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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远信工业: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4-24  

                                             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远
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远信工业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拟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议审议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和必要的沟通。现基
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拟聘请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专业审计机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
与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审计,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
作要求。因此,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胡旭微                  蔡再生



                                                      2023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