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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森赫股份: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文华)2022-04-26  

                                                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徐文华现任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战略委员会的委员。在 2021 年度担任
 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1
 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
 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权益,较好的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现将 2021 年度
 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1 年度,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
 事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公司做出
 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本人在 2021 年任职期间,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
 案经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同时,公司对于本人的
 工作也给予了极大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做出独立判断的情况发生。

     2021 年度公司召开 5 次董事会,3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列席会议的具体
 情况如下:

独立董   应参加董   现场出席董   通讯出席董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事姓名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大会次数

徐文华      1           1            0           0             否              1




     二、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对公司 2021 年
度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并就关键问题在核查后,在董事会上就相关
事项均投了赞成票,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2021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针对《关于聘任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发表同意独立意见。

    本人在 2021 年度任职期间未对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三、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战略委员会的委员,按照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
关要求,充分行使自己的各项合法权利和义务,同时督促提名委员会对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审议并通过公司对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与
各委员达成一致意见后报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2、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
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对需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认真查阅相关文件,
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
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全体股东。

    五、对公司调研情况

    通过实地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外,还通过电
话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
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和
意见,关注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始终重视学习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
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及公司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
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
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情况

       1、2021 年任职期内,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2021 年任职期内,未发生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2021 年任职期内,未发生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的情况;

       4、2021 年任职期内,未发生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5、2021 年任职期内,未发生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的情
况。

       经自查,本人仍然符合独立性的规定,本人的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事项未发生
变化。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
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客观公
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民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创造良
好业绩,尽力发挥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我履行职责过程
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感谢。

       2022 年度,本人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
决策,为公司的发展壮大建言献策,为董事会的科学决 策提供参考意见,切实
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做出努力。




                                                          独立董事:徐文华
                                                          2022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