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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森赫股份: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届满离任-徐逸星)2022-04-26  

                                                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徐逸星作为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2021
 年度,本人因任期届满,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离任,自 2021 年 12 月 2 日不再担
 任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职务。

     在 2021 年度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
 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1 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
 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
 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较好的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
 性作用。现将 2021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在 2021 年度任职期间,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本人积极参加公
 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
 为公司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本人在 2021 年任职期间,对提交董事
 会的全部议案经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同时,公司
 对于本人的工作也给予了极大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做出独立判断的情况发生。

     2021 年度公司召开 5 次董事会,3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列席会议的具体
 情况如下:

独立董   应参加董   现场出席董   通讯出席董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事姓名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大会次数

徐逸星      4           4            0           0             否              3
    二、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对公司 2021 年
度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并就关键问题在核查后,在董事会上就相关
事项均投了赞成票,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表事前认可意见的情形

    2021 年 3 月 10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上《关于公司 2021 年度
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二)发表同意独立意见的情形

    1、2021 年 3 月 10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上,针对《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同意独立意见。

    2、2021 年 9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针对《关于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已用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同意独立意见。

    3、2021 年 11 月 1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针对《关于提
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发表同意独立意见。

    三、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的委员,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充分行使自己的各项合法权
利和义务,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进行审议,与各委员达成一致意见后报公
司董事会审议。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2、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
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对需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认真查阅相关文件,
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
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全体股东。

       五、对公司调研情况

       通过实地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外,还通过电
话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
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和
意见,关注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始终重视学习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
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及公司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
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
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情况

       1、2021 年任职期内,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2021 年任职期内,未发生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2021 年任职期内,未发生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的情况;

       4、2021 年任职期内,未发生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5、2021 年任职期内,未发生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的情
况。

       经自查,本人仍然符合独立性的规定,本人的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事项未发生
变化 。
    本人作为公司的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的规定和要求,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切实发挥独立董事
的作用,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民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
健经营,创造良好业绩,尽力发挥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本人担任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任期已届满,自 2021 年 12 月 2 日起不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一职。
在此向各位股东、公司管理层以及一起共事的同事表示感谢,并祝愿公司在今后
取得更大的发展!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我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
合和支持,在此表示感谢。


                                                       独立董事:徐逸星
                                                       2022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