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1057 证券简称:汇隆新材 公告编号:2024-069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汇隆新材 股票代码 301057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周国强 谢明兰 电话 0572-8899721 0572-8899721 办公地址 浙江省德清县禹越镇杭海路 浙江省德清县禹越镇杭海路 电子信箱 info@zjhuilong.com.cn info@zjhuilong.com.cn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405,616,732.53 372,956,456.56 8.7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8,891,823.07 28,333,263.84 -33.3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19,493,011.77 25,590,182.78 -23.83% 利润(元) 1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42,341,542.70 15,696,482.37 -369.7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6 0.26 -38.4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6 0.26 -38.4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44% 4.31% -1.87%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972,240,014.12 896,391,269.47 8.4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742,436,660.65 771,207,473.52 -3.73%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 6,659 0 0 东总数 股东总数(如有) 的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沈顺华 境内自然人 33.58% 39,414,600 39,414,600 不适用 0 境内非国有 浙江华英汇控股有限公司 11.19% 13,138,200 13,138,200 不适用 0 法人 德清汇隆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境内非国有 5.53% 6,488,000 6,488,000 不适用 0 (有限合伙) 法人 朱国英 境内自然人 5.35% 6,278,700 5,839,200 不适用 0 彭涛 境内自然人 2.57% 3,021,400 0 不适用 0 北京理享家私募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理享家定增尊享一 其他 1.76% 2,071,192 0 不适用 0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钱海平 境内自然人 1.70% 2,000,000 0 不适用 0 冯涛 境内自然人 1.58% 1,852,613 0 不适用 0 谢恺 境内自然人 1.28% 1,500,474 0 不适用 0 钱桂英 境内自然人 0.99% 1,165,400 0 不适用 0 股东沈顺华与股东朱国英系夫妻关系,华英汇系沈顺华、朱国英及其子朱嘉豪设立的公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 司,汇隆投资系沈顺华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合伙企业。公司未知其他前 10 名股东之 动的说明 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以及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 股东谢恺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 44,300 股、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 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 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 1,456,174 股,合计持有公司股票 1,500,474 股。 有) 持股 5%以上股东、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2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投资建设年产 27 万吨绿色新材料及 1000 万套户外用品数字化工厂项目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1 月 29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年产 27 万吨绿色新材料及 1000 万套户外用品数字化工厂项目 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湖州莫干山高新技术开发区城北园区环城北路北侧投资建设“年产 27 万吨绿色新材料及 1000 万 套户外用品数字化工厂项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该项目投资的所有后续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办理相关审批 手续、确定及签署相关协议与文件、项目投融资、建设、运营等各项具体工作。 截至 2024 年 6 月 3 日,公司已通过公开招拍挂的方式竞得项目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已全部取得《不动产权 证书》。 (二)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基于原募投项目用地被政府收回、绿色纤维市场空间广阔和行业政策支持力度加大等原因,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1 月 29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将原募投项目“年产 15 万吨智能环保原液着色纤维项目(第一期)”变 更为“年产 10 万吨绿色新材料项目”(以下简称“新募投项目”)。 新募投项目为公司“年产 27 万吨绿色新材料及 1000 万套户外用品数字化工厂项目”的子项目。项目位于高新区城北 园区环城北路北侧,投资总额 48,000 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 14,201.73 万元,剩余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股权 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重新签署三方监管协议,并办理新募投项目投资的所有后续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办理相关审批 手续、确定及签署相关协议与文件、项目投融资、建设、运营等各项具体工作。截至 2024 年 3 月 4 日,公司已通过公开 招拍挂的方式竞得上述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取得上述地块的《不动产权证书》。 (三)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2024 年 1 月 29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鉴于首次授予的 2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根据公司《激励计划》 的规定,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6 万股。公司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分别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了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24 年 3 月 22 日,公司已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117,450,438 股变更为 117,390,438 股。 2024 年 4 月 7 日,公司已依照相关规定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 2024 年 2 月 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沈顺华先生、朱国英女士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同,计划自增持股份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的 6 个月内,以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连续竞价、大宗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 的其他合法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 500 万元。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 划实施期限届满暨增持结果公告》。截至 2024 年 8 月 6 日,朱国英女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 持公司股份 439,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总股本为 116,096,783 股,即本公告披露日的总股本 117,390,438 股剔除公司回 购专用账户中的 1,293,655 股)的 0.38%,增持金额为人民币 5,046,194.30 元(不含手续费)。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已 届满。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五)回购公司股份 2024 年 2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 方案的议案》。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 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拟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 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8.00 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293,655 股,占公司目 前总股本的 1.10%,最高成交价格 13.11 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 10.13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5,008,027.45 元(不含交易 费用)。 (六)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 2024 年 3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 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0 元对价的方式分别收购蓝澳纺织持有的 27%的汇蓝绿纤股权、兴澳科技持有 的 18%的汇蓝绿纤股权。本次股权收购完成后,汇蓝绿纤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024 年 6 月 27 日,汇蓝绿纤已依照相关规定完成上述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七)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 2024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17,390,438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股份 1,084,355 股后的股本 116,306,08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 币 3.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4,891,824.90 元,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 结转下一年度。在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如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 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自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公司股份回购导致参与分配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化,由 116,306,08 股变化为 116,096,783 股。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5408 元,公司实 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金额为 34,891,820.04 元(含税,因每股派息小数截取尾差,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中分配总 额 34,891,824.90 元有 4.86 元差异)。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6 月 24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6 月 25 日。该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24 年 6 月 18 日实施完毕。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