            1、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
                                            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   2、关于聘请 2021 年度公司审计机
1   2021 年 2 月 22 日                                                        同意
                             次会议         构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高管
                                            薪酬方案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
2   2021 年 9 月 12 日                                                        同意
                             次会议         额的议案

                                            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3   2021 年 10 月 7 日                      行费用的议案                      同意
                             一次会议
                                            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三、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为积极推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
按照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制度要求,积极召集和主持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审议了公司 2021 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讨论 2020 年度董事及经营班
子工作情况,按照绩效评价标准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进行有效评估,
提出合理化建议,认真履行了相关工作职责。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的委员,按照委员会
工作细则的相关制度要求,分别审议和讨论了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近
三年财务报表事项、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延长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方案有效期事宜、关于设立杭州分公司的议案、提名吕丹枫为公司证券事务
代表候选人、确认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等事项,认真履行了相关工
作职责。

    四、现场检查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
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财务状况,与公司其
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
展情况,充分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提出建议,
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五、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1 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独
立董事的职责。报告期内,通过查阅资料、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座谈交流和通过
电话与公司其他董事、董事会秘书、监事等有关人员保持较为密切的联系,认真
听取公司相关汇报,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公
司的发展战略及规范运作等方面向管理层提出许多意见与建议,对董事会科学决
策、规范运作和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广
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同时,本人持续关注本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的完
成信息披露工作,确保投资者公平、及时地获得相关信息。

    六、其他工作情况

    1、 本年度未发生对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2、本年度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3、本年度未发生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股东赋予本人权利的各个方面忠实地履行自己
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发挥个人专长,为公司的健康发展提供
了有价值的参考意见。2022 年,本人将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
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述职人:陈启宏
                                                       2022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