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1057 证券简称:汇隆新材 公告编号:2022-064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 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汇隆新材 股票代码 301057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沈顺华 谢明兰 电话 0572-8899721 0572-8899721 办公地址 浙江省德清县禹越镇杭海路 浙江省德清县禹越镇杭海路 电子信箱 info@zjhuilong.com.cn info@zjhuilong.com.cn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264,572,592.49 287,998,064.93 -8.13% 1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6,750,636.44 37,623,520.73 -28.9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23,302,422.40 36,283,574.28 -35.78% (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5,340,145.26 42,587,302.08 -112.5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4 0.46 -47.8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4 0.46 -47.8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38% 9.92% -5.54%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721,886,151.16 689,338,964.36 4.7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605,264,979.58 600,354,343.14 0.82%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 5,820 0 0 股股东总数 股股东总数(如有) 的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沈顺华 境内自然人 36.09% 39,414,600 39,414,600 浙江华英汇控股有限公 境内非国有法人 12.03% 13,138,200 13,138,200 司 德清汇隆投资管理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5.94% 6,488,000 6,488,000 企业(有限合伙) 朱国英 境内自然人 5.35% 5,839,200 5,839,200 冯涛 境内自然人 3.26% 3,560,000 3,560,000 彭涛 境内自然人 2.75% 3,000,000 3,000,000 德清德锐股权投资基金 境内非国有法人 2.56% 2,800,000 2,800,000 有限公司 钱海平 境内自然人 1.83% 2,000,000 2,000,000 顾高良 境内自然人 1.47% 1,600,000 1,600,000 杨敏 境内自然人 1.37% 1,500,000 1,500,000 股东沈顺华与股东朱国英系夫妻关系,华英汇系沈顺华、朱国英及其子朱嘉豪设立的公司,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 汇隆投资系沈顺华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合伙企业。公司未知其他前 10 名股东之间是否存 致行动的说明 在关联关系以及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 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 无 说明(如有)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2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1〕2315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7,300,000 股,并于 2021 年 9 月 9 日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首次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 81,900,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109,200,000 股,其中有流通限制或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为 83,309,94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6.2912%;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 排的股票数量为 25,890,05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3.7088%。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限售期限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2022 年 3 月 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本次解除股 份限售的股东户数共计 8,450 户,共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 1,409,94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912%,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3 月 9 日。 (二)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 2022 年 5 月 13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9,200,000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 元,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 年 5 月 2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 年 5 月 27 日。 目前,该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0 日披露于巨潮网的《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 (三)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2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 3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意见。 2022 年 4 月 20 日至 2022 年 4 月 30 日,公司内部公示了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 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2 年 5 月 5 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 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2-036)。 2022 年 5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 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 报告》(公告编号:2022-038)。 2022 年 6 月 1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以 2022 年 6 月 14 日为首次授 予日,以 7.80 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 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 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7 月 1 日出具了《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 字[2022]第 ZF10888 号)。2022 年 7 月 7 日,公司完成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向 16 名激励对象 授予 152 万股限制性股票,并披露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本次限制性股票上市 日为 2022 年 7 月 8 日。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依照相关规定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四)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2022 年 4 月 2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2022 年 5 月 13 日,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2022 年 5 月 13 日披露 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2022 年 7 月 1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 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本次发 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含 35 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5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4