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信工业: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11-11
证券代码:301053 证券简称:远信工业 公告编号:2022-040
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2年11月11日(星期五)下午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2022年11月11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1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
间。
3、会议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澄潭工业区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一楼
会议室。
4、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
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
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
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少军
7、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总数为8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59,314,4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2.5537%。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7人,代表股份59,284,96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5176%;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1人,代表
股份29,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1%。
中小股东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
股份29,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
东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通过网络
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29,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1%。
8、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9、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表决情况
如下:
1. 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绍兴柯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投资
合作协议>暨对外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59,284,960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503%;29,5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97%;
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指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及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股份低于 5%[不含]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反对 2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2. 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逐项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01 选举陈少军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59,284,960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503%。
其中中小股东(指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及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股份低于 5%[不含]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
陈少军先生当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2 选举张鑫霞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59,284,960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503%。
其中中小股东(指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及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股份低于 5%[不含]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
张鑫霞女士当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3 选举陈学均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59,284,960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503%。
其中中小股东(指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及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股份低于 5%[不含]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
陈学均先生当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4 选举丁伯军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59,284,960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503%。
其中中小股东(指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及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股份低于 5%[不含]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
丁伯军先生当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 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逐项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3.01 选举胡旭微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59,284,960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503%。
其中中小股东(指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及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股份低于 5%[不含]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
胡旭微女士当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2 选举蔡再生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59,284,960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503%。
其中中小股东(指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及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股份低于 5%[不含]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
蔡再生先生当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 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逐项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4.01 选举陈小良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59,284,960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503%。
其中中小股东(指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及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股份低于 5%[不含]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
陈小良先生当选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02 选举张雪芳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59,284,960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503%。
其中中小股东(指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及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股份低于 5%[不含]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
张雪芳女士当选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监事求金英女士与陈小良先生、张雪芳
女士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均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的刘秀华律师和汪节云律师现
场见证,并出具了《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审议的议案与会议通知相符、表决程
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