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森赫股份: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2022-09-07  

                        证券代码:301056           证券简称:森赫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5


                       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6 日召开了第四
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
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结合
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将“电梯智能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和“企业技
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两个募投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自项目建设起
36 个月。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涉及变更募集资金的用途及实施方式,不会
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在董事
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13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
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66,696,667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
格为人民币 3.9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26,211.79 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股票所支付
的承销、保荐费用、中介费、信息披露费等发行费用 4,537.79 万元(不含增值税)
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1,674.00 万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对资金到位情况
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5390 号)。

    二、前期募集资金投资额的调整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由于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1,674.00 万元,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预计募集资金金额 33,997.38 万元,为保
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效维护全体股东
的合法权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对募投项目
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如下调整:
                                                                          单位:万元

                                                    调整前使用募集     调整后使用募集
序号             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资金投入金额       资金投入金额

 1      电梯智能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      16,954.73          16,954.73         14,000.00

 2      企业技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7,232.28           7,232.28          2,800.00

 3      营销维保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9,810.37           9,810.37          5,200.00

合计                                    33,997.38          33,997.38         22,000.00


       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后,不足部分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
或通过自筹资金方式补足。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

 1      电梯智能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                  14,000.00                 3,858.44

 2      企业技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2,800.00                  156.27

 3      营销维保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5,200.00                 2,099.59

                合计                                22,000.00                 6,114.30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
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公司拟对部分募投项目的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序号              投资项目
                                        日期(调整前)         日期(调整后)

 1       电梯智能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   自项目建设起 12 个月   自项目建设起 36 个月

 2       企业技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自项目建设起 18 个月   自项目建设起 36 个月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虽然,公司募投项目已在前期经过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实际建设过程因
疫情等客观因素影响,生产及研发检测用设备合同的洽谈、确认与签署、采购、
运输、安装及调试相应滞后,部分募投项目的整体进度放缓,预计无法在计划的
时间内完成建设。根据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经审慎研究后,公司计划
将“电梯智能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和“企业技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两个项目
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自项目建设起 36 个月。

       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电梯
智能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和“企业技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建设进度的调整,
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
期发展规划与股东的长远利益。
       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等相关规定,加强项目进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
的合法、有效,使项目按新的计划进行,实现公司与全体投资者利益的最大化。

       六、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宜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9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
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结合目前募投项
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将“电梯智能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和“企业技术中心升级
建设项目”两个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自项目建设起 36 个月。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改
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
重大不利影响。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9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
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
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做出
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
期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涉及募投项目
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因此,独立董事一
致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上述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
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且全体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
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